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26 February 2017

《佛法概論》第十五章01

慧日佛學班.第8 期課程
《佛法概論》
第十五章 佛法的信徒
釋開仁編.2010/4/23

第一節 信徒必備的條件

一、歸依三寶(p.193-p.195)
(一)總說歸戒是身為信徒的根基
佛法的中道行,不論淺深,必以歸戒為根基。歸依、受戒,這才成為佛法的信徒──佛弟子,從此投身於佛法,直接間接的開始一種迴邪向正、迴迷向悟的,革新向上的行程。

(二)別釋歸依三寶的含義
釋尊開始教化時,即教人歸依三寶。
1、歸依的心情
歸依,有依託救濟的意思。【1】如人落在水中,發見救生艇,即投託該船而得到救濟。
歸依三寶,即在生死大海中的有情,信受佛法僧三寶,依止三寶而得到度脫。

2、歸依的形式
歸依的心情是內在的,但要有形式的歸依,所以學者必自誓說:「我從今日,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雜含卷一‧ 三○經)。【2】

3、所歸依的對象
是佛法的創覺者,即創立佛教的領導者;是所行證的常道;是如實奉行佛法的大眾。如通俗的說,佛即是領袖,法即是主義,僧即是集團。歸依於三寶,即立願參加這覺濟人類的宗教運動,或作一般的在家眾,或作特殊的出家眾,以堅定的信仰來接受、來服從、來擁護,從事佛法的實行與教化。
經上說:佛如醫師,法如方藥,僧伽如看病者──看護。【3】為了解脫世間的老病死病,貪瞋癡病,非歸依三寶不可。【4】

4、三寶為究竟歸依處
歸依三寶,即確定我們的信仰對象,從世間的一般宗教中,特別專宗佛法,否定一切神教,認為唯有佛法才能解脫自己,才能救拔有情。所以歸依文說:「歸依佛,永不歸依天魔外道」等。【5】歸依是純一的,不能與一般混雜的。迴邪向正、迴迷向悟的歸依,決非無可無不可的,像天佛同化,或三教同源論者所說的那樣。【6】

佛法现代化的同时要防止弊端的产生

(三)依住持三寶而體現三寶於自身
歸依三寶,不能離卻【7】住持三寶【8】,但從歸依的心情說,應把握歸依三寶的深義。

1、佛法的歸依不同於一般宗教的歸依
歸依本是一般宗教所共同的,佛法卻自有獨到處。
(1)約歸依的人法說
三寶的根本是法,佛與僧是法的創覺者與奉行者,【9】對於佛弟子是模範,是師友,是佛弟子景仰的對象。修學佛法,即為了要實現這樣的正覺解脫。
所以歸依佛與僧,是希賢希聖的憧憬,與歸依上帝、梵天不同,也與歸依神的使者不同。因為歸依佛與僧,不是想「因信得救」,只是想從善知識的教導中,增進自己的福德智慧,使自己依人生正道而向上,向解脫
論到法,法是宇宙人生的真理,道德的規律,是佛弟子的理想界,也是能切實體現的境地,為佛弟子究竟的歸宿。【10】

法从实践当中体会
留在道场是因为在戒定慧有学习的地方

(2)約歸依的內外說
初學者歸依三寶,雖依賴外在的三寶,引導自己,安慰自己,但如到達真──法的體悟,做到了佛與僧那樣的正覺,就會明白:法是遍一切而徹內徹外的緣起性,本無內外差別而無所不在的。歸依法,即是傾向於自己當下的本來如此。【11】
佛與僧,雖說是外在的,實在是自己理想的模範。所以歸依佛與僧,也即是傾向於自己理想的客觀化。

2、體現三寶而成為歸依處
從歸依的對象說,法是真理,佛與僧是真理的體現者
從歸依的心情說,只是敬慕於理想的自己,即悲智和諧而實現真理的自在者
所以學者能自覺自證,三寶即從自己身心中實現,自己又成為後學者的歸依處了

二、受持五戒(p.195-p.197)
(一)因歸依的信願進而受戒、持戒
歸依三寶,不但是參加佛教的儀式,還是趨向佛法的信願。做一佛弟子,無論在家、出家,如確有歸依三寶的信願,必依佛及僧的開示而依法修行。
1、歸依的佛弟子要受戒、持戒
歸依是迴邪向正、迴迷向悟的趨向,必有合法的行為,表現自己為佛化的新人。所以經歸依而為佛弟子的,要受戒、持戒。

2、戒是德行的總名,內含自作及教他、隨喜等
戒本是德行的總名,如略義說:「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心,是諸佛教」。【12】止
惡、行善、淨心,這一切,除了自作而外,還要教他作,讚歎作,隨喜作(雜含卷三七‧一○五九經)。【13】

戒:止持、做持
eg. 不杀生 -> 护生

3、由於所受禁戒的不同而有七眾的分類
戒律本不拘於禁惡的條文,不過為了便於學者的受持,佛也特訂幾種法規。這所以由於所受禁戒的不同──五戒、十戒【14】、二百五十戒等,佛弟子也就分為優婆二眾,沙彌二眾,式叉摩那尼眾,比丘二眾── 七眾。【15】歸依與持戒,為佛弟子必不可少的德行。

(二)在家眾受持五戒的根本原則
1、總說五戒的原則──實現人類的和樂生存
凡在家弟子,應受持五戒,五戒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這是最一般的,近於世間的德行,而卻是極根本的。這五戒的原則,即為了實現人類的和樂生存。【16】

2、別說五戒各別的含義
(1)不殺生
和樂善生的德行,首先應維護人類──推及有情的生存。要尊重個體的生存,所以「不得殺生」。
(2)不偷盜
生存,要有衣食住等資生物,這是被稱為「外命」的。資生物的被掠奪,被侵佔,巧取豪奪,都直接間接的威脅生存,所以「不得偷盜」。
(3)不邪淫
人類的生命,由於夫婦的結合而產生。夫婦和樂共處,才能保障種族生存的繁衍。
為了保持夫婦的和睦,所以除了合法的夫婦以外,「不得邪淫」。
(4)不妄語
人類共處於部族及國家、世界中,由語文來傳達彼此情感,交換意見。為維護家族、國家、世界的和樂共存,所以「不得妄語」。
◎妄語中,如欺誑不實的「誑語」,
◎諂媚以及誨盜誨淫17的「綺語」,
◎挑撥是非的「兩舌」,
◎刻薄謾罵的「惡口」,
這總稱為妄語而應加禁止,使彼此能互信互諒而得到和諧。
(5)不飲酒
酒能荒廢事業,戕害身體,更能迷心亂性,引發煩惱,造成殺、盜、淫、妄的罪惡。
佛法重智慧,所以酒雖似乎沒有嚴重威脅和樂的生存,也徹底加以禁止。【18】

3、出世的德行亦依五戒而得成
這五者,雖還是家庭本位的,重于外表的行為,沒有淨化到自心,而實為人生和樂淨的根本德行,出世的德行,只是依此而進為深刻的,並非與此原則不同。



【1】
(1)《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1:「問曰:三歸以何為性?有論者言:三歸是教無教性。受三歸時,胡跪合掌,口說三歸,是名身口教;若淳重心有身口無教,是謂教無教也。有云:
三歸是三業性──身口意業。有云:三歸是善五陰,以眾生善五陰為三歸,以三寶為所
歸,所歸以救護為義。譬如有人有罪於王,投向異國以求救護,異國王言:汝求無畏者,
莫出我境界,莫違我教,必相救護。眾生亦爾,繫屬於魔有生死過罪,歸向三寶以求救
護,若誠心三寶更無異向,不違佛教,於魔邪惡無如之何。」(大正23,505a18-28)
(2)《大乘義章》卷10:「言三歸者,歸投依伏,故曰歸依。歸投之相,如子歸父;依伏之義,如民依王,如性依勇[*如性=女怯ヵ【原】。勇=男ヵ【原】]。歸依不同,隨境說三,所謂歸佛、歸法、歸僧。依佛為師,故曰歸佛。憑法為藥,故稱歸法。依僧為友,故名
歸僧。問曰:何故偏歸此三?以此三種,畢竟歸處,能令眾生,出離生死,稱涅槃故,
名義如是。」(大正44,654a8-14)

【2】
(1)《雜阿含經》卷1(30 經):「我從今日,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為優婆塞。我從今日已,盡壽命,清淨歸依三寶。」(大正2,6b28-c1)
(2)《增壹阿含.1 經》卷20〈28 聲聞品〉:「世尊告諸比丘:自今已後,聽授優婆塞五戒及三自歸。若比丘欲授清信士、女戒時,教使露臂,叉手合掌,教稱姓名,歸佛、法、眾。
再三教稱姓名,歸佛、法、眾。復更自稱:我今已歸佛、歸法、歸比丘僧。如釋迦文佛
最初五百賈客受三自歸,盡形壽不殺、不盜、不婬、不欺、不飲酒。若持一戒,餘封四
戒。若受二戒,餘封三戒。若受三戒,餘封二戒。若受四戒,餘封一戒。若受五戒,當
具足持之。」(大正2,649c26-650a6)

【3】 《大智度論》卷22〈1 序品〉:「佛如醫王,法如良藥,僧如瞻病人。我當清淨持戒、正憶念,如佛所說法藥,我當順從。僧是我斷諸結病中一因緣,所謂瞻病人,是故當念僧。」(大正25,224a22-25)

【4】(1)《雜阿含經》卷14(346 經):「以世間有老,病,死三法,不可愛、不可念、不可意故,是故如來、應、等正覺出於世間,世間知有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說正法律。以三法不斷故,不堪能離老,病,死。何等為三?謂貪,恚,癡。」(大正2,95c22-26)
(2)《雜阿含經》卷46(1240 經):「以有此三法,世間所不愛念,謂老、病、死故,諸佛如來出興於世。」(大正2,339c25-26)

【5】 智旭彙釋《在家律要廣集》卷1:「我某甲,盡形壽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三說)。我某甲,盡形壽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三說)。《薩婆多論》云:以三寶為所歸,欲令救護,不得侵淩故也。歸依佛者,歸於法身,謂一切智無學功德,五分所成。歸依法者,歸於自他盡處,謂斷欲無欲,滅諦涅槃。歸依僧者,歸於第一義僧,謂良祐福田,聲聞學無學功德也(投心正教,翻破邪歸,故有結云:從今以徃,稱佛為師,更不歸依天魔外道等。此則反邪歸正之初門,尚未受行戒法,名為但三歸優婆塞。然既歸依三寶,必須斷惡修善,豈容淫殺盜妄,一任舊習者也)。按此乃翻前邪歸而歸正,故名翻邪三歸,律無受法,諸論具出,今准取之。」(《卍新纂續藏》60,449b17-c2)

【6】
(1)印順導師《藥師經講記》(p.141-p.142):「修學佛法的第一課,即是皈依三寶,皈依了三寶,就不許更皈依邪惡鬼神,及其他各種宗教,因為信仰是專一的。所以說要盡形壽的
皈依,信心才有著實的歸宿。否則見這也皈依,見那也皈依,信心泛亂而分散,等於沒
有信仰。真正皈依三寶,必須記著!如有人說什麼三教同源,五教同源,即是外道邪說,
切不可信!或有人說:信了佛不能連財神爺都不要。須知佛法是豐富的寶藏,求財求壽
求男女,佛教中樣樣現成,都能滿足眾生的心願;何必供養非佛教的財神?信佛而不皈
依魔外,為皈依三寶最根本的原則。」
(2)印順導師《華雨集》第四冊(p.66):「有不用佛教術語來宏揚佛法的構想,這一發展的傾向,似乎有一定思想,而表現出來,卻又是一切神道教都是無礙的共存,還是無所不可
的圓融者。有的提倡「人間佛教」,而對佛法與異教(佛與神),表現出寬容而可以相通
的態度。一般的發展傾向,近於印度晚期佛教的「天佛一如」,中國晚期佛教「三教同源」
的現代化。為達成個己的意願,或許是可能成功的,但對佛法的純正化、現代化,不一
定有前途,反而有引起印度佛教末後一著(為神教侵蝕而消滅)的隱憂。」
(3)《太虛大師全書.第十三編.真現實論宗用論》:「宋明來之佛、儒、道三教,已潛藏此不可說之禪宗為共通之根底,故國民之普遍心理上,每易有三教同源之思想。而讀書士夫,多於三教同源之思想上,守儒家之態度;無識男女,多於三教同源思想上,持道家之態
度;徹裏徹表為禪宗之宗、佛教之教者,卒唯極少數之人也。」(太虛大師全書,第21
冊,p.472-473)

【7】 離卻:猶離開。(《漢語大詞典(十一)》,p.881)

【8】 印順導師《成佛之道》(p.27):「佛是或玉,或石,或金,或銅,或木雕,或土塑,或紙畫的佛像;法是三藏經典,或古今大德的法義;僧是出家眾。這稱為住持三寶,是佛滅後,佛教流傳於世間時的三寶,恭敬供養,依此而歸向於真實的三寶。」

【9】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第一章、法與法的創覺者與及奉行者〉(p.5):「從佛法流行人間說,佛陀與僧伽是比法更具體的,更切實的。但佛陀是法的創覺者,僧伽是奉行佛法的大眾,這都是法的實證者,不能離法而存在,所以法是佛法的核心所在。」

【10】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p.7):「法,是學佛者所歸依的。約歸依法說,不離文義法,又不可著在文義法,因為文義只是佛法流傳中的遺痕。也不可落在意境法,因為這是一切的一切,善惡、邪正都是法,不能顯出佛法的真義何在。學者所歸依的法,可分為三類:一、真諦法;二、中道法;三、解脫法。」

【11】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p.7-p.10):「學者所歸依的法,可分為三類:一、真諦法;二、中道法;三、解脫法。其中根本又中心的,是中道的德行,是善。…這中道,就是八正道。…中道──正道的德行,為什麼稱為法?法的定義是軌持,軌是軌律、軌範,持是不變、不失;不變的軌律,即是常道。八正道,不但合乎道德的常道,而且就是「古仙人道」,有永久性、普遍性,是向上、向解脫的德行的常道。…向上向解脫的正行,到達無上究竟解脫的實現;這實現的究竟目的──解脫,也稱為法。經中稱他為無上法,究竟法,也稱為勝義法。…說到正確的知見,這不但正知現象的此間,所達到的彼岸,也知道從此到彼的中道。這不但認識而已,是知道他確實如此,知道這是不變的真理。這是說「緣起」:知道生死眾苦是依因而集起的;惟有苦集(起)的滅,才能得到眾苦的寂滅,這非八正道不可。這樣的如實知,也就是知四真諦法…。」

【12】
(1)《增壹阿含.1 經》卷1〈1 序品〉:「時,尊者阿難告優多羅曰:「我今以此增一阿含囑累於汝,善諷誦讀,莫令漏減。所以者何?其有輕慢此尊經者,便為墮落為凡夫行。何以
故?此,優多羅!增一阿含,出三十七道品之教,及諸法皆由此生。」時,大迦葉問阿
難曰:「云何,阿難!增一阿含乃能出生三十七道品之教,及諸法皆由此生?」阿難報言:
「如是!如是!尊者迦葉!增一阿含出生三十七品,及諸法皆由此生。且置增一阿含一
偈之中,便出生三十七品及諸法。」迦葉問言:「何等偈中出生三十七品及諸法?」時,
尊者阿難便說此偈:『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所以然者,諸惡莫
作,是諸法本,便出生一切善法;以生善法,心意清淨。是故,迦葉!諸佛世尊身、口、
意行,常修清淨。迦葉問曰:「云何,阿難!增壹阿含獨出生三十七品及諸法,餘四阿含
亦復出生乎?」阿難報言:「且置,迦葉!四阿含義,一偈之中,盡具足諸佛之教,及辟
支佛、聲聞之教。所以然者,諸惡莫作,戒具之禁,清白之行;諸善奉行,心意清淨;
自淨其意,除邪顛倒;是諸佛教,去愚惑想。云何,迦葉!戒清淨者,意豈不淨乎;意
清淨者,則不顛倒,以無顛倒,愚惑想滅,諸三十七道品果便得成就。以成道果,豈非
諸法乎?」」(大正2,550c29-551a27)
(2)《增壹阿含.2 經》卷44〈48 十不善品〉:「於此賢劫有佛,名為迦葉,出現世間。爾時,彼佛亦二會聖眾:初會之時四十萬眾;第二會時三十萬眾,皆是阿羅漢。二十年中無有
瑕穢,恒以一偈,以為禁戒:『一切惡莫作,當奉行其善;自淨其志意,是則諸佛教。』
二十年中說此一偈,以為禁戒,犯禁之後,更立制限。爾時,迦葉佛壽二萬歲。」(大正
2,787a25-b4)
(3)《四分僧戒本》卷1:「『一切惡莫作,當奉行諸善,自淨其志意,是則諸佛教。』此是迦葉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大正22,1030b1-3)
(4)《出曜經》卷25〈29 惡行品〉:「『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諸惡莫作者,諸佛世尊,教誡後人三乘道者,不以脩惡而得至道,皆習於善自致道跡,是故
說曰諸惡莫作也。諸善奉行者,彼修行人,普脩眾善,唯自瓔珞,具足眾德,見惡則避,
恒脩其善。所謂善者,止觀妙藥,燒滅亂想,是故說曰諸善奉行。自淨其意者,心為行
本,招致罪根,百八重根,難解之結,纏裹其心,欲怒癡盛,憍慢慳嫉,種諸塵垢,有
此病者,則心不淨,行人執志,自練心意,使不亂想,如是不息,便成道根,是故說曰
自淨其意也。是諸佛教者,如來演教,禁戒不同,戒以檢形,義以攝心,佛出世間,甚
不可遇,猶如優曇鉢花,億千萬劫時時乃有,是故如來遺誡教化,聖聖相承以至今日,
禁誡不可不脩,惠施不可不行,吾所成佛王三千者,皆由禁誡、惠施所致也,是故說曰
是諸佛教。」(大正4,741b24-c12)

【13】 《雜阿含經》卷37(1059 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十法成就,如鐵槍投水,身壞命終,下生惡趣泥犁中。何等為四十法?謂手自殺生,教人令殺,讚歎殺生、見人殺生心隨歡喜;乃至自行邪見,教人令行,讚歎邪見,見行邪見心隨歡喜。是名四十法成就,如鐵槍投水,身壞命終,下生惡趣泥犁中。有四十法成就,如鐵槍鑽空,身壞命終,上生天上。何等為四十?謂不殺生,教人不殺,口常讚歎不殺功德,見不殺者心隨歡喜;乃至自行正見,教人令行,亦常讚歎正見功德,見人行者心隨歡喜。是名四十法成就,如鐵槍鑽空,身壞命終,上生天上」。」(大正2,275c2-14)

【14】 印順導師《成佛之道(增註本)》(p.180-p.181):「在聲聞弟子中,「出家」的「戒」法,分「類」為「五」:一、「沙彌」戒;二、「沙彌尼」戒。這是出家而還不曾完備出家資格的,可說是出家眾的預科。沙彌,義譯為勤策,是精勤策勵,求脫生死的意思。男的叫沙彌,女的叫沙彌尼,意義完全一樣。只是女眾,在語尾上附有女音(尼)而已(印度語法,男性女性是尾音不同的)。論到戒法,沙彌與沙彌尼相同,都是十戒。十戒是: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淫;四、不妄語;五、不飲酒;六、不香華鬘嚴身;七、不歌舞倡伎及故往觀聽;八、不坐臥高廣大床;九、不非時食;十、不捉生像金銀寶物。前九戒,與近住戒相同。」

【15】 參見:印順導師《佛法概論》〈第一章、第三節、佛法的奉行者──僧〉「僧俗七眾」(p.19-p.27);
《成佛之道(增註本)》「在家二眾之戒」(p.108-p.114),「出家五眾之戒」(p.180-p.185)。

【16】《雜阿含經》卷37(1044 經):「爾時、世尊告婆羅門、長者:我當為說自通之法,諦聽,善思。何等自通之法?謂聖弟子作如是學:我作是念:[1]若有欲殺我者,我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殺彼?作是覺已,受不殺生,不樂殺生,如上說。[2]我若不喜人盜於我,他亦不喜,我云何盜他?是故持不盜戒,不樂於盜,如上說。[3]我既不喜人侵我妻,他亦不喜,我今云何侵人妻婦?是故受持不他婬戒,如上說。[4]我尚不喜為人所欺,他亦如是,云何欺他?是故受持不妄語戒,如上說。[5]我尚不喜他人離我親友,他亦如是,我今云何離他親友?是故不行兩舌,(如上說)。[6]我尚不喜人加麤言,他亦如是,云何於他而起罵辱?是故於他不行惡口,如上說。[7]我尚不喜人作綺語,他亦如是,云何於他而作綺語?是故於他不行綺飾,如上說。如是七種,名為聖戒。又復於佛不壞淨成就,於法、僧不壞淨成就,是名聖弟子四不壞淨成就。自現前觀察,能自記說:我地獄盡,畜生、餓鬼盡,一切惡趣盡,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正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大正2,273b13-c6)

【17】 誨淫誨盜:原有禍由自招的意思。後常用“誨淫誨盜"指引誘人去幹盜竊奸淫等壞事。(《漢語大詞典(十一)》,p.235)

【18】
(1)《長阿含.16 善生經》卷11:「善生!當知飲酒有六失:一者、失財。二者、生病。三者、鬪諍。四者、惡名流布。五者、恚怒暴生。六者、智慧日損。善生!若彼長者、長者子
飲酒不已,其家產業日日損減。」(大正1,70c3-6)
(2)《大智度論》卷13〈1 序品〉:「問曰:酒能破冷益身,令心歡喜,何以不飲?答曰:益身甚少,所損甚多,是故不應飲。譬如美飲,其中雜毒,是何等毒?如佛語難提迦優婆塞:「酒有三十五失。何等三十五?一者、現世財物虛竭,何以故?人飲酒醉,心無節限,
用費無度故;二者、眾病之門;三者、鬪諍之本;四者、裸露無恥;五者、醜名惡聲,
人所不敬;六者、覆沒智慧;七者、應所得物而不得,已所得物而散失;八者、伏匿之
事,盡向人說;九者、種種事業,廢不成辦;十者、醉為愁本,何以故?醉中多失,醒
已慚愧、憂愁;十一者、身力轉少;十二者、身色壞;十三者、不知敬父;十四者、不
知敬母;十五者、不敬沙門;十六者、不敬婆羅門;十七者、不敬伯、叔及尊長,何以
故?醉悶怳惚無所別故;十八者、不尊敬佛;十九者、不敬法;二十者、不敬僧;二十
一者、朋黨惡人;二十二者、踈遠賢善;二十三者、作破戒人;二十四者、無慚、無愧;
二十五者、不守六情;二十六者、縱色放逸;二十七者、人所憎惡,不喜見之;二十八
者、貴重親屬及諸知識所共擯棄;二十九者、行不善法;三十者、棄捨善法;三十一者、
明人、智士所不信用,何以故?酒放逸故;三十二者、遠離涅槃;三十三者、種狂癡因
緣;三十四者、身壞命終,墮惡道泥梨中;三十五者、若得為人,所生之處,常當狂騃。」
如是等種種過失,是故不飲。」(大正25,158b5-c2)
(3)印順導師《成佛之道(增註本)》(p.110-p.111):「上面四戒,稱為性戒,其本身就是罪惡;無論受戒不受戒,都是犯罪的。不但佛法所不許(不過佛法更徹底),國法也是要制裁的。五、勿「飲酒」,是不飲酒戒。凡是能使人亂性的,就名為酒,絕對飲不得。雖然有些人說,飲酒於健康有益。但從佛法看來,可說一無是處。一、飲酒能亂性,每是不能自制
的。醉了,不但誤事,而且平時不能說不能做的惡行,都會做出來。律記載有:一位佛
弟子,本來持律謹嚴,為了飲酒醉了,同日犯了殺盜淫妄四重罪。所以說:「敗眾德」。
其實,不但佛法中功德,就是世間的家庭幸福,朋友友誼,事業資財,也每因飲酒而破
壞了。二、一切罪惡的根源,就是顛倒無知。而飲酒使人陷於迷亂顛倒狀態;飲酒成習,
對於正念正知,是大障礙。有些人,因為常在醉鄉,生下兒女來,也精神失常,或者患著嚴重的白癡症。所以,飲酒雖似乎並非罪惡,而實是障礙智慧,敗壞眾德的罪魁。所
以不但前四戒,「佛子」也「應」該謹嚴的「受持」不飲酒戒,以護持德行,並進而趣向
以慧為本的出世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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