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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7 March 2017

《佛法概論》第二十章02

慧日佛學班.第8 期課程
《佛法概論》
第二十章 正覺與解脫
釋開仁編.2010/6/4

第二節佛陀的正覺
一、正覺與解脫的特勝(p.267-p.269)
(一)佛與聲聞正覺的同異
1、佛陀超越聲聞的地方
佛陀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遍覺者。正覺的普遍性,究竟性,超過一般聲聞弟子,所以佛陀是重于正覺的。
學佛者也不稱發出離心,而說發菩提心。
聲聞是聞佛教聲而解脫,佛卻「先未聞法,能自覺知,現法身知,得三菩提」(雜含卷二六‧六八四經)。【36】

2、正覺內容的同異處
(1)佛從三善根的完滿開展,來顯示超越聲聞的程度佛陀的正覺,是無貪、無瞋、無癡的完滿開展,究竟圓成;而聲聞弟子的正覺,是偏於無貪、無癡的,佛與聲聞的正覺,可說有程度上的差別。

(2)聲聞所證的法性空,與佛無有差別
但這是說:佛陀的正覺,是智慧中心的,含攝得無貪、無瞋、無癡,從身心淨化,自他和樂的生活中得究竟自在。如從智慧的無癡說,無漏慧的證法性空,與聲聞沒有差別,畢竟空是沒有什麼彼此差別的。【37】能實現智證空如,即轉凡成聖,轉迷成悟。三乘同性的聖人,不是神,只是以智證空寂而得離欲解脫的自由人。

(3)佛「真俗無礙,悲智相應」的無上正覺,比聲聞富裕積極性
不過,慈悲而偏於消極的不害他,這是聲聞;重於積極的救護他,即是從修菩薩行
而成佛佛在這三乘同一解脫的聖格中,顯出他的偉大。有情,是身心相依,也是自他
互成的,所以佛陀的正覺,不但契合緣起的空性,更能透達緣起的幻有。慈悲利他的德
行,更能發揮出來,不像聲聞那樣僅是消極的無諍行。【38】人間佛陀的無上正遍覺,應從
真俗無礙,悲智相應中去說明與聲聞的差別

(二)佛與聲聞解脫的同異
1、佛與聲聞在解脫煩惱與生死上,是平等的
論到解脫,佛與聲聞弟子平等平等。
如《中含‧瞿默目犍連經》說:「若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解脫,及慧解脫阿羅訶解脫,此二解脫無有差別,亦無勝如【39】」。【40】解脫的平等,約解脫能感生死的煩惱及生死說
勝如:勝劣

2、對於煩惱的習氣──盡與未盡,則有差別
如論到煩惱的習氣,即彼此不同,
(1)聲聞急於自了,故斷盡煩惱而餘習未盡
如舍利弗還有瞋習,【41】畢陵伽婆蹉有慢習,這是煩惱積久所成的習性。雖然心地清淨,沒有煩惱,還要在無意間表露於身語意中。聲聞的清淨解脫,還不能改善習以成性的餘習。這雖與生死無關,但這到底是煩惱的餘習,有礙於究竟清淨。【42】
古人譬喻說:聲聞急於自了,斷煩惱不斷習氣。這如犯人的腳鐐,突然打脫,兩腳雖得自由,而行走還不方便。【43】

(2)菩薩久劫修行至成佛時,煩惱與習氣都斷盡
菩薩於三大阿僧祇劫修行,久已漸漸的消除習氣;等到成佛,即煩惱與習氣一切都斷盡了。這如犯人的腳鐐,在沒有打脫時,已設法使他失去效用;等到將腳鐐解去而得自由時,兩腳即毫無不便的感覺。

3、小結
這解脫的同而不同,還是由於聲聞的急於為己,菩薩的重於為人

二、佛的相對性與絕對性(p.269-p.271)
(一)現實人間的佛陀觀
1、於正覺的法性中,更具「真俗無礙性,悲智相應性」者,即是佛
現實人間的佛陀,如釋迦牟尼佛,成立於無貪、無瞋、無癡的均衡擴展,【44】成立於尊重真理、尊重自己、尊重世間,【45】而德行能作到時代的完成。這是說:在聖者正覺的同一性上,更有真俗無礙性,悲智相應性,達到這步田地【46】即是佛。

2、佛陀的智證徹底與三德完善,於時、地、機三者恰到好處
這在智證空寂的正覺中,沒有彼此差別,是徹底的;三德【47】的平衡開發,是完善的。本著這樣徹底而完善的正覺,適應當時、當地、當機,無不恰到好處,佛陀是究竟圓滿的!

3、證無生忍者因具慈悲與空慧,因中說果亦可稱為佛
大乘法中說:菩薩初得無生法忍──這雖是慈悲相應的,約智證空性說,與聲聞平等,【48】即可稱為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可說成佛了。【49】

4、人間的佛陀,是淨化人性,擴展人的德能而達到恰好處
究竟圓滿的佛陀,不外乎淨化人性,擴展人的德能而達到恰好處。這才是即人成佛的佛陀,實現於人間的佛陀! 【50】

(二)大乘中理想的佛陀觀
1、大乘「無所不知、不能、不在」的佛陀觀,難以從現實中得到證明
在大乘法的展開中,佛陀觀到達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絕對無限的佛陀。【51】在從現實人間的佛陀說,這是多少可以考慮的。佛陀雖因久劫修行,有廣大的世俗智,自發的勝義智但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實難以從現實的佛陀中得到證明。
反之,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佛也決不因此而稱為佛陀
人間世──只要是現實存在的,即是緣起的存在,緣起是有相對的特性的,不能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

2、理想的佛陀觀,源於佛弟子對佛般涅槃的永恆懷念,是自我意欲的客觀化
佛陀觀的發展到如此,因為佛法的普及民間,從信徒歸依佛陀的心情中發展出來。
自釋尊入滅,在時空的演變中,信眾意欲──知識、能力、存在的無限欲求,不能滿足於適應當時人間的佛陀,這才想像佛陀為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而為任何時代、環境、信眾所不能超越的,推尊為圓滿的,絕對的這是理想的,是自我本質的客觀化。一般宗教,幻想此為外在的神;而正見的佛弟子,即知這是自心的佛,是自我──意欲本質的客觀化

(三)從緣起的相待性中,來顯示佛陀的絕對性
我們知道,成佛是智證──即三法印的空寂性的,這是沒有彼此而可說絕對的,徹底的,能真俗無礙、悲智相應的。到達這,即是佛陀,知識、能力、存在,緣起的一切,永遠是相對的。這並非人間佛陀的缺陷,這才是契當真理。雖說是相對的,但無論佛陀出現于什麼時代,什麼地方,他的知識、能力、存在,必是適應而到達恰好的。佛陀的絕對性,即在這相對性中完成!


【36】 《雜阿含經》卷26(684 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於色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解脫,是名阿羅訶、三藐三佛陀;受,想,行,識,亦如是說。若復比丘!於色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解脫者,是名阿羅漢慧解脫;受,想、行,識,亦如是說。諸比丘!如來、應、等正覺,阿羅漢慧解脫,有何種種別異」?諸比丘白佛:「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唯願為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如來、應、等正覺者,先未聞法,能自覺知,現法自知,得三菩提;於未來世,能說正法覺諸聲聞,所謂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是名如來、應、等正覺,所未得法能得,未制梵行能制,能善知道,善說道,為眾將導;然後聲聞成就隨法,隨道,樂奉大師教誡教授,善於正法。是名如來、應、等正覺,阿羅漢慧解脫,種種別異。
復次、五學力,如來十力。何等為學力?謂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
何等為如來十力?
[1]謂如來處非處如實知,是名如來初力。…
          佛知道什么是可能的,什么是不可能的
[2]復次、如來於過去、未來、現在,業法受、因事報如實知,是名第二如來力。…
[3]復次、如來、應、等正覺,禪、解脫、三昧、正受,染惡、清淨處淨如實知,是名如
來第三力。…
[4]復次、如來知眾生種種諸根差別如實知,是名如來第四力。…
[5]復次、如來悉知眾生種種意解如實知,是名第五如來力。…
[6]復次、如來悉知世間眾生種種諸界如實知,是名第六如來力。…
[7]復次、如來於一切至處道如實知,是名第七如來力。…
[8]復次、如來於過去宿命種種事憶念,從一生至百千生,從一劫至百千劫,我爾時於彼
生,如是族,如是姓,如是名,如是食,如是苦樂覺,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分齊,我於彼處死此處生,此處死彼處生,如是行、如是因,如是方宿命所更,悉如實知,是名第八如來力。…
[9]復次、如來以天眼淨過於人眼,見眾生死時、生時,妙色、惡色,下色、上色,向於
惡趣、向於善趣,隨業法受,悉如實知。此眾生身惡業成就,口、意惡業成就,謗毀賢聖,受邪見業,以是因緣,身壞命終墮惡趣,生地獄中。此眾生身善行,口、意善行,不謗賢聖,正見業法受,彼因、彼緣,身壞命終,生善趣天上,悉如實知,是名第九如來力。…
[10]復次、如來諸漏已盡,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身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是名為第十如來力。…如此十力,唯如來成就,是名如來
與聲聞種種差別」。」(大正2,186b27-187b5)

【37】
(1)鳩摩羅什《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8,749b17-18):「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2)菩提流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8,753b22-23):「一切聖人皆以無為法得名。」
(3)真諦《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8,762c21-22):「一切聖人皆以無為真如所顯現故。」
(4)玄奘《大般若經》卷577〈第九能斷金剛分〉(大正7,981a7-8):「以諸賢聖補特伽羅,
皆是無為之所顯故。」
(5)義淨《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大正8,772b26-27):「以諸聖者皆是無為所顯現故。」

【38】 印順導師《性空學探源》(p.255-p.256):「空、無相,是說所認識的體性不真實;反面,也就是說緣起現象的存在是假名的。以假名說緣起,《雜阿含經》本就開示過。了達一切諸法唯假名,就可以成就「無諍行」。無諍的本義,是說語言名稱的缺乏確實性固定性,了知它是假名如幻,不應固執。這在《中阿含經》已經被重視了。如卷四三說:『隨國俗法,不是、不非耶,……此法無諍。』無諍是建立在假名上,所以與空義有密切的關係。傳說須菩提尊者是無諍第一,《中阿含》明無諍行的時候就讚歎他說:『此行真實空,捨此住止息。』須菩提尊者,能夠捨離「此」語言戲論,安住無諍(止息),就是行真實空。無諍就是空,不是很顯然的嗎?這意思,《增一阿含‧須陀品》有著解釋:『有字者,是生死結;無字者,是涅槃也。……有字者,有生有死,有終有始;無字者,無生無死,無終無始。』有名言,是生死法,就有生死始終;無名言,是涅槃法,一切生死始終皆無。這說明了涅槃的離言無諍。假名是空的,空是假名的;能夠了達空性的假名離言,就可以安住無諍,也就可以獲證涅槃。所以空的假名,不但可以安立緣起世間,也可以經過無諍的修證,走向解脫還滅,而獲得離言涅槃。」

【39】 印順導師《空之探究》(p.75):「勝如(如是不如,勝如即優劣)」。

【40】 《中阿含.145 瞿默目犍連經》卷36〈2 梵志品〉(大正1,655c27-656a3)。

【41】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83:「曾聞世尊與舍利子一處經行,時有一鳥為鷹所逐,怖急便趣舍利子影,怖猶不止舉身戰慄,復越佛影身心坦然。時舍利子合掌白佛:如何此鳥至我影中猶有恐懼,纔至佛影,心無驚怖身不戰慄?世尊告言:汝六十劫修不害意,我於三大無數劫中修不害意。汝有害習,我已永斷故令如是。時世皆言:乃至小鳥,佛慈蔭故令怖畏除。」(大正27,430b28-c7)

【42】 《大智度論》卷42〈9 集散品〉:「復次,二乘有習氣,有礙有障故,雖有無受三昧,不清淨;如摩訶迦葉聞菩薩伎樂,於坐處不能自安。諸菩薩問言:「汝頭陀第一,何故欲起似舞?」迦葉答言:「我於人天五欲中永離不動;此是大菩薩福德業因緣變化力,我未能忍!如須彌山王,四面風起,皆能堪忍;若隨嵐風至,不能自安。」聲聞、辟支佛習氣,於菩薩為煩惱。」(大正25,367c27-368a6)

【43】 《大智度論》卷27〈1 序品〉:「「煩惱習」名煩惱殘氣,若身業、口業不隨智慧,似從煩惱起;不知他心者,見其所起,生不淨心,是非實煩惱,久習煩惱故,起如是業。譬如久鎖腳人,卒得解脫,行時雖無有鎖,猶有習在。如乳母衣,久故垢著,雖以淳灰淨浣,雖無有垢,垢氣猶在;衣如聖人心,垢如諸煩惱,雖以智慧水浣,煩惱垢氣猶在。如是諸餘賢聖雖能斷煩惱,不能斷習。如難陀婬欲習故,雖得阿羅漢道,於男女大眾中坐,眼先視女眾,而與言語說法。如舍利弗瞋習故,聞佛言舍利弗食不淨食,即便吐食,終不復受請。又舍利弗自說偈言:「覆罪妄念人,無智而懈怠,終不欲令此,妄來近我住!」如摩訶迦葉瞋習故,佛滅度後集法時,勅令阿難六突吉羅懺悔,而復自牽阿難手出:「不共汝漏未盡不淨人集法。」如畢陵迦婆蹉,常罵恒神為小婢。如摩頭婆和吒跳戲習故,或時從衣枷踔上梁,從梁至枰,從枰至閣。如憍梵鉢提牛業習故,常吐食而呞。如是等諸聖人,雖漏盡而有煩惱習;如火焚薪已,灰炭猶在,火力薄故,不能令盡。若劫盡時火,燒三千大千世界無復遺餘,火力大故;佛一切智火亦如是,燒諸煩惱,無復殘習。」(大正25,260c2-27)

【44】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第十九章,(p.248):「菩薩的重視慈悲,也有對治性。論理,應該使無癡的智慧,無貪的淨定,無瞋的慈悲,和諧均衡的擴展到完成。」

【45】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第十九章,(p.251-p.252),大意如下:
[1]無所得為方便:法增上的理智。
[2]一切智智相應作意:自增上的意志。
[3]大悲為上首:世間增上的情感。

【46】 田地:猶地步,程度。(《漢語大詞典(七)》,p.1269)

【47】 編者按:依上下文脈來看,這三德有可能指三善根的均衡擴展,但也有可能指佛的三德──智德、斷德及恩德,如《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1:「世尊智斷二德皆具足故,自利圓滿。恩德備故,利他圓滿。所以者何?一切種冥皆永滅故,智德圓滿。諸境界冥亦永滅故,斷德圓滿。授正教手拔眾生出生死泥故,恩德圓滿。聲聞、獨覺,雖破諸冥,而猶未能滅一切種,故不成就一切種智,未得所有無知差別,不行智故,意樂隨眠智等闕故,不能如理濟拔有情,自利利他德未滿故,雖有聖德而不名師。唯佛世尊二德圓滿,無倒濟拔一切有情,成就希奇廣大名稱,位居尊極,獨號大師。」(大正29,329a15-25)

【48】 《大智度論》卷71〈50 大事起品〉:「「世尊!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眾生皆作信行.法行人八人,得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辟支佛,若智、若斷,不如是菩薩一日行深般若波羅蜜,忍、欲、思惟、籌量。何以故?是信行.法行人八人、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辟支佛,若智、若斷,即是菩薩摩訶薩無生法忍。」」(大正25,553b9-15)

【49】 《大智度論》卷6〈1 序品〉:「問曰:如法身菩薩,則與佛無異,何以名為菩薩?何以禮佛聽法?若與佛異,云何有無量清淨智?答曰:是菩薩雖為法身,無老病死,與佛小異。譬如月十四日,眾人生疑,若滿若不滿;菩薩如是,雖能作佛、能說法,然未實成佛。佛如月十五日,滿足無疑。」(大正25,106b24-c1)

【50】 印順導師《佛在人間》(p.21):「(太虛)大師曾說:「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現實」(〈即人成佛的真現實論〉)。」

【51】 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三章「第三節、第二項、現實佛與理想佛」,(p.168-p.170):「懷念佛陀,而不能滿足宗教上的情感,青年大眾們,在不自覺中,引出佛身常在的信仰,如《異部宗輪論》(大正49,15b-c)說:「諸佛世尊皆是出世;一切如來無有漏法」。「諸如來語皆轉法輪;佛以一音說一切法;世尊所說無不如義」。「如來色身實無邊際;如來威力亦無邊際;諸佛壽量亦無邊際」。「佛化有情,令生淨信,無厭足心;佛無睡夢;如來答問不待思惟;佛一切時不說名等,常在定故,然諸有情謂說名等,歡喜踊躍」。「一剎那心了一切法;一剎那心相應般若知一切法」。──種種論義,這裡不加論列,只舉出幾點。「壽量無邊際」,是佛身常在的根本論題。「色身無邊際」,是佛的無所不在。「威力無邊際」,是佛的無所不能。「一剎那心了一切法,一剎那心相應般若知一切法」,是佛的無所不知。「佛化有情無厭足心」,是佛一直在關懷眾生,無休止地能濟度有緣的眾生。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而又永恆常在的佛,這樣的關懷眾生,利益眾生,就足以滿足信眾宗教情感上的需求。我從佛法得來的理解,神只是人類無限意欲的絕對化。人類的生命意欲,在任何情況下,是無限延擴而不得滿足的。對於自己,如相貌、健康(無病)、壽命、財富、眷屬──人與人的和諧滿意、知識、能力、權位,都有更好的要求,更圓滿的要求。「做了皇帝想成仙」,就是這一意欲的表現。但自我的無限欲求,在相對的現實界,是永不能滿足的。觸對外界,無限虛空與光明等,不能明了而感到神秘,於是自我的意欲,不斷的影射出去,想像為神。神是隨人類的進步而進步,發展到最高神,那神就是永恆的;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絕對的權力,主宰著一切,關懷著人類的命運。自我意欲的絕對化,想像為絕對的神。直覺得人──自己有神的一分神性,於是不能在自己身上得到滿足的,企圖從對神的信仰與神的救濟中實現出來。一般的宗教要求,似乎在這樣的情形下得到了滿足。所以,大眾部系的理想佛,是將人類固有的宗教意識,表現於佛法中。可說是一般宗教意識的神性,經佛法的淨化,而表現為佛的德性。這真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也應該是,無始以來,人類為無明(愚昧)所蔽,所表現出的生命意欲的愚癡相。總之,這樣的佛陀,不但一般宗教意識充實了;「本生」、「譬喻」、「因緣」中的佛與菩薩,與現實人間佛的不調和,也可以解釋會通了。不過理想的佛陀,雖說是神的佛化,而到底經過了佛法淨化。一、佛是修行所成的(以後發展到本來是佛,就是進一步的神化);二、佛不會懲罰人,唯有慈悲;三、修行成佛,佛佛平等,不是神教那樣,雖永生於神的世界,而始終是被治的,比神低一級。以理想的佛陀為理想,而誓願修學成就,就進入大乘的領域。」



《佛法概論》第二十章01

慧日佛學班.第8 期課程
《佛法概論》
第二十章 正覺與解脫
釋開仁編.2010/6/4

第一節 聲聞的解脫

一、次第證果(p.259-p.261)
(一)由凡入聖的次第證果
1、凡依法修行皆能得正覺的解脫
賢愚萬別的佛弟子,經善知識的教誨,僧團的陶練,如依法修行,誰也能得正覺的解脫。正覺──三菩提【1】與解脫,是佛與聲聞弟子所共同的,不過聲聞眾重於解脫,佛陀重於正覺罷了。【2】

2、堅毅的精進才能破無明與貪愛
在家出家的聲聞眾,為了無限生死的苦迫,覺了生死的根源是無明、貪愛,依中道行去修持,即能向於正覺,到達生死解脫。這必須堅毅懇到【3】的精進,經非常努力,才能豁然大悟,超凡成聖,轉迷情的生活為正覺的生活。

3、實證的果位略分為四級
學者的進修實證,略分四級:
(1)斷三結得初果
(一)、須陀洹──預流果,這是內心初得從來未有的體驗「知法入法」【4】。雖沒有究竟,但生死已可說解脫了。那時,斷了生死根本,徹見寂滅法性,如說:「於此法(滅),如實正慧等見,三結盡斷知,謂身見、戒取、疑,是名須陀洹果。不墮惡道,必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然後究竟苦邊」(雜含卷三‧六一經)。【5】三結是繫縛生死煩惱中最重要的:
身見即我見,由於智慧的證見無我性,不再於自身生神我想了。如闡陀說:「不復見我,唯見正法」(雜含卷一○‧二六二經)。【6】
戒取,即執種種邪戒──苦行、祭祀、咒術等為能得解脫的。聖者不會再生戒取,去作不合理的宗教邪行。
,是對於佛法僧的猶豫。聖者「初得法身」【7】,與佛及僧心心相印,還疑惑個什麼!

四善根: 不堕恶趣 -- 缘缺不生
初果:决定不堕三恶趣


(2)依法進修直至四果阿羅漢
依此進修,經(二)、斯陀含── 一來,(三)、阿那含──不還,到究竟解脫的(四)、阿羅漢。

(3)阿羅漢才能達到究竟解脫的境地
阿羅漢,【8】
◎是生死的解脫者──無生;
◎煩惱賊的淨盡者──殺賊;
◎值得供養尊敬的聖者──應供。
如經中說:須陀洹雖破除煩惱,還有「餘慢」未盡(雜含卷五‧一○五經)。【9】此慢,或稱為「慢類」。【10】這是雖因無我智力,不再起分別的我我所見,但無始來習以成性的「內
自恃【11】我」,還不能淨盡,所以還剩有有限── 七生或一生的生死。這需要再經不斷的
努力,才能徹底根絕,達到究竟解脫的境地。

(二)依根性的不同,所證果位的情形也不一
聲聞的證得初果與四果,是極不一致的。
◎大智慧的如舍利弗,【12】最愚笨的如周梨槃陀伽。【13】
◎年齡極老的如須跋陀羅,一百二十歲;【14】頂年輕的,如七歲沙彌均頭。【15】
◎阿難從佛極久,還沒有證阿羅漢;【16】而舍利弗、憍陳如們,不過幾天就成了阿羅
漢。【17】
而且,證得須陀洹以後,有現身進修即得阿羅漢的,也有證得初果或二果、三果後,
停頓不前的。但生死已有限量,究竟解脫是不成問題了。
證果的情形不一,大抵基於根性利鈍,及信道──深信三寶而努力求其實現的精誠程度而定。這是人人可得的,但如心有所著,有所偏,不能恰到好處的行乎中道,特別是亂心妄執,那就非常難得了!

二、生死解脫(p.261-p.263)
(一)從見法與離欲,得生死解脫
生死解脫,在聖者是自覺自證的。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18】
1、自證涅槃的兩個面向
現生涅槃的自證智,
(1)從「見法」說
從「見法」說:由於無常無我而悟入法法歸於寂滅,現覺得沒有一毫可取可著的。
這無著無累的覺證,即涅槃無生──生死不可得的確證。
(2)從「離欲」說
從「離欲」──煩惱說:不但在空性的現覺中,如日朗天空,沒有一些兒陰影;即使從此出觀,回復平常的心境──世俗智,也自覺得煩惱不起。

2、試驗煩惱淨盡的方法
這是可以試驗的,如舍利弗說:「作是思維:我內心中為離欲不?是比丘當於境界或取淨相(即故意想男女的親愛,聲色的娛心等),若覺其心於彼遠離,順趣浚注。……則能堪任自記:於五欲功德離欲解脫」(雜含卷一八‧四九三經)。【19】這樣,確見自己的煩惱淨盡,不會再從自我私欲私見而行動,即不會再作感生死的後有業。如明燈不再加油,不久會歸於息滅。【20】

(二)現證涅槃已離心苦,能實現正覺的生活
1、現證涅槃乃實現未來與現生解脫的自由
現生的證得涅槃,不但能確證未來生死的解脫,對於現生,更能實現解脫的自由。
這由於通達了無常、無我、無生──人生的究竟真理,知道一切的本來空寂,一切本來如此而必然如此的。
◎如老死──無常性的必然到來,佛也沒有例外,這有什麼悲哀?
依法持心,能於一切苦迫中得解脫,什麼都不能撓亂聖者的心情。

2、有情的苦迫不外身苦與心苦
原來,人類苦迫無限,而歸納起來,不外乎兩種:
一、從身而來的「身苦」,即有關於生理的,如饑寒等。
二、從心而來的「心苦」,如外物得失的憂惱,生離死別的感傷,尤其是老死到來,
感到自己的幻滅,罪惡的悔嫌,繫戀家族財產而起的痛苦。
這二者雖有相互影響,但一是重於生理的,一是重於心理的。

3、解脫的聖者或有身苦,但無心苦
(1)身苦與一般共,心苦則有異
身苦是一般共感的,心苦即因人而不同。舍利弗為那拘羅長者說:「身苦患,心不苦患」(雜含卷五‧一○七經),【21】即揭示了佛法修行而得解脫的要義。佛弟子的定慧熏修,只是到達心地明淨,真慧洞徹,即使老死到來那樣的痛苦(其他的苦可知),也不會引起繫戀的心苦。
◎慧解脫的,身體的痛苦與常人一樣。
◎定力深的,身苦可以減輕,或者毫無痛苦。【22】

学佛应该要增加堪忍力

(2)心苦由自體愛而生,證無我慧的聖者已離愛欲得心解脫
心苦是從自體愛所起的我我所見中引發來的情緒,聖者得無我慧,即能離愛欲而心得自在解脫。從自心淨化的解脫說,這是出世法最根本的,唯一的重要問題。
所以經中常說:「貪欲盡者,說心解脫」。【23】舍利弗說:「大師唯說調伏欲貪」(雜含卷五‧一○八經)。【24】以貪欲──即集諦的愛為本的身心,是現生苦迫的根本,貪愛又是未來流轉的根本。解脫了這,即現身自作證而得究竟解脫,未來不再受生死。【25】
現時能離去自我執,解脫自在,從自他和樂的行為中,營為正覺的合理生活。

三、涅槃(p.263-p.267)
(一)涅槃的定義
生死解脫,不是現生不死,不是未來永生,是未來的生死苦迫的不再起,於現生的苦迫中得自在。這樣的解脫當體,即是涅槃。

(二)有餘與無餘二類涅槃
關於涅槃,從來有有餘涅槃、無餘涅槃的分別。(参见《学佛三要》p.227)
1、涅槃有不再來人世間受生的意義
依漢譯《阿含經》說:涅槃的一般意義,應該是不再來這人世間了。如──
◎《雜含》(卷三四‧九五七經)說:「眾生於此處命終,乘意生身生於餘處。當於爾時,
因愛故取,因愛而住,故說有餘。……世尊得彼無餘,成等正覺」。【26】
◎《增一含‧火滅品》也如此說:「比丘滅五下分結,即彼般涅槃,不還來此世,是謂有餘涅槃界。……比丘盡有漏成無漏,意解脫,智慧解脫,自身作證而自遊戲,……
是謂無餘涅槃界」。【27】
◎《中含‧善人往經》,對於「少慢未盡五下分結已斷」的,更分為七善人;而現究竟不再受生死的,稱為無餘涅槃。【28】
這可見,涅槃有不再來這人世間受生的意義。

2、辨三果與漏盡者不再來人間之差異
阿那含與阿羅漢──佛也是阿羅漢,都不再來人間,所以並稱涅槃。但阿那含還有煩惱與身的剩餘,阿羅漢才是無餘的。

三果圣者还有意生身(参见《胜蔓经讲记》p.145-146)

五下分結謂:身見、戒取、疑、貪欲、瞋恚。
五法謂五上結:色愛,無色愛,無明,慢,掉。

(三)釐清涅槃涵義的兩個面向
1、涅槃的否定面:眾苦盡滅,生死解脫
涅槃是現生自證的。自覺人世間生死的解脫,無論是于人間究竟,或于「彼處」究竟,生死的究竟解脫,稱為般涅槃。得到涅槃,除了「眾苦盡滅」,還可說什麼?

2、涅槃的肯定面:甚深廣大,無量無數
(1)標示古德的錯誤見解
古德有以為還有身心的,有以為有心而沒有身的。

(2)舉經說明涅槃惟是性空,惟是法身
依契經說,這些是妄情的戲論!
◎《雜含》(卷三二‧九○五經)說:「如來者,色(受、想、行、識、動、慮、虛誑、有為、愛)已盡,心善解脫,甚深廣大,無量無數,寂滅涅槃。……如來若有,若無,若有無,若非有非無後生死,不可記說」。【29】
◎又(卷三四 ‧九六二經)說:「色已斷已知,受、想、行、識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無復生分,于未來世永不復起。……甚深廣大,無量無數,永滅」。
「于一切見,一切受,一切生,一切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斷滅。寂靜,清涼,真實。如是等解脫,生者不然,不生亦不然」。【30】
釋尊對於涅槃,除了說明煩惱、業、苦的不生以外,以「甚深廣大,無量無數」來形容。甚深廣大與無量無數,即法性空寂,這是超名相數量以上的。
如《雜含》(卷三四‧九六二經)說:「如來法律,離諸枝條柯葉【31】,唯空幹堅固獨立」。【32】別譯作:「瞿曇亦復如是,已斷一切煩惱結縛,四倒邪惑皆悉滅盡,唯有堅固真法身在」。【33】幻化的身心永滅,惟是性空,惟是法身,這即是涅槃

(3)斷愛無我而蘊滅不起,純屬法性不可輿論
有情的所以個體永續,所以無限苦迫,只是迷情為本的諸行,在我執的攝取、住著中,形成和合相續的生命個體。這才「五蘊熾然」,死生不了。
◎如破我除愛,即割斷了生死的連索,前五蘊滅而後五蘊不再起,即唯一法性而不可說為什麼。
◎如大海水,由于過分寒冷,結成冰塊。冰塊的個體,與海水相礙。如天暖冰消,那僅是一味的海水,更不能想像冰塊的個性何在。

(4)小結
這樣,如想像涅槃中的身心如何,或以為小我融于大我,擬想超越的不思議的個體,實在是妄情的測度!

(四)結成:涅槃是超名相數量,不可施設
所以從有情趣向于涅槃,可說「此滅故彼滅」,可說「如截多羅樹頭無復生分」。
如直論涅槃,那是不能說有,也不能說無;不能想像為生,也不能說是無生,這是超名相數量的,不可施設的。所以焰摩迦以為「世尊所說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無所有」,被斥為邪見。試問,「如來見法真實如,住無所得,無所施設」(雜含卷五‧一○四經),這怎樣可想像為無所有呢?【34】
《本事經》(卷三)也說得極為明白:「畢竟寂靜,究竟清涼,隱沒不現,惟由清淨無戲論體。如是清淨無戲論體,不可謂有,不可謂無,不可謂彼亦有亦無,不可謂彼非有非無,惟可說為不可施設究竟涅槃」。【35】




【1】 《大智度論》卷53〈26 無生品〉:「「菩提」有三種:有阿羅漢菩提,有辟支佛菩提,有佛菩提。無學智慧清淨無垢故,名為菩提。菩薩雖有大智慧,諸煩惱習未盡故,不名菩提。」(大正25,436b5-8)

【2】 《雜阿含經》卷3(75 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何等為五?謂色受陰,比丘於色厭,離欲,滅,不起,解脫,是名如來、應、等正覺。如是受、想、行、識厭,離欲,滅,不起,解脫,是名如來、應、等正覺。比丘!亦於色厭,離欲,滅,名阿羅漢慧解脫。如是受、想、行、識厭,離欲,滅,名阿羅漢慧解脫。比丘!如來、應、等正覺,阿羅漢慧解脫,有何差別」?比丘白佛:「如來為法根,為法眼,為法依,唯願世尊為諸比丘廣說此義!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如來、應、等正覺,未曾聞法能自覺法,通達無上菩提;於未來世開覺聲聞而為說法,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八道。比丘!是名如來、應、等正覺,未得而得,未利而利,知道,分別道,說道,通道,復能成就諸聲聞,教授教誡;如是說正順欣樂善法,是名如來、羅漢差別」。」(大正2,19b21-c10)

【3】 懇到:猶懇至。《後漢書‧獨行傳‧諒輔》:“今郡太守改服責己,為民祈福,精誠懇到,未有感徹。"(《漢語大詞典(七)》,p.747)

【4】 《雜阿含經》卷5(107 經):「尊者舍利弗說是法時,那拘羅長者得法眼淨。爾時、那拘羅長者見法,得法,知法,入法,度諸狐疑,不由於他,於正法中心得無畏。」(大正2,33b19-22)

【5】 《雜阿含經》卷3(61 經)(大正2,16a11-14)。

【6】 《雜阿含經》卷10(262 經):「尊者阿難說是法時[*即佛化摩訶迦旃延離有無的經],闡陀比丘遠塵、離垢,得法眼淨。爾時、闡陀比丘見法,得法,知法,起法,超越狐疑,不由於他,於大師教法得無所畏。恭敬合掌白尊者阿難言:「正應如是,如是智慧梵行,善知識教授教誡說法。我今從尊者阿難所,聞如是法,於一切行皆空,皆悉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滅盡,涅槃,心樂正住解脫,不復轉還;不復見我,唯見正法」。」(大正2,67a8-16)

【7】
(1)羅什答慧遠書《鳩摩羅什法師大義》卷1:「須陀洹得是法分名為初得法身,乃至阿羅漢、辟支佛名後得法身。」(大正45,126c1-3)
(2)請參見:印順導師《佛法概論》第一章,(p.15-p.16)。

【8】
(1)《大智度論》卷2〈1 序品〉:「復名「阿羅呵」。云何名「阿羅呵」?「阿羅」名「賊」,「呵」名「殺」──是名「殺賊」。如偈說:「佛以忍為鎧,精進為剛甲,持戒為大馬,禪定為良弓,智慧為好箭;外破魔王軍,內滅煩惱賊,是名阿羅呵。」復次,「阿」名「不」,「羅呵」名「生」──是名「不生」。佛心種子,後世田中不生無明糠脫故。復次,「阿羅呵」名「應受供養」。佛諸結使除盡,得一切智慧故,應受一切天地眾生供養;以是故,佛名「阿羅呵」。」(大正25,71b19-c1)
(2)《翻譯名義集》卷1:「阿羅訶,秦云應供。大論云:應受一切天地眾生供養,亦翻殺賊,又翻不生。觀經疏云:天竺三名相近,阿羅訶翻應供,阿羅漢翻無生,阿盧漢翻殺賊。」(大正54,1056c21-24)

【9】 《雜阿含經》卷5(105 經):「仙尼白佛言:「世尊!我於世尊所心得淨信,唯願世尊為我說法,令我即於此座慧眼清淨」!…佛告仙尼:
[1]「色是常耶?為無常耶」?答言:「無常,世尊」!
復問:「仙尼!若無常者,是苦耶」?答言:「是苦,世尊」!
復問:「仙尼!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相在不」?答
言:「不也,世尊」?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2]復問:「云何仙尼!色是如來耶」?答言:「不也,世尊」!「受、想、行、識是如來耶」?
答言:「不也,世尊」!
[3]復問仙尼:「異色有如來耶?異受、想、行、識有如來耶」?答言:「不也,世尊」!
[4]復問:「仙尼!色中有如來耶?受、想、行、識中有如來耶」?答言:「不也,世尊」!
[5]復問:「仙尼!如來中有色耶?如來中有受、想、行、識耶」?答言:「不也,世尊」!
[6]復問:「仙尼!非色,非受、想、行、識有如來耶」?答言:「不也,世尊」!
佛告仙尼:「我諸弟子,聞我所說,不悉解義,而起慢無間等,非無間等故慢則不斷,慢不斷故,捨此陰已,與陰相續生。是故仙尼!我則記說是諸弟子,身壞命終,生彼彼處。所以者何?以彼有餘慢故。仙尼!我諸弟子,於我所說能解義者,彼於諸慢得無間等,得無間等故諸慢則斷。諸慢斷故,身壞命終,更不相續。仙尼!如是弟子,我不說彼捨此陰已,生彼彼處。所以者何?無因緣可記說故。欲令我記說者,當記說彼:斷諸愛欲,永離有結,正意解脫,究竟苦邊。我從昔來及今現在,常說慢根、慢集、慢生、慢起,若於慢無間等,觀眾苦不生」。佛說此法時,仙尼出家遠塵、離垢,得法眼淨。…」(大正2,32a19-b29)

【10】
(1)《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9〈5 分別隨眠品〉:「且慢隨眠差別有七:一、慢,二、過慢,三、慢過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卑慢,七、邪慢。令心高舉總立「慢」名;
行轉不同,故分七種。
[1]於劣、於等,如其次第,謂己為勝、謂己為等,令心高舉,總說為「慢」。
[2]於等、於勝,如其次第,謂勝、謂等,總名「過慢」。
[3]於勝謂勝,名「慢過慢」。
[4]於五取蘊執我我所,令心高舉,名為「我慢」。
[5]於未證得殊勝德中謂已證得,名「增上慢」。
[6]於多分勝謂己少劣,名為「卑慢」。
[7]於無德中謂己有德,名為「邪慢」。
然《本論(*發智論)》說:「慢類有九:一、我勝慢類,二、我等慢類,三、我劣慢類,
四、有勝我慢類,五、有等我慢類,六、有劣我慢類,七、無勝我慢類,八、無等我慢
類,九、無劣我慢類。」如是九種,從前七慢三中離出。「從三」者,何?謂:從前慢、
過慢、卑慢──如是三慢若依見生,行次有殊,成三三類:初三如次即過慢、慢、卑慢;
中三如次即卑慢、慢、過慢;後三如次即慢、過慢、卑慢。於多分勝謂己少劣,卑慢可
成,有高處故。無劣我慢,高處是何?謂:於如是自所愛樂勝有情聚,雖於己身知極下
劣而自尊重。如是且依《發智論》釋。
依《品類足》釋慢類者:且我勝慢從三慢出,謂:慢、過慢、慢過慢三,由觀“劣、等、
勝"境別故。如是七慢,何所斷耶?一切皆通見、修所斷。」(大正29,101a12-b7)
(2)相關:《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5〈4 三法品〉(大正26,384c9-10);卷19〈10 九法品〉(大正26,446b3-6)。《阿毘達磨發智論》卷20(大正26,1028b26-28)。

【11】 自恃:自負。(《漢語大詞典(八)》,p.1306)

【12】 舍利弗:請參見《別譯雜阿含經》卷11(203 經):「爾時,長爪梵志往詣佛所,在一面坐,而作是言:「如我今者,於一切法悉不忍受。」佛告長爪梵志:「汝於諸法悉不忍者,見是忍不?」長爪復言:「如此之見,我亦不忍。」……爾時,尊者舍利弗出家半月,侍如來側,以扇扇佛。于時如來為說斷於離欲之法,時如是觀察諸法無常,即便離欲證成,棄捨諸見,無生漏盡,心得解脫。長爪梵志於諸法中得法眼淨。……既得信心,即白佛言:「唯願世尊聽我出家!」爾時如來即聽出家。既出家已,懃修精進,得阿羅漢道。」(大正2,449a4-b27)

【13】 周梨槃陀伽:請參見《增壹阿含.12 經》卷11〈善知識品第二十〉(大正2,601a21-c1)。

【14】 須跋陀羅:請參見《別譯雜阿含經》卷6(110 經) (大正2,413a27-c23)。

【15】 均頭:請參見《增壹阿含.3 經》卷22〈須陀品第三十〉(大正2,661b1-c5)。

【16】 阿難:請參見《中阿含.33 侍者經》卷8〈4 未曾有法品〉(大正1,471c27-475a9)。

【17】 憍陳如:請參見《雜阿含經》卷15(379 經)(大正2,103c13-104a29),以及《佛說三轉法輪經》卷1(大正2,504a4-b21)。

【18】 《瑜伽師地論》卷85:「云何自內所證?當知有四種相。[一]若於有學解脫轉時,由二種相內慧觸證;謂我已盡諸惡趣中所生諸行,又我已盡除其七生、二生、一生所餘後有所生諸行;又我已住能究竟盡無退轉道。[二]若於無學解脫轉時,即由如是二種相故,內慧觸證;謂我已作為斷其餘一切煩惱所應學事;我今尚無餘一生在,況二、況七!又隨所樂,亦能為他如實記別。如是名為自內所證。」(大正30,773c4-13)

【19】 《雜阿含經》卷18(493 經):「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時尊者舍利弗,告諸比丘:「若阿練若比丘,或於空地、林中、樹下,當作是學:內自觀察思惟,心中自覺有欲想不?若不覺者,當於境界,或於淨相,若愛欲起,違於遠離。譬如士夫用力乘船,逆流而上,身小疲怠,船則倒還,順流而下。如是比丘思惟淨想,還生愛欲,違於遠離。是比丘學時,修下方便,不得淳淨,是故還為愛欲所漂,不得法力,心不寂靜,不一其心。於彼淨相,隨生愛欲,流注、浚輸,違於遠離。當知是比丘不敢自記,於五欲功德離欲解脫。若比丘或於空地、林中、樹下,作是思惟:我內心中為離欲不?是比丘當於境界,或取淨相,若覺其心於彼遠離,順趣、浚注。譬如鳥翮入火,則卷不可舒展。如是比丘或取淨相,即順遠離,流注、浚輸。比丘當如是知於方便行,心不懈怠,得法寂靜,寂止息樂,淳淨一心。謂我思惟已,於淨相順於遠離,隨順修道,則能堪任自記,於五欲功德離欲解脫」。」(大正2,128b26-c16)

【20】 《雜阿含經》卷11(276 經):「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此六愛身如實無我。姊妹!譬因膏油、因炷,燈明得然。彼油無常,炷亦無常,火亦無常,器亦無常。若有作是言:無油、無炷、無火、無器,而所依起燈光,常、恆、住、不變易,作是說者為等說不」?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緣油、炷、器然燈,彼油、炷、器悉無常,若無油、無炷、無器,所依燈光亦復隨滅、息、沒、清涼、真實」。」(大正2,74c26-75a6)

【21】
(1)《雜阿含經》卷5(107 經):「尊者舍利弗語長者言:「善哉長者!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愚癡無聞凡夫,於色集、色滅、色患、色味、色離不如實知,不如實知故,愛樂於色,
言色是我、是我所,而取攝受。彼色若壞,若異,心識隨轉,惱苦生。惱苦生已,恐怖、
障閡、顧念、憂苦、結戀。於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名身、心苦患。云何身苦
患、心不苦患?多聞聖弟子,於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實知已,不
生愛樂,見色是我、是我所。彼色若變、若異,心不隨轉惱苦生;心不隨轉惱苦生已,
得不恐怖、障閡、顧念、結戀。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名身苦患、心不苦患」。
尊者舍利弗說是法時,那拘羅長者得法眼淨。」(大正2,33b7-20)
(2)《雜阿含經》卷17(470 經):「多聞聖弟子身觸生苦受,大苦逼迫,乃至奪命,不起憂悲、稱怨、啼哭、號呼,心亂發狂。當於爾時唯生一受,所謂身受,不生心受。譬如士夫被
一毒箭,不被第二毒箭。…」(大正2,120a22-26)

【22】 印順導師《華雨集》第二冊(p.31-p.33):「佛與聖弟子達到究竟解脫的,稱為阿羅漢,有慧解脫,俱解脫二類。依慧得解脫,名慧解脫;心離煩惱而得解脫,名心解脫:這二者,本是一切阿羅漢所共通的。由於心是定的異名,所以分為慧解脫,及(心與慧)俱解脫二類。佛為須深說:慧解脫阿羅漢,不得四禪,也沒有(五)神通,是以法住智通達緣起而得解脫的。俱解脫得四禪、無色定、滅盡定,依禪而引發神通,見法涅槃。如從離煩惱,得漏盡智而解脫來說,慧解脫與俱解脫,是平等而沒有差別的。然慧解脫者,沒有根本定;眼見、耳聞都與常人一樣;老病所起的身苦也一樣(但不引起心苦)。俱解脫阿羅漢有深的禪定;引發神通──見、聞、覺、知都有超常的能力;老病所生的身苦,因定力而大為輕微。在阿羅漢中,俱解脫者是少數,受到佛弟子的欽仰。但得深定,發五神通,依定力而身苦輕微,是共世間的,神教徒也有人能修得這樣的。所以,佛弟子應以般若自證得解脫為要務,而以般若得解脫,是要從如實知見緣起中,對眾生──自己身心(五蘊、六處、六界)的行動,了解為什麼會起愛著,為什麼會引生苦痛,要怎樣才能解脫,依正見緣起的無常、無我,才能達成解脫生死的目的。如不了解道要,一心專修禪定,或者求神通,那是要滑入歧途的。」

【23】 《雜阿含經》卷24(614 經):「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如所說大丈夫,云何名大丈夫、非大丈夫」?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比丘!能問如來大丈夫義。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若比丘身身觀念住,彼身身觀念住已,心不離欲,不得解脫,盡諸有漏,我說彼非為大丈夫。所以者何?心不解脫故。若比丘受……。心……。法法觀念住,心不離欲,不得解脫,盡諸有漏,我不說彼為大丈夫。所以者何?心不解脫故。若比丘身身觀念住,心得離欲,心得解脫,盡諸有漏,我說彼為大丈夫也。所以者何?心解脫故。若受……,心……,法法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已,心離貪欲,心得解脫盡諸有漏,我說彼為大丈夫也。所以者何?心解脫故。是名比丘大丈夫,及非大丈夫」。」(大正2,172a9-24)

【24】 《雜阿含經》卷5(108 經):「尊者舍利弗告諸比丘:「閻浮提人聰明利根,若剎利、若婆羅門、若長者、若沙門,必當問汝:汝彼大師云何說法?以何教教?汝當答言:大師唯說調伏欲貪,以此教教。當復問汝:於何法中調伏欲貪?當復答言:大師唯說於彼色陰調伏欲貪,於受、想、行、識陰調伏欲貪,我大師如是說法。」(大正2,33c19-26)

【25】
(1)《雜阿含經》卷14(344 經):「尊者摩訶拘絺羅語尊者舍利弗:「正有此等,更有餘耶」?尊者舍利弗言:「有。若多聞聖弟子,於食如實知,食集、食滅、食滅道跡如實知。云何於食如實知?謂四食。何等為四?一者、鹿摶食,二者、細觸食,三者、意思食,四者、識食。是名為食,如是食如實知。云何食集如實知?謂當來有愛、喜貪俱,彼彼樂著,
是名食集,如是食集如實知。云何食滅如實知?若當來有愛、喜貪俱,彼彼樂著,無餘
斷:捨、吐、盡、離欲、滅、息、沒,是名食滅,如是食滅如實知。云何食滅道跡如實
知?謂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是名食滅道跡,
如是食滅道跡如實知。若多聞聖弟子,於此食如實知,食集如實知,食滅如實知,食滅
道跡如實知,是故多聞聖弟子,於正法律,正見具足,直見成就,於佛不壞淨成就,來入正法,得此正法,悟此正法」。」(大正2,94b26-c14)
(2)《大般涅槃經》卷1:「世尊告諸比丘:『有四聖諦,當勤觀察。一者、苦諦,二者、集諦,三者、滅諦,四者、道諦。比丘!苦諦者,所謂八苦…。集諦者,無明及愛,能為八苦而作因本,當知此集諦是苦因。滅諦者,無明、愛滅絕於苦因,當知此滅諦實是滅。道
諦者,八正道…。若人精勤,觀此四法,速離生死,到解脫處。」(大正1,195b16-28)

【26】 《雜阿含經》卷34(957 經):「婆蹉種出家白佛:「云何瞿曇!命即身耶,答言無記;命異身異,答言無記?沙門瞿曇有何等奇?弟子命終,即記說言:某生彼處,某生彼處。彼諸弟子,於此命終捨身,即乘意生身生於餘處;當於爾時,非為命異身異也」?佛告婆蹉:「此說有餘,不說無餘」。婆蹉白佛:「瞿曇!云何說有餘,不說無餘」?佛告婆蹉:「譬如火,有餘得然,非無餘」。婆蹉白佛:「我見火,無餘亦然」。佛告婆蹉:「云何見火無餘亦然」?婆蹉白佛:「譬如大聚熾火,疾風來吹,火飛空中,豈非無餘火耶」?佛告婆蹉:「風吹飛火,即是有餘,非無餘也」。娑蹉白佛:「瞿曇!空中飛火,云何名有餘」?佛告婆蹉:「空中飛火,依風故住,依風故然,以依風故,故說有餘」。婆蹉白佛:「眾生於此命終,乘意生身往生餘處,云何有餘」?佛告婆蹉:「眾生於此處命終,乘意生身生於餘處,當於爾時,因愛故取,因愛而住,故說有餘」。婆蹉白佛:「眾生以愛樂有餘,染著有餘,唯有世尊得彼無餘,成等正覺。沙門瞿曇!世間多緣,請辭遠去」。佛告婆蹉:「宜知是時」。」(大正2,244a16-b8)

【27】 《增壹阿含.2 經》卷7〈16 火滅品〉:「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二法涅槃界。云何為二?有餘涅槃界、無餘涅槃界。彼云何名為有餘涅槃界?於是,比丘滅五下分結,即彼般涅槃,不還來此世,是謂名為有餘涅槃界。彼云何名為無餘涅槃界?於是,比丘盡有漏成無漏,意解脫、智慧解脫,自身作證而自遊戲,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更不受有,如實知之,是謂為無餘涅槃界。此二涅槃界,當求方便,至無餘涅槃界。…」」(大正2,579a13-22)

【28】
(1)《中阿含.6 善人往經》卷2〈1 七法品〉(大正1,427a15-c22)。
(2)《雜阿含經》卷27(740 經):「若比丘修習此七覺分,多修習已,當得七果。何等為七?謂現法智有餘涅槃;及命終時;若不爾者,五下分結盡,得中般涅槃;若不爾者,得生般涅槃;若不爾者,得無行般涅槃;若不爾者,得有行般涅槃;若不爾者,得上流般涅槃。」(大正2,197a22-27)
(3)《長阿含.17 清淨經》卷12:「此樂當有七果功德,云何為七?於現法中得成道證;正使不成,臨命終時,當成道證。若臨命終復不成者,當盡五下結,中間般涅槃、生彼般涅
槃、行般涅槃、無行般涅槃、上流阿迦尼吒般涅槃。」(大正1,75 a28-b3)
(4)《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4 云:「論曰:此不還者總說有七,且行色界差別有五:一、中般涅槃,二、生般涅槃,三、有行般涅槃,四、無行般涅槃,五、者上流。」(大正29,124b10-12)
(5)五種阿那含,詳見《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74(大正27,875c-877c)。
[一]中般涅槃:指三果聖者於欲界歿而生色界時,於色界之「中有」位而般涅槃者。
[二]生般涅槃:聖者生於色界,不久即能起道聖,斷除無色界之惑而般涅槃者。
[三]無行般涅槃:聖者生於色界,未加行勤修,經久時而般涅槃者。
[四]有行般涅槃:聖者生於色界,加行精勤修學,經過長時之後而般涅槃者。
[五]上流般涅槃:先生於色界之初禪,漸次上生於色界餘天之中,最後至色究竟天或
非想非非想天而般涅槃者。

【29】 《雜阿含經》卷32(905 經):「尊者摩訶迦葉語舍利弗言:「若說如來後有生死者,是則為色。若說如來無後生死,是則為色。若說如來有後生死、無後生死,是則為色。若說如來非有後、非無後生死,是則為色。如來者,色已盡,心善解脫,言有後生死者,此則不然;無後生死,有後無後,非有後、非無後生死,此亦不然。如來者,色已盡,心善解脫,甚深、廣大、無量、無數、寂滅、涅槃。舍利弗!若說如來有後生死者,是則為受,為想,為行,為識,為動,為慮,為虛誑,為有為,為愛;乃至非有非無後有,亦如是說。如來者,愛已盡,心善解脫,是故說後有者不然;後無,後有無,後非有非無者不然。如來者,愛已盡,心善解脫,甚深、廣大、無量、無數、寂滅、涅槃。舍利弗!如是因、如是緣故,有問世尊如來,若有,若無,若有無,若非有非無後生死,不可記說」。…」(大正2,226b7-24)

【30】 《雜阿含經》卷34(962 經):「爾時、婆蹉種出家,…白佛言:「瞿曇!云何瞿曇作如是見、如是說:世間常,此是真實,餘則虛妄耶」?佛告婆蹉種出家:「我不作如是見,如是說:世間常,是則真實,餘則虛妄」。「云何瞿曇作如是見、如是說:世間無常,常無常,非常非無常;有邊,無邊,邊無邊,非邊非無邊;命即是身,命異身異;如來有後死,無後死,有無後死,非有非無後死」?佛告婆蹉種出家:「我不作如是見、如是說,乃至非有非無後死」。
爾時、婆蹉種出家白佛言:「瞿曇!於此見見何等過患,而於此諸見,一切不說」?佛告婆蹉種出家:「若作是見:世間常,此則真實,餘則虛妄者──此是倒見,此是觀察見,此是動搖見,此是垢污見,此是結見,是苦、是閡、是惱、是熱,見結所繫。愚癡無聞凡夫,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生。婆蹉種出家!若作是見:世間無常,常無常,非常非無常;有邊,無邊,邊無邊,非有邊非無邊,是命是身,命異身異;如來有後死,無後死,有無後死,非有非無後死──此是倒見,乃至憂悲惱苦生」。
婆蹉種出家白佛:「瞿曇!何所見」?佛告婆蹉種出家:「如來所見已畢。婆蹉種出家!
然如來見,謂見此苦聖諦,此苦集聖諦,此苦滅聖諦,此苦滅道跡聖諦。作如是知、如是見
已,於一切見、一切受、一切生、一切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斷滅、寂靜、清涼、
真實。如是等解脫比丘、生者不然,不生亦不然」。
婆蹉白佛:「瞿曇!何故說言生者不然」?佛告婆蹉;「我今問汝,隨意答我。婆蹉!猶
如有人,於汝前然火,汝見火然不?即於汝前火滅,汝見火滅不」?婆蹉白佛:「如是,瞿
曇」!佛告婆蹉:「若有人問汝:向者火然,今在何處?為東方去耶?西方、南方、北方去
耶?如是問者,汝云何說」?婆蹉白佛:「瞿曇!若有來作如是問者,我當作如是答:若有
於我前然火,薪草因緣故然,若不增薪,火則永滅,不復更起。東方、南方、西方、北方去
者,是則不然」。佛告婆蹉:「我亦如是說:色已斷、已知,受、想、行、識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無復生分,於未來世永不復起。若至東方、南、西、北方,是則不然,甚深,廣大,無量,無數,永滅」。婆蹉白佛:「我當說譬」。佛告婆蹉:「為知是時」。
婆蹉白佛:「瞿曇!譬如近城邑、聚落,有好淨地,生堅固林。有一大堅固樹,其生已來,
經數千歲。日夜既久,枝葉零落,皮膚枯朽,唯幹獨立。如是瞿曇!如來法律,離諸枝條、
柯葉,唯空幹堅固獨立」。」(大正2,245b27-246a16)

【31】 柯葉:枝葉。(《漢語大詞典(四)》,p.901)

【32】 《雜阿含經》卷34(962 經)(大正2,246a15-16)。

【33】 《別譯雜阿含經》卷10(196 經)(大正2,445c4-6)。

【34】 《雜阿含經》卷5(104 經):「尊者舍利弗就座,洗足已,語焰摩迦比丘:「汝實作如是語,我解知世尊所說法,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無所有耶」?焰摩迦比丘白舍利弗言:「實爾,尊者舍利弗」!
舍利弗言:「我今問汝,隨意答我。云何焰摩迦!色為常耶?為非常耶」?答言:「尊者
舍利弗!無常」。復問:「若無常者是苦不」?答言:「是苦」。復問:「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復問:「云何焰摩迦!色是如來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受、想、行、識
是如來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復問:「云何焰摩迦!異色有如來耶?異受、想、行、識有如來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復問:「色中有如來耶?受、想、行、識中有如來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復問:「如來中有色耶?如來中有受、想、行、識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復問:「非色、受、想、行、識有如來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如是焰摩迦!如來見法真實如,住無所得,無所施設,汝云何言我解知世尊所說,漏
盡阿羅漢身壞命終無所有,為時說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復問焰摩迦:「先言我解知世尊所說,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無所有,云何今復言非耶」?焰摩迦比丘言:「尊者舍利弗!我先不解、無明故,作如是惡邪見說。聞尊者舍利弗說已,不解、無明一切悉斷」。復問焰摩迦:「若復問比丘,如先惡邪見所說,今何所知見,一切悉得遠離?汝當云何答」!焰摩迦答言:「尊者舍利弗!若有來問者,我當如是答:漏盡阿羅漢色無常,無常者是苦,苦者寂靜、清涼、永沒。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有來問者,作如是答」。舍利弗言:「善哉!善哉!焰摩迦比丘!汝應如是答。所以者何?漏盡阿羅漢色無常,無常者是苦,若無常苦者是生滅法。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尊者舍利弗說是法時,焰摩迦比丘遠塵、離垢,得法眼淨。」(大正2,31a11-b19)

【35】 《本事經》卷3(大正17,678a24-28)。


Saturday, 4 March 2017

《佛法概論》第十九章B03

慧日佛學班.第8期課程
《佛法概論》
第十九章 菩薩眾的德行
釋開仁編.2010/5/28

【附錄】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p.254):「從大智的契合真理,大悲的隨順世間來說,戒律決非消極的「不」、「不」可以了事;必須慈悲方便的能殺,能盜,能淫,能妄,才能完滿的實現。」

《瑜伽菩薩戒》「第九條輕戒」

一、《瑜伽師地論.本地分》【60】
【60】 《瑜伽師地論》卷41〈10戒品〉(大正30,517b6-518a6)。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善權方便,為利他故,於諸性罪少分現行,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謂如菩薩見劫盜賊,為貪財故欲殺多生,或復欲害大德、聲聞、獨覺、菩薩,或復欲造多無間業。見是事已,發心思惟:「我若斷彼惡眾生命,墮那落迦,如其不斷,無間業成,當受大苦,我寧殺彼墮那落迦,終不令其受無間苦。」
如是菩薩意樂思惟,於彼眾生或以善心或無記心,知此事已,為當來故深生慚愧,以憐愍心而斷彼命。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又如菩薩見有增上、增上宰官,上品暴惡,於諸有情無有慈愍,專行逼惱。菩薩見已,起憐愍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力所能,若廢、若黜增上等位。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又如菩薩見劫盜賊奪他財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取多物已,執為己有,縱情受用。菩薩見已,起憐愍心,於彼有情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力所能,逼而奪取,勿令受用如是財故,當受長夜無義無利。由此因緣,所奪財寶,若僧伽物,還復僧伽;窣堵波物,還窣堵波;若有情物,還復有情。
又見眾主,或園林主,取僧伽物、窣堵波物,言是己有,縱情受用。菩薩見已,思擇彼惡,起憐愍心,勿令因此邪受用業,當受長夜無義無利,隨力所能廢其所主。菩薩如是雖不與取,而無違犯,生多功德。
又如菩薩處在居家,見有母邑現無繫屬,習婬欲法,繼心菩薩求非梵行。菩薩見已,作意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若隨其欲,便得自在,方便安處,令種善根,亦當令其捨不善業。」住慈愍心,行非梵行。雖習如是穢染之法,而無所犯,多生功德。出家菩薩,為護聲聞聖所教誡,令不壞滅,一切不應行非梵行。
又如菩薩為多有情解脫命難、囹圄縛難、刖手足難、劓鼻、刵耳、剜眼等難,雖諸菩薩為自命難,亦不正知說於妄語,然為救脫彼有情故,知而思擇,故說妄語。
以要言之,菩薩唯觀有情義利,非無義利,自無染心,唯為饒益諸有情故,覆想正知而說異語。說是語時,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又如菩薩見諸有情,為惡朋友之所攝受,親愛不捨。菩薩見已,起憐愍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能隨力說離間語,令離惡友,捨相親愛,勿令有情由近惡友,當受長夜無義無利。
菩薩如是以饒益心說離間語,乖離他愛,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又如菩薩見諸有情,為行越路非理而行,出麁惡語,猛利訶擯,方便令其出不善處,安立善處。
菩薩如是以饒益心於諸有情出麁惡語,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又如菩薩見諸有情,信樂倡伎、吟詠、歌諷,或有信樂王、賊、飲食、婬蕩、街衢、無義之論,菩薩於中皆悉善巧,於彼有情起憐愍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現前為作綺語,相應種種倡伎、吟詠、歌諷、王、賊、飲食、婬、衢等論,令彼有情歡喜引攝,自在隨屬,方便獎導,出不善處,安立善處。
菩薩如是現行綺語,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二、太虛法師【 61】
【61】 太虛法師《瑜伽菩薩戒本講義》(太虛大師全書,第十六冊,p.373-p.378),2006年1月。

此下有七條別明性戒,亦與聲聞不共。
性戒者,謂此法自性是罪惡,必應戒除,故為外內小大之所共戒。然大菩薩為利生故,毫不為自私自利,亦可權巧方便而開少分;然須地上菩薩智慧力強,善思決擇,乃能正行。如有盜賊傷害有情,乃至聲聞、菩薩、弒父、弒母、出佛身血,將造五無間業,菩薩見已起憐憫心,願自墮那落迦──地獄──而不令彼無間業成。以大悲心,無瞋恚意而殺於彼,生多功德。
如有君主、官吏以及惡霸、土豪、暴虐無道,剝奪民財,妨害道路,擄掠行人,菩薩見已,痛念有情,弔民伐罪,孰曰不宜!或知彼是塔寺僧物,在家眾物,奪為己有,姿意受用,菩薩方便,施以強力,取還原處,不名犯戒,反生功德。
此明在家菩薩遇男無妻、女無夫者,對於菩薩婬欲熾盛,求作不淨之行,菩薩見已,生憐憫心,調彼伏彼,安立善處,攝為夫婦,生多功德。但此唯在家菩薩可作之,而出家菩薩欲作此饒益,應先白眾退出家戒,還俗、方可攝受。否則、破壞佛制出家團體律儀,故特不許。
菩薩為諸有情脫離苦難,謂斷手足、削耳鼻舌、剜眼等難。菩薩為自命難亦不妄語,今為利益有情,以大悲心,非愛染意,雖說妄語,不名犯戒。
菩薩見諸有情,為諸惡友之所引誘,不能遠離,菩薩方便說離間語,令離惡友而近善知識者,不名犯戒。
如遇緊急關頭,有諸有情須以呵罵令改過遷善者,菩薩當以猛利粗言,說其過咎而痛斥之,亦是方便饒益有情之一法。故言雖凶暴粗惡,不名犯戒。如應訶斥而不訶斥之者,犯戒。
或有喜談伎女、優伶、淫坊街衢、歌笑諷詠之語,及聞帝王、官吏、盜賊、飲食之事。菩薩知彼,若正教之必不樂受,方便隨順而說綺語,為利生故,不名犯戒。


三、續明法師【62】
【62】 續明法師《瑜伽菩薩戒本講義》,(p.71-p.86),台北,佛陀教育基金會,2005年5月。

自此以下,至「菩薩如是現行綺語,無所違犯,生多功德」,涼譯本無。此等皆係顯示菩薩為利生故,於殺生等性罪,可少分現行,由此益見菩薩利生益物之方便無邊。但此等皆是登地以上菩薩所能為的,不是一般初發心者所能做的。所以在自己智慧慈悲沒有深固基礎之前,這些性罪,是不可輕易多開的。所以與其勉效菩薩而招過失,倒不如嚴守堅持不犯為妙。必需悲心充沛,機物現前,熟思審慮,知必益多而過少,庶可偶一為之,故文云:「於諸性罪少分現行」。決不可視為當道,冒菩薩之名而行煩惱之實,徒招無邊生死,那就得不償失了。所以說:住戒菩薩,以「善權方便,為利他故,於諸性罪少分現行」。既無『善權方便』,即顯不是必行當道。無『為利他故』,即顯不是出於慈憫心,而由於貪欲、恚惱之心。無『少分現行』,即顯非具一般殺生現行,而是在悲憫有情的心情下,雖有殺生之事相、欲樂、方便究竟,而沒有煩惱,以不具一切,所以說:『少分現行』。因為菩薩事先觀察,自越性罪,而能令他多獲利益,所以「由是」菩薩以慈愍心,為利益他之「因緣」,雖作殺生等性罪之事,以非由於染汙心,故「於菩薩戒,無所違犯」,以由憐愍心作,故「生多功德」。殺生等罪,性是不善,不但損惱於他,亦損惱於自,但有現行,便障沙門果,往於惡趣。今菩薩作殺生等事,不是說絕對無過,菩薩急於為人,雖有性罪,然如少許鹽,放入大江大河中,不覺其鹹味一樣。
假使不是利生為心,而藉此為名目,做殺生等事,那就罪過無邊了。
此正明性罪不共之相。「謂如菩薩見惡劫賊」,此中且舉劫賊為例,當知其他有情,亦有由猛利瞋癡為緣,而欲作殺多生等事。起貪欲心「為貪財故」,此中以欲心為殺生意樂,亦有起瞋癡心為殺生意樂者。如是三毒隨為因緣,「欲」於一時頓「殺」很「多」眾「生」,「或復」生起極惡猛利貪瞋煩惱,而「欲」殺「害大德、聲聞、獨覺、菩薩」。三乘聖者,是敬田故,名為大德。由此事故,名重殺生,「或復」正「欲造」作弒父、弒母等「多無間業」。-弒父、弒母、弒聖人(聲聞、獨覺、菩薩)弒和尚、弒阿闍黎、出佛身血、破和合僧,名為五逆罪,當墮阿鼻地獄受極重苦,更無緣果於中間相隔,故名無間。以此業能感無間地獄,名無間業。
菩薩「見是事已」,起憐愍心,「發心思惟:我若斷彼惡眾生命」,自犯殺生性罪,當「墮那落迦」中──那落迦此云苦處。又名地獄,即造罪惡之人所生之處。「如其不斷」,令彼殺害眾多眾生,及殺父殺母等「無間業成」,必「當」墮於無間地獄「受大苦」惱。現在「我寧」犯「殺彼」造惡業有求情,殺生罪「墮」於「那落迦」──地獄中,受犯戒苦,「終不令其」由造極重惡業,而「受無間苦」。以「如是」大慈悲心,為「菩薩意樂思惟」,然後「於彼」惡「眾生」所,「或於」定力之「善心」,起知心智,知彼有情欲造惡業,「或」於神通之力「無記心」,起他心智,知彼決定作極重惡事,除殺彼之一途,更無其他方便能轉彼業。菩薩「知此事已」,雖於已造殺生業,當墮那落迦中,而「為當來」將感惡趣之果,「深生慚愧」,往復思已,確知對彼有益,於是「以憐愍心,而斷彼命」。
菩薩「由是」殺生「因緣於菩薩戒」,不但「無所違犯」,而且「生多功德」。雖於彼惡眾生所,少加於苦,然能令彼於未來中多受快樂。如是菩薩以饒益心斷眾生命,故無有罪,生多福德。此言菩薩善權方便,為利他故,於不與取戒少分現行。於中分三:初廢黜其位。
「又如菩薩見有」世間名位尊高──「增上」之國王,或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輔相大臣──「增上宰官」,濫用執權,從心所欲,以「上品」猛利煩惱,行「暴惡」事,所謂橫征暴斂,嚴法酷刑,「於諸有情無有慈愍,專行」壓「逼惱」害之事,彼由此上品暴惡為緣,當受長夜無義無利。住戒「菩薩見」是事「已,起憐愍心」,知彼暴惡國王宰輔大臣,更無方便令彼改變,於是「發生利益安樂意樂」,以弔民伐罪及令彼暴惡國王大臣離苦得樂之心,「隨力所能」,於彼國王增上之位,「若」力能「廢」棄者,則廢棄之,於彼增上宰輔大臣等,「若」力能貶「黜」者,則貶黜之。菩薩如是以憐愍心,於彼國王宰輔大臣「增上等位」,外現瞋忿,廢黜其位,而內實慈悲,「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此明奪取盜賊非法之物。「又如菩薩見」有強「盜劫賊,奪他財物」:所謂奪取「若僧伽物」──即眾僧物:「窣堵波物」──即佛塔物。「取多物已,執為已有,縱情受用」,以此等係三寶物,隨意取用其過甚重,當於長夜受惡趣苦。「菩薩見」是事「已」,「起憐愍心,於彼有情發生利益安樂意樂」,當「隨力所能」以強「逼」手段,將其所取僧伽物或窣堵波物「而奪取」過來,「勿令」彼劫盜賊,由「受用如是財故」,於未來世中,「當受長夜無義無利」的苦果。菩薩「由此」以憐愍心欲饒益彼為「因緣」,將「所奪」來之「財寶」法物,「若」知是「僧伽物」,即當「還復僧伽」;「若」知彼物是「窣堵波物」,即當「還窣堵波」;「若」知彼物是某「有情物」,即當「還復有情」。如是菩薩以憐愍心,施以強力,奪彼財物,而還復原處;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此奪執僧事者,或執塔事者非法之物。「又」住戒菩薩,「見」彼執僧事者之「眾主」,「或」見執佛塔寺廟事者之「園林主」,彼等「取僧伽物」,或「窣堵波物,言是己有」,不知慚愧,而「縱情受用」。住戒「菩薩見」是事「已」,內自「思擇彼」以侵損盜用眾僧,及佛塔寺廟之物,獲極重罪,當墮「惡」趣,菩薩因是「起憐愍心,勿令」彼眾主或園林主,「因此」不合正理之「邪受用業,當受長夜無義無利」之報。菩薩作是思惟,而「隨力所能,廢其所主」。住戒「菩薩」以「如是」因緣,「雖」行「不與取」,於菩薩戒,「而無違犯,生多功德」。
此明在家菩薩於邪婬戒少分現行。菩薩有二種:一、在家菩薩,二、出家菩薩。今此唯就在家菩薩而言,故言:「又如菩薩處在居家」,即簡非出家菩薩。在家之菩薩優婆塞,若「見有女色」,非已適人,又無父母親屬朋友等為之攝受,故言「現無繫屬」,此簡若已適人,即為夫主所攝,若未適人而為父母親屬所攝,即不適用此中所言。今此女人既現無繫屬,缺乏管教,故流於放蕩婬佚「習婬欲法」,於婬欲事,愛樂味著,而起愛染心,「繼心」戀著「菩薩」優婆塞,希「求」菩薩行「非梵行」──即婬欲法。
在家「菩薩見」是事「已,作意思惟」:此女既無繫屬,今以愛染心戀念於我,若不隨其所欲,彼定生瞋恚心,憂愁狂亂,廣行非理,若能使彼「勿令心恚」,則不致「多生」憤怨、頹廢、厭世自殺等「非福」之事。故「若隨其」所「欲,便」可令彼獲「得自在」,在家菩薩以是因緣為滿彼所願,「方便安處」,供給所需,並勸導彼於三寶中,深生恭敬,「令種善根」,不造眾惡,「亦當」趁此機會「令其捨」離,過去放蕩婬佚之習,不更習行欲邪行等「不善業」。菩薩優婆塞如是「住慈愍心」,而與彼女「行非梵行」──婬欲法。
此優婆塞「雖習如是穢染之法」,然能以慈愍心,令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故於菩薩戒「而無所」違「犯,生多功德」。此唯就在家菩薩而言。
若是「出家菩薩」,則無此方便安處隨其所欲之理。若必欲滿其願,亦須正式捨出家戒,待還俗後,方可為之。故出家菩薩「為護聲聞,聖所教誡,令不壞滅」,無論在何等情勢下,「一切不應行非梵行」。
此明菩薩為有情故而說妄語。「又如菩薩為多有情解脫」喪失生「命難」,「囹圄」牢獄囚禁繫「縛難」,斬「刖手足難、劓鼻」難(古代刑罰之一),「刵耳」難(古代刑罰之一),「剜眼」截舌「等難」,而不惜破戒。菩薩一向持戒堅固,「雖諸菩薩」遇有喪失生命危險「為自命難,亦不」於見、聞、覺、知等,而故覆想「正知,說於妄語」。菩薩自持自守如是之嚴,「然」若遇有情有命難等因緣,「為救脫彼有情故」,自雖正「知,而」內自「思擇」,若我正知而說,必置眾生於種種苦難之地,若我覆想正知而說,自雖有違心之過,但於眾生則可令彼解脫命難等苦,菩薩如是存心,明知妄語不對,而「故說」於「妄語」。菩薩之所以明知而故說妄語,「以要言之,菩薩」,並不是為了自己的甚麼私利,而是「唯觀有情義利」,所以才故說妄語,並「非」是對有情「無」有「義利」,出於私蔽之心而說的。如是菩薩說於妄語,而「自無」雜「染」──煩惱「心」,一心一意,「唯為饒益諸有情故」說,所以才「覆」藏心「想」,將自己所「正知」的事──見聞覺知等,不如實說出,「而」竟「說」與自心正知相違的「妄語」──即妄語。菩薩既是為饒益有情而說妄語,所以「說是語時」,對「於菩薩戒,無所違犯」,因為不是出於煩惱心,而是以慈愍有情心說的,所以不但不犯戒,反可「生多功德」。
此明菩薩為有情故說離間語,又名兩舌語。「菩薩見諸有情」,由於無知無識,不別是非好惡,誤入外道,邪師惡友在一起,「為」外道邪師,或「惡友朋之所攝受」,彼此的關係日益親密,甚至「親愛不捨」。與外道邪師及惡朋友互相親密,那是沒有好處的,甚至撥無因果,毀謗三寶,無父無母,造眾惡業。一個人無辜的墮入外道惡人的勢力範圍內,只有一天天地作惡,往壞處走,這真是人生的大不幸。「菩薩見已」,由衷的對這種被惡友所攝受的人,「起憐愍心,發生」要「利益」他們,和要令他們得「安樂」的心-「意樂」,由是因緣,菩薩「隨能隨力」於諸有情及其外道邪師惡友間,方便善巧
地「說離間語」,使已經誤入歧途為惡朋友所攝受的有情,「令」其遠「離」外道邪師「惡友,捨離親愛」,俾在正法中修學,「勿令」此心地無邪的「有情,由」親「近」邪師「惡友」,而造諸惡業,由惡業故,「當」來世中要「受」無邊劫的大苦,譬如人在不見天日的「長夜」裡,什麼也看不到,瞎碰亂撞,要受到許多「無義無利」的苦惱。「菩薩」對於有情發生「如是」的利益安樂意樂,「以饒益心,說離間語,乖離他愛」。像這種以利他為心而說離間語,對於菩薩戒不但「無所違犯」,反可「生多功德」。
此明菩薩為有情故說粗惡語;又名惡口。「菩薩見諸有情」,性少羞恥,不知自重,所「為」所「行」,違「越」世間正善之「路」,凡有所作,多不如法,「非理而行」。菩薩見是事已,以憐愍心,欲饒益彼,然彼生性剛強,非軟言善語所能聽受,於是「出粗
惡語」,以上品「猛利」之語,加以「訶」責「擯」斥,希望以此為「方便」,令知羞恥,可以「令其出不善處,安立善處」。住戒「菩薩如是以饒益心,於諸有情,出粗惡語」,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此明菩薩為利他故而說綺語。綺語者,即好綺飾文詞,花言巧語,徒悅人耳而實無利益的話。攝抉擇分廣說其相云:「若有依舞而發歌詞,名為綺語。或依作樂,或復俱依,或俱不依而發歌詞,皆名綺語。若佛法外能引無義所有書論,以愛樂心,受持讚美,以大音聲而為諷頌,廣為他人開示分解,皆名綺語。若依鬪訟諍競發言,或樂處眾宣說王論、臣論、賊論,廣說乃至國土等論,皆名綺語。若說妄語、或離間語、或粗惡語、下至不思不擇發無義言,皆名綺語。又依七事而發綺語,謂鬪訟諍競語、諸婆羅門惡咒術語、苦所逼語、戲笑遊樂之語、處眾雜語、顛狂語、邪命語,如是一切,名綺語罪」。今此略說二種:一、戲笑遊樂語;二、處眾閒雜語。「菩薩見諸有情」,性好戲笑遊樂之語,「信樂倡伎」,優伶等之舞蹈歌諷,或好作管絃等樂「吟詠、歌諷」之樂。又菩薩見諸有情,串習處眾談閒話,「或有信樂王」論、「賊」論、「飲食」論、「婬」女放「蕩、街衢」等「無義之論」。住戒「菩薩於」此等「中」,若昔所曾習,「皆悉善巧」,此時見諸有情,性好此等無義之論,即「於彼有情」所,「起憐愍心,發生」欲「利益安樂」之心──「意樂」,出「現」其「前,為作」如是「綺語相應種種倡伎、吟詠、歌諷、王、賊、飲食、婬、衢等論」,以便「令彼有情」心生「歡喜」,然後以正法「引」導「攝」受,以能合於彼之性習好樂,故任運「自在」不假勉強的「隨」順繫「屬」於菩薩,此時菩薩即可「方便獎導」,修習正法,遠離此等無義之論,而令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菩薩如是」以利益安樂有情為心,「現行綺語」,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佛法概論》第十九章02

慧日佛學班.第8期課程
《佛法概論》
第十九章 菩薩眾的德行
釋開仁編.2010/5/28

第二節 從利他行中去成佛

一、三心(p.251-p.252)
菩薩行是非常深廣的,這只能略舉大要,可從《般若經》的依止三心而行六度萬行來說。三心,是「一切智智相應作意,大悲為上首,無所得為方便」。【27】

(一)無所得是菩薩行的適當技巧
一、無所得為方便,是菩薩行的善巧──技巧。
1、凡夫的自我私欲與聖者的空無所得
一般的行為,處處為自我的私欲所累,弄得處處是荊棘葛籐,自己不得自在,利他也不外自私。
這惟有體悟空無所得,才能解脫自由。

2、菩薩於法增上的空慧與方便技巧,勝過聲聞偏於空寂的空慧
聲聞雖體悟不取一切法相的空慧,由於偏于空寂,所以自以為一切究竟,不再努力于自利利他的進修。這樣,無所得又成為障礙了。
菩薩的空慧,雖是法增上的理智,但從一切緣起有中悟解得來,而且是悲願──上求佛道,下化有情所助成的,所以能無所為而為,成為自利利他的大方便。

悲願:悲-大悲心, 願-一切智智

(二)一切智智是菩薩行的偉大目標
二、一切智智相應作意,是菩薩行的志向。
1、菩薩自增上的大覺意志與凡夫無限渴求的意欲
一切智智即佛的無上覺。心與佛的大覺相應,淺顯的說,這是以悲智圓成的大覺大解脫為目標,立定志向而念念不忘的趨求,要求自己也這樣的大覺,這是自增上的意志。
一般的意欲,以自我為中心而無限的渴求

2、聲聞與菩薩的意志不同
聲聞行以無貪得心解脫,偏於自得自足
菩薩的發菩提心,是悲智融和淨化了的意志。有這大願欲,即是為大覺而勇于趨求的菩薩。

(三)大悲為菩薩行的純正動機
三、大悲為上首,菩薩行的方便、志趣,都以大悲為上首的。
1、菩薩世間增上的大悲動機,須與無所得及一切智智相結合
大悲是菩薩行的動機,是世間增上的情感。為了救濟一切,非以無所得為方便,一切智智為目標不可。

2、菩薩以慈悲為本來圓成自利與利他
「菩薩但從大悲生,不從餘善生」。【28】「未能自度先度他,菩薩於此初發心」。【29】這是菩薩行的心髓,以慈悲為本,從利他中完成自利──其實是自利與利他的互相促進,進展到自利利他的究竟圓成。

※此圖為編者所加:
無所得為方便
適當技巧
理智(知)
法增上
性空見
一切智智相應作意
偉大目標
意志(意)
自增上
菩提願
大悲為上首
純正動機
情感(情)
世間增上
大悲心

二、依三心修六度(p.252-p.257)
(一)菩薩的六度德行依三心來修
依上面所說的三心,才能修菩薩的六度。但這是說,菩薩的一切德行,不能離去這偉大目標,純正動機,適當技巧,不是說三者圓滿了再來修學。六度是菩薩行的大綱,如《增一含‧序品》說:「菩薩發意趣大乘,如來說此種種別,人尊說六度無極【30】,布施、持戒、忍、精進、禪、智慧力如月初,逮【31】度無極觀諸法」。【32】

(二)別說六度與三心結合的修學內涵
現在略敘他的特點:
1、布施度
一、施:菩薩布施,初發心時,即將一切捨與有情。
不僅是財物,就是自己的身體,知能,也否定為私有的,奉獻于一切,因為這是依于父母師長等而來。
即以財物來說,再不看作自己的。一切屬於一切,自己僅是暫時的管理人。從世間緣成,世間共有的立場,為法為人而使用這些。
就是修行的功德,也是由于佛菩薩的教導,由于有情的助成,也不能執為自己私有的。願將此一切歸于──回向有情,等一切有情成佛,自己再成佛。「有一眾生未成佛,終不于此取泥洹」。【33】
這樣的一切施,即菩薩「淨施」。

布施令众生离苦得乐,而不是增加贪欲

2、持戒度
二、戒:為自他和樂善生而不得殺、盜、淫、妄,菩薩是更徹底的。
(1)因所重不同,故聲聞與菩薩的持戒次第有異
聲聞適應印度重定的天行──重于離欲淨心,所以以淫、盜、殺、妄為次第,嚴格的禁止男女情欲。【34】
菩薩從「本來清淨」【35】、「本來不生」【36】的悟解,又從淨化自心而回復到自他的和樂,又以不得殺、盜、淫、妄為次第。對於一切有情的悲濟,雖不為局限于人類的學者所諒解,但擴展慈悲不忍的同情到一切,顯出了對於善生的無限尊重。

(2)有大智大悲的能殺、盜、淫、妄才是合理究竟的持戒
從大智的契合真理,大悲的隨順世間來說,戒律決非消極的「不」、「不」可以了事;必須慈悲方便的能殺,能盜,能淫,能妄,才能完滿的實現。【37】
A、以慈悲心能殺的真義
如有人殘害人類──有情,有情因此遭受難堪的苦迫。如不殺這惡人,有情會遭受更大的慘運;惡人將造成更大的罪惡,未來會受更大的痛苦。那麼寧可殺這惡人,寧可自己墮地獄,不能讓他作惡而自害害他。這樣,應以慈悲心殺這惡人,這不是殺少數救多數,是普救一切,特別是對於作惡者的憐愍。因為憐愍他,所以要殺他。但願他不作惡業,不墮地獄,即使自己因此落地獄,也毫不猶豫。對於殺害這個人,是道德的,是更高的德行,是自願犧牲的無限慈悲。
B、以慈悲心能盜的真義
同樣的,無論是國王、宰官、平民,如有非法的掠取財物,那不妨「廢其所主」,取消這王臣及聚落主的權位,從巧取、豪奪、侵佔、偷竊者手中奪回來,歸還被奪者,這當然需要方便──技巧。推翻他,從他手中索回,對于這個人或少數人也是善行。如讓他受用非法得來的財物,即會加深他的罪惡;奪他,即是拯救他。菩薩的心中,是沒有疾惡如仇的,應該是悲憫惡人過于善人。但這不是姑息縱惡,要以「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38】
C、以慈悲心能妄的真義的精神,起來殺他奪他。
對于合理的少數或個人──多數是更應該的,為了救護他,不使他受非法的殺害、掠奪、奸淫、欺誑,如非妄語不可時,即不妨妄語。
D、以慈悲心能淫的真義
對於異性的戀合,如可以因此而引他入正途,使他離惡向善,出家者,也不妨捨戒還俗,以悲憫心而與他好合。
在家身份才能做
E、小結
總之,不得殺、盜、淫、妄,為佛法極嚴格的戒條,甚至說:一念盜心即犯盜戒,一念淫心即犯淫戒,謹嚴到起心動念處。
然而為了慈悲的救護,菩薩可以不問所受的戒而殺、盜、淫、妄。這樣的犯戒,是合理的持戒,是究竟的持戒,所以說:「有犯戒成尸羅波羅蜜,謂菩薩教化眾生,不自觀戒」。【39】

详细见附录,地上菩萨以上才可以

3 忍辱度
三、忍:施能攝受大眾,戒能和樂大眾,但有情間的隔礙,誤會嫉害,是免不了的。菩薩為了貫徹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志願,必須堅定的忍耐,經得起一切的迫害苦難;即使是犧牲生命,也不能違背菩薩行。難行能行,難忍能忍,這才能完成菩薩的德行。否則,施與戒的努力,會功敗垂成。

4 精進度
四、進:這已略有說到。菩薩行的精進,是無限的,廣大的精進,修學不厭,教化不倦的。發心修學,救濟有情,莊嚴國土,這一切都是為了一切的一切,不是聲聞那樣的為了有限目標,急求自了而努力。菩薩是任重致遠的,如休捨優婆夷那樣,但知努力於菩薩行的進修,問什麼成不成佛。【40】

5 禪定度
五、禪:這是自心調伏的靜定,不一定是靜坐,坐不過是初學的方便菩薩禪要與悲智相應,從一切處去實踐,做到動定靜也定,如維摩詰所說的那樣。【41】
《中含‧龍象經》也說:「內心至善定,龍(喻佛)行止俱定,坐定臥亦定,龍一切時定」。
【42】
又如彌勒菩薩那樣的「不修禪定,不斷煩惱」,可作初學菩薩行的模範。【43】
因為如悲心不足,功德不足,急急的修定,不是落於外道「味定」,【44】就落入聲聞「證實際」的窠臼。【45】
禪定是六度的一度,但應先從悲智中努力。【46】
修四无量定

6  般若度
六、慧:從勝義慧的悟入緣起性空說,這是與聲聞一致的。不過菩薩應先廣觀一切法空,再集中於離我我所見。【47】同時,不但是勝義慧,也重於世俗智,【48】所以說:「菩薩求法,當於五明處求」。【49】
五明中,「聲明」是文字【50】、音韻學【51】等;
                「因明」是論理學【52】,認識論【53】
                「醫方明」是醫藥,衛生;【54】
                「工巧明」是理論科學,實用科學;學等;【55】
                「內明」才是佛法。
如不能這樣,怎能教化有情?

聲明:度不同语言众生
因明:度知识分子
醫方明:度身苦
工巧明:增进物质幸福
內明:度有情出轮回

7 小結
菩薩的自利利他行,一切都攝在這六度中。

三、依六度圓滿三心(p.257-p.259)
菩薩的修行六度,出發於三心,歸結於三心,又進修於三心的推移過程中。
(一)辨明菩薩修六度的歷程與八正道之關係
試約菩薩行的歷程來解說:
1、依悲智來確立大菩提願,等同由正見而正志(发心菩提)
一、立菩提願,動大悲心,得性空見──無所得,這即是無貪、無瞋、無癡三善根的擴展。起初,以大悲心、真空見來確立大徹悟,大解脫的大菩提願,即是發菩提心──這等於八正道的從正見而正志。不過八正道重於解脫,不談慈悲。【56】

2、自他和樂的大悲行,同於從正志到正精進伏心菩提)
二、本著三心和合的菩提願,從自他和樂本位,修施、戒、忍、精進,也略學禪、慧,作種種利他事業;這等於八正道的從正志到正精進,即是修大悲行。

3、自心淨化的修定發慧,如同正精進到正定明心菩提
三、這樣的本著三心而精進修行,等到悲心悲事的資糧充足,這才轉向自心淨化,修定發慧;這等於八正道的從正精進到正定。由利他而自利,證無所得的空寂理,這是般若的實證。

4、繼以實證慧,再行方便道以嚴土熟生,圓成究竟的大菩提(出道菩提)
四、接著,本著實證慧導攝的三心,廣修六度,再從自他和樂本位,「成熟有情,莊嚴國土」,【57】

(二)德行的究竟圓成,名為即人成佛即是以自利成利他的大悲行──略近聲聞自證以上的隨緣教化。末了,自利圓滿,利他圓滿,圓成究竟的大菩提(究竟菩提)
這佛陀的大菩提,即無貪、無瞋、無癡三善根的圓成;也是依法、依世間、依自的德行的完成。成佛,即是擴展人生,淨化人生,圓滿究竟的德行,這名為即人成佛。

(三)發心等待菩薩理想世界的到來
菩薩不從自私的私欲出發,從眾緣共成的有情界──全體而發心修行。對於依法、依自、依世間的,無貪、無瞋、無癡的德行,確能完滿開展而到達完成。
然從菩薩的入世濟生說,我們的世間,由於菩薩僧的從來沒有建立,始終受著聲聞僧的限制,形成與世隔離。【58】所以──淨土,還不能在這個世間出現。有合理的世界,更能修菩薩行,開展增進德性而成佛;如在和樂的僧團中,比丘們更容易解脫一樣。所以如確為大乘根性的菩薩眾,應該多多為彌勒世界的到來而發心!【59】



【27】
(1)《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488〈3 善現品〉:「〔1〕云何布施波羅蜜多?謂菩薩摩訶薩以一切智智相應作意,大悲為首,自捨一切內外所有,亦勸他捨內外諸物,持此善根,用無所得而為方便,與諸有情平等共有迴向無上正等菩提,是為布施波羅蜜多。〔2〕云何淨戒波羅蜜多?謂菩薩摩訶薩以一切智智相應作意,大悲為首,自受持十善業道,亦勸他受持十善業道,持此善根,用無所得而為方便,與諸有情平等共有迴向無上正等菩提,是為淨戒波羅蜜多。〔3〕云何安忍波羅蜜多?謂菩薩摩訶薩以一切智智相應作意,大悲為首,自具增上安忍,亦勸他具增上安忍,持此善根,用無所得而為方便,與諸有情平等共有迴向無上正等菩提,是為安忍波羅蜜多。〔4〕云何精進波羅蜜多?謂菩薩摩訶薩以一切智智相應作意,大悲為首,自於五波羅蜜多懃修不捨,亦勸他於五波羅蜜多懃修不捨,持此善根,用無所得而為方便,與諸有情平等共有迴向無上正等菩提,是為精進波羅蜜多。〔5〕云何靜慮波羅蜜多?謂菩薩摩訶薩以一切智智相應作意,大悲為首,自方便善巧入諸靜慮,不隨彼定勢力受生,亦勸他方便善巧入諸靜慮,不隨彼定勢力受生,持此善根,用無所得而為方便,與諸有情平等共有迴向無上正等菩提,是為靜慮波羅蜜多。〔6〕云何般若波羅蜜多?謂菩薩摩訶薩以一切智智相應作意,大悲為首,自如實觀察一切法性,於諸法性無取無著,亦勸他如實觀察一切法性,於諸法性無取無著,持此善根,用無所得而為方便,與諸有情平等共有迴向無上正等菩提,是為般若波羅蜜多。善現!是為諸菩薩摩訶薩大乘之相。」(大正7,479c29-480b2)
(2)印順導師《學佛三要》(p.66-p.67)。

【28】
(1)《大方廣佛華嚴經》卷40〈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諸佛如來以大悲心而為體故。因於眾生而起大悲,因於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覺。譬如曠野沙磧之中有大樹王,若根得水,枝葉、華果悉皆繁茂。生死曠野菩提樹王,亦復如是。一切眾生而為樹根,諸佛菩薩而為華果,以大悲水饒益眾生,則能成就諸佛菩薩智慧華果。何以故?若諸菩薩以大悲水饒益眾生,則能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是故菩提屬於眾生,若無眾生,一切菩薩終不能成無上正覺。」(大正10,846a13-22) ,布
(2)《十二門論疏》卷1:「又華嚴云:金剛但從金性出不從餘寶生,菩提心唯從大悲生不從餘善生。」(大正42,179a7-9)

【29】
(1)《大般涅槃經》卷34:「自未得度先度他,是故我禮初發心。」(大正12,838a5)
(2)《大智度論》卷49〈20 發趣品〉:「「遠離親白衣」者,行者以妨道故出家,若復習近白衣,則與本無異。以是故,行者先求自度,然後度人;若未能自度而欲度人者,如不知浮人,欲救於溺,相與俱沒!是菩薩遠離親白衣,則能集諸清淨功德;深念佛故,變身至諸佛國。出家剃頭著染衣,所以者何?常樂出家法,不樂習近白衣故。」(大正25,415b28-c6)

【30】 無極:指彼岸、涅槃。(《佛光阿含藏.增一阿含經(一)》,p.15,n.9)

【31】 逮=還【宋】。(大正2,550d,n.3)

【32】 《增壹阿含經》卷1〈1 序品〉(大正2,550a12-14)。

【33】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3:「妙湛總持不動尊,首楞嚴王世希有,銷我億劫顛倒想,不歷僧祇獲法身。願今得果成寶王,還度如是恒沙眾,將此深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伏請世尊為證明,五濁惡世誓先入,如一眾生未成佛,終不於此取泥洹。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審除微細惑,令我早登無上覺,於十方界坐道場,舜若多性可銷亡,爍迦囉心無動轉。」(大正19,119b12-20)

【34】 印順導師《佛在人間》(p.58-p.59):「人間比丘,出家而過著大眾生活,與社會保持聯繫,負起教化的責任,釋尊也就是過這種生活的。…如《中阿含‧柔軟經》說:佛的隨緣受用,一般人都稱讚佛為少欲知足。這一類型的人間比丘,為不流於縱欲及苦行的極端者。如大眾共住,生活隨緣,遊行教化,近於一般的人間正行。而過著出家的生活,男女不嫁,澹泊禁欲,又近於天行。聲聞的在家弟子,是基於人乘的;無事比丘,是著重天行的;人間比丘,即綜合這二者而取折衷的立場。當時的印度,正是隱遁的苦行的時代;釋尊雖適應這一特殊的情形,有出家的制度,但聲聞解脫道的主流,是人間比丘,顯然的是基於人乘,而重於持戒及智慧的。」

【35】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9〈26 隨知品〉:「一切法本來清淨,當知般若波羅蜜亦如是…。」(大正8,579b23-24)

【36】 《大智度論》卷77〈63 等學品〉:「須菩提問:「如是學為學薩婆若?」佛反問須菩提:「於汝意云何?色等諸法如及如來如,是如為盡、滅、斷不?」須菩提言:「不!」是「如」從本已來,不集、不和合,云何有盡?本來不生,云何有滅?是法本來虛誑,無有定相,云何可斷?「須菩提!菩薩摩訶薩能如是學如,為學薩婆若。」」(大正25,606a19-25)

【37】
(1)《菩薩戒本》卷1:「(輕戒第九條)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善權方便為利他故,於諸性罪少分現行,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大正24,1112a3-c3)
(2)《瑜伽師地論》卷41〈10戒品〉(大正30,517b6-518a6)。※詳參見【附錄】

【38】 《西歸直指》卷2:「地藏菩薩云:地獄不空,誓不成佛。」(《卍新纂大日本續藏經》62,113a15)

【39】 《清淨毘尼方廣經》卷1:「天子又問:頗有毀戒名尸波羅蜜耶?(文殊師利)答言:有。問言:是誰?答言:天子!若菩薩多益一切眾生不自觀戒,如是毀戒名尸波羅蜜。」(大正24,1079c6-9)

【40】
(1)《大方廣佛華嚴經》卷64〈39 入法界品〉:「爾時,善財童子入普莊嚴園,周遍觀察,見休捨優婆夷坐於妙座,往詣其所,頂禮其足,遶無數匝,……善財童子言:「聖者久如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答言:「善男子!菩薩不為教化調伏一眾生故發菩提心,不為教化調伏百眾生故發菩提心,乃至不為教化調伏不可說不可說轉眾生故發菩提心;不為教化一世界眾生故發菩提心,…不為教化閻浮提微塵數世界眾生故發菩提心,…不為供養一如來故發菩提心,…不為供養一世界中次第興世諸如來故發菩提心,…不為供養一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世界中次第興世諸如來故發菩提心,…不為嚴淨一世界故發菩提心,…不為嚴淨一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世界故發菩提心,…不為住持一如來遺法故發菩提心,…不為住持一世界如來遺法故發菩提心,…不為住持一閻浮提微塵數世界如來遺法故發菩提心,…。如是略說,不為滿一佛誓願故,不為往一佛國土故,不為入一佛眾會故,不為持一佛法眼故,不為轉一佛法輪故,…乃至不為知不可說不可說轉佛剎微塵數眾生煩惱習海故,發菩提心。……「善男子!菩薩行普入一切法皆證得故,普入一切剎悉嚴淨故。是故,善男子!嚴淨一切世界盡,我願乃盡;拔一切眾生煩惱習氣盡,我願乃滿。」」(大正10,343c21-345a2)
(2)《翻梵語》卷5:「休捨優婆夷(應云物捨 譯曰拘捨者弟)」(大正54,1012c9)

【41】
(1)《維摩詰所說經》卷1〈3 弟子品〉:「爾時長者維摩詰,自念:「寢疾于床,世尊大慈,寧不垂愍?」佛知其意,即告舍利弗:「汝行詣維摩詰問疾。」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所以者何?憶念我昔,曾於林中宴坐樹下,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舍利弗!不必是坐,為宴坐也。夫宴坐者,不於三界現身意,是為宴坐;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是為宴坐;不捨道法而現凡夫事,是為宴坐;心不住內亦不在外,是為宴坐;於諸見不動,而修行三十七品,是為宴坐;不斷煩惱而入涅槃,是為宴坐。若能如是坐者,佛所印可。』時我,世尊!聞說是語,默然而止,不能加報!故我不任詣彼問疾。」」(大正14,539c15-27)
(2)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984):「舍利弗在山林宴坐,維摩詰告訴他:「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是為宴坐」。在滅盡定中,能起諸威儀──行、住、坐、臥、揚眉、瞬目、舉手、說話等,應從《龍相應頌》的「那伽常在定」而來,是動靜一如的禪法。與上座部系的禪法大異;大眾部說:「在等引位,有發語言」,倒有點相近。」

【42】 《中阿含.118龍象經》卷29〈1 大品〉(大正1,608c13-15)。

【43】 《佛說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天經》卷1:「爾時,優波離亦從座起,頭面作禮,而白佛言:世尊!世尊往昔於毘尼中及諸經藏說阿逸多次當作佛,此阿逸多具凡夫身未斷諸漏,此人命終當生何處?其人今者雖復出家,不修禪定、不斷煩惱,佛記此人成佛無疑,此人命終生何國土?佛告優波離: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如來應正遍知,今於此眾說彌勒菩薩摩訶薩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此人從今十二年後命終,必得往生兜率陀天上。爾時,兜率陀天上有五百萬億天子,一一天子皆修甚深檀波羅蜜,為供養一生補處菩薩故。…」(大正14,418c4-15) 所以說:「菩薩

【44】 印順導師《大乘起信論講記》(p.377):「定有三種:味定、淨定、無漏定。與般若相應的名無漏定;能遠離一分煩惱,有漏善心現前,名為淨定。以愛著為主,於定境貪戀繫著,或恃定而起慢等,是味定。」

【45】 《大智度論》卷51〈23 含受品〉:「復次,我乃至知者、見者無故,實際亦無;實際無故,無數亦無;無數無故,無量亦無;無量無故,無邊亦無;無邊無故,一切法亦無。以是故,一切法無,畢竟清淨。是摩訶衍能含受一切眾生及法;二事相因:若無眾生則無法,若無法則無眾生。先總相說一切法空,後一一別說諸法空。實際是末後妙法,此若無者,何況餘法!從不可思議性乃至如涅槃性,亦如是。」(大正25,427a23-b2)

【46】 《大智度論》卷45〈15 大莊嚴品〉:「問曰:六波羅蜜中,若逆說,則應說般若波羅蜜,次說禪;若順,應先說檀波羅蜜;今何以乃說禪波羅蜜為首?答曰:發大莊嚴,無有眾生能破壞者。若菩薩無禪定,心未離欲,雖行餘波羅蜜則易壞;行禪波羅蜜,能入慈無量,是時無能壞。如說行慈三昧者,刀不能傷,水、火不害。亦有神通力種種變化,能發大莊嚴。如佛說鳥無兩翼,不能飛翔;菩薩無神通力,不能發大莊嚴。入禪波羅蜜中,能生慈無量、五神通故,物無能傷。以是故,今此說禪波羅蜜為首。問曰:四禪中有種種功德,皆可行六波羅蜜,今何以但說四無量心中行六波羅蜜?答曰:四無量心,取眾生相,緣眾生。菩薩常為眾生故行道,是四無量等中有慈悲心,能利益眾生;餘八背捨、九次第等,無如是利益。問曰:菩薩住五神通,能廣利益眾生,何以故不說?答曰:大悲是菩薩根本。又五神通先已說,後當說四無量心;未說故,今說。若菩薩但行四無量心,不名發趣大乘;六波羅蜜和合故,名為發趣大乘。四無量心生六波羅蜜,富樓那此中自說因緣。」(大正25,388c14-389a7)

【47】
(1)《中論》卷3〈18 觀法品〉:「得無我智者,是則名實觀,得無我智者,是人為希有。」(大正30,23c24-25)
(2)印順導師《中觀論頌講記》(p.319-p.320):「依本論所發揮的《阿含》真義,無我智是體悟真實相的唯一智慧。這是凡聖關頭:有了無我智,就是聖者;沒有,就是凡夫。不過二乘聖者,求證心切,所以不廣觀一切法空,只是扼要的觀察身心無我(佛也應此等機,多說人無我)。不能正見法無自性中,薩迦耶見的妄執自我,為生死根本。所以能離薩迦耶見,無我無我所,自會不執著一切法,而離我法的繫縛了。月稱說:聲聞學者通達了人無我,如進一步的觀察諸法,是一定可以通達法空的。他們可以不觀法空,但決不會執法實有。我們要知道:後代佛法的廣明一切法空,一是菩薩的智慧深廣;一是為了聲聞學者的循名著相,不見真義,於我法中起種種見,所以於內我外法,廣泛推求,令通達諸法無自性。論到依解成行,仍從無我智入;得無我智,即能洞見我法二空了。因此,三乘聖者解脫生死的觀慧,是無差別的,只是廣觀略觀不同罷了。論說:「滅我我所故,名得無我智」,即指此實相般若的現覺。「得」到這「無我智」,才真是能如「實觀」法實相的。能「得」這「無我智」的,「是人」最「為希有」!他已超凡入聖,不再是一般的凡夫了。」
48 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154):「智慧,可以分為兩種:(一)、世俗智,如世之哲學家、科學家等,他們都有對於宇宙人生的一套看法,有他種種的智慧,與相對的真理。雖然這是不究竟的,若就廣義的智慧說,他們解說宇宙人生的世俗智,也可以包含在般若裡(方便智)。(二)、勝義智,這是就特殊的智慧說。佛法體驗真理的智慧,是徹底的、究竟的,這與世間智慧不同而是特殊的。體驗真理的智慧得到了,生死流轉中的一切苦痛,都可以因之而解決。」等;

【49】
(1)《瑜伽師地論》卷13:「何等名五明處?謂內明處、醫方明處、因明處、聲明處、工業明處。」(大正30,345a22-23)
(2)《瑜伽師地論》卷43〈14慧品〉:「云何菩薩一切慧?當知此慧略有二種:一者、世間慧,二者、出世間慧。此二略說,復有三種:一、能於所知真實,隨覺通達慧,二、能於如所說五明處及三聚中,決定善巧慧,三、能作一切有情義利慧。若諸菩薩於離言說法無我性,或於真諦將欲覺悟、或於真諦正覺寤時、或於真諦覺寤已後,所有妙慧最勝寂靜明了現前,無有分別,離諸戲論;於一切法悟平等性,入大總相;究達一切所知邊際;遠離增益、損減二邊,順入中道。是名菩薩能於所知真實隨覺通達慧。若諸菩薩於五明處決定善巧,廣說如前〈力種性品〉應知其相。及於三聚中決定善巧,謂於能引義利法聚、能引非義利法聚、能引非義利非非義利法聚,皆如實知。於是八處所有妙慧善巧攝受,能速圓滿廣大無上妙智資糧,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能作一切有情義利慧有十一種,如前應知。即於彼位所有妙慧,當知是名饒益有情慧。」(大正30,528c11-29)
(3)印順導師《佛在人間》(p.329-p.331):「雖然說,佛教重於實踐,不僅是空虛的知識傳授;但在佛學的教化傳習方面,還是不離語言文字的,因為這是師資授受的主要工具。不離語文的學問,從前彌勒菩薩,曾總括應該修學的說:「菩薩求法,應於五明處求」。五明,就是大乘佛弟子應該修學的五類學術。五明是:
一、聲明:是語言文字學,包括有語言、訓詁、文法、音韻(也通於音樂)等。
二、因明:因是原因,理由,這是依已知而求未知,察事辯理的學問。在語言方面,是辯論術;在思想方面,是理則學──邏輯。
三、醫方明:這是醫、藥、生理、優生等學問。
四、工巧明:這是基於數學,所有的物理科學,以及實用的工作技巧。
五、內明:上四種為共(外)世間的;佛的教育,是在這共世間學的四明上,進修不共的佛學,所以叫內明。這是佛所宣說的法毘奈耶,也可說純粹佛學。
聲明與因明,為自覺覺他的必備學問。聲明是語文學,而因明是思辨的方法。沒有這二種學問,總不免思想混亂,是非不明。不但缺乏教人的能力,就是自以為然的,也未必就是正確的。在西藏,初學佛法,都從聲明、因明入手,因為這是理解聖教的必備工具。我覺得,中國佛教的衰落,至少與聲明、因明的忽略有關。
醫方明,是能除身心苦痛而得安樂的;工巧明是利用厚生,增進人類物質幸福的。佛教的救濟世間,那裡局限於口頭宣傳!醫方與工巧,正是菩薩利益眾生的實際學問。善財童子參訪的大善知識中,就有數學家,建築師,醫生,製香師。如大論師龍樹菩薩,就是優越的製香師與煉金師(化學)。在他指導下所建的寺院與洞窟,真是鬼斧神工,被稱為印度佛教的第一建築。
這可見佛教的教育,不只是因果、空有、心性,而是五明:正像孔子一樣,不只是侈談性理,而是以六藝教人。不過從來的佛弟子,多少受到小乘思想的熏染,總以為前四是世間法,內明才是出世佛法。不知在大乘佛學中,即世間而出世,世與出世無礙,聲明、因明等,是共世間的出世學,真俗融通,為佛教教育的一科。」

【50】 文字學:研究文字的起源、發展、性質、體系及其形、音、義關係、正字法以及個別文字的演變情況等的學科,是語言學的一個部門。(《漢語大詞典(六)》,p.1512)

【51】 音韻學:語言學的一個部門,研究語音結構和語音演變。也稱聲韻學。宋沈括《夢溪筆談‧藝文一》:“音韻之學,自沈約為四聲,及天竺梵學入中國,其術漸密。”清皮錫瑞《經學歷史‧經學復盛時代》:“小學兼聲音故訓,宋吳棫、明 陳第 講求古音,猶多疏失。顧炎武《音學五書》,始返於古,江(江永)、戴(戴震)、段(段玉裁)、孔(孔廣森),益加闡明。是為音韻之學。”羅常培《<漢語音韻學導論>緒論》:“漢語音韻學即辨析漢字聲、韻、調之發音及類別,並推跡其古今流變者也。”(《漢語大詞典(十二)》,p.653)

【52】 論理學:邏輯學的舊稱。梁啟超《論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第三章第四節:“至亞里士多德,而論理學蔚為一科矣。”(《漢語大詞典(十一)》,p.287)

【53】 認識論:關於人類認識的來源、發展過程,以及認識與實踐的關係的學說。由於對思維和存在何者為第一性的不同回答,分成唯心主義認識論和唯物主義認識論。(《漢語大詞典(十一)》,p.251)

【54】 衛生:1、養生;保護生命。2、謂謀生存。3、保護生靈。4、能防止疾病,有益於健康。5、指合乎衛生的環境和措施。(《漢語大詞典(三)》,p.1093)

【55】 印順導師《教制教典與教學》(p.161):「舉譬喻說:三藏的深究,如純理論科學,也如儒家的漢學;禪師的傳授定慧,如應用科學及技工,也如儒家的理學。理論與實踐的互成,才是完滿的佛學。否則,脫離了理論的持行,與缺乏實行的空論,都容易走上偏失的歧途。」

【56】 《大智度論》卷57〈32 寶塔校量品〉:「問曰:云何須陀洹亦學般若波羅蜜,乃至一切種智得到彼岸?答曰:此中六波羅蜜、三解脫門、三十七品等,乃至一切種智,此非獨菩薩法,三乘共有,各隨分學。」(大正25,466b8-12)

【57】《大智度論》卷75〈58 夢中入三昧品〉:「菩薩過聲聞、辟支佛地,得無生法忍、授記,更無餘事,唯行淨佛世界、成就眾生。」(大正25,590c11-13)

【58】 印順導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121-p.122):「龍樹有「立師教戒,更造衣服」,也就是有別立大乘僧伽的意圖。但沒有實現這一理想,可見為了避免諍論,或被誤會為叛離佛教。這可見個人的理證不難,而大眾制度的改革,卻是很不容易的!」
59 印順導師《佛法是救世之光》(p.30):「彌勒菩薩下生成佛,有二種好處:一、彌勒下生成佛時候的世界,和我們現在所住的五濁惡世不同,那時候的世界是清淨幸福的。依據經文所說,那時世界和平,人口眾多,財富無量,沒有苦痛與困難,真是快樂極了。所以佛弟子希望彌勒早早下生到這個世界來,大家好同享和平自由的幸福。二、彌勒菩薩下生成佛,佛法昌隆,所謂龍華三會,有眾多眾生發出離心了生死,眾多眾生發菩提心志願成佛。從世間方面看,那時的世界是繁榮幸福的;從佛法方面看,是充滿了真理與自由的。必須這二方面具足,才可稱為快樂幸福的世界。」


Friday, 3 March 2017

《佛法概論》第十九章01

慧日佛學班.第 8 期課程
《佛法概論》
第十九章 菩薩眾的德行
釋開仁編.2010/5/28

第一節 菩薩行通說

一、空與慈悲(p.245-p.248)
(一)略說菩薩道的根源與原理
前來所說的在家與出家,約釋尊適應當時的一般聲聞弟子說。
1、菩薩道源于釋尊的本教,經長時孕育而成
本章的菩薩,雖不出于在家與出家,但約追蹤釋尊精神,發揮釋尊本懷的佛教徒說。
菩薩道源于釋尊的本教,經三五百年的孕育長成,才發揚起來,自稱大乘。

2、大乘教雖有多少天化,但它的根本原理能徹見佛法的真髓
大乘教雖為了適應時機而多少梵化,【1】然而他的根本原理,到底是光華燦爛,能徹見佛法真髓的!

(二)從空與慈悲別說菩薩道的內涵
先從空與慈悲來說明菩薩道。
1、空
(1)從世尊的本生得知菩薩以修空為主
空,是阿含本有的深義,與菩薩別有深切的關係。
佛曾對阿難說:「阿難!我多行空」(中含‧小空經)。【2】
這點,《瑜伽論》(卷九○)解說為:「世尊於昔修習菩薩行位,多修空住,故能速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非如思惟無常苦住」。【3】這可見菩薩是以修空為主的,不像聲聞那樣的從無常苦入手。【4】
《增一含‧序品》也說:「諸法甚深論空理,……此菩薩德不應棄」。【5】

(2)從緣起之三法印說無常即空的深義
如從緣起的三法印的深義說,無常即無有常性,本就是空的異名。【6】
A、二乘因厭離心重,故無法充分開展釋尊廣大的利他行
但一般聲聞弟子,對於無常故苦的教授,引起厭離的情緒極深。聲聞、辟支佛們,不能廣行利濟眾生的大事,不能與釋尊的精神相吻合。他們雖也能證覺涅槃空寂,但由于厭心過深,即自以為究竟。聲聞的方便適應性,限制了釋尊正覺內容的充分開展。
B、菩薩直觀緣起性空,故不急自了,且從入世度生中向于佛道
佛從菩薩而成,菩薩的觀慧直從緣起的法性空下手,見一切為緣起的中道,無自性空、不生不滅、本來寂靜。這樣,才能于生死中忍苦而不急急的自了,從入世度生中向于佛道。【7】

2、慈悲
(1)聲聞者忽視了與慈悲有關的四無量心,亦能直入法性
與戒律有關的慈悲,聲聞也不能說沒有的。但佛滅百年,已被歪曲為粗淺的了(四分律七百結集)。【8】
A、明四無量心能直入法性的教證
聲聞者不能即俗而真,不能即緣起而空寂,以為慈悲等四無量心,但緣有情,不能契入無為性。【9】不知四無量心是可以直入法性的,如質多羅長者為那伽達多說:無量三昧與空三昧、無相三昧、無所有三昧,有差別義,也有同一義。
◎約「無諍」義說,無量與無相等,同樣是能空於貪、瞋、癡、常見、我、我所見的(雜含卷二一‧五六七經)。【10】
◎從空相應緣起來說,由于有情無自性,是相依相緣相成,自己非獨存體,一切有情也不是截然對立的,所以能「無怨無瞋無恚」。
了達有情的沒有定量性,所以普緣有情的慈悲──無緣慈,即能契入空性。【11】
B、聲聞者因偏重厭苦,才錯解了四無量心為純世俗的
四三昧中,三三昧即三解脫門,依三法印而成觀;無量三昧,即是依苦成觀。觀一切有情的苦迫而起拔苦與樂的同情,即「無量心解脫」。由於聲聞偏重厭自身苦,不重愍有情苦;偏重厭世,不能即世而出世,這才以無量三昧為純世俗的。【12】

(2)聲聞者對於三善根之一的無瞋,亦略而不論
聲聞的淨化自心,偏于理智與意志,忽略情感。所以德行根本的三善根,也多說「離貪欲者心解脫,離無明者慧解脫」,【13】
聲聞行的淨化自心,是有所偏的,不能從淨化自心的立場,成熟有情與莊嚴國土;但依法而解脫自我,不能依法、依世間而完成自我。對於離瞋的無量心解脫,即略而不論。

(3)大乘行者完成聲聞所欠缺的慈悲
這一切,等到直探釋尊心髓的行者,急于為他,才從慈悲為本中完成聲聞所不能完成的一切。

(三)應使三善根的德行,均衡的擴展到完成
德行是應該均衡的、和諧的擴展,不能如聲聞行那樣偏頗。如針對厭離情深的聲聞,應重視大悲的無瞋。
1、貪欲雖是不善,卻尚有其相對的價值
對於不善根的根治,也認為貪欲是不善的,但不是最嚴重的。貪欲不一定厭棄有情,障礙有情,世間多少善事,也依貪愛而作成;

善法欲

2、惟有瞋恚,才是最惡劣的惡心
惟有瞋恚,對有情缺乏同情,才是最違反和樂善生的德行。所以說:「一念瞋心起,八(百)萬障門開」。【14】惡心中,沒有比瞋恚更惡劣的。

3、小結
菩薩的重視慈悲,也有對治性。論理,應該使「無癡的智慧,無貪的淨定,無瞋的慈悲」,和諧均衡的擴展到完成。【15】

二、從聲聞到菩薩(p.248-p.251)
(一)談論聲聞與菩薩在佛法中的差別
佛法,從一般戀世的自私的人生,引向出世的無我的人生。這有不可忽略的兩點,
◎即從家庭而向無家
從自他和樂而向自心淨化

1、從家庭而向無家
(1)聲聞者偏重于「己利」的個人自由
其中,出家的社會意義,即從私欲佔有的家庭,或民族的社會關係中解放出來。這一出家,從離開舊社會說,多少帶點個人自由主義的傾向;如從參預一新的社團說,這是超家族、超國界的大同主義。【16】聲聞的出家眾,雖有和樂──自由、民主、平等僧團,但限於時機,乞食獨身的生活,在厭世苦行的印度思潮中,偏重于「己利」的個人自由。

(2)菩薩傾向于「利他」的社會和樂
出家的社會意義,是私欲佔有制的否定,而無我公有的新社會,當時還不能為一般所了解,只能行于出家的僧團中,戒律是禁止白衣旁聽的。但徹見佛法深義的學者,不能不傾向于利他的社會和樂。
菩薩入世利生的展開,即是完成這出家的真義,做到在家與出家的統一。【17】這是入世,不是戀世,是否定私有的舊社會,而走向公共的和樂的新社會

2、自他和樂與自心淨化
(1)聲聞者從自他和樂而向自心淨化
同樣的,一般人的自他和樂,道德或政法,基于私欲的佔有制,這僅能維持不大完善的和樂。聲聞者發現自我私欲的罪惡根源,于是從自他和樂而向自心淨化的德行。
(2)菩薩統一了自心淨化與自他和樂
然而淨化自心,不但是為了自心淨化,因為這才能從離欲無執的合理行為中,促進完成更合理的和樂善生。這樣,菩薩又從自心淨化而回復到自他和樂。
從自他和樂中淨化自心,從自心淨化去增進自他和樂,實現國土莊嚴,這即是淨化自心與和樂人群的統一。所以菩薩行的特點,是透出一般人生而回復于新的人生。

(二)菩薩行的開展
菩薩行的開展,是從兩方面發展的:
1、由出家眾發展起來
一、從聲聞出家者中間發展起來。
(1)外現聲聞身,教人學菩薩
起初,是「外現聲聞身,內秘菩薩行」【18】
(2)回小向大的出家菩薩,為漸入大乘,是菩薩道的旁流;自己還是乞食、淡泊、趣寂,但教人學菩薩,如《大品經》的轉教。
到後來,自認聲聞行的不徹底,一律學菩薩,這如《法華經》的回小向大。【19】現出家相的菩薩,多少還保留聲聞氣概。這稱為漸入大乘菩薩,在菩薩道的開展中,不過是旁流

2、由在家信眾發展起來
二、從聲聞在家信眾中間發展起來。
(1)在家菩薩的行法為大乘的重要內容,為頓入大乘,是菩薩道的主流
在家眾修行五法【20】而外,多修六念【21】與四無量(無量三昧能入真,也是質多長者說的),這都是大乘法的重要內容。如維摩詰、善財、常啼、賢護等十六大士,【22】都從在家眾的立場,努力於大乘思想的教化。這稱為頓入大乘的菩薩,是菩薩道的主流
(2)在家的菩薩僧,從悲智相應中達成情智的統一
新的社會──淨土中,有菩薩僧,大多是沒有出家聲聞僧的;天王佛成佛,也是不現出家相的。【23】印度出家的釋迦佛,僅是適應低級世界──其實是印度特殊的宗教環境的方便。
佛的真身,是現在家相的。如維摩詰,「示有妻子,常樂梵行」;【24】常啼東方求法,也與女人同車。【25】

为什么佛的真身,是現在家相的, 佛的真身应该是无相??

对出家而过在家生活的看法?日本、西藏

3、小結:無論出家或在家的菩薩,應著重於「從利他中完成自利」的真精神這是從悲智相應中,作到了情欲與離欲──情智的統一。
聲聞的出家者,少事少業,度著乞食為法的生活。佛法為淨化人類的崇高教化,度此淡泊精苦的生活,不是負社會的債,是能報施主恩的。換言之,真能修菩薩行,專心為法,過那獨身生活,教化生活,當然是可以的。
然而,菩薩行的真精神,是「利他」的。要從自他和樂的悲行中去淨化自心的,這不能專於說教一途,應參與社會一切正常生活,廣作利益有情的事業。
◎如維摩詰長者的作為,
◎如善財所見善知識的不同事業:國王、法官、大臣、航海者、語言學者、教育家、數學家、工程師、商人、醫師、藝術家、宗教師等,【26】
這些都是出發于大願大智大悲,依自己所作的事業,引發一般人來學菩薩行。
為他利他的一切,是善的德行,也必然增進自己,利益自己的。利他自利,在菩薩行中得到統一。


【1】
(1)印順導師《印度之佛教》(p.a6-p.a7):「印度之佛教,自以釋尊之本教為淳樸、深簡、平實。然適應時代之聲聞行,無以應世求,應學釋尊本行之菩薩道。中期佛教之緣起性空(即緣起無我之深化),雖已啟梵化之機,而意象多允當。龍樹集其成,其說菩薩也:〔1〕三乘同入無餘涅槃而發菩提心,其精神為「忘己為人」。〔2〕抑他力為卑怯,「自力不由他」,其精神為「盡其在我」。〔3〕三阿僧祇劫有限有量,其精神為「任重致遠」。菩薩之真精神可學,略可於此見之。龍樹有革新僧團之志,事未成而可師。能立本於根本佛教之淳樸,宏闡中期佛教之行解(梵化之機應慎),攝取後期佛教之確當者,庶足以復興佛教而暢佛之本懷也歟!」
(2)印順導師《華雨集》第四冊(p.41-p.42):「什麼是「(梵化之機應慎)」?梵化,應改為天化,也就是低級天的鬼神化。西元前五○年,到西元二○○年,「佛法」發展而進入「初期大乘」時代。由於「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理想化的、信仰的成分加深,與印度神教,自然的多了一分共同性。一、文殊是舍利弗與梵天的合化,普賢是目犍連與帝釋的合化,成為如來(新)的二大脅侍。取象溼婆天(在色究竟天),有圓滿的毘盧遮那佛。魔王,龍王,夜叉王,緊那羅王等低級天神,都以大菩薩的姿態,出現在大乘經中,雖然所說的,都是發菩提心,悲智相應的菩薩行,卻凌駕人間的聖者,大有人間修行,不如鬼神──天的意趣。無數神天,成為華嚴法會的大菩薩,而夜叉菩薩──執金剛神,地位比十地菩薩還高。這表示了重天神而輕人間的心聲,是值得人間佛弟子注意的!二、神教的咒術等,也出現於大乘經中,主要是為了護法。但為了護持佛法,誦咒來求護持,這與「佛法」中自動的來護法不同,而有祈求的意義。神教的他力護持,在佛法中發展起來。三、「念佛」(「念菩薩」)、「念法」法門,或是往生他方淨土,或是能得現生利益──消災,治病,延壽等。求得現生利益,與低級的神教、巫術相近。「大乘佛法」普及了,而信行卻更低級了!……「初期大乘」的神化部分,如看作《長阿含經》那樣,是「世界悉檀」、「吉祥悅意」,那大可作會心的微笑。如受到「方便」法門功德無邊(佛經的常例,越是方便,越是功德不可思議)的眩惑,順著世俗心而發展,那是會迷失「佛出人間」,人間大乘正行而流入歧途的。」

【2】
(1)《中阿含.190小空經》卷49〈1 雙品〉:「爾時,尊者阿難則於晡時從燕坐起,往詣佛所,稽首佛足,卻住一面,白曰:「世尊一時遊行釋中,城名釋都邑,我於爾時從世尊聞說如是義:『阿難!我多行空。』彼世尊所說,我善知、善受,為善持耶?」爾時,世尊答曰:「阿難!彼我所說,汝實善知、善受、善持。所以者何?我從爾時及至於今,多行空也。阿難!如此鹿子母堂空──無象、馬、牛、羊、財物、穀米、奴婢,然有不空,唯比丘眾。是為,阿難!若此中無者,以此故我見是空;若此有餘者,我見真實有。阿難!是謂行真實、空、不顛倒也。」(大正1,737a1-19)
(2)《佛光阿含藏.中阿含(四)》,(p.1693):本經敍說空之行。比丘若欲多行空者,(一)莫念村想、莫念人想,當數念一無事想。(二)莫念人想,莫念無事想,當數念一地想(不念地之高下,但見地平正如掌)。(三)當數念一無量空處想。(四)當數念一無量識處想。(五)當數念一無所有處想。(六)當數念一無想心定。依次莫念而空,至捨無想心定,以現法解脫儘存肉身。所謂行真實、空、不顛倒,漏盡得無為心解脫者,為三世諸佛如來勝跡。

【3】 《瑜伽師地論》卷90:「以世間道修習空,當知為趣乃至上極無所有處,漸次離欲,自斯已後修聖道行,漸次除去無常行等,能趣非想非非想處,畢竟離欲。彼於爾時,自觀身中空無諸想,謂一切漏一向寂靜,永離熾然。又觀身中有法不空。謂此依止為緣,六處展轉互相任持,乃至壽住為緣諸清淨法,無有壞滅。當知世尊於昔修習菩薩行位,多修空住,故能速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非如思惟無常、苦住。是故今者證得上妙菩提住已,由昔串習隨轉力故,多依空住。」(大正30,812c28-a10)

【4】
(1)印順導師《中觀今論》(p.33-p.34):「釋迦佛本重於法性空寂的行證,如釋尊在《小空經》中說:「阿難!我多行空」。《瑜伽論》解說為:「世尊於昔修習菩薩行位,多修空住,故能速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卷九○)。這可見佛陀的深見所在,隨順眾生──世俗的知解,在相續中說無常,在和合中說無我,這名為以俗說真。釋迦的本懷,不僅在乎相續與和合的理解,而是以指指月,是從此事相的相續相、和合相中,要人深入於法性──即無常性、無我性,所以說能證涅槃。可惜如來聖教不為一般聲聞學者所知,專在事相上說因果生滅,說因緣和合,偏重事相的建立,而不能與深入本性空寂的無為無生相契合。徹底的說,不能即緣起而知空,不能即生滅而知不生滅;那麼,無常、無我、涅槃,也都不成其為法印!
(2)印順導師《空之探究》(p.47-p.50);《華雨集》第四冊〈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p.68-p.69)。

【5】 《增壹阿含經》卷1〈1 序品〉:「諸法甚深論空理,難明難了不可觀,將來後進懷狐疑,此菩薩德不應棄。」(大正2,550a27-28)

【6】 印順導師《中觀今論》(p.34-p.35):「「諸行無常」,除了事相的起滅相續相而外,含有更深的意義,即無常與滅的含義是相通的。佛為弟子說無常,即說明一切法皆歸於滅;終歸無常,與終歸於滅,終歸於空,並無多大差別。依此無常深義,即了知法法如空中的閃電,剎那生滅不住,而無不歸於一切法的平等寂滅。無常滅,如從波浪洶湧,看出他的消失,還歸於平靜寂滅,即意味那波平浪靜的境界。波浪的歸於平靜,即水的本性如此,所以他必歸於平靜,而且到底能實現平靜。佛說無常滅,意在使人依此而悟入寂靜,所以說:「若人生百歲,不見生滅法,不如生一日,而能得見之」!所以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以生滅故,寂滅為樂」。使人直從一切法的生而即滅中,證知常性本空而入不生滅的寂靜。差別的歸於統一,動亂的歸於平靜,生滅的歸於寂滅。所以說:「一切皆歸於如」。這樣,無常即究竟圓滿的法印,專從此入,即依無願解脫門得道。」

【7】
(1)《大智度論》卷31〈1 序品〉:「復次,略說有二種空:眾生空、法空。小乘弟子鈍根故,為說眾生空,我、我所無故,則不著餘法;大乘弟子利根故,為說法空,即時知世間常空、如涅槃。」(大正25,287b13-17)
(2)印順導師《中觀今論》(p.28-p.29):「大乘佛教,本是充滿利他悲願的佛教行者,在深證無生的體悟中,闡發釋迦本懷而應運光大的。在這無生的深悟中,以佛陀為模範,不以為「所作已辦」,而還要進一步的利他無盡。本著此無生無為的悟境去正觀一切,即窺見了釋迦立教的深義,因之與一般凡庸的聲聞學者不同。所以大乘佛教的特色,即「諸法本不生」,即是依緣起本來不生不滅為出發的。《文殊師利淨律經》說:「彼土眾生了真諦義以為元首,不以緣合為第一也」。這雖在說明彼土與此土的立教方式不同,實即說明了佛教的原有體系── 一般聲聞學者,是以緣起因果生滅為出發的;應運光大的大乘學,是以本不生滅的寂滅無為(緣起性)為出發的。」

【8】 《四分律》卷54〈七百集法毘尼〉:「毘舍離有長老,字一切去,是閻浮提中最上座。時三浮陀語離婆多言:「今往一切去上座屋中宿,具說此(十)事,令其得聞。」時二人即共相隨,往至彼屋。時一切去長老夜坐禪思惟。夜已久,離婆多作是念:「此上座年已老,氣力羸劣,而久坐如是,況我當不作如是坐!」時離婆多即便坐思惟。至夜久,一切去長老作是念:「此客比丘遠來疲極,猶故坐禪,思惟如是,況我而不久坐!」時彼長老即復久坐思惟。夜已過多,語離婆多言:「長老!汝此夜思惟何法?」答言:「我先白衣時甞習慈心,此夜思惟入慈三昧。」彼即言:「汝此夜入小定。何以故?慈心三昧是小定。」即復問言:「大德一切去!此夜思惟何法?」答言:「我先白衣時習空法。我此夜多入空三昧。」彼言:「大德此夜思惟大人之法。何以故?大人之法入空三昧。」」(大正22,970c11-27)

【9】
(1)《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83:「問:無量為能斷煩惱不?若能斷者,〈定蘊〉所說當云何通?如說:「慈、悲、喜、捨皆不能斷諸結。」若不能斷者,此經云何通?答:應作是說:「無量不能斷諸煩惱。」問:若爾!善通〈定蘊〉所說,此經所說當云何通?答:斷有二種:一、暫時斷,二、畢竟斷。依暫時斷此經說能斷,依畢竟斷〈定蘊〉說不斷。」(大正
27,427b14-20)
(2)《大智度論》卷20〈1 序品〉:「復次,佛知未來世諸弟子鈍根故,分別著諸法,錯說四無量相。是四無量心眾生緣故,但是有漏;但緣欲界故,無色界中無。何以故?無色界不緣欲界故。為斷如是人妄見故,說四無量心無色界中。佛以四無量心,普緣十方眾生故,亦應緣無色界中。如《無盡意菩薩問》中說。慈有三種:眾生緣、法緣、無緣。論者言:眾生緣是有漏,無緣是無漏,法緣或有漏或無漏。」(大正25,211c18-26)。

【10】 《雜阿含經》卷21(567經):「尊者那伽達多告質多羅長者:「有無量心三昧,無相心三昧,無所有心三昧,空心三昧。云何長者!此法為種種義故種種名?為一義有種種名」?質多羅長者問尊者那伽達多:「此諸三昧,為世尊所說,為尊者自意說耶」?尊者那伽達多答言:「此世尊所說」。…須臾思惟已,語尊者那伽達多:「有法,種種義、種種句、種種味;有法,一義,種種味」。
〔一〕復問長者:「云何有法,種種義、種種句、種種味」?
長者答言:「(1)無量三昧者,謂聖弟子心與慈俱,無怨、無憎、無恚,寬弘重心,無量修習普緣,一方充滿,如是二方、三方、四方、上下,一切世間心與慈俱,無怨、無憎、無恚,寬弘重心,無量修習,充滿諸方一切世間普緣住,是名無量三昧。(2)云何為無相三昧?謂聖弟子於一切相不念,無相心三昧身作證,是名無相心三昧。(3)云何無所有心三昧?謂聖弟子度一切無量識入處,無所有、無所有心住,是名無所有心三昧。(4)云何空三昧?謂聖弟子世間空,世間空如實觀察常住、不變易,非我、非我所,是名空心三昧。是名為法種種義、種種句、種種味」。
〔二〕復問長者:「云何法一義、種種味」?
答言:「尊者!(1)謂貪(者是)有量,(恚、癡者是有量),若無諍者第一無量。(2)謂貪者是有相,恚、癡者是有相,無諍者是無相。(3)貪者是所有,恚、癡者是所有,無諍者是無所有。(4)復次、無諍者空於貪,空於恚、癡,空常住、不變易,空非我、非我所。是名法一義、種種味」。……」(大正2,149c12-150a16)

【11】 印順導師《空之探究》(p.27):「一般聲聞學者,都以為:四無量心緣廣大無量的眾生,無量是眾多難以數計,是勝解──假想觀,所以是世間定。但「量」是依局限性而來的,如觀一切眾生而超越限量心,不起自他的分別,就與無我我所的空慧相應。質多羅長者以為:無量心解脫中最上的,是空於貪、瞋、癡的不動心解脫,空就是無量。這一意義,在大乘所說的「無緣慈」中,才再度的表達出來。」

【12】 印順導師《學佛三要》,(p.138-139):「在體證法性的現觀中,《阿含經》中本有四名,實與四法印相契合。
無所有(無願)───諸行無常
無量────────所受皆苦
空─────────諸法無我
無相────────涅槃寂靜
無量三昧,是可以離欲的,與空、無相、無願的意義相同。但在聲聞佛教的昂揚中,無量三昧是被遺忘了。不知道,無量即無限量,向外諦觀時,慈悲喜捨,遍緣眾生而沒有限量,一切的一切,名為四無量定。向內諦觀時,眾生的自性不可得,並無自他間的限量性。所以無量三昧,即是緣起相依相成的,無自無他而平等的正觀。通達自他的相關性,平等性,智與悲是融和而並無別異的。無量三昧的被遺忘,說明了聲聞佛教的偏頗。佛教的根本心髓──慈悲,被忽視,被隱沒,實為初期佛教的唯一不幸事件。到大乘佛教興起,才開顯出來。所以佛弟子的體證,如契合佛的精神,決非偏枯的理智體驗,而是悲智融貫的實證。」

【13】
(1)《雜阿含經》卷37(1027經):「佛告比丘:「汝以何等法故,於我所修梵行」?比丘白佛:「為離貪欲故,於世尊所修梵行。為離瞋恚、愚癡故,於世尊所修梵行」。佛告比丘:「如是,如是!汝正應為離貪欲故,於我所修梵行;離瞋恚、愚癡故,於我所修梵行。比丘!貪欲纏故,不得離欲;無明纏故,慧不清淨。是故比丘!於欲離欲心解脫,離無明故慧解脫。若比丘於欲離欲心解脫,身作證;離無明故慧解脫,是名比丘斷諸愛欲,轉結縛,止慢無間等,究竟苦邊。是故比丘!於此法善思惟」。」(大正2,268b16-24)
(2)印順導師《成佛之道(增註本)》(p.173-p.174)。

【14】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49〈36 普賢行品〉:「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復告諸菩薩大眾言:「…我不見一法為大過失,如諸菩薩於他菩薩起瞋心者。何以故?佛子!若諸菩薩於餘菩薩起瞋恚心,即成就百萬障門故。何等為百萬障?所謂:不見菩提障;不聞正法障;生不淨世界障;生諸惡趣障;生諸難處障;多諸疾病障;多被謗毀障;生頑鈍諸趣障;壞失正念障;闕少智慧障…遠離三世諸佛菩薩種性障。「佛子!若菩薩於諸菩薩起一瞋心,則成就如是等百萬障門。何以故?佛子!我不見有一法為大過惡,如諸菩薩於餘菩薩起瞋心者。是故,諸菩薩摩訶薩欲疾滿足諸菩薩行,應勤修十種法。何等為十?所謂:心不棄捨一切眾生,於諸菩薩生如來想,永不誹謗一切佛法,知諸國土無有窮盡,於菩薩行深生信樂,不捨平等虛空法界菩提之心,觀察菩提入如來力,精勤修習無礙辯才,教化眾生無有疲厭,住一切世界心無所著。是為十。」(大正10,257c10-258b12)

【15】
(1)《大智度論》卷41〈8 勸學品〉(大正25,361c13-19):「
問曰:何等善根故,不墮惡道、貧賤,及聲聞、辟支佛,亦不墮頂?
答曰:有人言:行不貪善根故,愛等諸結使衰薄,深入禪定;
行不瞋善根故,瞋等諸結使薄,深入慈悲心;
行不癡善根故,無明等諸結使薄,深入般若波羅蜜。
如是禪定、慈悲、般若波羅蜜力故,無事不得,何況四事!」
(2)印順導師《佛法概論》第八章,(p.118-p.119):「從此三善根而顯現流行,即一般心相應的無貪、無瞋、無癡。如擴充發展到極高明處,無癡即般若,無瞋即大(慈)悲,無貪即三昧。三昧即定心;定學或稱心學,而經說「離貪故心得解脫」。無貪為心性明淨而不受染著,解脫自在,才是大定的極致。」

【16】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第九章,(p.134):「四階層的層層興起,即四階層的層層否定,即將渡入正覺的大同時代。佛教徒所渴仰的彌勒降生,即大同、和平、繁榮的時代到來。」

【17】 印順導師《華雨集》第五冊(p.167-p.169):「問:《佛法概論》(243頁):「菩薩入世利生的展開,即是完成這出家的真義,做到在家與出家的統一」。(導師)答:佛所講的「出家」的基本意義是沒有家庭,這是一般人所了解的,但有一個觀念一般人可能不了解,就是沒有私有經濟,只有三衣一缽,多一件就叫做「長衣」,長衣就要公開,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只有公共的(僧團的)而沒有私人的財產。現在已經走樣了,有的人還在錢上面打滾。尋求世間好的現象也就是佛法最高的理想,中國人叫做「大同世界」。能不能實現是另一回事,但是在理想還沒有實現之前,對於一切困難、苦痛就要努力去尋求改善。就現實來講,有了身體,不論醫藥怎麼發達,能夠解決老病死的問題總是有限;佛法所講求的是身苦而心不苦,解脫者和常人一樣免不了;出世的理想,一方面要得到究竟解脫,另一方面就是要使現實的活動慢慢簡化,達到佛法中淨土的理念。淨土的理念那就是與出家的意義差不多;沒有男女家庭的組織也就沒有經濟的私有制度,由這些引生的一切苦惱也就跟著解決了。當然真正的苦,還是自己的煩惱;有了「人」,一切問題都來了,沒有「人」的話,什麼問題也就沒有了。世間是緣起的,緣起是相對性的,好的方法過了時又不好了。普通說「失敗為成功之母」,我卻說「成功為失敗之母」。為什麼會失敗呢?因為成功的條件本身就含有將來失敗的因緣在裏頭。世間是永不徹底的,一般人說佛法是悲觀,其實佛法是徹底的瞭解世間。當然能夠相對地改善還是好的。」

【18】
(1)《妙法蓮華經》卷4〈8 五百弟子受記品〉:「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諸比丘諦聽!佛子所行道,善學方便故,不可得思議。知眾樂小法,而畏於大智,是故諸菩薩,作聲聞緣覺,以無數方便,化諸眾生類。自說是聲聞,去佛道甚遠,度脫無量眾,皆悉得成就,雖小欲懈怠,漸當令作佛。內祕菩薩行,外現是聲聞,少欲厭生死,實自淨佛土。示眾有三毒,又現邪見相,我弟子如是,方便度眾生。」(大正9,28a7-20)
(2)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369):「從部派佛教而演進到大乘佛教,在過渡期間,一定有些「內秘菩薩行,外現聲聞身」的人物,但史料非常的缺乏。」

【19】 二乘人能不能回小向大?從初期大乘經論中約可分為四類說法:
(1)二乘人不能回小向大: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22〈遍學品74〉:「若菩薩摩訶薩作八人、得須陀洹果,乃至得阿羅漢果、得辟支佛道,然後入菩薩位,無有是處。」(大正8,381b15-17)
其他:《維摩詰所說經》卷中(大正14,549b4-26)。《大智度論》卷27(大正25,263b12-25);卷31(大正25,289c20-22)。《菩提資糧論》卷3(大正32,527c19-528a9)。《十住毘婆沙論》卷5(大正26,41a3-12);卷7(大正26,55a4-18)。
(2)以為二乘人可以回小向大:
《妙法蓮華經》卷1〈2 方便品〉:「佛告舍利弗:「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諸有所作,常為一事,唯以佛之知見示悟眾生。舍利弗!如來但以一佛乘故,為眾生說法,無有餘乘,若二、若三。舍利弗!一切十方諸佛,法亦如是。……「舍利弗!十方世界中,尚無二乘,何況有三。……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受持佛語。諸佛如來言無虛妄,無有餘乘,唯一佛乘。」」(大正9,7a29-c9)
(3)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650-651)認為《小品般若經》一方面說聲聞聖者不可能發大心,一方面又暗示了迴心的可能。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1〈2 釋提桓因品〉:「若人已入正位,則不堪任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何以故?已於生死作障隔故。是人若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我亦隨喜,終不斷其功德。所以者何?上人應求上法。」」(大正8,540a17-21)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7〈27 問住品〉(大正8,273b29-c5)。
(4)《大智度論》之會通:
《大智度論》卷93〈83 畢定品〉:「有人堪任得佛而大悲心薄、自愛身重;此人聞佛難得,多有退者,作是念:「我或不能得佛,不如早取涅槃,何用世世受勤苦為!」為是人故,說「一切菩薩乃至初發心皆畢定」,如《法華經》中說。問曰:若菩薩皆畢定,佛何以故種種呵二乘,不聽菩薩取二乘證?答曰:求佛道者應遍知法性,是人畏老、病、死故,於法性少分取證,便自止息,捨佛道、不度眾生,諸佛菩薩之所呵責:「汝欲捨去,會不得離,得阿羅漢證時,不求諸菩薩深三昧!又不廣化眾生,是則迂迴,於佛道稽留。」問曰:阿羅漢先世因緣所受身必應當滅,住在何處而具足佛道?答曰:得阿羅漢時,三界諸漏因緣盡,更不復生三界。有淨佛土,出於三界,乃至無煩惱之名,於是國土佛所,聞《法華經》,具足佛道。如《法華經》說:「有羅漢,若不聞《法華經》,自謂得滅度;我於餘國為說是事,汝皆當作佛。」問曰:若阿羅漢往淨佛國土,受法性身,如是應得疾作佛,何以言「迂迴、稽留」?答曰:是人著小乘因緣,捨眾生、捨佛道,又復虛言得道;以是因緣故,雖不受生死苦惱,於菩薩根鈍,不能疾成佛道,不如直往菩薩。復次,佛法於五不可思議中最第一,今言「漏盡阿羅漢還作佛」,唯佛能知。論議者正可論,其事不能測知,是故不應戲論。若求得佛時,乃能了知;餘人可信而不可知。」(大正25,713c26-714a25)
(※《大智度論》卷30(大正25,283c17-19)「五不可思議」:眾生、業果報、坐禪人力、諸龍力、諸佛力。)

【20】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第十六章,(p.210-p.212):五法應指:信、戒、施、聞、慧。

【21】 印順導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110-p.111):「六念是:念佛,念法,念僧,是憶念(信敬)三寶的功德;念戒是憶念自己的戒行清淨;念施是憶念自己所作的清淨布施功德;念天是念六欲天,有信有戒有施的,不會墮落,一定能生於莊嚴的天界。」

【22】
(1)《持心梵天所問經》卷1〈1 明網菩薩光品〉:「賢護之等十六正士:賢護、寶事、恩施、帝天、水天、賢力、上意、持意、增意、善建、不虛見、不置遠、不損意、善導、日藏、持地。」(大正15,1a16-19)
(2)《思益梵天所問經》卷1〈1 序品〉:「跋陀婆羅菩薩、寶積菩薩、星德菩薩、帝天菩薩、水天菩薩、善力菩薩、大意菩薩、殊勝意菩薩、增意菩薩、善發意菩薩、不虛見菩薩、不休息菩薩、不少意菩薩、導師菩薩、日藏菩薩、持地菩薩。」(大正15,33b9-13)
(3)《大智度論》卷7〈1 序品〉:「善守等十六菩薩,是居家菩薩。颰陀婆羅居士菩薩,是王舍城舊人;寶積王子菩薩,是毘耶離國人;星得長者子菩薩,是瞻波國人;導師居士菩薩,是舍婆提國人;那羅達婆羅門菩薩,是彌梯羅國人;水天優婆塞菩薩。」(大正25,111a4-9)〔※詳參《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卷1(大正13,872a-b),《般舟三昧經》卷3〈請佛品第10〉(大正13,914b29-915c17)。

【23】
(1)《自在王菩薩經》卷下:「是天王佛及諸菩薩不著袈裟,皆著自生淨妙天衣,亦無結惑*。」(大正13,934c24-25)
*惑=戒【宋】【元】【明】【宮】。(大正13,934d,n.12)
(2)隋‧吉藏撰《法華義疏》卷9:「一、出家成佛,如釋迦。二、在家成佛,如《智度論》云天王佛是,故不須鉢及袈裟;則調達成佛號天王佛是也。三者、俱非,謂淨土佛。」(大正34,592b28-c2)

【24】 《維摩詰所說經》卷1〈2 方便品〉:「爾時毘耶離大城中有長者,名維摩詰,已曾供養無量諸佛,深植善本,得無生忍;……雖為白衣,奉持沙門清淨律行;雖處居家,不著三界;示有妻子,常修梵行;現有眷屬,常樂遠離;雖服寶飾,而以相好嚴身;……」(大正14,539a8-23)

【25】
(1)《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399〈77 常啼菩薩品〉:「「父母報言:『汝應嚴辦供具、侍從,速當共往。』時,長者女即便營辦五百乘車七寶嚴飾,亦令五百常隨侍女恣意各取眾寶嚴身,…「其女既辦如是事已,恭敬啟請常啼菩薩前乘一車,身及父母侍女五百各乘一車,圍遶侍從常啼菩薩,漸漸東去至妙香城。…」(大正6,1065b16-26)
(2)《佛說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羅蜜多經》卷24〈30 常啼菩薩品〉:「…時,長者女與常啼菩薩摩訶薩共乘一車,父母眷屬亦乘寶車。如是莊嚴導從圍繞,出所住舍東行往詣法上菩薩摩訶薩所。…」(大正8,672b24-c1)

【26】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40〈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經後記說:「《大方廣佛華嚴經》百千偈中所說善財童子親近承事佛剎極微塵數善知識行中,五十五聖者善知識〈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大正10,848b28-c2)



《佛法概論》第十八章03

慧日佛學班.第8 期課程
《佛法概論》
第十八章 戒定慧的考察
釋開仁編.2010/5/14

第三節慧
一、聞思修與慧(p.238-p.241)
(一)四預流支為修學智慧的必然次第
無漏慧的實證,必以聞、思、修三有漏慧為方便。如不聞、不思,即不能引發修慧,也即不能得無漏慧。《雜含》(卷三○‧八四三經)曾說四預流支:「親近善男子,聽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53】這是從師而起聞、思、修三慧,才能證覺真理,得須陀洹──預流果。這是修行的必然程序,不能躐等。

(二)四依為修學智慧所依的標準
然從師而起三慧的修學程序,可能發生流弊,所以釋尊又說四依:「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依智不依識」,【54】作為修學的依準。

(三)四預流支應與四依配合來修學
1、親近善知識與依法不依人
一、親近善知識,目的在聽聞佛法。但知識不一定是善的,知識的善與惡,不是容易判斷的。佛法流傳得那樣久,不免羼雜【55】異說,或者傳聞失實,所以品德可尊的,也不能保證傳授的可信。

(1)四類考辨佛法真偽的方法
善知識應該親近,而不足為佛法真偽的標準,這惟有「依法不依人」。【56】
A、總標契經已略示辨正方法
依法考辨的方法,《增一含‧聲聞品》,曾略示大綱:「便作是語:我能誦經,持法,奉行禁戒,博學多聞。正使彼比丘有所說者,不應承受,不足篤信。當取彼比丘而共論議案法共論。……與契經相應,律法相應者,便受持之。設不與契經、律、阿毘曇相應者,當報彼人作是語:卿當知之!此非如來所說」。【57】

B、別述佛說四類方法之內涵
考辨的方法,佛說為四類:【58】
(一)、教典與「契經、律、阿毘曇都不與相應,……不與戒行相應,……此非如來之藏」,
即否認它是佛法。【59】
(二)、如教典不合,而照他的解說,都是「與義相應」的。這應該說:「此是義說,非正
經本。爾時,當取彼義,勿受經本」。這是雖非佛說而合於佛法的,可以採取它的義理。【60】
(三)、如不能確定「為是如來所說也,為非也」,而傳說者又是「解味不解義」的,那應
該「以戒行而問之」。如合於戒行,還是可以採取的。【61】
(四)、如合於教典,合於義理的,「此真是如來所說,義不錯亂」,應該信受奉行。【62】

解味不解義: 味-文

(2)四類方法等同於佛語三相的考辨法
這即是以佛語具三相來考辨。【63】
釋尊:或專約教典,說「以經為量」。
或專約法義,說「三法印」。
或專約戒行,說「波羅提木叉是汝大師」。【64】
這依法不依人,是佛法慧命所寄,是古代佛法的考證法。在依師修學時,這是唯一可靠的標準。【65】

(3)正確的聞慧是以佛說為正宗、以學者的義說為參考
我們要修學佛法,不能為宗派所縛,口傳所限,邪師所害,應積極發揮依法不依人的精神,辨別是佛說與非佛說,以佛說的正經為宗,以學者的義說為參考,才能引生正確的聞慧。

2、多聞正法與依義不依語
二、從師多聞正法,要從語言文字中,體會語文的實義。如果重文輕義,執文害義,也是錯誤的,所以「依義不依語」。經上說:「聞色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是名多聞」(雜含卷一‧二五經)。【66】
正法的多聞,不是專在名相中作活計,是理會真義而能引解脫的行證。多聞,決不能離聖典語文而空談,但也不能執文害義。否則儘管博聞強記,在佛法中是一無所知的無聞愚夫!【67】

3、內正思惟與依了義不依不了義
三、義理有隨真理法相說,有曲就有情根性說,這即是了義與不了義,勝義說與世俗說。如不能分別,以隨機的方便說,作為思考的標準,就不免顛倒。所以說:「依了義不依不了義」。這樣,才能引發正確深徹的思慧。如以一切為了義,一切教為圓滿,即造成佛法的籠統與混亂。【68】

4、法次法向與依智不依識
四、法次法向是修慧。
依取相分別的妄識而修,無論如何,也不能得解脫,不能引發無漏正智,所以說「依智不依識」。應依離相、無分別的智慧而修,才能正覺,引導德行而向於正覺的解脫。【69】

(四)小結
佛法以正覺的解脫為目標,而這必依「聞,思,修」三而達到;聞慧又要依賢師良友。這三慧的修學,有必然的次第,有應依的標準。這對於正法的修學者,是應該怎樣的重視釋尊的指示!【70】

二、慧與覺證(p.241-p.245)
(一)引發如實覺的觀慧──三解脫門
在家出家的聖弟子,依八正道行,確有如實的悟證境地,這是經中隨處可見的。到此,淨化自心功夫,才達到實現。怎樣的觀慧才能引發如實覺呢?
1、方便雖有眾多,但切近實證處皆同觀三解脫門
方便是非常眾多的,
◎或說四念處──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71】
◎或說四諦觀;
◎或說緣起的生起還滅觀。
但達到根本處,切近【72】實證處,都是同觀實相的──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

2、三解脫門(三法印)即性空緣起(一實相印)的生滅觀
這是三法印的觀門:依無常成無願門,依無我成空門,依涅槃成無相門。【73】等到由此而知法入法,即無二無別。如前「三大理性的統一」中說:【74】
法性是空寂而緣起有的,◎從緣起的生滅邊,觀諸行無常與諸法無我;
◎從緣起的還滅邊,觀諸法無我與涅槃寂靜。
直從法性說,這即是性空緣起的生滅觀,生滅即是寂滅。

3、方便能契證法性空,才是佛法觀慧的常道
所以四諦觀,緣起觀,或側重緣起流轉而觀不淨、苦、無常、無我*即四念處觀,都是契入法性空的方便。由於適應時機,根治對於物欲、色欲的繫著,所以說苦觀、不淨觀。如不能依苦而起無量三昧,【75】或偏於不淨觀,會造成嚴重的錯誤,佛世即有比丘厭身而自殺的(如《雜含》卷一三‧三一一經)。佛為此而教令修安般,這那裡是佛法觀慧的常道!【76】

(二)契入法性的覺證
1、眾生不知法法空無自性而起執生愛
法,是緣起假名而本來空寂的,但人類由于無始來的愚昧,總是內見我相,外取境相,不知空無自性,而以為確實如此。由此成我、我所,我愛、法愛,我執、法執,我見、法見。

2、離執解縛的慧證
(1)從無自性的分別,而到達離一切取相的戲論
必須從智慧的觀察中來否定這些,才能證見法性,離戲論纏縛而得解脫。
◎這必須「于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雜含卷一‧二三經)。【77】
◎必須「不見一法可取而無罪過者。我若取色,即有罪過。……作是知已,于諸世間則無所取,無所取者自覺涅槃」(雜含卷一○‧二七二經)。【78】
◎要不住四識住,「攀緣斷已,彼識無所住,……于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著。無所取、無所著已,自覺涅槃」(雜含卷二‧三九經)。【79】
由慧觀而契入法性,不是取相分別識的觀察,是從無自性分別而到達離一切取相戲論的。【80】

(2)離相證覺的慧證,不同於離惡行善的擇善固執
如有一毫相可取,即不入法性。所以如中道的德行,
◎從離惡行善的方面說,這是要擇善而固執【81】的。
◎但從離相證覺說,如取著善行,以為有善行可行,有我能行,即成為如實覺的障礙,大乘稱之為「順道法愛」【82】。【83】釋尊所以常說:「法尚應捨,何況非法」【84】?

(3)修習無所住的勝義空觀,是慧證法性的不二門
如佛常說地水火風等觀門,如「於地有地想,地即是神(我),地是神所,神是地所。彼計地即是神已,便不知地。……於一切有一切想,一切即是神,一切是神所,神是一切所。彼計一切即是神已,便不知一切」(中含‧想經)。【85】(无一切想)
所以佛為跋迦利說「真實禪」【86】──勝義空觀說:「於地想能伏地想,于水、火、風想,無量空入處想,識入處想,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想,此世他世,日月,見聞覺識,若得若求,若覺若觀,悉伏彼想。跋迦利!比丘如是禪者,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覺觀而修禪」(雜含卷三三‧九二六經)。【87】(不依一切)
這是都無所住的勝義空觀,迦旃延修這樣的禪觀,由于佛的教化──緣起假有性空的中道而來(雜含卷一二‧三○一經),【88】這是慧證法性的不二門。


【53】 《雜阿含經》卷30(843 經):「爾時、世尊告尊者舍利弗:「所謂流者,何等為流」?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所說流者,謂八聖道」。復問舍利弗:「謂入流分,何等為入流分」?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有四種入流分。何等為四?謂親近善男子,聽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復問舍利弗:「入流者,成就幾法」?舍利弗白佛言:「有四分成就入流者,何等為四?謂於佛不壞淨,於法不壞淨,於僧不壞淨,聖戒成就」。佛告舍利弗:「如汝所說,流者謂八聖道;入流分者有四種,謂親近善男子,聽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入流者,成就四法,謂於佛不壞淨,於法不壞淨,於僧不壞淨,聖戒成就」。」(大正2,215b16-28)

【54】
(1)《大般涅槃經》卷6〈4 如來性品〉:「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善哉,善哉,如來所說,真實不虛,我當頂受。譬如金剛珍寶異物,如佛所說,是諸比丘,當依四法。何等為四?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如是四法,應當證知,非四種人。」(大正12,401b25-c1)
(2)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1237-p.1238):「「四依」,如《無盡意菩薩經》說:「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依法不依人」。《維摩詰所說經》,《諸佛要集經》,《弘道廣顯三昧經》,《自在王菩薩經》,也都有說到。「四依」,本是共聲聞法的,是聞思修慧學進修的準繩。佛法重智證,但證入要有修學的條件──四預流支,而四依是預流支的抉擇。如慧學應「親近善士」,但親近善知識,目的在聞法,所以應該依所說的法而不是依人──「依法不依人」。「聽聞正法」,而說法有語言(文字)與語言所表示的意義,聽法是應該「依義不依語」的。依義而作「如理作意」(思惟),而佛說的法義,有究竟了義的,有不徹底不了義的,所以「如理作意」,應該「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進一步要「法隨法行」,而行有取識的行,智慧的行,這當然要「依智不依識」。「四依」是聞思修慧的抉擇,是順俗而有次第的。大乘經所說的「四依」,名目相同,而次第與內容卻改變了。「依義」,是依文字所不能宣說的實義;「依智」,是依不取相、無分別的智;「依了義」,是依平等、清淨、空、無生等了義;「依法」,是依法界平等。大乘以無生法性為本,依此來理解一切法;這樣的「四依」,顯出了大乘智證的特質。《持世經》說:「善知不了義經,於了義經中不隨他語,善知一切法相印,亦善安住一切法無相智中」。雖語句與次第小異,而內容也與「四依」相合。」

【55】 羼雜:攙雜,混雜。(《漢語大詞典(九)》,p.195)

【56】 印順導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23-p.24):「「四大廣說」,在上座部系經律中,是四處來的傳說,依經、依律;或依經、依律、依法來審定。大眾部所傳,如『增壹阿含經』所說的,雖也說到東南西北傳來,而重在「契經、律、阿毘曇、戒」──四者。對於共同論究審定,也說得極明確:「當取彼比丘(所說),而共論議,案法共論」。案法共論,審定取去的準繩是:大分為二類:「與契經相應,律、法相應者,便受持之。設不與契經、律、阿毘曇相應者,當報彼人作是語:卿當知之,此非如來所說;然卿所說者,非正經之本」。這一分別,與上座部的經律所說,是一樣的。次約四方傳來作分別的說明,不與經律相應的,分為三類:一、不與戒行相應的,這是「非如來之藏」,應捨去。二、不與義相應的,應捨去;與義相應的,「當取彼義,勿受經本」。三、是否與義相應,不能明了,那就以戒行來決定。如與戒行相應,是可以承受的。此外第四是:與經、律、阿毘曇、戒行相應,與義也相應的,便讚歎為「真是如來所說」。對於新傳來的經律,『增壹阿含經』所說,不拘於固有的經、律、阿毘曇──三藏(文句),而重視義理,尤其重視戒行,也就是重視法與律的實質。」

【57】 《增壹阿含.5 經》卷20〈28 聲聞品〉(大正2,652b17-27)。

【58】 《增壹阿含.5 經》卷20〈28 聲聞品〉:「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今有四大廣演之義。云何為四?所謂契經、律、阿毗曇、戒,是謂為四。」(大正2,652b14-16)

【59】 《增壹阿含.5 經》卷20〈28 聲聞品〉:「比丘當知:「若有比丘從東方來,誦經、持法,奉行禁戒,彼便作是語:『我能誦經、持法,奉行禁戒,博學多聞。』正使彼比丘有所說者,不應承受,不足篤信,當取彼比丘而共論議,案法共論。云何案法共論?所謂案法論者,此四大廣演之論,是謂契經、律、阿毗曇、戒,當向彼比丘說契經、布現律、分別法。正使說契經時,布現律、分別法時,若彼布現,所謂與契經相應,律、法相應者,便受持之。設不與契經、律、阿毗曇相應者,當報彼人作是語:『卿當知之:此非如來所說,然卿所說者,非正經之本。所以然者,我今說契經、律、阿毗曇都不與相應。』以不相應,當問戒行,設不與戒行相應者,當語彼人:『此非如來之藏也。』卽當發遣使去,此名初演大義之本。」(大正2,652b16-c2)

【60】 《增壹阿含.5 經》卷20〈28 聲聞品〉:「復次,比丘!若有比丘從南方來,而作是語:『我能誦經、持法,奉行禁戒,博學多聞。』正使比丘有所說,不應承受,不足篤信,當取彼比丘而共論議。正使比丘有所說不與義相應者,當發遣之。設與義相應者,當報彼人曰:『此是義說非正經本。』爾時,當取彼義勿受經本。所以然者,義者解經之源,是謂第二演大義之本。」(大正2,652c2-10)

【61】 《增壹阿含.5 經》卷20〈28 聲聞品〉:「復次,比丘!若有比丘從西方來,誦經、持法,奉行禁戒,博學多聞。當向彼比丘說契經、律、阿毗曇。然彼比丘正解味,不解義,當語彼比丘作是語:『我等不明此語,為是如來所說也?為非也?』正使說契經、律、阿毗曇時,解味不解義,雖聞彼比丘所說,亦不足譽善,亦不足言惡。復以戒行而問之,設與相應者念承受之。所以然者,戒行與味相應,義不可明故,是謂第三演義也。」(大正2,52c10-19)

【62】 《增壹阿含.5 經》卷20〈28 聲聞品〉:「復次,比丘!若有比丘從北方來,誦經、持法,奉行禁戒:『諸賢!有疑難者,便來問義,我當與汝說之。』設彼比丘有所說者,不足承受,不足諷誦,然當向彼比丘問契經、律、阿毗曇、戒,共相應者,便當問義,若復與義相應,便當歎譽彼比丘:『善哉!善哉!賢士!此真是如來所說,義不錯亂,盡與契經、律、阿毗曇、戒共相應。』當以法供養得彼比丘。所以然者,如來恭敬法故,其有供養法者,則恭敬我已;其觀法者,則觀我已。有法則有我已,有法則有比丘僧,有法則有四部之眾,有法則有四姓在世。所以然者,由法在世,則賢劫中有大威王出世。從是已來便有四姓在世。若法在世,便有四姓在世:剎利、婆羅門、工師、居士種。若法在世者,便有轉輪聖王位不絕。若法在世者,便有四天王種、兜術天、豔天、化自在天、他化自在天便在於世。若法在世者,便有欲界天、色界天、無色界天在於世間。若法在世者,便有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辟支佛果、佛乘便現於世。」(大正2,652c19-653a11)

【63】 《四分律》卷54(大正22,970a10-13):「若觀修多羅毘尼檢校法律,與修多羅相應,與法律相應,不違本法,若已作若未作應作。」另參:無著造.唐.波羅頗蜜多羅譯《大乘莊嚴經論》卷1(大正31,591c)。

【64】 印順導師《華雨集》第三冊(p.132-p.134):「依止經戒:如來入滅了,學眾有無所依止,無師可稟承的悵惘,所以佛說經戒為所依止;這與遺教的意趣,大致是一樣的。不過佛說極為簡要,沒有《遺教經》那樣的具體。《遊行經》說:「阿難!汝謂佛滅度後,無復覆護失所恃耶?勿造斯觀!我成佛來所說經戒,即是汝護,是汝所恃」。經中明白舉出了經與戒,為比丘的覆護依恃。「法顯譯本」作:「制戒波羅提木叉,及餘所說種種妙法,此即便是汝等大師」。《長部》作:「我所說之法律,為汝等師」。經戒,即法與律,同樣是比丘所依止,比丘們的大師。《泥洹經》先說法──十二部經,次說:「常用半月望晦講戒,六齋之日高座誦經;歸心於經,令如佛在」。「法祖譯本」的「當怙經戒」,「翫經奉戒」,都是舉法與律(經與戒)為比丘所依止的。但傳誦於北方的有部新律(《雜事》),先說到法(十二分教),次說:「我令汝等,每於半月說波羅提木叉,當知此則是汝大師,是汝依處」。雖說到法與戒律,而對比丘的依處,大師,局限於波羅提木叉,與其餘五本不合。本來,法是一切佛法的總稱,所以不妨說法為依止,如說:「自依止,法依止,不異依止」(《S》四七‧九);是佛涅槃那年,佛為阿難說的(《遊行經》等)。但佛法分為二,即法與律(法與戒),所以法與律都是比丘們所依止,為比丘所師。如但說戒為依止,戒為大師,所說即不圓滿(戒不能代表一切)。流行於西北印度的有部律師,強調戒律的重要,這才但說以戒為師。《遺教經》的「波羅提木叉是汝大師」,也正是這一系傳誦的教典。在中國,《遺教經》流行得很普遍,所以常聽到「以戒為師」。而圓正的、根本的遺教:「法律是汝大師」;或「以法為師」,反而非常生疏了!」

【65】 印順導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22-p.23):「不斷傳誦出來,不斷結集的另一重要文證,是「四大廣說」,或譯為「四大廣演」、「四大教法」、「四大處」。這是對於新傳來的教說,勘辨真偽,作為應取應捨的結集準繩。「大說」、「廣說」,就是大眾共同論究,也就是結集的意思。「四大教說」,是各部派經律所共傳的:集入「增壹阿含」的、有銅鍱部、大眾部、說一切有部。集入「長阿含」的,有銅鍱部、法藏部。集錄於律部的,有說一切有部、雪山部。總之,「四大廣說」是各部派經律所共傳的。上座部系統的,現存各部經律,雖傳譯略有出入,大體終歸一致。如《長阿含經》卷3《遊行經》(大正1,17c)說:「若有比丘作如是言:諸賢!我於彼村、彼城、彼國,躬從佛聞,躬受(是法)是律是教。從其聞者,不應不信,亦不應毀。當依諸經推其虛實,依律依法究其本末。若其所言, 非經、非律、非法,當語彼言:佛不說此,汝謬受耶!所以然者,我依諸經、依律、依法,汝先所言,與法相違。賢士!汝莫受持,莫為人說,當捐捨之!若其所言,依經、依律、依法者,當語彼言:汝所言是真佛所說。所以然者,我依諸經、依律、依法,汝先所言,與法相應。賢士!汝當受持,廣為人說,慎勿捐捨!此為第一大教法也」。其餘的三大教法,都與上一樣,只是來源不同。第一「從佛聞」;第二從「和合眾僧多聞耆舊」邊聞;第三從「眾多比丘持法、持律、持律儀者」邊聞;第四從「一比丘持法、持律、持律儀者」聞。這四者,是佛、僧伽、多數比丘、一比丘。從這四處而傳來的經律,大家不應該輕信,也不要隨意誹毀。要「依經、依律、依法」──本著固有的經與律,而予以查考。本著佛說的法(義理),來推求他是否與法相應。這樣的詳加論究,結論是:與經律(文句)相合,與法(義理)相合的,讚為真佛法,應該受持;否則就應棄捨他。這一取捨──承受或不承受的標準,實就是一般所說的「佛語具三相」:一、修多羅相應;二、不越(或作顯現)毘尼;三、不違法性。說一切有部所傳,開合不同:判決為非佛說的,名「四大黑說」(迦盧漚波提舍);是佛說的,名「四大白說」(摩訶漚波提舍)。這四大(黑說、白)說,經中傳為佛將涅槃時說,編入「增壹阿含」。律部中,載於「七百結集」下。這充分表明了,這是原始結集以後,七百結集前後,佛教界對於新傳來的經律,審定而取去的準繩。」

【66】 《雜阿含經》卷1(25 經):「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為佛作禮,卻住一面。白佛言:「如世尊說多聞,云何為多聞」?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今問我多聞義耶」?比丘白佛:「唯然,世尊」!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比丘!當知若聞色,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是名多聞。如是聞受、想、行、識,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是名多聞。比丘!是名如來所說多聞」。」(大正2,5b29-c7)

【67】 印順導師《學佛三要》(p.184-p.185):「關於多聞熏習的意義,可從兩方面去理會:一、佛法窮深極廣,義門眾多,如發大乘心的學者,應有「法門無量誓願學」的廣大意欲,勤聽多學,一無厭足。二、對於每一法門,要不斷的認真研習,以求精熟。這樣不間斷的積集聞熏和深入,久而久之,內在的心體漸得清淨安定,而萌發悟性,一旦豁然大悟,即不離名言義相,而解了甚深佛法。多聞熏習,確是慧學中最重要的一個起點,每個學佛的人,都應該以此為當前目標而趨入!」

【68】 印順導師《學佛三要》(p.185-p.187):「修習思慧,抉擇義理,其原則是:以了義抉擇不了義,而不得以不了義抉擇了義,因為衡量教義的是否究竟圓滿,絕不能以不究竟不圓滿的教義為準則的。比方說,佛常宣示無我,但為了引度某一類眾生,有時也方便說有我;無我是了義教,究竟說;有我是不了義教,非究竟說。那麼我們要衡量這兩者孰為正理,必定要依據無我,去抉擇有我,解了佛說有我的方便意趣,決不能顛倒過來,以有我為了義的根據,而去抉擇無我,修正無我。假使不把了義不了義的正確觀點認清,而想抉擇佛法的正理,那他所得結論,與佛法正理真要差到八萬四千里了!所以對佛法的思惟抉擇,必須根據了義教為準則,所得到見解,方不致落入偏失。……抉擇了義不了義,單在經典方面,不易得出結論,那麼我們祇有循著先聖所開闢的軌則,為自己簡擇正理的依憑了。這無論是印度的中觀見,或是唯識見,甚至以《楞嚴》、《起信》為究竟教證的中國傳統佛教,都各有他們審慎的判教態度,和嚴密的論證方法,我們不妨採取其長處,揚棄其偏點,互相參證,彼此會通,以求得合理的抉擇觀點,完成明利而純正的思慧。」

【69】 印順導師《學佛三要》(p.187-p.188):「在三有漏慧的修行過程中,思慧與修慧,同樣對於諸法起著分別抉擇,祇是前者(雖也曾習定)未與定心相應,後者與定心相應。思惟,又譯為作意,本是觀想的別名,因為修定未成,不與定心相應,還是一種散心觀,所以稱為思慧。如定心成熟,能夠在定中,觀察抉擇諸法實相,即成修慧。心能安住一境──無論世俗現象,或勝義諦理,是為止相;止相現前,對於諸法境界,心地雖極明了,但並非觀慧,而是止與定應有的心境。止修成就,進一步在世俗事相上,觀因果、觀緣起、乃至觀佛相好莊嚴;或在勝義諦中,觀法無我,本來寂滅。這不但心地極其寂靜明了,而且能夠於明寂的心境中,如實觀察、抉擇,體會得諸法實相。從靜止中起觀照,即是修觀的成就。這是佛為彌勒菩薩等開示止觀時,所定的界說。單是緣世俗相,獲得定心成就,並不能趣向證悟;必須觀察一切法無我畢竟空寂,才可從有漏修慧引發無漏的現證慧。修慧雖不能直接取證,但卻是到達證悟的必經階段。四依裡的依智不依識,就是修慧的指導標準。識是有漏有取的,以我我所為本的妄想分別,若依此而進修,不但不得證悟解脫,而且障礙了證悟解脫之路。智則相反地,具有戡破我執,遣除邪見的功能,無自性無分別的慧觀,能夠降伏自心煩惱,引發現證智慧。」

【70】 印順導師《學佛三要》(p.182-p.183):「在聲聞教裡,從初學到現證,有四預流支,即「親近善士,多聞熏習,如理思惟,法隨法行」。這即是說,初發心學佛,就要親近善知識;依善知識的開導,次第修習聞、思、修。大乘教典,在這方面也揭示了十法行:書寫、供養、施他、諦聽、披讀、受持、諷誦、開演、思惟、修習。這些修行項目,有的(前八)屬於聞慧,有的(九)屬於思慧,有的(十)屬於修慧,全在三慧含攝之內。可見聞、思、修三有漏慧,為進修佛法必經的通道,是大小乘佛教一致公認的。雖然,慧學的最高目標,是在體悟法性,而從修證的整個程序看,決不容忽視聞、思、修的基礎。」

【71】 《瑜伽師地論》卷28:「又為對治四顛倒故,世尊建立四種念住。謂為對治於不淨中計淨顛倒,立身念住,以佛世尊於循身念住中,宣說不淨相應四憺怕路,若能於此多分思惟,便於不淨斷淨顛倒。為欲對治於諸苦中計樂顛倒,立受念住,以於諸受住循受觀,如實了知諸所有受皆悉是苦,便於諸苦斷樂顛倒。為欲對治於無常中計常顛倒,立心念住,以能了知有貪心等種種差別,經歷彼彼日夜、剎那、瞬息、須臾,非一眾多種種品類心生滅性,便於無常斷常顛倒。為欲對治於無我中計我顛倒,立法念住,由彼先來有有我見等諸煩惱故,無無我見等諸善法故,於諸蘊中生起我見,以於諸法住循法觀,如實了知所計諸蘊自相、共相,便於無我斷我顛倒。」(大正30,441c6-22)

【72】 切近:貼近;相近。(《漢語大詞典(二)》,p.556)

【73】 《瑜伽師地論》卷86:「復次、由三解脫門增上力故,當知建立四種法嗢拕南,謂空解脫門,無願解脫門,無相解脫門。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苦者,依無願解脫門,建立第一、第二法嗢拕南。一切法無我者,依空解脫門,建立第三法嗢拕南。涅槃寂靜者,依無相解脫門,建立第四法嗢拕南。」(大正30,780a12-18)

【74】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第十二章,(p.157-p.169)。

【75】 印順導師《華雨集》第一冊(p.65-p.66):「小乘法認為這四無量心都是世俗法,所以慈、悲、喜、捨,是不能與真理或證悟相應的;但大乘法卻不然了。阿含經上說到三解脫門,是空、無相、無願解脫;但也有經中加無量心解脫,而成了四解脫門。無量心是能與解脫相應的,有四無量心,則他的私我心越小,慈悲心也就越大,到後來便能達到無自無他,一切平等與真理相應的境界。大乘法要修苦行難行,但在菩薩了知一切法皆空不可得中,卻要生起慈悲心,把一切眾生看成是如父如母、如兄如弟、如子如女……,與自己親屬一般,才能在其中生起慈、悲、喜、捨之心而不覺其苦。這才不致於一方面利益眾生,一方面卻不斷地叫苦。如以利益眾生為苦,那是要失壞菩提心的。所以菩薩難行能行,而絕不看成是難的;能以智慧照見一切法空,而發起無緣大悲。見眾生在空法中,迷妄、顛倒,因此而感受種種苦難。因此菩薩的悲心,是與空相應的,將一切眾生看成與自己是最密切、息息相關的人物,便能夠奉行四無量心了。」

【76】 編按:《雜阿含經》卷13(311 經)雖有相似的文意,然經考察故事情節之吻合性,似以《雜阿含經》卷29(809 經)更為相合,故今引經為證。
《雜阿含經》卷29(809 經):「如是我聞:一時,佛住金剛聚落,跋求摩河側薩羅梨林中。爾
時、世尊為諸比丘說不淨觀,讚歎不淨觀言:「諸比丘!修不淨觀、多修習者,得大果、大
福利」。時諸比丘修不淨觀已,極厭患身,或以刀自殺,或服毒藥,或繩自絞,投巖自殺,
或令餘比丘殺。有異比丘,極生厭患惡露不淨,至鹿林梵志子所,語鹿林梵志子言:「賢首!汝能殺我者,衣、缽屬汝」。時鹿林梵志子,即殺彼比丘,持刀至跋求摩河邊洗刀。時有魔天,住於空中,讚鹿林梵志子言:「善哉!善哉!賢首!汝得無量功德,能令諸沙門釋子持戒有德(者),未度者度,末脫者脫,未穌息者令得穌息,未涅槃者令得涅槃;諸長利衣缽雜物,悉皆屬汝」。時鹿林梵志子,聞讚歎已,增惡邪見,作是念:我今真實大作福德,令沙門釋子持戒功德者,未度者度,未脫者脫,末穌息者令得穌息,未涅槃者令得涅槃;衣缽雜物,悉皆屬我。於是手執利刀,循諸房舍,諸經行處,別房、禪房,見諸比丘,作如是言:「何等沙門持戒有德,未度者我能令度,未脫者令脫,未穌息者令得穌息,未涅槃令得涅槃」。時有諸比丘厭患身者,皆出房舍,語鹿林梵志子言:「我未得度,汝當度我!我未得脫,汝當脫我!我未得穌息,汝當令我得穌息!我未得涅槃,汝當令我得涅槃」!時鹿林梵志子,即以利刀殺彼比丘,次第乃至殺六十人。爾時、世尊至十五日說戒時,於眾僧前坐。告尊者阿難:「何因、何緣,諸比丘轉少、轉減、轉盡」?阿難白佛言:「世尊為諸比丘說修不淨觀,讚歎不淨觀,諸比丘修不淨觀已,極厭患身,廣說乃至殺六十比丘。世尊!以是因緣故,令諸比丘轉少、轉減、轉盡。唯願世尊,更說餘法,令諸比丘聞已,勤修智慧,樂受正法,樂住正法」!佛告阿難:「是故我今次第說住微細住,隨順開覺。已起、未起惡不善法,速令休息,如天大雨,起、未起塵,能令休息。如是比丘修微細住,諸起、未起惡不善法,能令休息。阿難!何等為微細住,多修習隨順開覺,已起、未起惡不善法,能令休息?謂安那般那念住」。阿難白佛:「云何修習安那般那念住,隨順開覺,已起、未起惡不善法,能令休息」?佛告阿難:「若比丘依止聚落,如前廣說,乃至如滅出息念而學」。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大正2,207b21-208a8)

【77】 《雜阿含經》卷1(23 經):「爾時、尊者羅睺羅往詣佛所,頭面禮足,卻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能令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佛告羅睺羅:「善哉!善哉!能問如來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令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耶」?羅睺羅白佛言:「如是,世尊」!佛告羅睺羅:「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羅睺羅!當觀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悉皆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平等慧正觀。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平等慧如實觀。如是羅睺羅!比丘如是知,如是見者,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羅睺羅!比丘若如是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者,比丘是名斷愛欲,轉去諸結,正無間等,究竟苦邊」。」(大正2,5a12-b3)

【78】 《雜阿含經》卷10(272 經):「正以此法,善男子、善女人信樂出家,修習無相三昧;修習、多修習已,住甘露門,乃至究竟甘露、涅槃。我不說此甘露涅槃,依三見者,何等為三?有一種見,如是如是說:命則是身。復有如是見:命異身異。又作是說:色是我,無二無異,長存不變。多聞聖弟子作是思惟:世間頗有一法可取而無罪過者!思惟已,都不見一法可取而無罪過者。我若取色,即有罪過;若取受、想、行、識,則有罪過。作是知已,於諸世間則無所取,無所取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大正2,72a28-b10)

【79】 《雜阿含經》卷2(39 經):「比丘!若離色、受、想、行,識有若來、若去、若住、若生者,彼但有言數,問已不知,增益生癡,以非境界故。色界離貪,離貪已,於色封滯意生縛斷;於色封滯意生縛斷已,攀緣斷;攀緣斷已,識無住處,不復生長增廣。受、想、行界離貪,離貪已,於行封滯意生縛斷,於行封滯意生縛斷已,攀緣斷;攀緣斷已,彼識無所住,不復生長增廣。不生長故不作行,不作行已住,住已知足,知足已解脫。解脫已,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著,無所取、無所著已,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我說彼識不至東、西、南、北,四維、上、下,無所至趣,唯見法,欲入涅槃、寂滅、清涼、清淨、真實」。」(大正2,9a11-25)

【80】 印順導師《成佛之道(增註本)》(p.366):「自性分別,是對於非真實而似真實的戲論相,著相而以為自性有的。上來已一再說到,自性有,是我我所執的著處;如起自性分別,就不能達我法空,而離我我所執了。所以,應分別、抉擇、觀察,此自性有是不可得的,一絲毫的自性有都沒有,才能盡離自性有分別。離此自性有分別,就是觀空──無自性分別。分別,不一定是自性分別,而分別自性分別不可得──空觀,不但不是執著,而且是通向離言無分別智證的大方便!經說的不應念,不應取,不應分別,是說:不應念自性有,不應如自性有而取,不應起自性有的分別。不是說修學般若,什麼都不念,不思,不分別。如一切分別而都是執著,那佛說聞、思、修慧,不是顛倒了嗎?如無分別智現前,而不須聞、思、修慧的引發,那也成為無因而有了!」

【81】 固執:堅持。《禮記‧中庸》:“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漢語大詞典(三)》,p.625)

【82】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3〈勸學品第8〉:「舍利弗問須菩提:云何名菩薩生?須菩提答舍利弗言:生名法愛。舍利弗言:何等法愛?須菩提言: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色是空,受念著,受想行識是空,受念著。舍利弗!是名菩薩摩訶薩順道法愛生。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色是無相,受念著,受想行識是無相,受念著。色是無作,受念著,受想行識是無作,受念著。色是寂滅,受念著,受想行識是寂滅,受念著。色是無常乃至識,色是苦乃至識,色是無我乃至識,受念著,是為菩薩順道法愛生。是苦應知、集應斷、盡應證、道應修,是垢法、是淨法,是應近、是不應近,是菩薩所應行、是非菩薩所應行;是菩薩道、是非菩薩道;是菩薩學、是非菩薩學;是菩薩檀那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是非菩薩檀那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是菩薩方便、是非菩薩方便;是菩薩熟、是非菩薩熟;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是諸法受念著,是為菩薩摩訶薩順道法愛生。」(大正8,233b3-22)〔※詳參《大智度論》卷41(大正25,361c23-362a23)〕

【83】 印順導師《成佛之道(增註本)》(p.366-p.367):「不過,在從修無分別觀──觀自性分別不可得,臨近趣入無分別智證時,如著力於分別、抉擇,也是障礙,所以經說不應念等。這名為『順道法愛生』,如食『生』不消化而成病。這等於射箭,在瞄準放箭時,不可太緊張,太著意;太緊張著意,反而會不中的的。…所以,在觀心成就,純運而轉時,不可再作意去分別、抉擇。其實,這也還是不著相,不作意分別的意思。」

【84】
(1)《中阿含.200 阿梨吒經》卷54(大正1,764c12-14):「世尊告曰:如是!我為汝等長夜說栰喻法,欲令棄捨,不欲令受。若汝等知我長夜說栰喻法者,當以捨是法,況非法耶。」
(2)《增壹阿含經》卷38〈43 馬血天子問八政品〉(大正2,760a26):「善法猶可捨,何況非法。」
(3)另參見Majjhima(巴利《中部》)I, p.135。《大智度論》卷1(大正25,63c),卷31(大正25,295b-c),卷85(大正25,657a2-3)。

【85】 《中阿含.106 想經》卷26〈4 因品〉:「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有沙門、梵志於地有地想:地卽是神,地是神所,神是地所。彼計地是神已,便不知地。如是水、火、風、神、天、生主、梵天、無煩、無熱;彼於淨有淨想:淨是神,淨是神所,神是淨所。彼計淨卽是神已,便不知淨。無量空處、無量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一、別、若干,見、聞、識、知,得觀意所念、意所思,從此世至彼世,從彼世至此世。彼於一切有一切想:一切是神,一切是神所,神是一切所。彼計一切是神已,便不知一切。」(大正1,596b12-22)

【86】 「真實禪」與「強梁禪」,請參見【附錄二】。

【87】 《雜阿含經》卷33(926 經):「爾時、世尊告詵陀迦旃延:「當修真實禪,莫習強良禪。如強良馬,繫槽櫪上,彼馬不念我所應作、所不應作,但念穀草。如是丈夫,於貪欲纏多所修習故,彼以貪欲心,思惟,於出離道不如實知,心常馳騁,隨貪欲纏而求正受。瞋恚、睡眠、掉悔、疑多修習故,於出離道不如實知,以……疑蓋心思惟以求正受。詵陀!若真生馬,繫槽櫪上,不念水草,但作是念駕乘之事。如是丈夫,不念貪欲纏住;於出離如實知,不以貪欲纏而求正受;亦不瞋恚、睡眠、掉悔、疑纏多住;於出離瞋恚、睡眠、掉悔、疑纏如實知,不以……疑纏而求正受。如是詵陀!比丘如是禪者,不依地修禪,不依水、火、風、空、識、無所有、非想非非想而修禪;不依此世、不依他世,非日、月,非見、聞、覺、識,非得、非求、非隨覺、非隨觀而修禪。詵陀!比丘如是修禪者,諸天主伊濕波羅、波闍波提,恭敬合掌,稽首作禮而說偈言:南無大士夫!南無士之上!以我不能知,依何而禪定」。爾時、有尊者跋迦利,住於佛後,執扇扇佛。時跋迦利白佛言:「世尊!若比丘云何入禪,而不依地、水、火、風,乃至覺、觀而修禪定?云何比丘禪,諸天主伊濕波羅、波闍波提合掌恭敬,稽首作禮而說偈言:南無大士夫!南無士之上!以我不能知,依何而禪定」?佛告跋迦利:「比丘於地想能伏地想,於水、火、風想,無量空入處想,識入處想,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想;此世、他世,日、月,見、聞、覺、識,若得、若求,若覺、若觀,悉伏彼想。跋迦利!比丘如是禪者,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覺、觀而修禪。跋迦利!比丘如是禪者,諸天主伊濕波羅、波闍波提,恭敬合掌,稽首作禮,而說偈言:南無大士夫!南無士之上!以我不能知,何所依而禪」。佛說此經時,詵陀迦旃延比丘,遠塵、離垢,得法眼淨。跋迦利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大正2,235c28-236b10)

【88】 《雜阿含經》卷12(301 經):「一時,佛住那梨聚落深林中待賓舍。爾時、尊者跚陀迦旃延,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正見,云何正見?云何世尊施設正見」?佛告跚陀迦旃延:「世間有二種依,若有、若無,為取所觸;取所觸故,或依有,或依無。若無此取者,心境繫著、使,不取、不住,不計我,苦生而生,苦滅而滅;於彼不疑、不惑,不由於他而自知,是名正見,是名如來所施設正見。所以者何?世間集,如實正知見,若世間無者不有;世間滅,如實正知見,若世間有者無有。是名離於二邊,說於中道,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尊者跚陀迦旃延聞佛所說,不起諸漏,心得解脫,成阿羅漢。」(大正2,85c17-86a3)



《佛法概論》第十八章B04

慧日佛學班.第8 期課程
《佛法概論》
第十八章 戒定慧的考察
釋開仁編.2010/5/14


【附錄】

一、淫欲是障道法

印順導師《華雨集》第五冊(p.249-p.255):
一、淫欲不是生死根本,但在現實人間,淫欲「是障道法」,這是我從佛法得來的見解。世間是苦,「苦」體是每一眾生(依五蘊、六處和合而有的)自體。何以有此生死苦果?「集」起生死的是愛,愛的內容為:「後有愛,貪喜俱行,彼彼喜樂」。佛曾深感眾生的難以教化,問題為每一眾生,有「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阿賴耶」──深藏的愛著窟宅。以上,是佛法根本,阿含及廣律所說。眾生生死不已,原因是煩惱,煩惱是無量數的,可分二類:一、「分別生」的:主要是人類文明發達所引起的,文明越進步,煩惱越多。這在現實人間,是嚴重的,可以造成最大的惡業;但斷除了,還是在生死中。二、「俱生」的:其中一分,是一切眾生所同有的,一切眾生所必有的。這雖是微細的,不妨得人天善果,但卻是最為難斷的。如末那相應的四種煩惱,「我癡,我見,我慢,我愛」(一切都加一「我」字)。佛法以愛為集諦;經說:「愛莫過於己」,這是有意識或無意識中所必有的,所以說:自我愛為生死根本。你以自殺殉情來表示是淫欲而不是自我愛,這是不知愛的內容。從自我愛而延擴起來,經說三愛:「欲愛、有愛、無有愛」。欲愛是物欲(淫欲在內)的愛著;有愛是自體存在的愛著;無有愛是否定自己、超越自己(自殺,愛著涅槃解脫等)的愛著。如「殺身成仁」,「捨生取義」,如沒有尊重自己(人格道德)的一念,能為仁義而死嗎?其他,有些在生死中的眾生,是沒有淫欲的,你既然知道,那也就不再說了。

二、解脫生死,重在斷除煩惱。欲界人類,如淫念與淫事多,不論什麼法門,都是不可能解脫的,所以說「淫欲障道」。在某一期間(長短不定,依根性及精進程度而不同)暫斷淫欲,精進修行,止觀相應,引發無我淨慧,就能斷我見而得初果。證果後,在家弟子如為事業與淫欲所累,就不能進修得二果。得二果的也是這樣,所以初果、二果的在家聖者,依然能生男育女。如離欲界煩惱,進得三果,那在家也不再有淫念了。如得四果,雖然年富力壯,女性不再有月經(身體健康正常);男性也不會夢遺不淨。出家的可得四果,在家可得三果。在家而得四果,那就不是當下涅槃,就一定出家了。但有的部派說:阿羅漢也有在家而不出家的。三果聖者如死後生天,那是沒有淫欲的色界;但凡夫依禪定力,也能生色界,所以沒有淫欲,並不等於斷除生死根本。欲能障道而不是生死根本,這是我對佛法的理解。

三、生在人間,維持個體生命的,是飲食;延續種族生命的,是淫欲。古人說:「食色性也」,性是出於本能的。一般人的飲食或行淫,是不離煩惱的。如恰當──適合個體的正常需要,適合當時社會的正常制度,這不能說是罪惡,不會因此而生天、墮地獄,也不會因此而流轉生死(不感總報)。煩惱有二類:一是惡(不善)的,一是無記(不可說是善是惡)的。無記的雖然微細,到底是不清淨的,所以名為有覆無記。本能的自我愛,也屬於此。引起淫欲的欲愛,與瞋、疑等不同。人及大多數畜生(鳥獸蟲魚等),淫欲是本能的。到一定時期,生理變化而自然發現。凡屬本能的,不能說是善是惡。如食草的牛、羊等,不能說有「不殺生」的美德;蜘蛛結網捕蟲而食等,也不能說是專造「殺生」的惡業。如煩惱依本能而起,率性而動,無記所攝。所以在世間法中,飲食男女是正常的,否則人類都要下地獄了。眾生以自我(我是「主宰」義)愛為中心。欲界人類的欲愛──愛著、佔有的「物欲」非常強,貪心熾盛。食,發展為經濟的爭奪; 淫欲也一樣,每逾越正常。食色性也,而食色成為人與人間永不解決的困擾(苦,並不限於食色)。人類的知識進步,依自我(主宰)愛而來的佔有欲,人是不可能沒有的,於是有家庭,國家、國際(到現在,還沒有形成有效的秩序),這是容許私欲而又加以限制。從容許說,是保障私有,所以要保障私有,正因私有欲出於人性,不可能沒有的(共產制否定私有經濟,於是大多數怠工,造成不可免的貧困)。但過於縱容私有,又會造成另一型態的困難,如自由經濟制的週期性衰退。私有、佔有,可說有正常的一面,但從佛法(出世法)來說,源於人性而來的私有、佔有,世間是不可能有徹底的解決。從個人(在世間)來說,衣食等經濟事項,如能少欲知足,是容易解決的(當然不是徹底的解決),而淫事有關雙方,不能專憑自己意志來決定,如漠視對方,會增添家庭的糾紛困擾,比衣食問題是更難解決的。所以佛制出家,以不畜私產為原則,而淫欲則完全禁止。總之,根源於自我愛而來的私有佔有,世間是永不能解決的。共產黨否定經濟私
有制,造成永遠的貧困;一杯水主義,在一般民眾來說,那是說不完的悲慘事實。佛制出家的完全禁止淫欲,如不能安心於佛法喜悅之中,即使持戒謹嚴,不敢違犯,內心矛盾,也不過人天功德,不能趣向聖道解脫的。真正的「梵行已立」,是無漏聖道的成就。

四、「如人間……理想的實現」,是古代佛弟子的理想,我是遵循古人的理想而說吧了。北俱盧洲式的,「跡近神話」,其實是古人對原始社會的懷念。文明愈進步,人類的問題越多,於是古人想起原始社會的淳樸。猶太人心目中的樂園,中國所傳葛天氏、無懷氏之民,都好在「不知不識,順帝之則」。蒙昧時代知識未開,私欲也不發達,飲食男女都任性而行,當然人與人間的問題也少些。其實是不可能沒有問題的。鳥類爭食;即使吃不完,狗也會為食而相爭;為了異性的追逐,公犬互咬,是常見的。雖說古代知識未開,總要比禽獸聰明得多,怎能沒有人與人間的困擾呢!不過比文明進步的,要安和得多。大乘淨土,是進一步的理想國。衣食自然,智慧發達,佛法流行,男女問題也得到解決。早期的東方阿閦佛國,有出家(沒有僧制)也有在家,有聲聞也有菩薩,有男子也有女人,卻沒有現實人間的苦難。特別是女人:「妊身產時,身不疲極,……亦無有苦,……亦無有臭處惡露」;這是理想的人間淨土。蓮華化生,原從印度神教,梵王從蓮華中出現說而來,是理想的天國淨土。這樣的淨土,沒有飲食男女問題。最高的理想,沒有在家出家的差別,本不必說沒有女人。傳說印度的梵天,沒有女人,都是丈夫相(無有女人的淨土,與此傳說有關)。其實,在梵文中,梵天是中性名詞,可說是沒有男女之相的(梵文,有男性、女性、中性,如現代語文中的他、她、牠一樣)。你問:「到底是方便適應,抑或是究竟施設」?我所說的,只是順著古人的理想而作此說。如徹底的說:是世間(以每個眾生自體為本而活動於時空之中)就是苦,苦是本質的。即使沒有男女淫欲,如化生天國,或低級動物依自體分裂而繁殖的,也還是在苦中。想像美好的世間,而又以為沒有苦,是根本不可能的。只要是世間,苦是不可免的(但苦有輕重的不同),這才要有出世法的必要!

五、你的意見,限於人類,似乎覺得女人特別苦。其實,男女不同,就有不同的苦。科學不斷發明,可能有「助於女性生產撕烈的劇苦」,如試管嬰兒的成功,無痛分娩等,但這還不是苦!「連一念淫心都犯戒」,說來話長,不說也罷!你讀佛書能有所啟發,論列也有條理,也有充實信仰,我可說是非常歡喜的。最好能對佛法,根本的經律論,下一番功力,應於佛法獲得更完善的見解(近代人的寫作都只能作參考)。



二、「真實禪」與「強梁禪」
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278-p.285):
《雜阿含經》「如來記說」,佛化詵陀迦旃延(Sandha-kAtyAyana-gotra)經,說「真實禪」與「強梁禪」,是以已調伏的良馬,沒有調伏的劣馬,比喻深禪與世俗禪。【89】詵陀,或譯刪陀、掠陀、散他。與詵陀迦旃延氏有關的教授,傳下來的僅有二則。另一則是佛為詵陀說:離有離無的正見──觀世間緣起的集與滅,而不落有無的中道。【90】車匿(Chanda)知道了無常、苦、無我、涅槃寂滅,而不能領受「一切行空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涅槃」。阿難(Ananda)為他說「化迦旃延經」,離二邊而不落有無的緣起中道,這才證知了正法。【91】這是非常著名的教授!龍樹(NAgArjuna)《中論》,曾引此經以明離有無的中道。
【92】這一教授,《相應部》沒有集錄,編在《增支部》「十一集」第十經。【93】這部經,在當時流行極廣。如《增支部》「十集」的六‧七經;「十一集」的7-10 經,19-22 經:一共10 經,都與詵陀經說的內容相關。在《中部》,是第一《根本法門經》,與《中阿含經》(106)《想經》相同。這一教授而被稱為「根本波梨耶夜」(MUlaparyAya),可見在法門中的重要性。【94】同一內容而已演化為十餘經,然足以代表原形的,還是《詵陀迦旃延經》。《瑜伽師地論菩薩地真實義品》,引這部經來證明離言法性,文句也相同。【95】現在摘錄《雜阿含經》卷33(926 經)(大正2,236a-b)所說:

「如是丈夫,不念貪欲纏,住於出離,如實知,不以貪欲纏而求正受。亦不(念)瞋恚、睡眠、掉悔、疑纏,……不以疑纏而求正受」。「如是詵陀!比丘如是禪者,不依地修禪,不依水、火、風、空、識、無所有、非想非非想而修禪;不依此世,不依他世,非日(非)月,非見、聞、覺、識,非得、非求,非隨覺、非隨觀而修禪。詵陀!比丘如是修禪者,諸天主、伊溼波羅、波闍波提,恭敬合掌,稽首作禮而說偈言:南無大士夫,南無士之上!以我不能知,依何而禪定!」「佛告跋迦利:比丘於地想能伏地想,於水、火、風……若覺、若觀,悉伏彼想。跋迦利!比丘如是禪者,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覺、觀而修禪。」

經中先說明,要離貪欲等五蓋,不可以五蓋來求正受(三昧)。修禪要先離五蓋,是佛法中修禪的一般定律。次說修禪者應不依一切而修禪;如不依一切而修,那就印度的大神,天主(Indra)是帝釋天,伊溼波羅(IZvara)是自在天(梵天異名),波闍波提(PrajApati)是生主,都不能知道「依何而禪定」。原來一般的禪定,必有所依緣的禪境,所以有他心通的諸天,能知禪者的心境。現在一無所依,這就不是諸天世俗心境所能知道了。接著,佛為跋迦利(BhakalI《增支部》作詵陀)說明:不依一切而修,是於一切想而伏(「除遣」)一切想。依一切法離一切想,就是無所依的深禪。

經中所說不依的一切,也就是一般的禪法。地、水、火、風,依此四大而修的,如地、水、火、風──四種遍處;如觀身四大的不淨,如「持息念」的依風而修。空、識,也是遍處。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是四無色定。此世、他世、日、月:一般世俗禪定,或依此世界,或依其他世界,或依日輪,或依月輪而修。這都是有依有想的世俗定,與《楞伽經》所說的「愚夫所行禪」:「譬如日月形,缽頭摩深險(蓮華海),如虛空火燼,修行者觀察。如是種種相,外道道通禪」相合。【96】見、聞、覺、識(知),是六根識。在禪法中,有依根識的直觀而修的。得與求,是有所求、有所得,甚深禪是無求無得而修的。隨覺、隨觀,覺觀即新譯的尋、伺。依世俗定說,二禪以上,沒有尋、伺。約三界虛妄說,三界都是尋、伺所行。這所說的一切,都不依止,離一切想的深禪,與大乘所說,般若現證時能所雙忘,沒有所緣緣影像相,是沒有什麼不同的。

無所依禪,在當時,在後代部派中,當然會有不同的解說與修法。現存的漢譯聖典中,就有附有解說的。如《別譯雜阿含經》,或推論為飲光部(KAZyapIya)的誦本。關於佛為詵陀迦栴延所說,與《雜阿含經》相同;為薄迦梨所說一段,略有增附,如經卷8(大正2,431a)說:
「佛告薄迦梨:若有比丘深修禪定,觀彼大地悉皆虛偽,都不見有真實地相。水、火、風種,……亦復如是,皆悉虛偽,無有實法。但以假號因緣和合,有種種名。觀斯空寂,不見有法及以非法。」

所說不是經文不同,而是附入了解說。為什麼不依一切?為什麼除一切相(在心就是想)?因為這一切都是虛妄無實的,只是因緣和合的假名。「不見有法及以非法」,就是不取有相與無相。從因緣而有的,假名無實;深觀一切空寂,所以離有離無。這是以佛為詵陀所說的──離有無的緣起中道觀,解說這不依一切,離一切相的深禪。拿詵陀法門來解說詵陀法門,這應該是最恰當的了!還有《阿毘達磨俱舍論》,引有該經的偈頌,如卷29(大正29,154b)說:

「世尊於雜阿笈摩中為婆羅門婆駝鰖佗梨說:婆佗梨諦聽!能解諸結法,謂依心故染,亦依心故淨。我實無我性,顛倒故執有。無有情無我,唯有有因法,謂十二有支,所攝蘊處界;審思此一切,無補特伽羅。既觀內是空,觀外空亦爾,能修空觀者,亦(二?)都不可得。」

《俱舍論》所引的,跋迦利比丘,成為婆佗梨婆羅門。《別譯雜阿含經》也有偈頌,但內容大為不同。《俱舍論》所引的經頌,廣說無我,並依空觀,觀內空、外空(出《中部》《小空經》、《大空經》)。內外都不可得,是離一切想、無所依的一種解說。有因緣而沒有我,「法有我無」,符合說一切有部的見解。這雖也說到空觀,但與《別譯雜阿含經》的法空說,意義不同。

《增支部》所集的十經,除(十一集第十經)「詵陀」經,與《雜阿含經》一致外,也都提出了解說,或是佛說,或是舍利弗(SAriputra)說的。提出的解說是:不起一切想,是以「有想」為方便的。這是說,修得這一深定,並非不起想所能達成,而先要依「有想」為方便,才能獲得這樣的深定。「有想」是:
阿難!此比丘如是想:此寂靜,此殊妙,謂一切行寂止,一切依定棄,愛盡,離貪,滅盡,涅槃。阿難!如是比丘,獲得如是三昧,謂於地無地想……無意所尋伺想,而有想。」【97】「我於有滅涅槃,有滅涅槃,或想生,或想滅。譬如火燃,或燄生,或燄滅。……時我想有滅涅槃,有滅涅槃。」【98】
這可說是以涅槃為觀想的。

第一則,與說一切有部,滅諦四行相:「滅」、「靜」、「妙」、「離」相近。涅槃是這
樣的微妙甚深,沒有地水火風等一切想相。所以除遣一切想,獲得與涅槃相契應的深定。
不依一切而修定,伏一切想,是要以涅槃無相觀為方便的。

第二則是:修者要想「有滅涅槃,有滅涅槃」。「有」是生死,生死的止息滅盡是涅槃。「有滅涅槃」的觀想,如火燄一樣,想生,想滅。想生想滅,生滅不住,如想滅而不生,就契入無相的深定。法藏部(Dharmaguptaka)等見滅諦得道,【99】「無相三摩地能入正性離生」,【100】依此經說而論,是相當正確的!
與《中部》《根本法門經》相當的,是《中阿含經》的《想經》,與異譯《佛說樂想經》。【101】《中阿含經》卷26《想經》(大正1,596b-c)說:

「若有沙門,梵志,於地有地想,地即是神,地是神所,神是地所。彼計地即是神已,便不知地。……彼於一切有一切想,一切即是神,一切是神所,神是一切所。彼計一切即是神已,便不知一切。」「若有沙門,梵志,於地則知地,地非是神,地非神所,神非地所。……彼於一切則知一切,一切非是神,一切非神所,神非一切所。彼不計一切即是神已,彼便知一切。」「我於地則知地,地非是神。……我不計一切即是神已,我便知一切。」

依《想經》所說,不論什麼法,如於法有法想,那就是神,不離神與神所。神,是「我」的古譯。想,表示是世俗的認識。依名言相,取總相、一合相的是「想」。如以為確實如此,那是不能真知一切法的。我與我所,隨世俗的一合相而起。如依「蘊」來說,那「地即是神」,是即蘊計我。「地是神所,神是地所」,是離蘊計我。無我無我所,就是於一切法無想的意思。於一切法無我我所的,能如實知一切法。這一解說,是順於說一切有部的。末了,佛又以自己(「我」)的無我我所,能知一切法為證明。《想經》分為三類,但在《中部》《根本法門經》中,是分為四類的(南傳9,1-6):
無聞凡夫──想‧思惟
有 學──知‧思惟
阿 羅 漢──知‧不思惟……貪瞋癡滅盡
如 來──知‧不思惟……知有緣生,生緣老死;一切渴愛滅‧離染‧
滅‧捨‧棄
依這部經說,凡夫是於法起想,依想而起思惟。有學沒有取相想,所以能知,但還有思惟。阿羅漢與如來,如實知一切法,不但不起想,也不依思惟而知。阿羅漢與如來,是真能知一切法的。在認識上,分別了凡夫、有學、無學聖者的差別。《增壹阿含經》九法中,也有這「一切諸法之本」法門,與《根本法門經》同本,但也只分為三類:凡夫、聖者、如來。【102】

「根本法門」所說的一切法,與《詵陀經》大同。在四無色前,加大梵天、果實天等。沒有「此世、他世、日、月」,而有「一、多、一切」,那是一想、異想、種種想。求與得與「涅槃」相當。這是從不依一切,無一切想的分別而來。


【89】《雜阿含經》卷33(大正2,235c-236a)。《別譯雜阿含經》卷8(大正2,430c-431a)。

【90】《雜阿含經》卷12(大正2,85c-86a)。《相應部》「因緣相應」(日譯南傳13,24-25)。

【91】《雜阿含經》卷10(大正2,66b-67a)。《相應部》「蘊相應」(日譯南傳14,207-212)。

【92】《中論》卷3(大正30,20b)。

【93】《增支部》「十一集」(日譯南傳22,294-298)。

【94】 印順導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729):「「波利耶夜」,本指那種說明的方法。漸漸的,對那種說明的內容(義),進而對那種說明的教法(通於文義),也就稱之為「波利耶夜」。這如世俗文字,說明的稱為「說」,討論的稱為「論」一樣。」

【95】《瑜伽師地論》卷36(大正30,489b7-29)。

【96】《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2(大正16,492a-b)。

【97】《增支部》「十一集」(日譯南傳22c,291)。

【98】《增支部》「十集」(日譯南傳22a,209-210)。

【99】《雜阿毘曇心論》卷11(大正28,962a)。

【100】《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85(大正27,927c)。

【101】《佛說樂想經》(大正1,851a-b)。

【102】《增壹阿含經》卷40(大正2,766a-b)。



《佛法概論》第十八章之「補充講義
 (2010/5/14)

印順導師對《雜阿含》(926 經)「不依一切」的解釋
(講義,p.271、276)

《雜阿含》卷33926 經)(大正2236a-b
《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279-p.281)
如是丈夫,不念貪欲纏,住於出離,如實知,不以貪欲纏而求正受。亦不(念)瞋恚、睡眠、掉悔、疑纏,……不以疑纏而求正受」。
經中先說明,要離貪欲等五蓋,不可以五蓋來求正受(三昧)。修禪要先離五蓋,是佛法中修禪的一般定律。

次說修禪者應不依一切而修禪;如不依一切而修,那就印度的大神,天主(Indra)是帝釋天,伊溼波羅(IZvara)是自在天(梵天異名),波闍波提(PrajApati)
是生主,都不能知道「依何而禪定」。原來一般的禪定,必有所依緣的禪境,所以有他心通的諸天,能知禪者的心境。現在一無所依,這就不是諸天世
俗心境所能知道了。
如是詵陀!比丘如是禪者,不依地修禪,不依水、火、風、空、識、無所有、非想非非想而修禪;
經中所說不依的一切,也就是一般的禪法。地、水、火、風,依此四大而修的,如地、水、火、風──四種遍處;如觀身四大的不淨,如「持息念」的依
風而修。空、識,也是遍處。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是四無色定。
不依此世,不依他世,非日(非)月,
此世、他世、日、月:一般世俗禪定,或依此世界,或依其他世界,或依日輪,或依月輪而修。這都是有依有想的世俗定,與《楞伽經》所說的「愚夫所行禪」:「譬如日月形,缽頭摩深險(蓮華海),如虛空火燼,修行者觀察。如是種種相,外道道通禪」相合。2,大正16492a-b
非見、聞、覺、識,
見、聞、覺、識(知),是六根識。在禪法中,有依根識的直觀而修的。
非得、非求,
得與求,是有所求、有所得,甚深禪是無求無得而修的。
非隨覺、非隨觀而修禪。
隨覺、隨觀,覺觀即新譯的尋、伺。依世俗定說,二禪以上,沒有尋、伺。約三界虛妄說,三界都是尋、伺所行。
詵陀!比丘如是修禪者,諸天主、伊溼波羅、波闍波提,恭敬合掌,稽首作禮而說偈言:南無大士夫,南無士之上!以我不能知,依何而禪定!」
這所說的一切,都不依止,離一切想的深禪,與大乘所說,般若現證時能所雙忘,沒有所緣緣影像相,是沒有什麼不同的。
佛告跋迦利:比丘於地想能伏地想,於水、火、風……若覺、若觀,悉伏彼想。跋迦利!比丘如是禪者,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覺、觀而修禪
接著,佛為跋迦利(BhakalI《增支部》作詵陀)說明:不依一切而修,是於一切想而伏(「除遣」)一切想。依一切法離一切想,就是無所依的深禪。


(講義p.267,註腳69:修慧)

印順導師《學佛三要》(p.187-p.188):「

一、辨別思慧與修慧之同異處
在三有漏慧的修行過程中,思慧與修慧,同樣對於諸法起著分別抉擇,祇是前者(雖也曾習定)未與定心相應,後者與定心相應。
思惟,又譯為作意,本是觀想的別名,因為修定未成,不與定心相應,還是一種散心觀,所以稱為思慧。
如定心成熟,能夠在定中,觀察抉擇諸法實相,即成修慧。

二、世俗及勝義的所緣皆能成就「心一境性」
心能安住一境──無論〔1〕世俗現象,或〔2〕勝義諦理,是為止相;
止相現前,對於諸法境界,心地雖極明了,但並非觀慧,而是止與定應有的心境。

三、由「心一境性」為基礎,透過世俗或勝義的所緣起修「如實觀」
止修成就,進一步〔1〕在世俗事相上,觀因果、觀緣起、乃至觀佛相好莊嚴;
或〔2〕在勝義諦中,觀法無我,本來寂滅。
這不但心地極其寂靜明了,而且能夠於明寂的心境中,如實觀察、抉擇,體會得諸法實相。
從靜止中起觀照,即是修觀的成就
這是佛為彌勒菩薩等開示止觀時,所定的界說。

四、緣世俗相可得定,進一步須觀共相得有漏慧,繼而才能引發無漏慧
單是緣世俗相,獲得定心成就,並不能趣向證悟;必須觀察一切法無我畢竟空寂,才可從有漏修慧引發無漏的現證慧
修慧雖不能直接取證,但卻是到達證悟的必經階段。

五、「依智不依識」對修慧階段的重要性
四依裡的依智不依識,就是修慧的指導標準。
〔1〕是有漏有取的,以我我所為本的妄想分別,若依此而進修,不但不得證悟解脫,而且障礙了證悟解脫之路。
〔2〕則相反地,具有戡破我執,遣除邪見的功能,無自性無分別的慧觀,能夠降伏自心煩惱,引發現證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