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概論》第七章之「補充講義」
2009/12/18
一、(p.104)《中含.鹽喻經》的論書註解:
《阿毘曇甘露味論》卷2〈15 四諦品〉:「修身、修戒、修心、修慧,是法不受一切惡報,
或少少受報,或今世或後世少受報?云何修身?種種觀無常等。云何修戒?持戒不犯常
守護。云何修心?除惡覺觀,行善覺觀。云何修慧?種種分別善法,增益智慧。行善人
易得好道,行不善人易得惡道。或有善人墮惡道,或有惡人生好道,先世大力因緣餘報
未盡,若死時最後心善不善,是故善墮惡道,不善人生好道。」(CBETA, T28, no. 1553,
p. 978, c28-p. 979, a7)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23:「【《發智論》】如世尊說:「修身、修戒、修心、修慧。」
云何修身?答:若於身已離貪、欲、潤、喜、渴;又無間道能盡色貪,彼於此道已修、
已安。云何修戒?答:若於戒已離貪,廣說如身。云何修心?答:若於心已離貪、欲、
潤、喜、渴;又無間道能盡無色貪,彼於此道已修、已安。云何修慧?答:若於慧已離
貪,廣說如心。略毘婆沙及釋諸句,翻前黑品,如理應思。」(CBETA, T27, no. 1545, p.
641, c27-p. 642, a5)
《瑜伽師地論》卷92:「為得未得明與解脫,當知略有四種修道:謂修根故,能正修身;
修身所引善行修故,能正修戒;修戒所引念住、覺支無倒修故。」(CBETA, T30, no. 1579,
p. 822, b25-28)
二、(p.104)「受現法報」、「重罪輕受」: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20:「應作是說:『彼(鹽喻經)說一人造一種業感一異熟。
謂有一人害一生命,此業能引地獄異熟。彼若不能精勤修道成阿羅漢,便往地獄受此業
果;彼人若能精勤修道成阿羅漢,便能引取地獄苦事[於]人身中受。此業不能引眾同分,
引眾同分業不可寄受故。』」由此,尊者世友說言:「頗有能引地獄苦事[於]人中受不?
答曰:有能。謂若證得阿羅漢果殊勝定慧,薰修身故,能為此事,非諸有學及諸異生能
為此事。譬如廚人以水漬手,雖探熱飯而不被燒;若不漬手即便被燒。此亦如是。故唯
無學能為此事。」」(CBETA, T27, no. 1545, p. 100, a16-27)
印順導師《華雨集》第二冊(p.195-p.196):
罪業──不善業,真的可依懺悔而除滅嗎?龍樹有明確的說明,如《十住毘婆沙論》
卷六(大正二六‧四八下──四九上)說:
「我不言懺悔則罪業滅盡,無有報(異熟)果;我言懺悔罪則輕薄,於少時受。是
故懺悔偈中說:若應墮三惡道,願人身中受。……又如阿闍世害得道父王,以佛及文殊
師利因緣故,重罪輕受」。
依《十住毘婆沙論》意,懺悔業障,並不能使罪消滅了,只是使罪業力減輕,「重
罪輕受」。本來是要在來生,或後後生中受重報的,由於懺悔善,現在人中輕受,重罪
業就過去了。『金剛般若經』說:「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
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讀誦經典而能消(重)罪業,
與《婆沙論》意義相同。不過,後起的經典極多,取意不同,有些是不能這樣解說的。
《十住毘婆沙論》卷6〈11 分別功德品〉:「
問曰:汝言「懺悔除業障罪」。
◎餘經中說:「佛告阿難,故作業必當受報」【1】
◎又《阿毘曇》中說:「諸業因緣不空,果報不失不滅。」【2】
◎又經說:「眾生皆屬業,皆從業有,依止於業【3】。眾生隨業各自受報,若現報、若生報、
若後報。」【4】
◎又《業報經》中閻羅王為眾生說言:「咄!眾生!汝此罪非父母作、天作、沙門、婆
羅門作,汝自作自應受報。」【5】
◎又賢聖偈中說:「實法如金剛,業力將無勝,今我已得道,而受惡業報。」【6】
◎又佛自說:
「大海諸名【7】山,丘陵樹林木,地水火風等,日月諸星宿;
若至劫燒時【8】,皆盡無有餘;業於無量劫,常在而不失。【9】
汝遇具相者,一切智人師,先所造罪業,已償其果報。
今雖得值佛,垢盡證聖果,以餘因緣故,木刺猶在身【10】。」
是故不應言懺悔除業【11】罪。
答曰:
(一)、因懺悔力故罪轉輕薄,能重罪輕受
我不言「懺悔則罪業滅盡,無有報果【12】」,我言「懺悔,罪則輕薄,於少時受」,是故懺悔偈中說:「若應墮三惡道,願人身中受。」【13】
(二)、引證
1、《如來智印經》
又《如來智印經》【14】中說:「佛告彌勒:諸菩薩深心愛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有罪應在惡道受報,是罪輕微;後世受惡形、或多疾病、無有威德,生下賤家、貧窮家、邪見家、邪業自活家、生違意處、多憂愁處、國土破壞、聚落破壞、居家破壞、所愛破壞,不遇善知識、常不聞法、不得利養,若得麁弊常不自供,能令下賤之所信敬、於諸大人不得信敬,修集諸福時,多有障礙不得成就、諸根闇鈍習禪意亂,不得無漏覺意功德,不知經法,隨宜所趣乃至惡夢償惡道報。」
2、《中阿含經》
又佛說【15】:「人有小罪,今世可受報,是罪轉多,便墮地獄。
云何是人今世小罪轉多而墮地獄?有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無有大
意,是人小罪便墮地獄。
云何是人有罪今世應受報,罪不增長,不入地獄?有人修身、修戒、修心、修慧,有大志意,心無拘閡【16】。如是人有罪,不復增長,今世現受。譬如人以小器盛水,著一升鹽則不可飲。若復有人,以一升鹽投於大池【17】,尚不覺鹽味,何況【18】叵飲。何以故?水多鹽少故,罪亦如是。」
偈說:
升鹽投大海,其味無有異,若投小器水,鹹苦不可飲。
如人大積福,而有少罪惡,不墮於惡道,餘緣而輕受。
又人薄福德,而有少罪惡,心志狹小故,罪令墮惡道。
若人火勢弱,食少難消食,此人雖不死,其身受大苦。
若人身勢強,食少難消食,此人終不死,但受輕微苦。【19】
善福慧火【20】弱,而有少惡罪,是罪無救者,能令墮地獄。
有大【21】福德者,雖有罪惡事,不令墮地獄,現身而輕受。
譬如鴦崛魔,多殺於人眾,又欲害母佛,得阿羅漢道。【22】
今世輕受,又如阿闍世害得道父王,以佛及文殊師利因緣故重罪輕受。【23】
又如人毒蛇【24】生時雨血,後漸長大,意欲殺人眼看即死,若以氣噓【25】亦死,是故時
人號為氣噓。是人命終時,舍利弗往至其所;心中瞋恚,眼看不死,噓亦不死。舍利弗
身色方更光顯,心即清淨上下七觀。以是因緣,命終之後七反生天上,七反生人中,於
後人壽四萬歲時當得辟支佛道,身黃金色,時人謂是金聚來欲斫【26】取,即命終涅槃。【27】
又如阿輸伽王以兵伏閻浮提,殺萬八千宮人。先世施佛土故,起【28】八萬塔,常於大
阿羅漢所聽受經法,後得須陀洹道,即人身輕償。【29】
※小結
如是等罪,多行福德,志意曠大,集諸功德故,不墮惡道。
是故汝先難「若懺悔,罪業則滅盡,無有果報」者,是語不然。
復次,若言「罪不可滅」者,《毘尼》30中,佛說「懺悔除罪」則不可信。是事不然,
是故業障罪應懺悔。」(CBETA, T26, no. 1521, p. 48, b19-p. 49, b9)
【1】《中阿含.思經》卷3〈相應品〉(大正1,437b26-c1):「世尊告諸比丘!若有故作業,我說:
彼必受其報;或現世受,或後世受若不故作業。我說此不必受報,於中身故作三業:不善與
苦果受於苦報、口有四業、意有三業不善與苦果受於苦報。」
【2】
[1]《般若燈論釋》卷10〈觀業品〉(大正30,101c26-27):「正量部人言:阿含經中佛如是說,
有不失法,以此法故,不斷不常,諸體得成。」
[2]《隨相論》卷1 (大正32,161c29-162a2):「業體生即謝滅,無失(不失)法不滅,攝業果
令不失。無失法非念念滅法,是待時滅法,其有暫住義,待果生時,其體方謝」。
【3】 參見:《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卷1(大正1,891a25-28):「佛告首迦!一切眾生繫屬於業,依止於業,隨自業轉,以是因緣,有上、中、下差別不同,或有業能令眾生得短命報,或有業能令眾生得長命報。」
【4】
[1]《中阿含經》卷44〈2 根本分別品〉(大正1,706b23-28):世尊無量方便說:「若故作業,
作已成者,我說無不受報,或現世受,或後世受;若不故作業,作已成者,我不說必受
報也。」
[2]《阿毘曇毘婆沙論》卷11〈2 智品〉(大正28,84b23-29):
問曰:人壽十歲時不殺生,為是善業道所攝不?
答曰:非是業道所攝,是不作道,非是業道。所以者何?彼作是制,不應殺生,為不作道、
不為業道。
《施設經》說:頗不受現法報,受生報、後報耶?
答曰:有若現報業不現前與報、生報業、後報業現前與報。爾時受生報,得阿羅漢者,非
不得生報、後報亦如是說。」
[3] 印順導師著《成佛之道》(增註本)p.73:從造業與受報的時間來說,可分為三時業:
「現」報業,是這一生造業,現在就會感果的。
「生」報業,要等身死以後,來生就要感報的。
「後報」業,是造業以後,要隔一生,二生,或經千百生才受報的。
【5】
[1]《閻羅王五天使者經》卷1 (大正1,829a14-19):
王曰:汝謂獨可得不死耶?凡人已生,法皆當死,曼在世間常為善,勑身、口、意奉行經
戒,奈何自放恣。人言:「愚闇故耳」。
王曰:「汝自作惡,非是父母、君天、沙門道人過也。罪自由汝,不得以不樂故止,今當
受之。」是為閻王正教現第四天使。
[2]《佛本行集經》卷50〈52 說法儀式品〉(大正3,887a8-11):
「業力從遠牽將來,業力自近牽將去;
業力將人處處經,隨其作業受苦樂。
非地非空非海中,亦非山間巖石裏;
一切無有地方處,能使脫之不受業。」
【6 】
[1]《佛本行集經》卷32〈35 二商奉食品〉(大正3,803b12-14):「如是世尊,四十九日不得
飲食,既始於彼商人等邊,得於此食。世尊食後,往昔業力,忽然患腹,而不消化。」
[2]《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藥事》卷18 (大正24,94a11-97a11):
「爾時,諸耆宿苾芻,各各自說先世業已,白世尊言:我等已說先世業報,唯願世尊開演
先業。
◎大德世尊!先作何業,成正覺後,山石摧下轥傷足指?佛告諸苾芻!如來往昔,生
在異類,自作斯業,必須自受,增長熟時,緣變現前,如影隨形,必定感報,無餘
代受。……
◎時諸苾芻復白佛言:大德世尊!先作何業,成正覺後,紫橿木槍,刺佛足傷?佛告
諸苾芻!如來往昔自作斯業,今還自受。……
◎爾時諸苾芻,復白佛言:大德世尊!先作何業,成正覺後,入沙羅聚落,乞食不獲,
空鉢而還?佛言:汝諸苾芻!如來往昔,自作斯業,廣說如前,乃至說頌,果報還
自受。……
◎時諸苾芻,復白佛言:大德世尊!先作何業,婬女媚容,外道梵志之所教誨,來謗
世尊?佛言:諸苾芻!如來往昔自作斯業,廣說乃至頌曰,果報還自受。……
我身是也。由懷憎嫉出言輕謗,由斯業故,經於多歲、百歲、千歲、多百千歲生地
獄中,受諸楚苦,殘業力故,成正覺後,外道梵志,令婬女媚容,謗讟於我。
◎時諸苾芻,復白言:大德世尊!先作何業,成正覺後,被嘴端摩納婆女,誹謗世尊?
佛告諸苾芻!如來往昔,自作斯業,廣說如前,……由我嫉妬於仙人處,說貪欲語。
由斯業故,經於無量百千歲中,墮在地獄受諸苦惱,殘業報力,成正覺後,與五百
苾芻俱,嘴端摩納婆女,而來誹謗。
◎時諸苾芻,復白佛言:大德世尊!先作何業,成正覺後,與四百九十八苾芻,於邊
界城,而食馬麥。舍利子、大目乾連,受天供養?佛言:諸苾芻!如來往昔,自作
斯業,乃至果報還自受。……我身是也。由於彼佛聲聞弟子處懷嫉妬心,出麁惡語,
經於無量百千歲中,常食麁麥,餘業報故,成正覺後,與此四百九十八苾芻,尚食
馬麥。其二摩納婆者,即舍利子,大目連是。
◎時諸苾芻,復白佛言:大德世尊!先作何業六年苦行?佛告諸苾芻!如來昔時,自
作斯業,廣說如前,乃至頌曰:假令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
受。……我身是也。由我昔於迦攝波佛處,說云苦行未證具智。由斯業力,六年苦
行不能證成無上等覺。我若當時於彼佛所,而不追悔願求當來等正覺者,縱更經三
無數大劫,修諸善品,猶未成佛。
◎時諸苾芻,復白佛言:大德世尊?先作何業,成正覺後,身現痛疾?佛言:汝諸苾
芻!如來往昔,生在異類,自作斯業,廣如上說。……由我惡心令長者子服其毒藥,
由斯業故,經於無量百千歲中,墮在地獄受諸苦惱,餘殘業報,成正覺後,身患背
痛。
◎時諸苾芻,復白佛言:大德世尊!先作何業,成正覺後,他誅釋種,世尊頭痛?佛
言:汝諸苾芻!如來往昔,自作斯業,還自受報。……由於往昔,當殺魚時,我心
暢適。由斯業故,經於無量百千歲中,當患頭痛,餘殘業報,成正覺後,誅釋種時,
我頭苦痛。
◎時諸苾芻,復白佛言:大德世尊!先作何業,成正覺後,尚遭背患風痛?佛言:諸
苾芻!如來往昔,生在異類,自作斯業,今還自受。……由斯惡業,經於無量百千
歲中,墮在地獄受諸苦報,餘業報故,成正覺後,尚遭背痛。以是義故,我常宣說:
黑業黑報、白業白報、雜業雜報。汝等應當捨黑、雜業,常修白業,如是應學。」
【7】 名=石【宋】【元】【明】【宮】。(大正26,48d,n.3)
【8】 劫燒:壞劫結束,三天大天世界被大火所破壞,這也稱為劫火。參見瓜生津隆真校註《十住毘婆沙論(Ⅰ)》(《新國譯大藏經》12,p.186,n.4)。
參見:《大智度論》卷36〈3 習相應品〉(大正25,327a4-8):「小劫盡時,刀兵、疾疫、飢餓,猶有人、物、鳥、獸、山、河;大劫燒時,山河樹木乃至金剛地下大水亦盡,劫火既
滅,持水之風亦滅,一切廓然無有遺餘。」
【9】《起世經》卷2〈4 地獄品〉(大正1,321a10-21):「復次,諸比丘!活大地獄,所有眾生,於無量時,苦報未盡已,從此獄出,東西馳走,更求餘處,屋舍室宅,求救護處,求歸依處,如是求時,以罪業故,即自往入黑雲沙小地獄中。其獄縱廣五百由旬,既入獄已,上虛空中,起大黑雲,雨諸飛沙。其焰熾燃,極大猛熱,墮於地獄眾生身上,至皮燒皮,至肉燒肉,至筋燒筋,至骨燒骨,至髓燒髓,出大烟焰,洞徹熾燃,受極苦惱。以其苦報未畢盡故,求死不得,乃至往昔人、非人身所作所造惡不善業,不滅不除、不轉不變、不離不失,次第而受,經無量時。」
【10】《大智度論》卷9〈初品中放光釋論第十四之餘〉(大正25,121c7-18):
若佛神力無量,威德巍巍,不可稱說,何以故受九罪報?
一者、梵志女孫陀利謗,五百阿羅漢亦被謗。
二者、旃遮婆羅門女繫木盂作腹謗佛。
三者、提婆達推山壓佛,傷足大指。
四者、迸木刺腳。
五者、毘樓璃王興兵殺諸釋子,佛時頭痛。
六者、受阿耆達多婆羅門請而食馬麥。
七者、冷風動故脊痛。
八者、六年苦行。
九者、入婆羅門聚落,乞食不得,空鉢而還。……如是等世界小事,佛皆受之。
【11】〔業〕-【宮】。(大正26,48d,n.4)
【12】 報果=果報【宋】【元】【明】【宮】。(大正26,48d,n.5)
【13】《十住毘婆沙論》卷5〈10 除業品〉(大正26,45b14-16):「若我行業應於此三惡道受者,願令是罪此身現受;若後身受,莫於地獄、餓鬼、畜生中受。」
【14】《佛說大乘智印經》卷4(大正15,485a27-b10):
若諸菩薩,於往昔中,造不善業,應墮惡道。於彼未來末世之中,法欲滅時,聞是法門,好
樂受持。以是因緣,或以病苦怖畏交煎,先世罪業,即得除滅。諸根不具,受諸苦惱;生邪
見家,顓愚聚會;生下賤家,為人所使;生貧窮家,衣食歉乏;生慳貪家,不能拯濟。若有
所說,人不信受;王法所加,怨敵會遇;親知厭棄,心多憂惱;慈悲法會,而多障阻。縱欲
說法,人不樂聞;所欲資生飲食、衣服、臥具、醫藥,及看視人,不逢惠施;貧窮親附,豪富棄捐。或被惡人來相嬈亂,憎嫉殘害。所修善法,不能增長。或於夢中,見諸惡相。以是
輕微諸苦逼迫。
《佛說如來智印經》卷1(大正15,472b28-c17):
……復有菩薩八十億佛所,發菩提心,殖諸善根。於未來世,生菩提心,聞摩訶衍,能受能
持,書寫讀誦。得此三昧忍力滿足,解一切法,廣說菩提,魔不能壞,無諸業障。阿僧祇劫
所作惡行,頭熱心惱,為人誹謗,輕弄蚩笑,現世即除。當於無量無數佛所,恭敬供養,終
不退轉菩提之心,得堅固志繫念不散。如是菩薩先世惡業,於未來世,受惡色身,眾罪即滅。
或多病苦,為人所憎;生下賤家,或生貧家,或生邊地及邪見家;惡友相得,得不同志;人
不恭敬,多諸憂惱,為王所忿;值國荒壞,聚落分散,親族乖離;知識殊越,不遇法會;諸
所須欲,人不惠施;設有所得,眾不會樂;或得少施,貴者所棄,貧者親敬;欲修善業,多
諸乖閡,頑闇散亂,不達法次;無諸僕使;臥輒惡夢,或復餘夢,罪業即除。往業所拘,魔
所障蔽,虛妄取相,為魔得便,不解諸法;有利養處,自生下心;端正人眾,形我醜陋,人
不愛念;見他得利,心生憎嫉,更相輕毀;如是略說。
【15】《中阿含經》卷2〈鹽喻經〉(大正1,433a14-b12)。
【16】 閡=礙【宋】【元】【明】【宮】下同。(大正26,48c,n.6);
「拘〔ㄐㄩ〕閡〔ㄞˋ〕」:亦作“拘礙”。束縛阻礙。《後漢書‧虞詡傳》:“今其眾新盛,
難與爭鋒。兵不厭權,願寬假轡策,勿令有所拘閡而已。” 李賢注:“閡與礙同。” (《漢
語大詞典(六)》,p.480)
【17】 池=海【宋】【元】【明】。(大正26,49d,n.1)
【18】 況=海【宋】【元】,=至【宮】。(大正26,49d,n.2)
【19】《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25(大正27,652c29-653a2):「如有二人食不應食:一內火劣,所食不消,便致大苦;一內火盛,所食易消,不增大苦。」
【20】 火=大【宋】【元】【明】【宮】。(大正26,49d,n.3)
【21】 有大=大慧【宋】【元】【明】【宮】。(大正26,49d,n.4)
【22】 有關鴦掘魔,參見《佛說鴦崛髻經》(大正2,512b)。
【23】《佛說阿闍世王經》卷1(大正15,395c9-29):
阿闍世王即言:善哉!善哉!如怛薩阿竭所說:「一切人所以不信者何?自作故。」今我用
惡人之言,敕令臣下自殺其父,用貪利國故…惟怛薩阿竭,今當為我解說吾之狐疑,令心而
得開至死無餘疑,令重罪而得微輕。
【24】 人毒蛇:像毒蛇那樣可怕的人。參見瓜生津隆真校註《十住毘婆沙論(Ⅰ)》(《新國譯大藏經》12,p.189,n.4)。
【25】 噓〔ㄒㄩ〕:1.慢慢地吐氣;嘆氣。《莊子‧齊物論》:“南郭子綦隱機而坐,仰天而噓,荅焉似喪其耦。”陸德明釋文:“吐氣為噓。” 2.吐。6.道家“吐納”術中吐氣六字訣之一。《雲笈七籤》卷三二:“吐氣六者,謂吹、呼、唏、呵、噓、呬,皆出氣也。”《雲笈七籤》卷六一:“天師云,內氣者一,吐氣有六……吐氣六者:吹、呼、嘻、喣、噓、呬,皆出氣也。”(《漢語大詞典(三)》p.490)
【26】 「斫」〔ㄓㄨㄛˊ〕:用刀斧等砍或削。(《漢語大詞典(六)》,p.1057)
【27】《成實論》卷8〈110 六業品〉(大正32,301a21-b2):「又若惡心成性,則為地獄,若以因緣,而起罪業,是則輕微。又若縱逸人所造惡業,則為地獄,若為知識所護,則得生天上。如莎婆魁膾臨命終時,舍利弗到其所,是人即以惡眼視舍利弗,不能令異呼小來前,更以氣噓之,見舍利弗光色益榮便生念言:此人勝我不可殺也,即以淨心七反上、下視舍利弗,以此因緣七生天上,七生人中,後得辟支佛道。」
【28】 起=造【宋】【元】【明】【宮】。(大正26,49b,n.5)
【29】《大智度論》卷32(大正25,301b15-16):
阿輸迦王,小兒時以土施佛王閻浮提,起八萬塔最後得道。
【30】《毘尼母經》卷7(大正24,842c23):「若得清淨大眾為如法,說懺悔除罪之法,此罪可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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