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日佛學班.第8 期課程
《佛法概論》
第十一章 緣起法
釋開仁編.2010/3/19
第一節 緣起的定義與內容
一、緣起的定義(p.147-p.149)
(一)略說緣起染淨的判攝
1、雜染的因緣,即緣起法
因緣有雜染的,清淨的,雜染的因緣,即緣起法。
◎緣起法的定義,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說明依待而存在的法則。
◎他的內容,是「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總結的說,即「純大苦聚集」,這是經中處處說到的。【1】
2、中觀、瑜伽說緣起法通於染、淨
在中觀【2】、瑜伽學【3】中,緣起法──或依他起法,通於染淨,成為佛法中異常重要的理論,所以這值得特別留心!
(二)闡述緣起的必然理則性
1、明「此故彼」之因果系
緣起的定義,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簡單的,可解說為「緣此故彼起」。
任何事物的存在──有與生起,必有原因。
◎「此」與「彼」,泛指因果二法。
◎表明因果間的關係,用一「故」字。
彼的所以如彼,就因為此,彼此間有著必然的「此故彼」的關係,即成為因果系。
此為因緣,有彼果生,故緣起的簡單定義,即是緣此故彼起。
在這「此故彼」的定義中,沒有一些絕對的東西,一切要在相對的關係下才能存在,這是佛陀觀察宇宙人生所得的結論。也就因此,悟得這一切不是偶然的,也不是神造的。
2、明緣起甚深
佛陀的緣起觀,非常深廣,所以佛說:「此甚深處,所謂緣起」(雜含卷一二‧二九三經)。【4】如上面所揭出的三句:果從因生,事待理成,有依空立,都依緣起而說的。佛陀先觀察宇宙人生的事實,進一步,再作理性的思辨與直觀的體悟,【5】徹底的通達此緣起法。緣起法不僅是因果事象,主要在發見因果間的必然性,也就是悟得因果的必然秩序。
ie:
自体爱,境界爱的产生
3、明緣起非誰所造作
這緣起法,佛說他是「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這是本來如此的真相。愚癡的凡夫,對於世間的一切,覺得紛雜而沒有頭緒,佛陀卻能在這複雜紛繁中,悟到一遍通而必然的法則。觀察到有情在無限生死延續中的必然過程,知道一切有情莫不如此,於是就在不離這一切現象中,得到必然的理則,這即是緣起法。
4、小結
能徹了這緣起法,即對因果間的必然性,確實印定【6】,無論什麼邪說,也不能動搖了。
二、緣起的內容(p.149-p.151)
《佛法概論》第十一章之「補充講義」
2010/3/19
一、(p.152)十二緣起各支的關係(參見:印順導師《唯識學探源》p.10-p.27)
有情的生死流轉,即在這樣──十二支的發展過程中推移。這十二支,可以約為三節:
(一)「逐物流轉」的緣起觀說明苦、集生死流轉的根源
一、愛、取、有、生、老死五支,側重於「逐物流轉」的緣起觀。
1、從愛到老死的流轉
(1)因生有老死
有情都要「老死」,老死是由生而來的,生起了即不能不死;所以生不足喜,死也不足憂。可見想長生不死或永生不滅,是永遠不可能的。
(2)因有而有生
有情為什麼會生起呢?即由於「有」。有指過去業力所規定的存在體,三有【7】或者五有【8】。既有業感存在體,即不能不生起,如種子得到水、土、溫度等緣力,即不能不萌
芽一樣。
(3)因取而有有
何以會有?這原因是「取」──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取是攝持追求的,由內心執取自我(我語取),所以在家人執取五欲(欲取),出家者又執取種種錯誤的見解(見取),與毫無意義的戒禁(戒禁取)。【9】
(4)因愛而有取
人類的所以執取趨求,又由於「愛」。這即是有情的特性,染著自體與境界,染著過去與未來。
「此自體愛與境界愛,如約現在、未來二世說,即四愛:愛,後有愛,貪喜俱行愛,彼彼喜樂愛。前二為自體愛,後二為境界愛。」《佛法概論》第八七頁
2、小結
因為愛染一切,所以執取趨求,所以引起業果,不得不生,不得不死了。從愛到老死的五支,說明了苦與集的主要意義。
(二)「觸境繫心」的緣起觀說明現實身、心活動的過程
二、識、名色、六處、觸、受五支,是在逐物流轉的緣起觀中,進求他的因緣,達到「觸境繫心」的緣起。
1、愛由受引發
有情的染愛,不是無因的,由於苦、樂、憂、喜等【10】情緒的領「受」,所以引發染愛。
染愛不但是愛著喜樂的,凡是感情掀動【11】而不得不愛,不得不瞋,戀著而難以放下的一切都是。
2、受由觸引發
論到情緒的領受,即知由於(六)根的取境、發識,因三者和合而起的識「觸」。
沒有觸,反應對象而起的領受,也即不生。這十二支中的觸,專指與無明相應的觸。
3、觸不離六處而有
這樣,即是不能沒有「六處」的。
4、六處因名色增長而成
六處即有情自體,這又從「名色」而有。
名色是嬰胎初凝,還沒有完成眼等六根的階段。
5、名色的增長因有識的執持
這名色要有「識」的執持,才能不壞而增長;此識也要依託名色,才能發生作用。
所以不但識緣名色,名色也緣識,到達色心交感,相依互存的緣起。如《雜含》(卷一二‧二八八經)說:「譬如三蘆,立於空地,展轉相依而得豎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轉相依而得豎立。識緣名色,亦復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12】
(三)「死生本源」【13】的緣起觀說明惑業苦不斷流轉的純大苦聚
三、從識到受,說明現實心身的活動過程,不是說明生死流轉的根源。所以進一步說:無明緣行,行緣識。
1、識依於行而有,行等於業有
這一期生命中的情識──「有識之身」【14】,即有識的有情的發展,即是生。所以識依於行的「行」,即是愛俱思所引發的身行、語行、意行,也等於愛取所起的有。
2、因有無明的蒙昧而有不斷的生死流轉
「無明」也等於無明觸相應的愛等煩惱。
由於無明的蒙昧,愛的染著,生死識身即不斷的相續,不斷的流轉於生死苦海。苦因、苦果,一切在沒奈何的苦迫中,成為「純大苦聚」,這即是有情的一切。
第二節緣起的流轉與還滅
一、緣起的流轉(p.151-p.154)
(一)略說緣起與緣生的因果關係
1、緣起與緣生的具體內容
依緣起而成的生死相續,佛曾說了「緣起」與「緣生」。佛說緣起與緣生時,都即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緣無明有行」等。【15】
2、闡述二者的差別
(1)設問
這二者的差別,向來成為難題。緣起與緣生的內容相同,為什麼說為二名?
(2)釋義
A、從詞性明二者差別
這二者的意思,是多少不同的。緣起是動詞;緣生是被動詞的過去格,即被生而已生的。所以緣起可解說為「為緣能起」;緣生可解說為「緣所已生」。
B、從因果關係明二者差別
這二者顯有因果關係,但不單是事象的因果,佛說緣起時,加了「此法常住、法住法界」的形容詞,所以緣起是因果的必然理則,緣生是因果中的具體事象。現實所知的一切,是緣生法;這緣生法中所有必然的因果理則,才是緣起法。
C、結:緣起即理,緣生即事
緣起與緣生,即理與事。緣生說明了果從因生;對緣生而說緣起,說明緣生事相所以因果相生,秩然不亂的必然理則,緣生即依於緣起而成。
果从因生: 缘生
事待理成: 缘起
(二)流轉門的兩個重要義涵
從緣起而緣生,約流轉門說,有兩個重要的意思,不可不知。
1、因與果是如環無端的前後必然而又無始終
(1)明十二支是如環無端的前後
一、無明緣行到生緣老死,好像有時間前後的,但這不是直線的前後,螺旋式的前後,是如環無端的前後。
(2)十二支歸結為惑、業、苦
經中說此十二支,主要即說明惑、業、苦三:惑是煩惱,業是身口意三業。
由惑業而引生苦果,依苦果而又起煩惱,又造業,又要招感苦果,惑業苦三者是這樣的流轉無端,故說生死是無始的,有情一直在這惑、業、苦的軌道上走。
(3)惑、業、苦的相續流轉如時鐘前後必然而又無始終
人世間的相續流轉,有前後的因果相生,卻又找不到始終。像時鐘一樣,一點鐘,二點鐘,明明有前後性,而從一到十二,十二又到一,也不知從何處開始。
佛在這環形的因果相續中,悟到了因果間的迴環性,所以說生死無始。故因與果,是前後必然而又無始終的。
(4)佛說「生死無始」掃盡一切謬說
如十二支作直線式的理解,那因更有因,果還有果,非尋出始終不可。佛說「生死無始」,掃盡了創造的神話,一元進化等謬說。
2、從和合相續的一一階段上說明組織、流動的因果觀
(1)依緣起而有的緣生因果觀是組織、流動的
二、依緣起而有的緣生,佛法是在彼此關涉的和合中,前後相續的演變中去體會的。這是組織的(空间)、流動的(时间)因果觀。
(2)十二緣起支的因果必然程序非如一般從瓜生瓜的因果觀
這和合相續中的因果必然程序,與一般所說的──從豆生豆、從瓜生瓜的因果不同,佛沒有說無明緣生無明,而說無明為緣行。
如人的構造是很複雜的:生理方面,有眼、耳等的差別;心理方面,有貪、瞋、癡等。人是眾緣和合成的,在這和合的相續中,觀察前後因果的必然關係,所以說為十二支。
(3)舉生命發展的現象明十二緣起因果是「約位」說的
如由父精母血的和合而起情識的活動;由識能執取名色;名色能漸漸生長,發展到六處完成;有了六處,就有六觸,不過在胎中的觸相還不大明顯,等到出生與外界的五塵相觸,這才有顯著的識觸。因此,古人傳說緣起因果,是「約位」說的,這就是在和合相續的一一階段上說。
(4)從不同階段的關連中明佛法的因果觀即無常、無我的
A、舉社會的歷史時代劃分
這等於現代的社會學者,把幾千年歷史的演變,劃成若干時代。然而工業時代,也還是有種莊稼的;同樣的,農業社會,也不能說沒有漁獵生活。
B、舉人生相續發展中不同階段的重心與特色
緣起十二支也是這樣,名色階段也有識,六處中也有名色,每一階段都可以有(不一定有)其他的。不過從一一階段的重心、特色不同,分作多少階段。這不過依人生和合相續發展中──佛法本來是依人而立的去說明不同的階段罷了。
C、了解佛法的因果觀則不易流為庸俗的自性因果
知道了這一點,佛法的因果觀,才會契合于組織的、流動的,即無常、無我的;否則容易流為庸俗的自性因果。
二、緣起的還滅(p.154-p.156)
(一)總明流轉門與還滅門的關係
1、緣起的流轉即因生則果生,還滅即因滅則果滅
探究諸法的原因,發見緣起的彼此依待性,前後程序的必然性。從推因知果,達到因有果有,因生果生的必然關係。但佛法求知人世間的苦痛原因,是為了設法消除它。所以流轉門說,乙的存在,由於甲的存在;現在還滅門中反轉來說,沒有甲也就沒有乙。這如經上說:「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所謂無明滅則行滅,……純大苦聚滅」。【16】
2、從緣起論的相生邊與還滅邊建立生死與涅槃,非一般宗教所能說明
這還滅的原理,還是緣起的,即「無此故彼不起」。所以緣起論的相生邊,說明了生死流轉的現象;還滅邊,即開示了涅槃的真相。涅槃成立於生死苦迫的取消,是從因果現實而顯示出來。這與一般宗教的理想界,光靠信仰與想像,不能給以事理的說明,實大有天淵之別!
缘起中流转门:世间因果; 还灭门:出世因果
缘起不通清净,偏重于流转门
法住智:知道流转和还灭, 有为
缘起:杂染, 缘起流转和还灭的原理是杂染,涅槃的境界是无为们
八正道:有为、无漏
涅槃:无为
(二)明依緣起而還滅的必然性
依緣起而現起緣生的事相,同時又依緣起顯示涅槃。
1、涅槃的定義
涅槃,即諸法的真性,也即是法性。
經中曾綜合這二者,說有為法與無為法。依《阿含》的定義說:有為法是有生有滅的流轉法;此流轉法的寂滅,不生不住不滅,名無為法。【17】所以無為是離愛欲,離雜染,達到寂然不動的境地,即佛弟子所趨向的涅槃。
2、舉波浪為喻,明涅槃成立於緣起法上
這不生不滅的涅槃,成立於緣起法上。
(1)舉喻
如海水起波浪一樣,水本性是平靜的,它所以不斷的後浪推前浪,是由於風的鼓動;如風停息了,海水就會歸於平靜。
(2)合法
這浪浪的相續不息,如流轉法;風息浪靜,如寂滅性的涅槃。因為緣起的有為生滅法,本是從眾多的關係而生起的。既從因緣關係的和合而生起,他決不會永久如此的。如除息眾多的因緣,如無明、愛等,不就能顯出一切寂滅性嗎!所以涅槃的安立,即依於緣起。
(3)辨寂滅與大乘的空性相當
這在大乘經中,稱為諸法畢竟空。諸法終歸於空,《阿含經》說為終歸於滅。
歸空與歸滅,是沒有什麼不同的。【18】
《佛法概論》第十一章之「補充講義」
2010/3/19
三、(p.158)諸法終歸於空,《阿含經》說為終歸於滅,是沒有什麼不同的。
印順導師《中觀今論》(p.34-p.35):「諸行無常」,除了事相的起滅相續相而外,含有更深的意義,即無常與滅的含義是相通的。佛為弟子說無常,即說明一切法皆歸於滅;終歸無常,與終歸於滅,終歸於空,並無多大差別。依此無常深義,即了知法法如空中的閃電,剎那生滅不住,而無不歸於一切法的平等寂滅。無常滅,如從波浪洶湧,看出他的消失,還歸於平靜寂滅,即意味那波平浪靜的境界。波浪的歸於平靜,即水的本性如此,所以他必歸於平靜,而且到底能實現平靜。佛說無常滅,意在使人依此而悟入寂靜,所以說:「若人生百歲,不見生滅法,不如生一日,而能得見之」!所以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以生滅故,寂滅為樂」。使人直從一切法的生而即滅中,證知常性本空而入不生滅的寂靜。差別的歸於統一,動亂的歸於平靜,生滅的歸於寂滅。所以說:「一切皆歸於如」。這樣,無常即究竟圓滿的法印,專從此入,即依無願解脫門得道。
3、結
如波浪的相續不滅,並非浪性的不滅,一一浪是本來會滅的。如動亂的因緣離去,波浪即平靜而恢復了水的本性。浪的趨於平靜,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
所以佛依緣起說涅槃,也是理所當然的。
(三)緣起的涅槃觀是從經驗出發,經理性的思辨而體驗的
涅槃為學佛者的目的,即雜染法徹底解脫的出離境界,為一般人所不易理解的。佛法的涅槃,不是什麼形而上的、神秘的,是依於經驗的;從經驗出發,經理性的思辨而可以直覺體驗的。【19】這立論於緣起的涅槃觀,必須深刻而徹底的體會,切不可離開現實,專從想像中去摹擬他!
【1】 《雜阿含經》卷12(293 經):「爾時、世尊告異比丘:「我已度疑,離於猶豫,拔邪見刺,不復退轉。心無所著故,何處有我?為彼比丘說法,為彼比丘說賢聖出世空相應緣起隨順法。所謂有是故是事有,是事有故是事起,所謂緣無明行,緣行識,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處,緣六入處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死、憂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乃至如是純大苦聚滅。……。」」(大正2,83c2-10)
【2】
(1)《中論》卷4〈24 觀四諦品〉:「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大正30,33b11-12)
[青目釋]:「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何以故?眾緣具足和合而物生,是物屬眾因緣故
無自性。無自性故空,空亦復空,但為引導眾生故,以假名說,離有無二邊故名為中道。」
(大正30,33b15-18)
(2)印順導師,《空之探究》(p.255-p.256):「《中論》〈觀四諦品〉,在緣起即空,亦是假名以下,接著說:亦是中道。上文曾經說到:中道的緣起,是《阿含經》說;《般若經》的特色,是但有假名(無實),本性空(prakRti-ZUnyatA)與自性空(svabhAva-ZUnyatA)。自性空,約勝義空性說;到『中本般若』末後階段,才以『從緣和合生無自性』,解說自性空。自性空有了無自性故空的意義,於是龍樹起來,一以貫之,而說出:『眾因緣生法,我說即
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大乘佛法中最著名的一偈。」
【3】
(1)《解深密經》卷2〈一切法相品第4〉(大正16,693a15-25):「謂諸法相略有三種:何等為三?一者、遍計所執相;二者、依他起相;三者、圓成實相。…云何諸法依他起相?
謂一切法緣生自性。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乃至招集純大苦蘊。…。」
(2)印順導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255):「《瑜伽論》「攝決擇分」,深廣的分別五相:名(nAma),相(LakSaNa),分別(vikalpa),真如(tathatA),正智(samyag-jJAna)。前三是雜染法,後二是清淨法。正智也是依他起相,與《解深密經》的依他起雜染法不合。《瑜伽論》解說為:「彼(《解深密經》)意唯說依他起自性雜染分,非清淨分;若清淨分,當知緣彼無執,應可了知」(*卷74,大正30,704c)。清淨依他起的安立,在瑜伽學中是有異義的;正智是依他起相,為《成唯識論》所依。」
【4】 《雜阿含經》卷12(293 經):「此甚深處,所謂緣起;倍復甚深難見,所謂一切取離、愛盡、無欲、寂滅、涅槃。如此二法,謂有為、無為。有為者,若生、若住、若異、若滅;無為者,不生、不住、不異、不滅。」(大正2,83c13-17)
【5】 印順導師《以佛法研究佛法》(p.87-p.88):「奧義書的思潮,釋尊所受的影響最深。理性的思辨與直覺悟證,為佛教解脫論的重心。佛教解脫道的重智傾向,即由於此。然而,深刻的了解他,所以能徹底的批判他。釋尊把理性的思辨與直覺證悟,出發於現實經驗的分析上。奧義書以為自我是真常的,妙樂的;釋尊卻處處在說:「無常故苦,苦故無我」。…他們以為是常住的,妙樂的,唯心的,是自我的本體。釋尊看來,簡直是幻想。反之,自我的錯覺,正是生死的根本。因為從現實的經驗出發,人不過是五蘊、六處、六界的和合相續,一切在無常變動的過程中,那裡有真常妙樂的自我?完整的佛教體系,出發於經驗的分析,在此上作理性的思辨,再進而作直覺的體悟;所以說:「要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雜阿含卷一四‧三四七經)。重視經驗的事實,佛教這才與奧義書分流。」
【6】 印定:謂固定不變。(《漢語大詞典(二)》,p.512)
【7】 《中阿含.29 大拘絺羅經》卷7〈3 舍梨子相應品〉:「云何知有如真?謂有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是謂知有如真。」(大正1,462c20-22)
【8】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38:「所說有聲義有多種,如〈結蘊〉廣說。此中說續眾同分有情數五蘊名有。然相續有五:一、中有相續,二、生有相續,三、分位相續,四、法相續,五、剎那相續。五種相續有:中有相續者,謂死有蘊滅中有蘊起,中有續死有名中有相續。生有相續者,謂中有蘊滅生有蘊起,生有續中有名生有相續。分位相續者,謂羯邏藍位蘊滅頞部曇位蘊起,乃至中年位蘊滅老年位蘊起,皆以後位續前位名分位相續。法相續者,謂善法等無間,染或無記法現在前;染法等無間,善或無記法現在前;無記法等無間,善或染法現在前。皆以後法續前法,名法相續。剎那相續者,初剎那蘊等無間,第二剎那蘊現在前,後剎那續前剎那名剎那相續。此五皆入二相續中,謂法相續、剎那相續,皆不離法及剎那故。」(大正27,711b22-c13)
【9】
(1)《雜阿含經》卷20(546 經):「時有執澡灌杖梵志,詣摩訶迦旃延所,共相問訊,慰勞已,於一面坐。問摩訶迦旃延言:「何因何緣,王、王共諍?婆羅門、居士,婆羅門、居士共諍」?摩訶迦旃延答梵志言;「貪欲繫著因緣故,王、王共諍,婆羅門、居士,婆羅門、
居士共諍」。梵志復問:「何因何緣,出家、出家而復共諍」?摩訶迦旃延答言:「以見欲
繫著故,出家、出家而復共諍」。」(大正2,141b24-c2)
(2)印順導師《佛在人間》(p.146):「不和,佛典稱之為諍。諍,見於語言文字,見於行動,而實深刻的存於內心。扼要來說:內心的諍有二:一、見諍;二、愛諍。」
(3)印順導師《佛在人間》(p.180):「經上說:「以見欲繫著故,出家出家而復共諍」。這裡所說的「出家」,是釋迦牟尼佛住世時,種種的出家沙門團──六師外道之類。佛以為,一
般人為了「愛欲」,追求物欲的滿足,而引起諍執。出家者──宗教界,卻為了「見欲」,
各執自己的見解為最上,誹謗別人,而引起信仰與思想上的鬥諍。佛在《義品》中說:「各
各自依見,戲論起諍競:知此為知實,不知為謗法」。佛評論說:「若依自見法,而生諸
戲論,若是為淨智,無非淨智者」。這是說:如真的那樣,那世人都是智者了!因為人人都以自己的見解為是呀!到現代,一般人不只是為了物欲而諍,也為了思想而鬥爭,「見
諍」已不限於宗教界了!」
(4)印順導師《佛法概論》(p.22):「釋尊說:「貪欲繫著因緣故,王、王共諍,婆羅門居士、婆羅門居士共諍。……以見欲繫著故,出家、出家而復共諍」(雜含卷二○‧五四六經)。
這還不過從偏重而說,從佛教的僧團看,經濟與思想並重,釋尊的不偏於物質,也不偏
於精神,確是到處流露的一貫家風。」
【10】 《瑜伽師地論》卷90:「復次,有二種如實智:一者、如理作意所發;二者、三摩地所發。當知此中由正聞、思所成作意,聽聞正法增上力故,於五種受分位轉變所起過患,如實了知。又即於此分位轉變如理思惟,名不定地如實正智。此為依止,能隨入修。」(大正30,809b8-13)
[※苦、樂、憂、喜、捨五種受。]
【11】 掀動:挑動;翻動。(《漢語大詞典(六)》,p.684)
【12】《雜阿含經》卷12(288 經)(大正2,81b5-8)。
【13】 印順導師《唯識學探源》(p.23-p.24)稱此「三支緣起」為「死生本源」。
【14】 《雜阿含經》卷12(294 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愚癡無聞凡夫,無明覆,愛緣繫,得此識身。內有此識身,外有名色,此二因緣生觸;此六觸入所觸,愚癡無聞凡夫,苦、樂、受覺因起種種。云何為六?眼觸入處,耳、鼻、舌、身、意觸入處。若黠慧者,無明覆,愛緣繫,得此識身。如是內有識身,外有名色,此二緣生六觸入處,六觸所觸故,智者生苦、樂受覺因起種種。何等為六?眼觸入處,耳、鼻、舌、身、意觸入處。愚夫、黠慧,彼於我所修諸梵行者,有何差別」?比丘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演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諸比丘!彼愚癡無聞凡夫,無明所覆,愛緣所繫,得此識身。彼無明不斷,愛緣不盡,身壞命終,還復受身;還受身故,不得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所以者何?此愚癡凡夫本不修梵行,向正盡苦,究竟苦邊故。是故身壞命終,還復受身;還受身故,不得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若黠慧者,無明所覆,愛緣所繫,得此識身。彼無明斷,愛緣盡,無明斷、愛緣盡故,身壞命終,更不復受;不更受故,得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所以者何?彼先修梵行,正向盡苦,究竟苦邊故。是故彼身壞命終,更不復受,更不受故,得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名凡夫及黠慧者,彼於我所修諸梵行,種種差別」。」(大正2,83c24-84a21)
【15】 《雜阿含經》卷12(296 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因緣法及緣生法。云
何為因緣法?謂此有故彼有,謂緣無明行,緣行識,乃至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云何緣生法?謂無明、行……。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所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無明有行,乃至緣生有老死。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生故有老病死、憂悲惱苦。此等諸法,法住,法定,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如是隨順緣起,是名緣生法,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處、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名緣生法。」(大正2,84b13-26)
【16】 《雜阿含經》卷13(335 經):「云何為第一義空經?諸比丘!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
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除俗數法。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又復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比丘!是名第一義空法經。」(大正2,92c16-25)
【17】 《雜阿含經》卷12(293 經):「此甚深處,所謂緣起;倍復甚深難見,所謂一切取離、
愛盡、無欲、寂滅、涅槃。如此二法,謂有為、無為。有為者,若生、若住、若異、若滅;無為者,不生、不住、不異、不滅:是名比丘諸行苦、寂滅涅槃:因集故苦集,因滅故苦滅,斷諸逕路,滅於相續,相續滅,是名苦邊。」(大正2,83c13-19)
【18】 如《大智度論》卷 38〈4 往生品〉:「若諸法都空者,此品中不應說往生,何有智者
前後相違?若死生相實有,云何言:「諸法畢竟空」?但為除諸法中愛著邪見顛倒故,說畢竟空;不為破後世故說。汝無天眼明故疑後世,欲自陷罪惡!遮是罪業因緣故,說種種往生。」(大正25,338b19-25)
【19】
(1)印順導師《以佛法研究佛法》(p.87-p.88):「奧義書的思潮,釋尊所受的影響最深。理性的思辨與直覺悟證,為佛教解脫論的重心。佛教解脫道的重智傾向,即由於此。然而,深刻的了解他,所以能徹底的批判他。釋尊把理性的思辨與直覺證悟,出發於現實經驗的分析上。奧義書以為自我是真常的,妙樂的;釋尊卻處處在說:「無常故苦,苦故無我」。…他們以為是常住的,妙樂的,唯心的,是自我的本體。釋尊看來,簡直是幻想。反之,自我的錯覺,正是生死的根本。因為從現實的經驗出發,人不過是五蘊、六處、六界的和合相續,一切在無常變動的過程中,那裡有真常妙樂的自我?完整的佛教體系,出發於經驗的分析,在此上作理性的思辨,再進而作直覺的體悟;所以說:「要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雜阿含卷一四‧三四七經)。重視經驗的事實,佛教這才與奧義書分流。」
(2)另參見:印順導師《性空學探源》之〈思擇與現觀〉(p.26-p.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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