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4 February 2017

《佛法概論》第十三章02

慧日佛學班.第8 期課程
《佛法概論》
第十三章 中道泛論
釋開仁編.2010/4/2


第二節 正覺的德行

一、依法修行的現覺(p.175-p.177)
(一)佛法的中道德行是真理與德行的統一,理與智、智與行的圓滿
1、中道是依於正法而契入正法的
佛法的中道行,為人類德行的深化又廣化。它所以超勝人間一般的德行,即因為中道是依於正法而契入正法的。
2、中道是與世間的真理相隨順
中道行是德行的常道,與世間常遍的真理相隨順,相契合,所以經中常說:「法隨法行」。【29】
3、中道能達到法的體見
依中道行去實踐,能達到法的體見,稱為「知法入法」。【30】
4、中道所體見的是法身
體見正法的理智平等,稱為「法身」。【31】
5、小結
所以佛法是依法見法的德行,真理與德行,並非互不相干。依真理而發起德行,依德行去體見真理,真理與德行的統一,達到理與智、智與行的圓滿,即為佛法崇高的目的。

(二)中道行即依法而行,行到法的體證而扭轉迷情、困迫的生活
1、有情由於無明、愛結而住著五蘊沈沒於生死海中
從法性空寂或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等法印說,這是法法如此的,可說真理無所不在。但有情由於「無明所覆,愛結所繫」,【32】拘束於狹隘的自我私欲中。所知所行的一切,不但不能觸證這本然的法性,反而障礙他。
如迷方者,不但不能分別東與西,而且固執的以東為西。這樣,有情住著五蘊,五取蘊成為熾然大苦。不知道無常而執常執斷,無常也成為大苦。對于自然、社會、身心,弄到處處荊天棘地【33】,沒有不是苦迫的。
這無明、我愛為本的一切活動,構成有情內在的深刻特性,沈沒於生死海中。如不把這迷情勘破而解放過來,即永遠在矛盾缺陷的苦迫中討生活。

2、佛法的中道行即為了要扭轉迷情、困迫的生活
佛法的中道行,即為了要扭轉迷情的生活為正覺的生活,扭轉困迫的生活為自在的生活。這所以以實證此法為目的,以隨順此法的思想行為為方法,以厭離迷情而趨向正覺為動機
◎因此,專修取相的分別行是不夠的,佛所以說:「依智不依識」。【34】
◎如專談法法平等,不知行為有法與非法──順於法與不順於法的差別,也是不對的。所以說:「信戒無基,憶想取一空,是為邪空」。【35】
釋尊的教導修行,不外乎依法而行,行到法的體證。

朝向解脱的路是寂寞的路

(三)佛法對於見法的體見與實證是理智、德行的,不只是信仰而已
1、現生不一定能見法但對於法的體悟決不寄託於死後及另一世界
依法修行,雖因為根性不同,不一定現生就達到見法的目的。但佛法對於法的體悟,決不認為要實現於死後,或實現于來生,實現于另一世界。

2、佛弟子對於體驗法應有的態度
(1)重視「自知自覺自作證」
佛弟子的依法修學,決不等到未來、他方,而要求現在的證驗。如現生都不能體悟得解脫,將希望寄託在未來、他方,這過於渺茫,等于不能真實體驗的幻想。所以佛法的中道行,重視「自知自覺自作證」。【36】
有人以為比丘的出家,為了希求來生的幸福,某比丘告訴他:不!出家是「捨非時樂,得現前樂」(雜含卷三八‧一○七八經)。【37】現前樂,即自覺自證的解脫樂。
(2)關于法的體見是容易到達的
關于法的體見,不是渺茫的,不是難得的,如佛說:「彼朝行如是,暮必得昇進;暮行如是,朝必得昇進」(中含‧念處經)。【38】這是容易到達的,問題在學者是否能順從佛陀的開導而行。
(3)對於法實證的可能性是不待時的
對於法的實證與可能,佛曾歸納的說:「世尊現法律,離諸熱惱,非時通達,即於現法,緣自覺悟」(雜含卷二○‧五五○經)。【39】這非時通達,即「不待時」,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什麼時候都可以開悟。即於現法,或譯作「即此見」(雜含卷八‧二一五經),【40】意思是:如能修行,當下即會體悟此法的。【41】
(4)小結:佛法使學者充滿理智、德行的新生命
佛法對於如實證知的如此重視,即表示學者充滿了──理智的、德行的佛法的新生命,不是傳統的、他力的宗教信仰而已。這是對於迷情生活的否定,轉化為正覺生活的關鍵。這是凡聖關,大乘與小乘,沒有多大差別,不過下手的方便與究竟,多少不同罷了。【42】

二、正覺的生活(p.177-p.181)
(一)正覺中道行的生活即是八正道,是離苦樂二邊的
1、八正道是正行的項目
隨順於法而現覺於法的中道行,即八正道。八者是正行的項目;而他所以是中道的,釋尊曾明確的說到:「莫求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是說一邊。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者,是說二邊。……離此二邊,則有中道」(中含‧拘樓瘦無諍經)。【43】
八正道详见十七章

2、佛法的中道行是「以智化情」,「以智導行」的生活
(1)一般人以為中道是苦樂的折中
有人以為佛法的中道,是不流於極端的縱欲,也不流於極端的苦行,在這苦樂間求取折中的態度。這是誤會的!
(2)一般人的人生觀,是不離縱我的樂行與克己的苦行
要知道一般的人生,不是縱我的樂行,即是克己的苦行。這雖是極端相反的,但同是由於迷情為本的。情欲的放縱樂行,是一般的。發覺縱我樂行的弊病時,即會轉向到克己的苦行。一般的人生傾向,不出這兩極端與彼此間轉移的過程中。
(3)釋尊否定這根源於情愛的樂行、苦行,開示以正見為導的人生
不論縱我的樂行,克己的苦行,都根源於情愛,不能到達和樂與自由。所以釋尊否定這兩端,開示究竟徹底的中道行,即是正見為導的人生。自我與世間,惟有智──正見為前導,才能改善而得徹底的完善。不苦不樂的中道,不是折中,是「以智化情」,「以智導行」,隨順於法而可以體見於法的實踐。

(二)依中道而達到正覺、解脫的境地因根性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發展
1、智慧為眼目的中道能達到見法成為聖者
智慧為眼目的中道,順隨法而達到見法,即進入了正覺與解脫的境地,成為聖者。到此,可說真的把握了,實現了佛法。
2、實現正覺的生活,有以為完成了、有以為恰好從此開始
然而依法見法的中道行,是為了解脫人生的繫縛苦迫,為了勘破迷情的生活,實現正覺的生活。所以到得這裡,
◎有以為一切完成了;
◎有以為正覺的生活,恰好從此開始,有此徹悟深法的正覺,才能「行於世間,不著世間」,【44】作種種利他的工作,完成佛陀那樣的大覺。

二道五菩提:凡圣关

【29】
(1)《雜阿含》卷41(1125 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種須陀洹道分:親近善男子、聽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大正2,298c4-8)《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6〈5 四法
品〉:「四預流支者:一親近善士,二聽聞正法,三如理作意,四法隨法行。」(大正26,
393a11-12)
(2)《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如說法隨法行。云何法?答:寂滅涅槃。云何隨法?答:八支聖道。云何法隨法行?答:若於此中,隨義而行。復次,別解脫名法;別解脫律儀名
隨法;若於此中隨義而行,名法隨法行。復次,身律儀、語律儀、命清淨,名法。受此
名隨法。若於此中,隨義而行,名法隨法行。」(大正26,1018b29-c5)。
(3)另參見:《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2〈3 證淨品〉(大正26,463b10-15);《阿毘達磨大毘
婆沙論》卷181(大正27,910c8-911a3)。

【30】《雜阿含經》卷5(107 經):「尊者舍利弗說是法時,那拘羅長者得法眼淨。爾時、那拘羅長者見法,得法,知法,入法,度諸狐疑,不由於他,於正法中心得無畏。」(大正2,33b19-22)

【31】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第一章(p.15-p.16):「佛陀的所以為佛陀,在乎正覺緣起法性,這是佛陀的法身。釋尊證覺緣起法身而成佛,如弟子而正覺緣起法的,也能證得法身;不過約聞佛的教聲而覺悟說,所以稱為聲聞。「如須陀洹得是法分名為初得法身,乃至阿羅漢辟支佛名後得法身」(羅什答慧遠書)。能得法身的佛弟子,是真能窺見佛陀之所以為佛陀的,所以釋尊說:「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佛」。須菩提尊者的深觀法空,釋尊也推許他「先見我身」。因釋尊覺法成佛,引出見法即見佛的精義。再進,那就是「法身常在」。釋尊說:「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遺教經》)。法身的是否常在,依佛弟子的行踐而定。有精勤的實行者,就有現覺法性者,有能見佛陀的所以為佛陀者,法身也就因此而實現在人間。佛法的不斷流行,有不斷的勤行者,法身這才常在人間而不滅。「法身常在」的論題,是何等深刻、正確而有力!」

【32】
(1)《雜阿含經》卷10(266 經):「佛告諸比丘:於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不知苦之本際。」(大正2,69b5-7)
(2)詳參見印順導師《唯識學探源》(p.25-26,p.37)。

【33】 荊天棘地:遍地荊棘。比喻艱險困厄的境地。(《漢語大詞典(二)》,p.682)

【34】
(1)《大寶積經》卷82〈郁伽長者會第十九〉:「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法不依人,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大正11,478a10-12)
(2)印順導師《學佛三要》(p.188):「四依裡的依智不依識,就是修慧的指導標準。識是有漏有取的,以我我所為本的妄想分別,若依此而進修,不但不得證悟解脫,而且障礙了證
悟解脫之路。智則相反地,具有戡破我執,遣除邪見的功能,無自性無分別的慧觀,能
夠降伏自心煩惱,引發現證智慧。」

【35】
(1)《大智度論》卷18:「觀真空人,先有無量布施、持戒、禪定,其心柔軟,諸結使薄,然後得真空。邪見中無此事,但欲以憶想分別,邪心取空。譬如田舍人初不識鹽,見貴人
以鹽著種種肉菜中而食,問言:「何以故爾?」語言:「此鹽能令諸物味美故。」此人便
念:此鹽能令諸物美,自味必多。便空抄鹽,滿口食之。鹹苦傷口,而問言:「汝何以
言鹽能作美?」貴人言:「癡人!此當籌量多少,和之令美,云何純食鹽?」無智人聞
空解脫門,不行諸功德,但欲得空,是為邪見,斷諸善根。」(大正25,194a15-25)
(2)印順導師《學佛三要》p.192:「慧學的成就,是離不開其他功德的;其他功德,也要依
慧學才能究竟完成。若離信、戒、悲、定而專談高深現證無漏慧,即是妄想。龍樹說:
「信戒無基,妄想取一空,是為邪空」。空而不能與信戒相應,即落邪惡坑,永遠不得
現證解脫。…若修慧學而拋卻其他無邊清淨功德,那不管在聲聞法,或是大乘教中,都
是極不相應的。」

【36】 《中阿含.2 晝度樹經》卷1〈1 七法品〉:「聖弟子諸漏已盡,心解脫、慧解脫,於現法中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大正1,422b24-26)

【37】 《雜阿含經》卷38(1078 經):「天問比丘:「云何捨非時樂,得現前樂」?比丘答言:「如世尊說:非時之欲,少味多苦,少利多難。我今於現法中,已離熾然,不待時節,能自通達,現前觀察,緣自知覺。如是天子!是名捨非時樂,得 現前樂」。」(大正2,281c13-18)

【38】 《中阿含.98 念處經》卷24〈4 因品〉(大正1,584b26-27)。

【39】 《雜阿含經》卷20(550 經)( 大正2,143c4-6)。

【40】 《雜阿含經》卷8(215 經):「世尊說現法,說滅熾然,說不待時,說正向,說即此見,說緣自覺。」(大正2,54b4-6)

【41】 印順導師《以佛法研究佛法》(p.113-p.114):「法是我們的歸依處,佛弟子應「念法」,「於法證淨」無疑的。法隨念與法證淨的法,《雜阿含經》(卷二○)這樣說:「世尊現法律,離諸熱惱,非時, 通達,即於現法,緣自覺悟」。玄奘於《法蘊足論》(卷二)譯為:「佛正法善說,現見,無熱,應時,引導,近觀,智者內證」。這可以略為解說:佛的正法,是善巧宣說,說得恰如其分的──善說。佛的正法,能在現生中悟見,而不是非要等到來生的──現見。八正道與煩惱不相應,是清涼安隱的──無熱。應時,或譯不時,佛法不受時間的限制,什麼時候都可以契入的。八正道有引向通達的能力──引導;能隨順於如實知見──近觀。是佛及佛弟子所自覺自證的,稱為智者內證。所以,「法」不是別的,是從聖道的修習中,現見緣起與寂滅而得自覺自證。方便的開示中,這就是法,就是我們的歸依處。這一切是本於佛的現正等覺而來。」

【42】
(1)《大方廣佛華嚴經》卷26〈22 十地品〉:「入諸法本來無生、無起、無相、無成、無壞、無來、無去、無初、無中、無後,入如來智,一切心、意、識憶想分別,無所貪著;一切法如虛空性,是名菩薩得無生法忍,入第八地。入不動地,名為深行菩薩,一切世間
所不能測,離一切相,離一切想、一切貪著,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壞,深大遠離而現
在前。…。菩薩亦如是,住不動地,一切心、意、識,不現在前,乃至佛心、菩提心、
涅槃心尚不現前,何況當生諸世間心?佛子!是菩薩隨順是地,以本願力故。又諸佛為
現其身,住在諸地法流水中,與如來智慧為作因緣。諸佛皆作是言:『善哉!善哉!善男
子!汝得是第一忍,順一切佛法。』善男子!…一切法性、一切法相、有佛、無佛,常
住不異。一切如來不以得此法故,說名為佛,聲聞、辟支佛亦得此寂滅無分別法。…若
諸佛不與菩薩起智慧門者,是菩薩畢竟取於涅槃…。」(大正9,564b12-c25)
(2)另參見《十住經》卷3(大正10,520c10-521b9);《大智度論》(卷10,大正25,132a18-b13);(卷29,272a);(卷48,405c-406a);(卷50,418a)。《成佛之道》(增注本)p.364。

【43】 《中阿含.169 拘樓瘦無諍經》卷43〈2 根本分別品〉:「佛言:「莫求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離此二邊,則有中道,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於涅槃。有稱、有譏,有無稱、無譏而為說法。決定於齊,決定知已,所有內樂當求彼也。莫相道說,亦莫面前稱譽。齊限說,莫不齊限。隨國俗法,莫是莫非。此分別無諍經事。「莫求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者,此何因說?莫求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是說一邊;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者,是說二邊。莫求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者,因此故說。「離此二邊,則有中道,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涅槃」者,此何因說?有聖道八支,正見……乃至正定,是謂為八。離此二邊,則有中道,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涅槃者,因此故說。」(大正1,701b28-c17)

【44】 如《大寶積經》卷101〈善德天子會第三十五〉:「復次,若諸菩薩摧伏魔怨而現作四魔,為得此地。須菩提言:文殊師利!此菩薩行一切世間甚為難信。文殊師利言:如是!如是!如汝所說,是諸菩薩行於世間超過世法。須菩提言:文殊師利!當為說此超過世間。文殊師利言:夫世間者名為五蘊,於此蘊中──色聚沫性、受水泡性、想陽焰性、行芭蕉性、識幻性,如是當知世間本性。聚沫、陽焰、泡幻、芭蕉,是中無蘊無蘊名字,無眾生無眾生名字,無世間超過世間。若於五蘊如是正知名為勝解,若正勝解則本來解脫,若本來解脫則不著世法,若不著世法則超過世間。復次,須菩提!五蘊本性空,若本性空則無我我所,若無我我所是則無二,若本無二則無取捨,無取捨故則無所著,無所著故則超過世間。復次,須菩提!是五蘊者屬於因緣若屬因緣,則不屬我不屬眾生,若不屬我不屬眾生是則無主,無主則無取,無取則無諍,無諍論者是沙門法。如手畫空無有觸礙,修行如是空平等性超過世間。復次,須菩提!五蘊法界同入法界,是則無界,若是無界則無地界、水火風界,無我無眾生無壽命,無欲界及色無色界,無有為無為生死涅槃界,入是界已則與世間俱而無所住,若無所住則超過世間。」(大正11,567c13-568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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