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25 February 2017

《佛法概論》第十四章01

慧日佛學班.第8 期課程
《佛法概論》
第十四章 德行的心素與實施原則
釋開仁編.2010/4/16

第一節德行的心理要素

一、道德的意向(p.181-p.184)
(一)總說認識德行的兩個面向──內心與事行
中道的德行,出發於善心而表現為合理的、有益自他的行為。又以合理的善行,淨化內心,使內心趨向於完善──無漏。所以論到德行,應從內心與事行兩方面去分別。

善的习惯性养成的必要

(二)從道德的根源、意向、努力、純潔說明道德的心理因素
有情內心的活動,本是非常複雜的,是相互依存,相互融入,又相互凌奪、互相起伏的。每一心理活動,複雜相應,而沒有絲毫自體性;分析內心的因素,不過從它的相對特性,加以敘述而已。
關於道德的心理因素,如道德的根源,是「無貪」、「無瞋」、「無癡」,已約略說過。【1】今再論道德的意向(p.187),道德的努力(p.190),道德的純潔(p.192)

十善道通于三乘
若时能行善,而未做善业,一旦苦果临,尔时复何为

(三)別解道德的意向──慚與愧
慚與愧,可說是道德意向
1、慚愧是人類不同於禽獸的地方
一般人陷於重重【2】的罪惡中,善根力非常微薄,惟有慚愧的重善輕惡,能使人戰勝罪惡,使善根顯發而日趨於增進。釋尊說:慚愧是人類不同於禽獸的地方。【3】這可見慚愧是人類的特點,是人的所以為人處。

2、慚愧的定義
什麼是慚愧?在人類相依共存的生活中,自己覺得要「崇重賢善,輕拒暴惡」;覺得應這樣而不應那樣。【4】換言之,即人類傾向光明、厭離黑暗的自覺。
這種向上的道德自覺,經常與「無慚」,「無愧」的惡行相起伏。但即使被壓倒,慚愧的道德自覺,也仍有現前的機會,這即是一般所說的「良心發現」。如說:「內心負疚【5】」,「問心自愧」。這道德意向的自覺,應使他充分擴展,成為德行的有力策發者。

3、慚愧須依自、法、世間三者的助緣來完成
但他不但每為無慚、無愧的惡行所掩沒,由於有情是迷情為本的,智力不充分,不正確,離惡向善的道德判斷,良心抉擇,不一定是完善的,而且是常有錯誤的。這所以佛說:慚愧心「自增上,法增上,世間增上」。【6】即是說:慚愧應依(增上是依義【7】)於自、法、世間三者的助緣來完成。【8】

良心抉擇,不一定是完善的:没有不断的提升

(1)依自己的人格而使慚愧心活躍起來
一、依自己:人類應自尊自重,佛說:一切有情有解脫分(声闻法)【9】一切有情有佛性(大乘法)【10】
誰也有止惡行善的可能,我為什麼不能?人人應努力於身正心正、自利利他的德行,圓成崇高的聖性。所以說:「彼既丈夫我亦爾,不應自輕而退屈」。【11】
自我的卑劣感,自暴自棄,萎靡【12】頹廢【13】,無論他的原因怎樣,自甘墮落而缺乏自拔的向上心,在自覺的行為中,到底是不道德的。一切損他的惡行,大多從這自甘墮落而來。如能自覺人格的尊嚴,即能使向善離惡的慚愧心活躍起來。【14】

對自己所作的,勇於負責;對一切應做的事,由自己來擔當(印順導師《佛在人間》(p.315))

(2)依法的真理使善惡抉擇更為恰當
二、依法:道德行為,雖因時代環境而多少不同,但決非純主觀的,必有他的合法則性,德行是順於法──真理的行為。由於理解真理、順從真理(信受賢聖的教授,也屬於此),所以能趨向於應行的正道。
佛法的依法修行而證入於法,也即此依法的最高意義。由於尊重真理,順從真理,向善的慚愧心即會生起來。對於應止應行的善惡抉擇,也必然的更為恰當。【15】

凡契合緣起事理的心行,是道德,我們不能不順此而前進。」印順導師《佛在人間》(p.316))

(3)依世間的時空性使慚愧更正確
三、依世間:人類生而為依存於世間的,世間的共同意欲,雖不一定完全合於真理,但世間智者所認為應該如何的,在某一環境時代中,多少有他的妥當性。所以離惡向善的慚愧心,不能忽略世間而應該隨順世間。釋尊說:「我不與世間(智者)諍」。【16】由於尊重社會意旨【17】,避免世間譏嫌,即能引發慚愧而使它更正確。【18】

执善固执:某一阶段是必要的

4、德行的完成依法是最主要的
從上面看來,道德是源於人類的道德本能,而他的引發增長到完成,要依於重人格、重真理、重世間。道德的所以是道德,應該如此非如此不可,即依這三者而決定。【19】
德行的增長完成,即對於自己人格、社會公意、宇宙真理,在向善離惡的抉擇中,作得恰到好處。這其中,真理──法是更主要的,惟有從真理的理解與隨順中,能離去自我的固蔽【20】,促進世間的向上。同時也要從自我的解脫,世間的淨化中,才能達到法的完滿實現,即德行的完成。【21】

道德的标准能不能坚守

二、道德的努力(p.184-p.185)
(一)德行的努力實踐須藉由精進與不放逸
德行的實踐,由於自我的私欲,環境的壓力,知識的不充分,想充分實現出來,並不容易,這需要最大努力的。這種推行德行的努力,經中稱為精進與不放逸。

(二)總說精進與不放逸
精進是勤勇的策進,不放逸是惰性的克服。
精進是破除前進的阻礙,不放逸是擺脫後面的羈絆【22】。

(三)別解精進與不放逸
1、精進是不懼、不驕、從容努力前進的中道
經中說:精進是「有勢、有勤、有勇、堅猛、不捨善軛」。【23】這如勇士的披甲前進,
臨敵不懼,小勝不驕,非達到完全勝利的目的不止。
然精進是中道的,如佛對億耳說:「精進太急,增其掉悔;精進太緩,令人懈怠。
是故汝當平等修習攝受,莫著,莫放逸,莫取相」(雜含卷九‧二五四經)。【24】從容中努
力前進,這是大踏步的向前走,不是暴虎憑河【25】般的前進。

持之以恒,细水长流

2、不放逸是警覺、警策自己不斷的向上增進
至於不放逸,即近人所說的警覺,所以說:「常自警策不放逸」(雜含卷四七‧一二五二經)。【26】警覺一切可能對於自己不利的心情及環境,特別是順利安適中養成的惰性
能時時的警策自己,不敢放逸,即能不斷向上增進。

(四)小結
經中對於一切善行的進修,認為非精進與不放逸不可。這種心理因素,對於德行的進修,有非常重要的價值!

三、道德的純潔(p.185-p.186)
對於佛、法、僧三寶的「信」心,在德行中,有著重要的意義。佛法所說的信,與一般宗教的信仰,是多少不同的。
(一)信的定義
信是什麼?「心淨為性」【27】,即內心的純潔,不預存一些主觀與私見,惟是一片純潔無疵的心情。

(二)信的修學過程
有了這樣的淨心,這才對於覺者、真理、奉行真理的大眾,能虛心容受,從「信順」(信)、「信忍」(解)、「信求」(行)到「證信」(证)。【28】
1、信順
信順,是對於三寶純潔的同情,無私的清淨心,能領解事理,所以釋尊說:「我此甚深法,無信云何解」(智論卷一引經)【29】?世間的事理,如預存主見,缺乏同情,還難於恰當的理解對方,何況乎甚深的佛法?學佛法,要有淨信為基礎,即是這樣的純潔的同情,並非盲目的信仰。

2、信忍(或信可)
依此而進求深刻的理解,得到明確的正見,即名信忍,也名信可。

3、信求
由於見得真,信得切,發起實現這目標的追求,即名信求。

4、證信(或證淨)【30】
等到體證真理,證實了所信的不虛,達到自信不疑的境界,即名證信──也名證淨。
證信是淨心與正智的合一:信如鏡的明淨,智如鏡的照物。

(三)淨信為修學正法的根基,一切德行發展的所依
佛弟子對於佛法的不斷努力,一貫的本於純潔無疵的淨信。
這樣的信心現前,能使內心的一切歸於清淨,所以譬喻為「如水清珠,自淨淨他」。
這樣的純潔心情,為修學正法的根基,一切德行依此而發展,所以說:「信為道源功德母」。【31】以此為善的,可見佛法的德行,對於真理是怎樣的尊重!
德行的心理因素,此外還有,但以上面所說的八法為最要。【32】

道德的根源 --  無貪、無瞋、無癡
道德的意向 --  慚、愧
道德的努力 --  精進、不放逸
道德的純潔 -- 信

信要有正见


【1】
(1)印順導師《佛法概論》第八章,(p.117-p.119):「善心所與惡心所,是極複雜的,可以約種種的含義而立種種名的。其中主要的,即三善根與三不善根。根,即為善與惡的根本
特性,其他善惡心所,都依此而生起。三不善根,即貪、瞋、癡。貪是有情自體與環境的染著;癡──無明是對於有情無情一切事理的蒙昧;瞋是對他──他人的不能關切,不能容忍的敵視。據真諦譯《隨相論》說:「如僧祇等部說:……煩惱即是隨眠等煩惱,隨眠煩惱即是三不善根……,由有三不善根故起貪、瞋等不善」。這可見一般粗顯的貪、瞋、癡,從隱微的,潛行的染根──三不善根而生,三不善根即是隨眠。但上座系的學者,以三不善根為欲界粗重的不善,於是乎別立三無記根或四無記根,其實無記根不是經文所說的。四無記根的無明,為隱微的蒙昧心,從不同的性能來分別:我見即癡分,我愛即貪分,我慢──自恃凌他即瞋分。於隱微蒙昧的覺了中,有此我見,我愛,我慢,成為有情識的──極深細的本質。這實為三不善根的內容,不過解說不同。此不善根為一切不善心所的根源;隱微蒙昧雖不是嚴重的惡心,但到底是不清淨的。這相反的善根,即無貪、無瞋、無癡,也是希微而難以明確覺了的。即在一般有情的不善心中,善根也隱微的潛行於心的深處。如經中說:「如是補特伽羅,善法隱沒,惡法出現,有隨俱行善根未斷」(順正理論卷一八引經)。從此三善根而顯現流行,即一般心相應的無貪、無瞋、無癡。如擴充發展到極高明處,無癡即般若,無瞋即大(慈)悲,無貪即三昧。三昧即定心;定學或稱心學,而經說「離貪故心得解脫」。無貪為心性明淨而不受染著,解脫自在,才是大定的極致。」
(2)相關的經文:
一、《雜阿含經》卷14(344 經):「尊者舍利弗語尊者摩訶拘絺羅:「多聞聖弟子,於不善法
如實知,不善根如實知,善法如實知,善根如實知。云何不善法如實知?不善身業,口業,意業,是名不善法,如是不善法如實知。云何不善根如實知?三不善根:貪不善根,恚不善根,癡不善根,是名不善根,如是不善根如實知。云何善法如實知?善身業,口業,意業,是名善法,如是善法如實知。云何善根如實知?謂三善根:無貪,無恚,無癡,是名三善根,如是善根如實知。尊者摩訶拘絺羅!如是多聞聖弟子,不善法如實知,不善根如實知,善法如實知,善根如實知故,於此法律正見具足,直見成就,於佛不壞淨成就,來入正法,得此正法,悟此正法」。」(大正2,94b8-26)
二、《雜阿含經》卷28(791 經):「有邪、有邪道;有正、有正道。何等為邪?謂:地獄、
畜生、餓鬼。何等為邪道?謂:殺、盜、邪婬、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恚、
邪見。何等為正?謂:人、天、涅槃。何等為正道?謂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語、
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無貪、無恚、正見。」(大正2,205a11-17)

【2】 重重:表示程度非常深。(《漢語大詞典(十)》,p.371)

【3】
(1)《雜阿含經》卷47(1243 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二淨法,能護世間。何等為二?所謂慚,愧。假使世間無此二淨法者,世間亦不知有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宗親、師長、尊卑之序,顛倒渾亂,如畜生趣。以有二種淨法、所謂慚、愧,是故世間知有父母、
乃至師長、尊卑之序,則不渾亂如畜生趣」。爾時、世尊即說偈言:「世間若無有,慚、愧
二法者;違越清淨道,向生老病死。世間若成就,慚、愧二法者,增長清淨道,永閉生死
」。」(大正2,340c23-341a4)
(2)《增壹阿含.1 經》卷9〈18 慚愧品〉:「世尊告諸比丘:有二妙法擁護世間,云何為二法?所謂有慚、有愧也。諸比丘!若無此二法,世間則不別有父、有母、有兄、有弟、有妻子,知識、尊長、大小,便當與猪、雞、狗、牛、羊六畜之類,而同一等。以其世間,有此二法擁護世間,則別有父母、兄弟、妻子、尊長、大小,亦不與六畜共同。是故,諸比丘!當習有慚、有愧。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大正2,587b7-14)

【4】
(1)護法等造《成唯識論》卷6:「云何為慚?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為性,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為業。謂依自法尊貴增上,崇重賢善羞恥過惡,對治無慚息諸惡行。云何為愧?依世間
力輕拒暴惡為性,對治無愧,止息惡行為業。謂依世間訶厭增上,輕拒暴惡羞恥過罪,
對治無愧息諸惡業。羞恥過惡是二通相,故諸聖教假說為體。若執羞恥為二別相,應慚
與愧體無差別。則此二法定不相應,非受想等有此義故。若待自他立二別者,應非實有,
便違聖教。若許慚愧實而別起,復違論說十遍善心。崇重輕拒若二別相,所緣有異應不
俱生,二失既同何乃偏責?誰言二法所緣有異?不爾,如何?善心起時隨緣何境皆有崇
重善及輕拒惡義,故慚與愧俱遍善心,所緣無別。豈不我說亦有此義?汝執慚愧自相既
同,何理能遮前所設難?然聖教說顧自他者,自法名自世間名他,或即此中崇拒善惡於
己益損名自他故。」(大正31,29c13-30a2)
(2)印順導師《大乘起信論講記》(p.314):「能尊重自己的人格、真理和他人;能宗仰賢善,輕拒暴惡,名為慚愧。有慚愧心,即能於三寶前懺悔三業的過失,立意不更作惡行。」

【5】 負疚:猶負咎。(《漢語大詞典(十)》,p.62)

【6】
(1)《雜阿含經》卷10(262 經):「時闡陀語尊者阿難言:「…我爾時作是念:是中誰復有力堪能為我說法,令我知法、見法?我時復作是念:尊者阿難今在拘睒彌國瞿師羅園,曾供
養親覲世尊,佛所讚歎,諸梵行者皆悉知識,彼必堪能為我說法,令我知法、見法。…!」
時尊者阿難語闡陀言:「善哉!闍陀!我意大喜,我慶仁者能於梵行人前,無所覆藏,破
虛偽刺。闡陀!愚癡凡夫所不能解,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一切諸行無常,一
切法無我,涅槃寂滅。汝今堪受勝妙法,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闡陀作是念:我今歡
喜,得勝妙心,得踊悅心,我今堪能受勝妙法。爾時、阿難語闡陀言:「我親從佛聞,教
摩訶迦旃延言:世人顛倒,依於二邊,若有、若無。世人取諸境界,心便計著。迦旃延!
若不受,不取,不住,不計於我,此苦生時生、滅時滅。迦旃延!於此不疑、不惑,不
由於他而能自如,是名正見如來所說。所以者何?迦旃延!如實正觀世間集者,則不生
世間無見;如實正觀世間滅,則不生世間有見。迦旃延!如來離於二邊,說於中道:所
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緣無明有行,乃至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所謂此無故
彼無,此滅故彼滅,謂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尊者阿難說是法時,
闡陀比丘遠塵、離垢,得法眼淨。…」(大正2,66b29-67a9)
(2)《瑜伽師地論》卷86:「又發如是解了心者,聽聞正法,由三種相,發生歡喜:一者、由補特伽羅增上故;二者、由法增上故;三者,由自增上故。補特伽羅增上者,謂由睹見
深可讚仰,具大威力端嚴大師,及所稱揚善說法者。法增上者,謂所說法,能令出離煩
惱業苦,及令信解最上深義。自增上者,謂有力能,於所說法能隨覺悟。」(大正30,
780b11-18)

【7】
(1)印順導師《佛在人間》(p.315):「增上,是依的意思。我們依此三者,可以使我們的德行,進展為更完善、更崇高的。對於道德,這三者都是有力的增上緣;但必須三者並重,而不偏於一邊才好。什麼是三增上?一、自增上,自是自己。二、法增上,法是真理或軌律。
三、世間增上,世間是輿論及公認的意見。要遵行完善的德行,不能不顧到這三者。這與
我國古說的:「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有點相近。」
(2)印順導師《學佛三要》(p.17):「自他增上,「增上」是有力的、依仗的意思。」

【8】
(1)《顯揚聖教論》卷1〈1 攝事品〉:「慚者,謂依自增上及法增上,羞恥過惡為體,斷無慚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慚為業。如經說:慚於所慚,乃至廣說。愧者,謂依世增上,羞
恥過惡為體,斷無愧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愧為業。如經說:愧於所愧,乃至廣說。」(大
正31,481b26-c1)
(2)《大乘五蘊論》卷1:「云何為慚?謂自增上及法增上,於所作罪羞恥為性。云何為愧?謂世增上,於所作罪羞恥為性。」(大正31,848c22-24)

【9】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7:「善根有三種:一、順福分,二、順解脫分,三、順決擇分。順福分善根者,謂種生人、生天種子。生人種子者,謂此種子,能生人中高族大貴,多饒財寶眷屬圓滿,顏貌端嚴身體細渜乃至或作轉輪聖王。生天種子者,謂此種子,能生欲、色、無色天中,受勝妙果,或作帝釋、魔王、梵王,有大威勢27,34c27-35a21)

【10】 《大般涅槃經》卷7〈4 如來性品〉:「佛言:善男子!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如是我義,從本已來,常為無量煩惱所覆,是故眾生不能得見。」(大正12,407b9-11)

【11】 無性造、玄奘譯《攝大乘論釋》卷6:「論曰:此中有頌:『人趣諸有情,處數皆無量,念念證等覺,故不應退屈。諸淨心意樂,能修行施等,此勝者已得,故能修施等。善者於死時,得隨樂自滿,勝善由永斷,圓滿云何無。』釋曰:復以伽他攝如是義,人趣諸有情等者,其心怯弱名為退屈。勸彼不應心生退屈,謂我不能證覺無上正等菩提名心怯弱。令勸進彼不應於己謂無功能,故無退屈。如有頌言:『無量十方諸有情,念念已證善逝果,彼既丈夫我亦爾,不應自輕而退屈。」(大正31,414b5-18)

【12】 萎靡:精神不振作;意志消沉。(《漢語大詞典(九)》,p.442)

【13】 頹廢:意志消沉,精神委靡。(《漢語大詞典(十二)》,p.314)

【14】 印順導師《佛在人間》(p.315):「一、自增上:即時常喚起自尊心。尊重自己,不甘下流。對自己所作的,勇於負責;對一切應做的事,由自己來擔當。聲聞乘說:人人有解脫分。大乘說:人人有佛性。確信自己有為善,成賢成聖,成佛作祖的可能,「彼既丈夫我亦爾,不應自輕而退屈」。不願自暴自棄,努力向上,沒有不能做到的。尊重自己,擴展自心的德行,負起自救救他的重任。尊重自己不甘下流,便是促進道德的主要力量。」

【15】 印順導師《佛在人間》(p.315- p.316):「二、法增上:要循著真理而行,不能與他相違背。前面說過:善行名法,惡行即非法。凡契合緣起事理的心行,是道德,我們不能不順此而前進。」

【16】
(1)《雜阿含經》卷2(37 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不與世間諍,世間與我諍。所以者何?比丘!若如法語者,不與世間諍,世間智者言有,我亦言有。云何為世間智者言有
我亦言有?比丘!色無常、苦、變易法,世間智者言有,我亦言有。如是受、想、行、
識,無常、苦、變易法,世間智者言有,我亦言有。世間智者言無,我亦言無,謂色是
常、恆、不變易、正住者,世間智者言無,我亦言無。受、想、行、識,常、恆、不變
易、正住者,世間智者言無,我亦言無。是名世間智者言無,我亦言無。比丘!有世間
世間法,我亦自知自覺,為人分別、演說、顯示。世間盲無目者,不知不見,非我咎也。
諸比丘!云何為世間世間法,我自知自覺,為人演說、分別、顯示?盲無目者,不知不
見。比丘!色無常、苦、變易法,是名世間世間法。如是受、想、行、識,無常、苦,(變
易法),是世間世間法。比丘!此是世間世間法,我自知自覺,為人分別、演說、顯示。盲無目者不知不見,我於彼盲無目不知不見者,其如之何」!」(大正2,8b16-c6)
(2)《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49:「如契經說:「苾芻當知,我不與世間諍,而世間與我諍。」問:此經所說其義云何?尊者世友作如是說:「世尊定說,有因果故。謂佛若遇常見外道,彼說:『諸法有果無因,以無因故,自性常有。』世尊告曰:『汝言有果我亦說有,汝言無因是愚癡論。』世尊若遇斷見外道,彼說:『諸法有因無果,以無果故當來斷滅。』世尊告曰:「汝言有因我亦說有,汝言無果是愚癡論。」佛於二論各許一邊,離斷離常而說
中道。故作是說:『我不與世間諍,而世間與我諍。』」復次,世尊是如法論者,諸外道
等是非法論者。如法論者法爾無諍,非法論者法爾有諍。復次,佛於世俗隨順世間,彼
於勝義不隨順佛。復次,世尊善斷二諍根故。二諍根者,謂愛及見。佛(*愛及見)已永
斷故說無諍,世間未斷故說有諍。大德(佛陀提婆)說曰:「世尊是如理論者,諸外道等
是非理論者。如理論者法爾無諍,非理論者法爾有諍。如馬涉險步有低昂。若遊平路行
無差逸。」復次,佛是見義、見法、見善、見調柔者故說無諍,世間不爾故說有諍。」(大
正27,255c6-26)

【17】 意旨:亦作意指、意恉。謂意之所在。多指尊者的意向。(《漢語大詞典(七)》,p.637)

【18】 印順導師《佛在人間》(p.316):「三、世間增上:大家以為這樣是合理的,這樣是聖賢或善人所稱歎的,我就應這樣做。尊重社會的公共意志,接受社會的善意批評,這才能成一個合乎人情的善人。例如從事政治,受到外來的批評,不肯反省,自以為然;甚或「笑罵由他笑罵,好官我自為之」,這必然走向惡行。尊重輿論,就會修正自己的偏失,走向光明的坦途。」

【19】 編按:印順導師對於三增上的內容,與論典的解說有些差異,請參見:《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6〈4 三法品〉(大正26,390b6-c28);《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21 (大正27,107a14-24);《雜阿毘曇心論》卷2〈2 行品〉(大正28,883a28-b5);《瑜伽師地論》卷24(大正30,411c8-413b24)、卷86(大正30,780b11-18)、卷98(大正30,863c9-28)。

【20】 固蔽:謂蔽塞不聰,不諳事理。(《漢語大詞典(三)》,p.625)

【21】 印順導師《佛在人間》(p.316-p.317):「三增上,是人類道德向上增進的基石。不但不能缺,就是偏在那一邊,也會發生偏弊的。如過分尊重自己,每覺得自己的超勝;什麼真理,人情,容易放在一邊。這即使動機良善,也會漸漸地走向不道德的路,自害害人。如過於尊重真理,可能會冷酷而不順人情。專顧世間,容易背棄真理。因為世間的意見,不一定對,真理並不以多數為標準。所以,我們要持行完善的德行,走向出世圓正的道德,決不能離此三者,而應從協調中不斷向上。佛法的二乘,重於理智,對世間利濟眾生事業,不免冷淡些。這雖不是不道德,而到底不夠完善。大乘圓滿的菩薩道,三增上並重,這才能完成究竟圓滿的佛德。

【22】 羈絆:亦作羇絆。猶言束縛牽制。(《漢語大詞典(八)》,p.1054)

【23】
(1)《中阿含.10 漏盡經》卷2〈1 七法品〉:「云何有漏從忍斷耶?比丘![1]精進斷惡不善,修善法故,常有起想,專心精勤,身體、皮肉、筋骨、血髓皆令乾竭,不捨精進,要得
所求,乃捨精進。比丘![2]復當堪忍飢渴、寒熱、蚊虻蠅蚤虱,風日所逼;[3]惡聲捶杖,
亦能忍之。[4]身遇諸病,極為苦痛,至命欲絕,諸不可樂,皆能堪忍。若不忍者,則生
煩惱、憂慼;忍則不生煩惱、憂慼,是謂有漏從忍斷也。」(大正1,432c5-13)
(2)《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7〈5 四法品〉:「云何思擇一法應忍受?答:如薄伽梵於《防諸漏記別經》中作如是說:汝等苾芻應起精進,有勢,有勤,勇悍,堅猛,不捨善軛。
假使我身血肉枯竭,唯皮筋骨連拄而存,若本所求勝法未獲,終不止息所起精進。又精
進時身心疲惓,終不由斯而生懈怠,應深忍受寒熱、飢渴、蛇蠍、蚊虻、風雨等觸。又
應忍受他人所發,能生身中猛利辛楚,奪命苦受毀辱語言,是名思擇一法應忍受。」(大
正26,395a1-9)
(3)《瑜伽師地論》卷85:「復次、由四支故,具足遠離,名善具足。何等為四?一者、無第二而住,二者、處邊際臥具,三者、其身遠離,四者、其心遠離。謂於居家境界所生諸
相,尋思、貪欲,瞋恚悉皆遠離,依不放逸防守其心。又由五相發勤精進,速證通慧:
謂有勢力者,由被甲精進故;有精進者,由加行精進故;有勇捍者,由於廣大法中無怯
劣精進故;有堅猛者,由寒熱蚊虻等所不能動精進故;有不捨善軛者,由於下劣無喜足
精進故。又為斷惛沈、睡眠、掉舉、惡作,如其次第奢摩他、毘!B 鈴舍那品隨煩惱故,
願正止觀無有失壞。」(大正30,778a12-23)

【24】 《雜阿含經》卷9(254 經):「爾時、世尊告二十億耳:「汝實獨靜禪思作是念:世尊精勤修學聲聞中,我在其數,而今未得漏盡解脫。我是名族姓子,又多錢財,我寧可還俗受五欲樂,廣施作福耶」?時二十億耳作是念:「世尊已知我心」。驚怖毛豎,白佛言:「實爾,世尊」!佛告二十億耳:「我今問汝,隨意答我。二十億耳!汝在俗時,善彈琴不」?答言:「如是,世尊」!復問:「於意云何?汝彈琴時,若急其絃,得作微妙和雅音不」?答言:「不也,世尊」!復問:「云何?若緩其絃,寧發微妙和雅音不」?答言:「不也,世尊」!復問:「云何?善調琴絃,不緩、不急,然後發妙和雅音不」?答言:「如是,世尊」!佛告二十億耳:「精進太急,增其掉、悔;精進太緩,令人懈怠。是故汝當平等修習攝受,莫著、莫放逸、莫取相」!時尊者二十億耳,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時尊者二十億耳,常念世尊說彈琴譬,獨靜禪思,如上所說,乃至漏盡,心得解脫,成阿羅漢。」(大正2,62c4-23)

【25】 暴虎憑河:比喻人有勇而無謀。(網路版《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26】 《雜阿含經》卷47(1252 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諸離車子,常枕木枕,手足龜坼,疑畏莫令摩竭陀王阿闍世毗提希子得其間便,是故常自儆策,不放逸住。以彼不放逸住故,摩竭陀王阿闍世毗提希子,不能伺求得其間便。於未來世不久,諸離車子恣樂無事,手足柔軟,繪纊為枕,四體安臥,日出不起,放逸而住。以放逸住故,摩竭陀王阿闍世毗提希子得其間便。如是比丘!精勤方便,堅固堪能,不捨善法,肌膚損瘦,筋連骨立。精勤方便,不捨善法,乃至未得所應得者,不捨精進,常攝其心,不放逸住。以不放逸住故,魔王波旬不得其便。當來之世,有諸比丘,恣樂無事,手足柔軟,繒纊為枕,四體安臥,日出不起、放逸而住。以放逸住故,惡魔波旬伺得其便。是故比丘!當如是學:精勤方便,乃至不得未得,不捨方便」。」(大正2,344b7-23)

【27】《成唯識論》卷6:「云何為信?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然信差別,略有三種:一、信實有,謂於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謂於三寶真淨德中深信樂故。三、信有能,謂於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由斯對治彼不信心,愛樂證修世出世善。忍謂勝解,此即信因。樂欲謂欲,即是信果。礭陳此信,自相是何?豈不適言:心淨為性。此猶未了彼心淨言,若淨即心,應非心所。若令心淨,慚等何別?心俱淨法為難亦然,此性澄清能淨心等,以心勝故立心淨名。如水清珠,能清濁水。慚等雖善,非淨為相,此淨為相,無濫彼失。又諸染法,各別有相,唯有不信,自相渾濁,復能渾濁,餘心心所。如極穢物,自穢穢他。信正翻彼,故淨為相。有說:信者,愛樂為相,應通三性,體應即欲。又應苦集,非信所緣。有執:信者,隨順為相,應通三性,即勝解欲。若印順者,即勝解故。若樂順者,即是欲故。離彼二體,無順相故。由此應知:心淨是信。」(大正31,29b22-c13)

【28】 印順導師《學佛三要》(p.89-p.90):「信心,不但是在先的,也是在後的;在學佛的歷程中,信心貫徹於一切。約從淺到深的次第,(般若道)可析為三階段:一、「信可」,或稱「信忍」。這是對於佛法,從深刻的理解而起的淨信。到此,信心成就;純淨的信心,與明達的勝解相應,這是信解位。二、「信求」:這是本著信可的真信,而發為精進的修學。在從確立信解而進求的過程中,愈接近目標,信心愈是不斷的增勝。這是解行位。三、「證信」,或稱「證淨」。這是經實踐而到達證實。過去的淨信,或從聽聞(教量)而來,或從推理(比量)而來。到這時,才能「悟不由他」,「不依文字」,現量的通達,這是證位。在大乘中,是初地的「淨勝意樂」;在聲聞,是初果的得「四證淨」或「四不壞信」。一向仰信的佛、法、僧、戒,這才得著沒有絲毫疑惑的徹底的自信。」

【29】
(1)《大智度論》卷1〈1 序品〉:「佛此偈中,不說布施人得歡喜,亦不說多聞、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人得歡喜,獨說信人。佛意如是:我第一甚深法微妙,無量無數,不
可思議,不動不猗不著,無所得法,非一切智人則不能解。是故佛法中信力為初,信力
能入,非布施、持戒、禪定、智慧等能初入佛法。如說偈言:「世間人心動,愛好福果報,
而不好福因,求有不求滅。先聞邪見法,心著而深入,我此甚深法,無信云何解?」如
提婆達大弟子俱迦梨等,無信法故,墮惡道中。是人無信,於佛法自以智慧求不能得。
何以故?佛法甚深故。如梵天王教俱迦梨說偈:「欲量無量法,智者所不量,無量法欲量,
此人自覆沒!」」(大正25,63b7-23)
(2)相關資料:《佛說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羅蜜多經》卷9〈10 讚持品〉:「爾時,尊者舍利子知帝釋天主心所念已,即白佛言:「世尊!若有人聞此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法門,發信
解心尊重恭敬、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如所說學、如所說行、如理相應者,是人應如不
退轉菩薩摩訶薩功德無異。何以故?此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法門,若人以少善根不能得聞。
又若於先佛所不曾修習者,是故今時即不能生清淨信解。又復,世尊!若有人聞此甚深
般若波羅蜜多法門,生違背毀謗者,當知是人於先佛所曾聞是法,爾時已生違背毀謗。
何以故?是人雖復以少善根先得聞此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法門,而為懈怠所覆,不起精進,
無信無忍,於甚深法不生愛樂,由不樂故不能解了,以其不了又復不能請問諸佛及佛弟
子。由是緣故,今聞此法起違謗者,當知往昔已生違謗。」」(大正8,620b7-22)

【30】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03:「問:何故名證淨,證淨是何義?答:[1]淨謂信、戒離垢穢故。於四聖諦別別觀察、別別籌量、別別覺證,而得此淨故名證淨。[2]脅尊者曰:此應名不壞淨,言不壞者:不為不信及諸惡戒所破壞故。淨謂清淨信是心之清淨相故。戒是大種清淨相故。[3]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此應名不斷淨,謂得此已,無有沙門婆羅門等力能引奪令斷壞故。如契經說:『是名見為根信,證智相應,世間沙門婆羅門等不能引奪令其斷壞』。[4]大德說曰:若於佛法不能觀察、籌量、覺證,所得信戒易可動轉,如水上船。若於佛法能審觀察、籌量、覺證,所得信戒不可動轉,猶如帝幢故,此正應名不動淨。[5]尊者妙音作如是說如是四種應名見淨,見四聖諦得此淨故。或應名慧淨,聖慧俱轉故。」(大正27,534c14-29)

【31】
(1)《大方廣佛華嚴經》卷6〈8 賢首菩薩品〉:「信為道元功德母,增長一切諸善法, 除滅一切諸疑惑,示現開發無上道。」(大正9,433a26-27)
(2)《大方廣佛華嚴經》卷14〈12 賢首品〉:「信為道元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法,斷除疑網出愛流,開示涅槃無上道。」(大正10,72b18-19)

【32】
(1)印順導師《成佛之道(增註本)》(p.67-p.68):「什麼是善不善呢?從自己的內心說:「心淨」是善的;如「或不淨」,那就是不善的。我們的內心,經常有一些煩動惱亂(煩惱)的不淨因素,如不起雜染的煩惱,而心起清淨的因素,就是善。這如與貪、瞋、癡,相
反的無貪、無瞋、無癡,崇尚賢善而輕拒暴惡的慚、愧,使心安定清淨的信心,實現止
惡行善的精進。這些,都是淨的,善的;反之,如貪、瞋、癡、無慚、無愧、不信、放
逸等,就是不淨的不善了。從見於事行的對他影響來說,那麼如有「利」於「他」的,
是善;如「或」有「損」於「他」的,是不善。人與人(人與眾生),都有著關係,應該
是互助共濟的合作,遵行自他共處的和樂法則。如所作為而有害於他,那即使有利於己
(損他利己),也是不善而不可為的。如有利於他,那即使有損於己(損己利他),也是
善的而應該做的。從內心與對外影響,決定「善行」與「不善行」的差別。行,是動作,
內心的動作名意行,身體的動作名身行,語言的動作名語行,這都是有善與不善的,所
以說善行不善行。這一切,佛弟子,或繼承佛陀家業的「佛子」,「應」該審「諦」的觀
「察」。不但要確實信有善與不善,而且要分別什麼是善,什麼是不善,修成堅定不移的
正見,作為我們起心作事的準繩。」
(2)編按:若按《成佛之道(增註本)》此段「心淨是善」的七法(無貪、無瞋、無癡,慚、愧,信心,精進)來說,那印順導師在《佛法概論》(p.186)所謂的「德行的心理因素,
此外還有,但以上面所說的八法為最要」,應該就是指這七法,而多加「不放逸」一項,
共為八法。結果為:「道德的根源:無貪、無瞋、無癡;道德的意向:慚、愧;道德的努
力:精進、不放逸;道德的純潔:信。」
(3)另外,有關善心所之定義,相當者如:
一、《瑜伽師地論》卷55:「問:何等為自性?答:謂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
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如是諸法,名自性善。問:如是諸法互相應義,
云何應知?答:於決定時,有「信」相應。止息雜染時,有「慚」與「愧」,顧自、
他故。善品業轉時,有「無貪」、「無瞋」、「無癡」、「精進」。世間道離欲時,有「輕
安」。出世道離欲時,有「不放逸」及「捨」。攝受眾生時,有「不害」,此是悲所攝
故。」(大正30,602b15-22)
二、《成唯識論》卷6:「善位心所,其相云何?頌曰:善謂信慚愧,無貪等三根,勤安
不放逸,行捨及不害。(*偈頌後有詳細的解釋,於此略引)」(大正31,29b17-20),
相關於此的解釋,參考:演培法師《成唯識論講記(三)》,p.258-p.313。
三、《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34〈7 辯賢聖品〉(大正29,942c19-943b9);《阿毘達磨順
正理論》卷71(大正29,729a16-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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