《佛法概論》
第三章 有情──人類為本的佛法
釋開仁編.2009/10/30
第一節 佛法從有情說起
一、有情的定義(p.43-p.44)
(一)佛法以有情為根本
凡宗教和哲學,都有其根本的立場;認識了這個立場,即不難把握其思想的重心。
佛法以有情為中心、為根本的,【1】如不從有情著眼,而從宇宙或社會說起,從物質或精
神說起,都不能把握佛法的真義。【2】
有情中以人为本
宗教与哲学: 宗:自觉, 教:教化
(二)有情的各種解說
1、有情為梵語薩埵的譯語
梵語「薩埵(*sattva)」,譯為有情。【3】
2、古人的解說
情【4】,古人解說為情愛或情識;有情愛或有情識的,即有精神活動者,與世俗所說的動物相近。
3、印度舊有的解說
薩埵為印度舊有名詞,如數論師自性的「三德──薩埵、剌闍、答摩」【5】中,即有此薩埵。數論的三德,與中國的陰陽【6】相似,可從多方面解說。如:
(1)約心理說,薩埵是情;
(2)約動靜說,薩埵是動;
(3)約明闇說,薩埵是光明。
由此,可見薩埵是象徵情感、光明、活動的。
約此以說有精神活動的有情,即熱情奔放而為生命之流者。
4、經中的詮釋
《般若經》說薩埵為「大心」、「快心」、「勇心」、「如金剛心」,也是說他是強有力
地堅決不斷的努力者。【7】
5、結
小如螻蟻,大至人類,以及一切有情,都時刻在情本的生命狂流中。
(三)有情以情愛為本故不易解脫繫縛
有情以此情愛或情識為本,由於衝動的非理性,以及對於環境與自我的愛好,故不
容易解脫繫縛而實現無累的自在。
二、有情為問題的根本 (p.44-p.50)
(一)世間的問題源自有情自身
世間的一切學術──教育、經濟、政治、法律,及科學的聲光電化,無一不與有情
相關,無一不為有情而出現人間,無一不是對有情的存在。如離開有情,一切就無從說
起。所以世間問題雖多,根本為有情自身。也就因此,釋尊單刀直入的從有情自體去觀
察,從此揭開人生的奧秘。
(二)有情有八種苦
有情──人生是充滿種種苦迫缺陷的。為了離苦得樂,發為種種活動,種種文化,解除他或改善他。
1、七苦
苦事很多,佛法把他歸納為七苦;如從所對的環境說,可以分為三類:
生苦、老苦、病苦、死苦──對於身心的苦
愛別離苦、怨憎會苦 ────對於社會的苦
所求不得苦 ────────對於自然的苦
(1)對於身心的苦——生、老、病、死苦
生、老、病、死,是有情對於身心演變而發生的痛苦。為了解免這些,世間有醫藥、衛生、體育、優生【8】等學術事業。生等四苦,是人生大事,人人避免不了的事實。
(2)對於社會的苦——愛別離、怨憎會苦
愛別離、怨憎會,是有情對於有情(人對社會)離合所生的。人是社會的,必然與人發生關係。
◎如情感親好的眷屬朋友,要分別或死亡,即不免愛別離苦。
◎如仇敵相見,怨惡共住,即發生怨憎會苦。
這都是世間事實;政治、法律等也多是為此而創立的。
(3)對於自然的苦——求不得苦
所求不得苦,從有情對於物欲的得失而發生。生在世間,衣食住行等資生物,沒有固然苦痛,有了也常感困難,這是求不得苦。
◎《義品》說:「趣求諸欲人,常起於希望,所欲若不遂,惱壞如箭中」【9】,這是求不得
苦的解說。
◎還有說得更具體的,如《中含.苦陰經》說:「隨其技術以自存活,或作田業,……或奉事王。……作如是業求圖錢財,……若不得錢財者,便生憂苦愁慼懊惱。……若得錢財者,彼便愛惜守護密藏。……亡失,彼便生憂苦愁慼懊惱。……以欲為本故,母共子諍,子共母諍,父子、兄弟、姊妹親族展轉共諍。……以欲為本故,王王共諍,梵志梵志共諍,居士居士共諍,民民共諍,國國共諍;彼因鬥諍共相憎故,以種種器仗轉相加害,或以拳扠【10】、石擲,或以杖打、刀斫【11】」。【12】為了解決這些,世間提倡增加生產,革新經濟制度等。
(4)小結
但世間的一切學理、制度,技術,雖能解除少分,而終究是不能徹底的。如世界能得合理的和平,關於資生的物資,可能部分解決。但有情的個性不同,體格、興趣、知識等不同,愛別、怨會等苦是難於解免的。至於生死等苦,更談不上解決。一般人但能俯首【13】的忍受,或者裝作不成問題。
2、七苦的源頭──五蘊熾盛苦
世間離苦得樂的方法,每每是舊問題還沒解決,新問題又層出不窮,總是扶得東來西又倒!這是由於枝末的而不是根本的。
(1)問題的根本──熾然如火的五蘊
如從根本論究起來,釋尊總結七苦為:「略說五蘊熾盛苦」【14】。此即是說:有情的發
生眾苦,問題在於有情(五蘊為有情的蘊素【15】)本身。有此五蘊,而五蘊又熾然如火,
這所以苦海無邊。
(2)解決問題的方法──自身的反省、體察
要解除痛苦,必須對此五蘊和合的有情,給予合理的解脫才行。所以佛法對於生產的增加,政治的革新等,雖也認為確要,但根本而徹底的解脫,非著重於對有情自身的反省、體察不可。
(三)人類解決問題的方法在於運用思想
進一步說:有情為了解決痛苦,所以不斷的運用思想,思想本是為人類解決問題的。
1、唯物論與客觀實在論
在種種思想中,窮究根本的思想理路,即是哲學。【16】但世間的哲學,或從客觀存在的立場出發,客觀的存在,對於他們是毫無疑問的。
◎如印度的順世論者,以世界甚至精神,都是地水火風四大所組成;【17】
◎又如中國的五行說等。【18】
他們都忽略本身,直從外界去把握真實。這一傾向的結果,不是落於唯物論,即落於神秘的客觀實在論。
2、唯心論及認識論
另一些人,重視內心,以此為一切的根本;或重視認識,想從認識問題的解決中去把握真理。這種傾向,即會產生唯心論【19】及認識論【20】。
3、離於二邊的中道論
依佛法,離此二邊說中道,直從有情的體認出發,到達對於有情的存在。有情自體,是物質與精神的緣成體。外界與內心的活動,一切要從有情的存在中去把握。以有情為本,外界與內心的活動,才能確定其存在與意義。
(四)體認有情建立正確的人生觀
有情為物質與精神的和合,所以佛法不偏於物質,也不應偏於精神;不從形而上學或認識論出發,而應以現實經驗的有情為本。
佛法以為一切是為有情而存在,應首先對於有情為徹底的體認,(1)觀察他來自何處,
去向何方?(2)有情到底是什麼?(3)他的特性與活動的形態又如何?
不但體認有情是什麼,還要從體認中知道(4)應該如何建立正確的人生觀。
(五)佛教是宗教,又是無神論,一切依自己的行為與思想而決定
1、宗教的定義
探究人生意義而到達深處,即是宗教。
2、各類宗教的共同點
世界的宗教,各種各樣的,含義也大有出入。但有一共同點,即人類苦於外來──
自然、社會以及自己身心的層層壓制,又不能不依賴他、愛好他;感到自己的缺陷、渺
小,而又自信自尊,想超越他、制用他。有情在這樣的活動中,從依賴感與超越感,露
出有情的意向,成為理想的歸依者。
3、各類宗教的宗教觀
宗教於人生,從過去到現在,都是很重要的。
(1)一般的宗教是有神論:偏於依賴,是幻想的、他力的
不過一般的宗教,無論是自然宗教,社會宗教,自我宗教,都偏於依賴感。【21】自己
意向客觀化,與所依賴者為幻想的統一,成為外在的神。【22】因此有人說,宗教是必然有神的。他們每以為人有從神分出的質素,這即是我們的自我、心或靈魂。如:
◎基督教說:人的靈是從上帝那裡來的。【23】
◎中國也說:天命之謂性。藉此一點性靈,即可與神接近或合一。【24】
◎他們又說:人的缺陷罪惡,是無法補救的,惟有依賴神,以虔誠的信仰,接受神的恩賜,才有希望。
所以一般宗教,在有情以外,幻想自然的精神的神,作為自己的歸依處,想依賴他而得超脫現實的苦迫。這樣的宗教,是幻想的、他力的。
(2)佛教是無神論:是自力的,依合法則的思想與行為淨化自己
佛教就不然,是宗教,又是無神論。佛說:有情的一切,由有情的思想行為而決定。
佛教的歸依向上、向究竟,即憑有情自己合法則的思想與行為,從契合一切法的因果事理中,淨化自己,圓成自己。(自依止)
◎所以歸依法,即以因果事理的真相為依歸。
◎歸依佛與歸依僧,佛與僧即人類契合「真理──法」而完成自己的覺者;
◎歸依即對於覺者的景仰,並非依賴外在的神。佛法是自力的,從自己的信仰、智慧、行為中,達到人生的圓成。
佛法與一般宗教的不同,即否定外在的神,重視自力的淨化,這所以非從有情自己說起不可。
自我宗教: 自心清净 -> 众生清净 -> 国土清净
自依止,法依止,莫异依止
阿含经: 皈依僧:僧:圣人,四双八辈
【1】
(1)《雜阿含經》卷46(1240 經):「時波斯匿王獨靜思惟,作是念:此有三法,一切世間所不愛念。何等為三?謂老、病、死。如是三法,一切世間所不愛念。若無此三法,世間所不愛者,諸佛世尊不出於世,世間亦不知有諸佛、如來所覺知法,為人廣說。以有此三法,世間所不愛念,謂老、病、死故,諸佛如來出興於世,世間知有諸佛、如來所覺知法廣宣說者。」(大正2,339c20-27)
(2)《別譯雜阿含經》卷4(67 經)(大正2,397a9-b2)。
【2】
(1)《雜阿含經》卷16(408 經):「時有眾多比丘,集於食堂,作如是論:或謂世間有常,或謂世間無常,世間有常無常,世間非有常非無常;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世間有邊無邊,世間非有邊非無邊;是命是身,命異身異;如來死後有,如來死後無,如來死後有無,
如來死後非有非無。爾時、世尊一處坐禪,以天耳聞諸比丘集於食堂論議之聲。聞已,
往詣食堂,於大眾前,敷座而坐。告諸比丘:「汝等比丘眾多聚集,何所言說」?時諸比
丘白佛言:「世尊!我等眾多比丘,集此食堂,作如是論:或說有常,或說無常,如上廣
說」。佛告比丘:「汝等莫作如是論議!所以者何?如此論者,非義饒益,非法饒益,非
梵行饒益,非智、非正覺,非正向涅槃。汝等比丘!應如是論議:此苦聖諦,此苦集聖
諦,此苦滅聖諦,此苦滅道跡聖諦。所以者何?如是論議,是義饒益,法饒益,梵行饒
益,正智、正覺,正向涅槃。是故比丘!於四聖諦未無間等,當勤方便,起增上欲,學
無間等」。」(大正2,109a28-b17)
(2)《中阿含.221 經》卷60〈4 例品〉《箭喻經》(大正1,804a21-805c8)。
【3】
(1)《成唯識論述記》卷1:「梵云薩埵,此言有情,有情識故。」(大正43,233c29-234a1)
(2)Har Dayal, “The bodhisattva doctrine in Buddhist Sanskrit literature”, London, 1932, pp.4-9。
梶山雄一著,許洋主譯《般若思想》,法爾出版社,p.46-p.50。楊郁文《阿含要略》,台
北市,東初出版社,1993 年,p.83-p.84。
【4】 情:感情。本性。(《漢語大詞典(七)》,p.576)
【5】
(1)真諦《金七十論》卷1:「三德者:一、薩埵,二、羅闍,三、多磨。喜(勇健)為薩埵
體,羅闍憂(塵垢)為體,闇癡多磨體。」(大正54,1247c15-17)
(2)霍韜晦〈數論哲學研究〉(p.201):「三德(The three GuNas),就是「蕯埵」(Sattva)、「羅闍」(Rajas)、和「多磨」(Tamas)。據數論解釋,它們就是組成物原的三種成分(GuNas)。」(《新亞書院學術年刊》第16 期:http://sunzi1.lib.hku.hk/hkjo/view/34/3400242.pdf)
【6】 陰陽:
1.天地。《禮記‧郊特牲》:“樂由陽來者也,禮由陰作者,陰陽和而萬物得。"
2.日月。唐杜甫 《閣夜》詩:“歲暮陰陽催短景,天涯霜雪霽寒宵。"
3.晝夜。《禮記‧祭義》:“日出於東,月生於西,陰陽長短,終始相巡。"
4.寒暑。《楚辭‧九辯》:“四時遞來而卒歲兮,陰陽不可與儷偕。"
5.春夏和秋冬。《文選‧古詩〈驅車上東門〉》:“浩浩陰陽移,年命如朝露。"
6.男女。宋高承《事物紀原‧天地生植‧陰陽》:“《春秋內事》曰:`伏羲氏定天地,分陰陽。'"
7.動靜。《大戴禮記‧文王官人》:“考其陰陽,以觀其誠。"(《漢語大詞典(十一)》,p.1017)
【7】
(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4〈13 金剛品〉:「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何以故名為摩訶薩?」佛告須菩提:「是菩薩於必定眾中為上首,是故名摩訶薩。…菩薩摩訶薩於是中生大心,不可壞如金剛,當為必定眾作上首。…菩薩摩訶薩應生如是心:『我當於無量生死
中大誓莊嚴,我應當捨一切所有,我應當等心於一切眾生,我應當以三乘度脫一切眾生,
令入無餘涅槃。我度一切眾生已,無有乃至一人入涅槃者。我應當解一切諸法不生相,
我應當純以薩婆若心行六波羅蜜,我應當學智慧了達一切法,我應當了達諸法一相智門,
我應當了達乃至無量相智門。』須菩提!是名菩薩摩訶薩生大心,不可壞如金剛。是菩
薩摩訶薩住是心中,於諸必定眾而為上首,是法用無所得故。…佛言:「菩薩摩訶薩從初
發意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生染心、瞋恚心、愚癡心,不生慢心,不生聲聞、辟
支佛心,是名菩薩摩訶薩大快心。住是心中為必定眾作上首,亦不念有是心。復次,須
菩提!菩薩摩訶薩應生不動心。…常念一切種智心,亦不念有是心,是名菩薩摩訶薩不
動心。」(大正8,243b11-c23)
另參見《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411(大正7,60a-61a)。
(2)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130-p.131):「菩薩,是菩提薩埵的簡稱,菩提與薩埵的綴合語。菩提與薩埵綴合所成的菩薩,他的意義是什麼?在佛教的發展中,
由於菩薩思想的演變,所以為菩薩所下的定義,也有不同的解說。菩提 bodhi,譯義為
「覺」,但這裡應該是「無上菩提」。如常說的「發菩提心」,就是「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菩提是佛菩提、無上菩提的簡稱,否則泛言覺悟,與聲聞菩提就沒有分別了。菩
(提)薩(埵)的意義,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p.181-182),引述Har Dayal
所著書所說──菩薩的七種意義;及西藏所傳,菩薩為勇於求菩提的人。今依佛教所傳
來說:薩埵sattva 是佛教的熟悉用語,譯義為「有情」──有情識或有情愛的生命。菩
薩是求(無上)菩提的有情,這是多數學者所同意的。依古代「本生」與「譬喻」所傳
的菩薩,也只是求無上菩提的有情。然求菩提的薩埵,薩埵內含的意義,恰好表示了有
情對於(無上)菩提的態度。初期大乘經的《小品般若經》,解說「摩訶(大)薩埵」為
「大有情眾最為上首」,薩埵還是有情的意義。《大品般若經》,更以「堅固金剛喻心定不
退壞」,「勝心大心」,「決定不傾動心」,「真利樂心」,「愛法、樂法、欣法、熹法」──五義,解說於「大有情眾當為上首」的意義。所舉的五義,不是別的,正是有情的特性。
生死流轉中的有情,表現生命力的情意,是堅強的,旺盛的。是情,所以對生命是愛、
樂、欣、熹的。釋尊在成佛不久,由於感到有情的「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
喜阿賴耶」,不容易解脫,而有想入涅槃的傳說。但這種情意:如改變方向,對人,就是
「真利樂心」;對正法──無上菩提,就是「愛法、樂法、欣法、喜法」心。菩薩,只是
將有情固有的那種堅定、愛著的情意特性,用於無上菩提,因而菩薩在生死流轉中,為
了無上菩提,是那樣的堅強,那樣的愛好,那樣的精進!H氏七義中,第六,薩埵是「附
著」義;第七,是「力義」;西藏傳說為「勇心」義,都與《般若經》所說相合。所以,
菩薩是愛樂無上菩提,精進欲求的有情。如泛說菩提為覺,薩埵為有情(名詞),就失去
菩薩所有的,無數生死中勤求菩提的特性。」
【8】 優生:有利於生存者。生育的孩子素質優良。(《漢語大詞典(一)》,p.1720)
【9】
(1)《小部(二).經集》第四、「義品」之一、欲經。(日譯南傳二四,p.295-296);或從巴利藏,為《經集》第四品〈八品〉的767 偈。
(2)論書的引用: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34:「義品伽他:趣求諸欲人,常起於悕望,所欲若稱遂,心便大歡喜。趣求諸欲人,常起於悕望,所欲若不遂,惱壞如箭中。」(大正27,176a28-b3)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2:「如義品言:趣求諸欲人,常起於希望,諸欲若不遂,惱壞如箭中。」(大正29,337b17-20)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1 分別界品〉:「義品中作如是說:趣求諸欲人,常起於希望,諸欲若不遂,惱壞如箭中。」(大正29,3b25-28)
◎《阿毘達磨俱舍釋論》卷1〈1 分別界品〉:「復次,義部經中說:求得欲塵人,愛渴所染著,若所求不遂,喜彼如被刺。」(大正29,164a12-15)
【10】 扠(ㄔㄞ):用拳擊;交手較量。(《漢語大詞典(六)》,p.350)
【11】 斫(ㄓㄨㄛˊ):斧刃。用刀斧等砍或削。擊。襲擊。(《漢語大詞典(六)》,p.1057)
【12】
(1)《中阿含.100 苦陰經》卷25〈4 因品〉:「摩訶男!族姓子者,隨其技術,以自存活,或作田業、或行治生、或以學書、或明算術、或知工數、或巧刻印、或作文章、或造手筆、或曉經書、或作勇將、或奉事王。彼寒時則寒,熱時則熱,飢渴、疲勞、蚊虻所蜇,作
如是業,求圖錢財。摩訶男!此族姓子如是方便作如是行,作如是求,若不得錢財者,
便生憂苦、愁慼、懊惱,心則生癡,作如是說:『唐作唐苦!所求無果。』摩訶男!彼族
姓子如是方便作如是行,作如是求,若得錢財者,彼便愛惜守護密藏,所以者何?『我
此財物莫令王奪、賊劫、火燒、腐壞、亡失,出財無利,或作諸業,而不成就。』彼作
如是守護密藏,若使王奪、賊劫、火燒、腐壞、亡失,彼便生憂苦、愁慼、懊惱,心則生癡,作如是說:『若有長夜所可愛念者,彼則亡失。』摩訶男!如是現法苦陰,因欲緣
欲,以欲為本。摩訶男!復次,眾生因欲緣欲,以欲為本故,母共子諍,子共母諍,父
子、兄弟、姊妹、親族展轉共諍,彼既如是共鬪諍已,母說子惡,子說母惡,父子、兄
弟、姊妹、親族更相說惡,況復他人!摩訶男!是謂現法苦陰,因欲緣欲,以欲為本。
摩訶男!復次,眾生因欲緣欲,以欲為本故,王王共諍,梵志梵志共諍,居士居士共諍,
民民共諍,國國共諍,彼因鬪諍共相憎故,以種種器仗,轉相加害,或以拳扠石擲,或
以杖打刀斫。彼當鬪時,或死、或怖,受極重苦。摩訶男!是謂現法苦陰,因欲緣欲,
以欲為本。」(大正1,586b23-c22)
(2)《大智度論》卷17〈1 序品〉:「諸欲求時苦,得之多怖畏,失時懷熱惱,一切無樂時。」(大正25,184a11-12)
【13】 俯首:低頭。比喻屈服。(《漢語大詞典(一)》,p.1511)
【14】 《中阿含經》卷3〈2 業相應品〉《度經》:「云何知苦如真?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所求不得苦、略五盛陰苦。是謂知苦如真。」(大正1,435c26-29)
【15】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p.58):「佛以慧眼觀有情,歸納有情的蘊素為五聚,即五蘊──色、受、想、行、識。」
【16】 哲學:源出希臘語philosophia,意即愛智慧。社會意識形態之一,是關於世界觀的學說。是自然知識和社會知識的概括和總結。哲學的根本問題是思維和存在、精神和物質的關係問題,根據對這個問題的不同解釋而形成兩大對立派別:唯心主義哲學和唯物主義哲學。(《漢語大詞典(三)》,p.350)
【17】
(1)印順導師《空之探究》(p.96):「說到世間(常與)無常是邪見,無常的原語是aZAZvata,雖同樣的譯為無常,但與諸行無常不同。邪見的世間無常,是以為:有情世間是一死了事,沒有生死流轉,是斷滅論者,順世的唯物論者的見解。在佛陀時代的印度,順世(LokAyata)派是少數。諸行無常是正見,世間無常是邪見,在原始佛教裡,應該是沒有矛盾的。」
(2)《佛光大辭典(六)》(p.5353-p.5354)「順世外道」:音譯路伽耶派、盧迦耶陀派、路歌夜多派、路迦也底迦派。又作順世派。為古印度婆羅門教之支派,主張隨順世俗,倡導唯物論
之快樂主義。此派與阿耆毘伽派同為古印度自由思想之代表學派。此派以唯物論之立場,
主張地、水、火、風等四元素合成吾人身心,人若命終,四大亦隨之離散,五官之能力亦
還歸虛空,故吾人死後一切歸無,靈魂亦不存在。因此,此派否認輪迴、業,復否認祭祀、
供儀、布施之意義。於認識論上主張感覺論,於實踐生活上主張快樂論。並反對婆羅門所
主張之祭祀萬能主義,而傾向於詭辯之思想。除「吾人身心係由四大和合而成」之主張,
此派復認為世間一切之生物、無生物亦皆由四大所構成;四大可分析至「極微」(即物質
之最小單位),而於極微之外,世間即無任何餘物。並進而論定:人雖有精神作用,然所
謂精神作用亦不過物質之結合所產生之狀態而已,故人生之目的乃在於追求快樂。此一見
解,於佛教所說「斷、常」二邪見中,屬於「常見外道」。
(3)Debiprasad Chattopadhyaya 著,王世安譯《順世論》,北京,商務印書館,1996。
18 五行:水、火、木、金、土。我國古代稱構成各種物質的五種元素,古人常以此說明宇宙萬物的起源和變化。《孔子家語‧五帝》:“天有五行,水、火、金、木、土,分時化育,以成
萬物。"(《漢語大詞典(一)》,p.342)
【19】 印順導師《中觀今論》(p.159):「唯心論者說:凡是有的,必是依心識而存在的。一切不過是自心所幻現的,是自心所涵攝的,是自心表象的客觀化──物化。我們所知道的,不出於心識名言。這即是必由心識的了相而知性,被解說為並無心外的存在。所以,「若人識得心,大地無寸土」。」
【20】 印順導師《華雨集》第一冊(p.233):「彌勒的唯識學,是建立在『認識論』上的。譬如說:我們所認識的什麼,不是直接得到那東西,是心識上現起的所取影像,這影像並沒有離開了自己的心識。例如顏色,紅的是紅的,黃的是黃的,以為確有紅、黃等色彩在外面。其實紅的、黃的,都是我們的眼根,引起眼識所現的。由於人類眼根的共同性,引起眼識所現,也有共同性;我們就以為事物的本身,就是這樣紅的、黃的。」
【21】 印順導師《我之宗教觀》(p.21):「自然宗教,為人類意欲表現於自然界的,顯示了人類對於自然的態度。社會宗教,為人類意欲表現於社會界,顯示了人類的社會性。自我宗教,為人類意欲表現於自己身心,而顯示了怎樣的傾向於身心淨化,自我完成。自我宗教是最高的,如傾向於個人自由與唯心,會逐漸漠視社會的意義。色無色界的梵我教與自心教,明顯的說明了此點。所以佛教的人間性,人間成佛,才從自我宗教的立場,含攝得社會宗教的特性。原始佛教的僧團組合,便是絕好的例證。由於佛教是無神論的,所以社會觀是平等的,民主的,自由的。基督教為一神教,所以社會觀──從天國及教廷制看來,宛然是君主的模樣。我以為,英國式的君主立憲,最能反映一神教的社會意義。」
【22】 印順導師《我之宗教觀》(p.8):「神教與佛教的不同點。一般神教,都崇信人類以外的神。在一神教中,以為神是這個世界命運的安排者,人類的創造者──神照著自己的樣子造人。但在佛教中,以為崇信、歸依的佛(聲聞等),是由人的精進修學而證得最高的境地者。以此來看宗教所歸信的,並不是離人以外的神,神只是人類自己的客觀化(表現於環境中)。人類小我的擴大,影射到外界,想像為宇宙的大我,即成唯一的神。因此,人像神,不是神造人,而是人類自己,照著自己的樣子,理想化、完善化,而想像完成的。佛教有這樣的話:「眾生為佛心中之眾生,諸佛乃眾生心中之諸佛」。眾生──人信仰歸依於佛,是眾生自己心中所要求實現的自己。所以佛弟子歸依佛、歸依僧,卻要「自依止」,依自己的修學,去實現完善的自己。」
【23】 印順導師《無諍之辯》(p.41):「從現象的重心輕物,到達本體的唯心非物,原是宗教及神學式的玄學的老調。如耶和華上帝創造一切──心與色,但「上帝是靈」,人類的靈性也是從上帝那裡來的。如婆羅門教的梵我論,雖為萬化的本原,顯現一切;但「不可認識的認識者,即真我」,與大梵是同質,也有說是同量的。如笛卡兒在心物二元上有上帝,而心是更近於上帝的。類似的意義,多得很。」
【24】 天命:謂天賦。《禮記.中庸》:“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 鄭玄 注:“天命,謂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謂性命。" 明 王守仁 《<大學>問》:“是其一體之仁也,雖小人之心亦必有之。是乃根於天命之性,而自然靈昭不昧者也。"(《漢語大詞典(二)》,p.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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