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28 January 2017

《佛法概論》第二章03 附录

慧日佛學班.第7 期課程
《佛法概論》
第二章 教法
釋開仁編.2009/10/16

第二節 教典略說

【附錄一】:《戒經》中分別「七法」、「八法」,或作「小品」、「大品」等的意義
印順導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313-p.315):

《十誦律》是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的律藏,與屬於分別說部(VibhajyavAdin)系的(前面所說的)三部律,組織上是不大相同的。與犍度(khandha)相當的部分,《十誦律》是分散在三處的。
Ⅰ第四誦名「七法」,第五誦名「八法」,共一五法。「七法」、「八法」的稱為「法」(dharma),與《五分律》相同。分為「七法」與「八法」──二類,與《銅鍱律》的分為「大品」、「小品」,顯然有著同樣的意義。
Ⅱ第六誦名「雜誦」。
第十誦名「毘尼誦」(也名「善誦」),「毘尼誦」中稱為「毘尼序」的一部分。
這三類,就是與犍度相當的部分。
Ⅰ「七法」中,一、「受具足戒法」,與《銅鍱律》的「大犍度」相當(《四分律》為「受具犍度」,《五分律》為「受戒法」;凡名義近似的,以下從簡)。《十誦律》直從成立和尚與弟子的制度說起,沒有佛陀成道以來,眾弟子出家,有關佛傳的部分。二、「布薩法」;三、「自恣法」;四、「安居法」;五、「皮革法」;六、「醫藥法」;七、「衣法」:都與《銅鍱律》的「布薩犍度」、「自恣犍度」、「入雨安居犍度」、「皮革犍度」、「藥犍度」、「衣犍度」相當。「皮革法」中的億耳(WroNa-koTikarNa)故事,有航海失路,經歷餓鬼國的傳說(上來卷二一──二八)。
「八法」中,一、「迦絺那衣法」;二、「俱舍彌法」;三、「瞻波法」:與《銅鍱律》
的「迦絺那衣犍度」、「拘舍彌犍度」、「瞻波犍度」相當。四、「般茶盧伽法」:般茶(PaNDu)
與盧伽(Lohita)比丘,歡喜鬥諍,因而制立苦切羯磨,從人立名。在這一法中,次第說苦
切羯磨……惡邪不除擯羯磨,與《銅鍱律》的「羯磨犍度」、《四分律》的「呵責犍度」
相當。五、「僧殘悔法」,明犯僧殘者的處分法;與別住及出罪的隨順行法,與《銅鍱律》
的「集犍度」、「別住犍度」相當(《四分律》為「人犍度」、「覆藏犍度」)。六、「遮法」;
七、「臥具法」;八、「諍事法」:與《銅鍱律》的「遮說戒犍度」、「坐臥具犍度」、「滅諍
犍度」相當(上來卷二九──三五)。

Ⅱ「雜誦」:在「雜誦」的總題下,分「調達事」、「雜法」───二部分。調達,
是提婆達多(Devadatta)的簡譯。「調達事」中,廣說提婆達多的破僧。有阿難(Ananda)
不捨佛(三本生),及舍利弗(WAriputra)能破調達的本生。與《銅鍱律》的「破僧犍度」
相當。「雜法」分五段:1.「上二十法」;2.「中二十法上」;3.「中二十法下」:與《銅鍱
律》的「雜事犍度」相當。4.「後二十法上」,或作「明比丘尼法」,與《銅鍱律》的「比
丘尼犍度」相當。但有關比丘尼的受戒法,及八敬法,《十誦律》屬於「比丘尼律」。5.
「後二十法下」,與《銅鍱律》的「儀法犍度」相當。這樣,《十誦律》的「雜法」,包
含了「雜事」、「比丘尼」、「儀法」──《銅鍱律》的三種犍度在內(上來卷三六──四
一)。

Ⅲ「毘尼誦」的「毘尼序」,分為四品。1.「五百比丘結集三藏法品」;2.「七百比
丘集滅惡法品」。這二品,與《銅鍱律》的「五百犍度」、「七百犍度」相當(上來卷六
0──六一中)。
有關犍度的部分,《十誦律》主要是稱為法的,如「七法」、「八法」、「雜法」。但也
有稱為事(vastu)的,如「調達事」。而最後二種,又稱為品(varga)。


【附錄二】:《般若經》的「小品」與「大品」等之意義
玄奘《大般若經》(600 )
三本
同 本 異 譯
初會(十萬頌)
(卷1-400
上本、上品

二會(二萬五千頌)
(卷401-478
中本、中品
《光讚般若波羅蜜經》(西晉竺法護譯,10 )
《放光般若波羅蜜經》(西晉無羅叉譯,20 )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或稱《大品般若經》)(姚秦
鳩摩羅什譯,30 )
三會(一萬八千頌)
(卷479-537
四會(八千頌)
(卷538-555
下本、下品

《道行般若經》【37】(後漢支婁迦讖譯,10 )
《大明度經》(吳支謙譯,)
《摩訶般若波羅蜜鈔經》(西晉竺法護譯,)
《小品般若經》(後秦鳩摩羅什譯,10 )
《佛說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羅蜜多經》(趙宋施護
譯,25 )
五會(四千頌)
(卷556-565
六會(最勝天王分)

《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陳月婆首那譯)
七會(曼殊室利分)

《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梁曼陀羅仙與僧
伽婆羅譯)

八會(那伽室利分)



九會(能斷金剛分)


十會(般若理趣分)



十一會(布施波羅蜜多分)



十二會(淨戒波羅蜜多分)



十三會(安忍波羅蜜多分)


十四會(精進波羅蜜多分)


十五會(靜慮波羅蜜多分)



十六會(般若波羅蜜多分)




※ 玄奘譯本的「初會」也有稱為「初分」的,其他類同。
※「般若部」收在《大正藏》之第5、6、7、8 冊。


【附錄三】:第二期教典的特色
大乘()
小乘()

著重貫通、直覺,重在讚仰佛陀的行果
注重精密、思辨,重在生死解脫的事理。
從釋尊的本生、本行,進窺佛陀的精神。
淵源於釋尊的言教。

藝術化。
科學化。

富有佛教傳統的實踐精神。
不免流於枯燥與煩瑣。
菩提道中心。
解脫道中心。
重緣起的寂滅。
重緣起的生滅。
大乘經的適應世俗,題為佛說,使經本與義說不分。
論典保存作者的名字,體裁與經律不同。





【附錄四】:「四十二字母及其意義」
《大品般若經》卷5(大正8,256a):
(1)(a),一切法初不生故。 
(2)(ra),一切法離垢故。
(3)(pa),一切法第一義故。 
(4)(ca),一切法終不可得故,諸法不終不生故。
(5)(na),諸法離名性相不得不失故。
                 (1)-(5) :文殊心咒
(6)(la),諸法度世間故,亦愛支因緣滅故。
(7)(da),諸法善心生故,亦施相故。
(8)(ba),諸法婆字離故。
(9)(Da),諸法荼字淨故。
(10)(Sa),諸法六自在王性清淨故。
(11)(va),入諸法語言道斷故。
(12)(ta),入諸法如相不動故。
(13)(ya),入諸法如實不生故。
(14)(STa),入諸法制伏不可得故。
(15)(ka),入諸法作者不可得故。
(16)(sa),入諸法時不可得故,諸法時來轉故。
(17)(ma),入諸法我所不可得故。
(18)(ga),入諸法去者不可得故。
(19)(tha),入諸法處不可得故。
(20)(ja),入諸法生不可得故。
(21)(sva),入諸法字不可得故。
(22)(dha),入諸法性不可得故。
(23)(Za),入諸法定不可得故。
(24)(kha),入諸法虛空不可得故。
(25)(kSa),入諸法盡不可得故。
(26)(sta),入諸法有不可得故。
(27)(jJa),入諸法智不可得故。
(28)(rtha),入諸法拕字不可得故。
(29)(bha),入諸法破壞不可得故。 
(30)(cha),入諸法欲不可得故,如影五陰亦不可得故。
(31)(sma),入諸法摩字不可得故。
(32)(hva),入諸法喚不可得故。
(33)(tsa),入諸法嗟字不可得故。
(34)(gha),入諸法厚不可得故。
(35)(Tha),入諸法處不可得故。
(36)(Na),入諸法不來不去不立不坐不臥故。
(37)(pha),入諸法邊不可得故。
(38)(ska),入諸法聚不可得故。
(39)(ysa),入諸法醝字不可得故。
(40)(Zca),入諸法行不可得故。
(41)(Ta),入諸法傴不可得故。
(42)(Dha),入諸法邊竟處故,不終不生故。

【附錄五】:有關「阿槃提、阿波蘭多迦」等之用語
一、印順導師《以佛法研究佛法》(p.24-p.28):
阿波(AssakA)布和城(Potana),與阿槃(AvantI)大天城(MahIssatI),施護異譯作「摩溼摩迦褒怛那城,晚帝那國摩呬沙囉城」。
阿波,在佛典中並不是生疏的。十六大國中也有:如《長阿含‧闍尼沙經》(卷五)作「阿溼波」,宋法賢異譯的《佛說人仙經》作「阿說迦」,又《中阿含‧持齋經》(卷五五)作「阿攝貝」,宋代異譯的《優陂夷墮舍迦經》作「阿波耶」。十大王族中也有:如《長阿含‧世記經》(卷二二)作「阿葉摩」,晉法立等異譯的《大樓炭經》(卷六)作「阿波」,《四分律》(卷三一)作「阿溼卑」。在這些音譯中,惟《人仙經》的阿說迦,合於巴利文的Assaka。其他,原文即顯然不同,應是Assapu 或Assapuka。P 轉為M 音,所以作「摩」。
阿槃,即阿槃提,十六國中也有,尤為佛教界熟悉的地方。阿溼波與阿槃提,本為兩國,十六國中也如此。他雖是同源異流,但確已分為兩國,分頭發展到彼此不通了。
上座系的律師們,把阿溼波與阿槃提看作一處,於是古代阿溼波的地位,被遺忘了,這
是不可不辨的。
《雜阿含》(卷九)二五五經與(卷二○)五四九經,說到摩訶迦旃延,遊化到阿槃提。上座系的廣律,有摩訶迦旃延教化億耳的故事,地點即在阿槃提。巴利《大品》的阿槃提,漢譯的《五分律》(卷二一)作「阿溼波阿雲頭」;《四分律》(卷三九)初作「阿槃提」,下文又作「阿溼婆阿槃提」;《十誦律》(卷二五)作「阿溼摩迦阿槃提」;《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皮革事》(上)作「阿溼婆蘭多迦」。上座系律典把「阿溼波」與「阿槃提」看作一地,已明白可見。所以律典所說的「阿溼婆阿槃提」等,實在是指摩訶迦旃延所住的阿槃提,與布和城所在地的「阿溼波」國無關。《善見律毘婆沙》(卷二)說:阿恕迦王時,派遣傳教師曇無德到阿波蘭多迦去布教。此阿波蘭多迦,即是律家所傳的阿溼婆蘭多迦(即阿槃提)。
羽溪了諦的《西域之佛教》,以為「阿婆蘭多迦,蓋指旁遮普以西,印度西陲之地」。他大概依《大唐西域記》(卷一一)所說,把阿軬荼國看為佛世的阿槃提了。鄧永齡的〈阿輸迦王傳略〉,以為「阿波蘭多迦在孟買北岸」。然詳考律家的本意,阿槃提即阿波蘭多迦,不但不在旁遮普以西,而且還應該遠在孟買的東北。如《僧祇律》(卷一)說:「有城名波羅奈,國名迦尸;時南方阿槃提國」。波羅奈即現在的貝拿勒斯,阿槃提卻在此地以南。《佛本行集經》(卷三七)說摩訶迦旃延的故鄉時,也說:「閻浮南天竺地,有一國土,名阿槃提」。《佛本行集經》屬於曇無德部,也就是出於派往阿波蘭多迦布教的曇無德之後。曇無德部與大眾部,都說阿槃提在南方,這實在是值得尊重的。
阿槃提在南方的那裡?《佛本行集經》(卷六)曾說:「彼摩波槃提國(十六國之一),有優闍耶那城」。此摩波槃提,即是阿槃提,因為《佛本行集經》(卷三七)起初說摩訶迦旃延是阿槃提人。又說:「時(迦旃延家鄉的)南方有一城,名優禪耶尼。去城不遠,山名頻陀」。綜合這兩節文,知道阿槃提就是摩波槃提,是國名。優闍耶那即優禪耶尼,是阿槃提的王都,地點在頻陀山以北。優闍耶那,或譯作優禪尼,優善那。蓮華色比丘尼的故鄉,也是在那邊。他與迦旃延同樣的從那邊先到波羅奈,再到王舍城。《增一阿含經‧五王品》(卷二五),說五王共論五欲的勝劣,其中有優陀延王。〈聽法品〉(卷二八)也說到五王,有「南海之主優陀延」,優陀延王,就是南方優禪尼城的王。
《大唐西域記》(卷一一)中,南印度有鄔闍衍那國,這是以都城為國名,即是阿槃提鄔闍衍城,即現在的UjjenI。這就是釋迦時代的阿槃提與優闍耶尼城了。從方位看,他在頻陀山北麓,在南印度,在波羅奈的西南。從地理看,鄔闍延那的「土宜風俗同蘇剌侘國」(即現在的蘇拉特),而蘇剌陀國的「地土鹹鹵」,與律典中阿槃提的「多有沙石棘刺」,也完全相合。律家所說的阿波蘭多迦,即阿槃提,起初確是指此地而說的。等到佛法盛行到西北方,才誤以西印邊陲的阿軬荼為阿槃提,以為就是迦旃延教化億耳的地方。然這還是釋尊時代的阿槃提;七國七城的阿槃提,應該以大天城為首府。
《西域記》(卷一一)說:鄔闍衍那國東北千餘里,有摩醯溼伐補羅。摩醯溼伐,義譯大自在(天),恰好是大天的對譯。古代阿槃提的重心,應即是此地(古代的大國,西域記每分為數國,如央伽即是一例),約在今中央印度的東部。阿槃提族,是沿恆河南岸,頻陀耶山北麓而西進的一支。

二、印順導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37):
優波提舍(UpatiSya),是舍利弗(WAriputra)的名字。銅鍱部(TAmraZATIya)傳說:阿育王
時,有Dhammarakkhita 大德,曾奉派去阿波蘭多迦(AparAntaka)宏法。當時的領導人物,
名目犍連子帝須(Moggaliputta tissa)。這位Dhammarakkhita,漢譯《善見毘婆沙律》,就
直譯為曇無德。【38】這麼看來,以目犍連(優波提舍)為大師的曇無德,顯然就是目犍連
子帝須所領導的曇無德;目犍連子帝須,也就是目犍羅優波提舍的別名。【39】依曇無德所
宏傳而發展成的部派,就名曇無德部。

三、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430):
法藏部(Dharmaguptaka),也可譯為法護部。阿育王時的臾那人達摩勒棄多(Yonoka
Dhammarakkhita),也是「法護」的意義。《善見律毘婆沙》,將達摩勒棄多譯作曇無德,
那是認為這就是「法藏」了。達摩勒棄多傳教於阿波蘭多迦(AparAntaka),可能與佛世富
樓那(PUrNa)傳教所到的西方相近,推定為今孟買Bombay 以北的SopArA,與北面的
KoGkan 地方。這二部的早期教區,從分別說系由阿槃提而向南來說,分化在這裡,倒
是相當合適的。




【37】 《道行般若經》之「初品」,印順導師論究為「原始般若」。[詳參:印順導師《初期

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628-p.632,舉異譯《小品般若經》之「初品」來做說明。]

【38】《善見律毘婆沙》卷1(大正24,684c)。

【39】 木村泰賢等說(塚本啟祥:《初期佛教教團史之研究》所引,p.265)。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