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積經講記》
釋圓波 敬編 2008/9/15
依據 釋開仁法師講義改編
甲二 正宗分
乙二 兼說聲聞道
丙一 正說
丁一 應機開示
戊二 沙門善學不善學
己一 標列
(p.209)又大迦葉!謂沙門者,有四種沙門。何謂為四?一者、形服沙門;二者、威儀欺誑沙門;三者、貪求名聞沙門;四者、實行沙門。
一、隨佛出家修學的差異
出家的比丘,都是隨佛修學。但學習的情形,大有差別。或是學習皮毛,或是深得心髓。所以如來約善學與不善學,而作不同的說明。
二、釋經
先總標列說:「大迦葉」!所說的出家「沙門」,可以「有四種沙門」的差別。【51】
那「四」種呢?「一」、「形服沙門」;
「二」、「威儀欺誑沙門」;
「三」、「貪求名聞沙門」;
「四」、「實行沙門」。
單從名稱上看,就知道佛所希望比丘的,是那一類沙門了。
己二 別釋
庚一 形服沙門
(p.210)何謂形服沙門?有一沙門,形服具足,被僧伽梨,剃除鬚髮,執持應器。而便成就不淨身業、不淨口業、不淨意業;不善護身,慳嫉、懈怠,破戒為惡:是名形服沙門。
一、釋經:「形服沙門」
「有一」類出家的「沙門」,在「形」儀「服」裝方面,是「具足」──完備的。隨佛出家,有出家的形相,這就是
(一)、「被(穿著)僧伽梨」。僧伽梨是衣名,譯義為複合。這與一長一短的五衣(安陀會),二長一短的七衣(鬱多羅僧)不同;這是三長一短的,九條以上的衣服。在三衣中,這可說是大禮服,凡是乞食,說法,入王宮,授戒等,都要穿這樣的法衣。
(二)、「剃除鬚髮」,有的連眉毛也剃去了。
(三)、「執持應器」,梵語缽多羅,譯義為應量器,就是每天執持以乞食,受食的食器。【52】
這三點,形式上已完備了出家的形相。但是這一類比丘,只是在生活──衣食等習慣上,學習得有個樣子,而另一面,「便成就不淨身業」,如殺、盜、淫,或殺、盜、淫的方便罪;成就「不淨口業」,如大小妄語、惡罵等;成就「不淨意業」,如見解僻謬【53】,心在俗事上轉。這一類沙門,「不善」守「護」自「身」,為「慳」吝、「嫉」妒、「懈怠」放逸等煩惱所使,所以「破戒為惡」。三業都不清淨,只是形儀服裝上像沙門而已,所以「名形服沙門」。
庚二 威儀欺誑沙門
(p.211)何謂威儀欺誑沙門?有一沙門,具足沙門身四威儀,行立坐臥,一心安詳;斷諸美味,修四聖種;遠離眾會,出家憒鬧之眾;言語柔軟。行如是法,皆為欺誑,不為善淨,而於空法有所見得;於無得法生恐畏心,如臨深想;於空論比丘生怨賊想:是名威儀欺誑沙門。
二、釋經:「威儀欺誑沙門」
「有一」類出家的「沙門」,不但是形服具足,而且在事相上,可說是典型的持戒比丘。
(一)、威儀方面,「具足沙門身四威儀 ──行立坐臥」。身體的一切舉動,不敢疏忽,都「一心」正念,舉措「安詳」,做到四威儀的一切如法。
例如坐,怎樣坐法?在僧眾中,坐在那裏?到白衣家去,可不可以坐?可以,又坐在那裡?什麼地方,什麼人,不能與他共坐。坐時的身體姿態,衣服整齊,器物安放,要一一如法。說起來,真不簡單!如不是一心正念,怎能處處如法?
(二)、生活方面,「斷諸美味」,專喫麤惡的,聊以維持身命。常時「修四聖種」:常乞食,糞掃衣,樹下坐,樂斷。【54】總之,對於生活受用,採取最清苦的生活。
(三)、環境方面,過著孤獨靜處的生活,「遠離」一切大「眾會」集。不但不參與白衣的集會,也遠離「出家憒鬧」的大「眾」共住。因為眾多比丘在一起,總免不了僧事等煩雜。
(四)、待人接物方面,見了出家眾或在家人來,總是一團慈和氣象,「言語」溫「柔」和「軟」,使人覺得慈藹可親。
這樣的沙門,在形儀上,是沒有可說的了。但形式為實質而存在,如沒有實質,或更違反實質,那形式有什麼用呢?所以嚴持比丘戒律,也不一定能成就解脫善根。這一類比丘,受持嚴格的戒律,但專重事相,不重勝義,所以精進修「行如是法」門,「皆為欺誑」──在虛誑妄取事上著力,「不為」內心的「善淨」;不是為了從內心的善淨,而進向勝義的善淨。專在取相事上用功,這才反「而於空法」──一切法畢竟空,「有所」執「見」,以為有法可「得」。這樣,他對「於無得」的空「法」,「生恐畏心」,厭惡心,「如臨深」淵一樣的「想」法,怕因空而喪失身命。從前,『五百部聞畢竟空,如刀傷心』【55】,就是這類人。
既重事輕理,愛有惡空,於畢竟空法門生恐畏心,「於」闡揚弘通一切法「空論」的「比丘」,也「生怨」家、盜「賊」一樣的「想」法,恨他破壞佛法,不願相見,甚至呵罵迫害空論比丘。文殊師利菩薩本生,喜根比丘的故事,【56】可為例證。[※詳參【附錄】]
這僅有沙門的威儀,而違害沙門的實質。看來樣樣如法,其實一無是處!「是名威儀欺誑沙門」,欺誑是虛妄無實的意思。
【附錄】:《大智度論》卷6,大正25,107a-108a:
※二乘與菩薩度人之比較
(一)渡師喻
譬如渡師,一人以浮囊草筏渡之,一人以方舟而渡,二渡之中相降懸殊;菩薩巧渡眾生亦如是。
(二)醫師喻
復次,譬如治病,苦藥針炙,痛而得差;如有妙藥名蘇陀扇陀,病人眼見,眾病皆愈──除病雖同,優劣法異。
聲聞、菩薩教化度人,亦復如是。
1、聲聞教
苦行頭陀,初、中、後夜,勤心坐禪,觀苦而得道,聲聞教也。
2、菩薩教
觀諸法相,無縛無解,心得清淨,菩薩教也。如文殊師利本緣【57】:
文殊師利白佛:大德!昔我先世過無量阿僧祇劫,爾時有佛名師子音王──佛及眾生壽十萬億那由他歲,佛以三乘而度眾生──國名千光明,其國中諸樹皆七寶成,樹出無量清淨法音──空、無相、無作、不生不滅、無所有之音,眾生聞之,心解得道。
時師子音王佛初會說法,九十九億人得阿羅漢道,菩薩眾亦復如是──是諸菩薩,一切皆得無生法忍,入種種法門,見無量諸佛恭敬供養,能度無量無數眾生,得無量陀羅尼門,能得無量種種三昧──初發心新入道門菩薩不可稱數。是佛土無量莊嚴,說不可盡。
時佛教化已訖,入無餘涅槃;法住六萬歲,諸樹法音亦不復出。
爾時,有二菩薩比丘:一名喜根、二名勝意。
是喜根法師,容儀質直,不捨世法,亦不分別善惡。
喜根弟子聰明樂法,好聞深義;其師不讚少欲知足,不讚戒行頭陀,但說諸法實相清淨。語諸弟子:「一切諸法婬欲相、瞋恚相、愚癡相,此諸法相即是諸法實相,無所罣礙。」以是方便,教諸弟子入一相智。時諸弟子於諸人中無瞋無悔,心不悔故得生忍,得生忍故則得法忍,於實法中不動如山。
勝意法師持戒清淨,行十二頭陀【58】,得四禪、四無色定。
勝意諸弟子鈍根多求,分別是淨、是不淨,心即動轉。
勝意異時入聚落中,至喜根弟子家,於坐處坐,讚說持戒、少欲、知足,行頭陀行,閑處禪寂;訾毀喜根言:「是人說法教人入邪見中,是說婬欲、瞋恚、愚癡無所罣礙相,是雜行人,非純清淨。」
是弟子利根得法忍,問勝意言:「大德,是婬欲法名何等相?」
答言:「婬欲是煩惱相。」
問言:「是婬欲煩惱,在內耶?在外耶?」
答言:「是婬欲煩惱不在內,不在外;若在內,不應待外因緣生;若在外,於我無事,不應惱我。」
居士言:「若婬欲非內、非外,非東西南北、四維、上下來,遍求實相不可得,是法即不生不滅;若無生滅相,空無所有,云何能作惱?」
勝意聞是語已,其心不悅,不能加答,從座而起,說如是言:「喜根多誑眾人著邪道中。」是勝意菩薩未學音聲陀羅尼,聞佛所說便歡喜,聞外道語便瞋恚;聞三不善則不歡悅,聞三善則大歡喜;聞說生死則憂,聞涅槃則喜。從居士家至林樹間,入精舍中,語諸比丘:「當知喜根菩薩是人虛誑,多令人入惡邪中。何以故?其言婬、恚、癡相及一切諸法皆無礙相。」
是時,喜根作是念:「此人大瞋,為惡業所覆,當墮大罪!我今當為說甚深法,雖今無所得,為作後世佛道因緣。」
是時喜根集僧,一心說偈: 「婬欲即是道,恚癡亦如是;如此三事中,無量諸佛道。 若有人分別,婬怒癡及道;是人去佛遠,譬如天與地。 道及婬怒癡,是一法平等;若人聞怖畏,去佛道甚遠。 婬法不生滅,不能令心惱;若人計吾我,婬將入惡道。 見有無法異,是不離有無;若知有無等,超勝成佛道。」
說如是等七十餘偈,時三萬諸天子得無生法忍,萬八千聲聞人,不著一切法故皆得解脫。
是時,勝意菩薩身即陷入地獄,受無量千萬億歲苦!出生人中,七十四萬世常被誹謗,無量劫中不聞佛名。是罪漸薄,得聞佛法,出家為道而復捨戒,如是六萬三千世常捨戒;無量世中作沙門,雖不捨戒,諸根闇鈍。
是喜根菩薩於今東方過十萬億佛土作佛,其土號寶嚴,佛號光踰日明王。
文殊師利言:「爾時勝意比丘,我身是也,我觀爾時受是無量苦。」
文殊師利復白佛:「若有人求三乘道,不欲受諸苦者,不應破諸法相而懷瞋恚。」
佛問文殊師利:「汝聞諸偈,得何等利?」
答曰:「我聞此偈,得畢眾苦,世世得利根智慧,能解深法,巧說深義,於諸菩薩中最為第一。」
※ 如是等,名巧說諸法相,是名如實巧度。
庚三 名聞沙門
(p.213)何謂名聞沙門?有一沙門,以現因緣而行持戒,欲令人知;自力讀誦,欲令他人知為多聞;自力獨處,在於閑靜,欲令人知為阿練若,少欲知足,行遠離行。但為人知,不以厭離,不為善寂,不為得道,不為沙門婆羅門果,不為涅槃:是為名聞沙門。
三、釋經:貪求「名聞沙門」
「有一」類出家的「沙門」,他的出家修學,都是為了「現」生「因緣」──為現生的受人尊敬,生活安樂。為了達成現生的利樂,所以自願自發的修「行持戒」,非常嚴淨。但目的為了「欲令人知」道他持戒;唯有使人知道,才會稱譽他,欽佩他,以他為師範,達到現生利樂的目的。
不但持戒,他還以「自力讀誦」,精研三藏,對佛法有廣博的知識;但目的還是「令他人知」道他是一位「多聞」比丘。
他又「自力獨處」山林,住「在」「閑靜」的所在,目的也是「欲令人知」道他「為阿練若」【59】比丘,是一位「少欲知足,行遠離行」的修行人。
持戒,多聞(慧),修遠離行,一切「但為」他「人知」道,而「不以厭離」心來修學;「不為」心離戲論的「善寂」;「不為得道」(覺悟);「不為」證得「沙門、婆羅門果」──出離清淨的究竟果;「不為涅槃」的究竟解脫。【60】精進的修行,一切為了現生因緣,貪求他人的尊敬,這就「是為名聞沙門」。
庚四 實行沙門
(p.215)復次,迦葉!何謂實行沙門?有一沙門,不貪身命,何況利養!聞諸法空、無相、無願,心達隨順,如所說行。不為涅槃而修梵行,何況三界!尚不樂起空無我見,何況我見眾生人見!離依止法,而求解脫一切煩惱;見一切諸法本來無垢,畢竟清淨,而自依止亦不依他。以正法身,尚不見佛,何況形色!以空遠離,尚不見法,何況貪著音聲言說!以無為法,尚不見僧,何況當見有和合眾!而於諸法無所斷除,無所修行,不住生死,不著涅槃。知一切法本來寂滅,不見有縛,不求解脫:是名實行沙門。
四、釋經:「實行沙門」
1、辨名義
實,是真實,勝義;實行沙門,是為勝義而修行的沙門,勿以為是一般的實行。
四種沙門中,
(1)形服沙門,不消說是不對的。
(2)威儀欺誑沙門,也許自以為修行,嚴持戒律,以為這才能解脫。但拘泥律行,在虛誑妄取中取相修行,並不是佛說比丘應持戒的意趣所在。
如四聖種,比丘是應受的。但佛沒有說,非乞食、糞掃衣、樹下坐不可;更沒有說不能喫精美的飲食。可見這是取相修行,違反如來的精神,而流於苦行。
(3)至於名聞沙門,持戒、多聞、遠離,也著實精進修行,應該是事理兼通。但為了貪求人的尊敬供養,只此一念,就違反了修行的根本意趣。
※所以中間二類沙門,看來是很難得的,但是不足取的。
(4)佛教人發心修行、持戒、多聞、遠離,一切是為了勝義。那麼,真實沙門是怎樣的呢?
2、釋真實沙門之內涵
有一沙門,不貪身命,何況利養!聞諸法空、無相、無願,心達隨順,如所說行。
「有一」類出家的「沙門」,他們的真實修行,尚且「不貪」著自己的「身命」,真的生死置於度外【61】,一心向道,「何況」為了身外的尊敬與「利養」而修行呢!這點,就與名聞沙門不同。
他們聽「聞諸法」皆「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契入一實相的三解脫門。內「心」能如實的通「達」,所以也能「隨順」空法,不起違逆心。信解空法為佛法心髓,所以能「如所說」的空義,修「行」中道正觀。這樣,與威儀欺誑沙門,是完全不同了!
以下,[*為勝義而修行:三解脫門,三寶,四諦之聲聞道的要門。]
(1)約三解脫門,以明深解一切法空而修行者的心境:
不為涅槃而修梵行,何況三界!尚不樂起空無我見,何況我見眾生人見!離依止法,而求解脫一切煩惱;見一切諸法本來無垢,畢竟清淨,而自依止亦不依他。
眾生為了願得三界樂果,二乘為了願求涅槃,而修行佛法。實行沙門是,信解生死涅槃不二,於涅槃法無知無得【62】,所以「不為」願求「涅槃而修梵行」──三增上學,「何況」為了願生「三界」果報而修行呢!不為生死,不為涅槃而修行,是無願解脫門。
雖然信解甚深空義,但知道畢竟空是空也不可得的;是『但以假名說』,而不可作實法會的。所以能「不」因愛「樂」空義而「起空無我見」。於空都不起取著,「何況」空無我所對治的,眾生妄執的「我見、眾生」見、「人見」、壽者見等呢!這是空解脫門。
實行沙門,「離依止法,而求解脫一切煩惱」。依止是什麼?依止是依著處。有所依就有所著,有所依著就有煩惱取著,也就成為三界生死一切法的依處。因此從離依止中去解脫煩惱。
這點,如:◎唯識學者,以阿賴耶識為所知依──一切法的依處,就以阿賴耶為我愛執藏,或稱為『煩惱過惡聚』(集處)。【63】
◎中觀學者以自性見為依止,也就以此解說佛說的阿賴耶。【64】
這都說明了,依處即著處;有所依即不得解脫。那怎樣才能離依止呢?就是以中觀正「見一切諸法」無自性空;空故不生不滅;不生不滅故「本來無垢」;如虛空性的了無纖塵相可得,「畢竟清淨」。這樣的離依止法(依中觀說,即離自性見;依唯識學,即『解脫應於阿陀那中求』【65】),精勤修行,就是如來臨入涅槃,教比丘們「自依止」,法依止,不異依止了。【66】這是本分事,所以說自;佛也不能使你解脫,所以說「不依他」。依此法而修行,自悟自度,不取一切依止相,這是無相解脫門。【67】
(2)約三寶,以明深解空法而修行的心境:
以正法身,尚不見佛,何況形色!以空遠離,尚不見法,何況貪著音聲言說!以無為法,尚不見僧,何況當見有和合眾!
契入正法(勝義空),所以能成佛,佛是「以正法」為「身」的,名為法身,這是佛的真實。【68】在契入法身畢竟清淨中,「尚不見」有「佛」的德相可得,「何況」取著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形色」為佛呢?這是深見佛而不起佛見。
「以空」勝解而身心「遠離」,如法修行,「尚不見」有「法」相可得,「何況貪著音聲言說」,以經論等文字語言為法呢?文字如指月的指,能引入正法而不就是正法,所以深見法性,不會於法起見。
梵語僧伽,譯義為眾,含有和合的意思。出家弟子,同一法味,所以稱僧。真實的僧,是理和同證。在共證的「無為法」中,「尚不見」有和合的「僧」相可得,「何況當見有」六「和合眾」【69】(戒和、見和、利和、身和、語和、意和),而取著事相的僧呢?這是不起僧見。
這三者,是深體一性三寶,而不在事相上(化法三寶、住持三寶)取著。
(3)約四諦,以明深解空法而修行者的心境:
而於諸法無所斷除,無所修行,不住生死,不著涅槃。知一切法本來寂滅,不見有縛,不求解脫:是名實行沙門。
「於諸法」中,煩惱與業為集諦,是集起生死苦果的因緣。但在深解法空性中,煩惱與業,本自空寂不生,所以於集諦「無所斷除」──集不可得。
斷集,是要修正道──八正道、三十七品等。但通達一切法空,道也是性空,所以都「無所修行」──道不可得。
修道,斷集,就能斷生死,生死是苦諦。但實行沙門,通達生死本空,所以處生死而「不住生死」──苦不可得。
離生死以證涅槃,為滅諦。達法性空,即悟『本來寂靜,自性涅槃』【70】。不離一切法,不得一切法,所以「不著涅槃」,或稱之為無住涅槃──滅不可得。
從中道正觀以觀四諦,都無所取著,即四諦不二──一實諦。【71】
※結
三解脫門,三寶,四諦,為聲聞道的要門。如為勝義而修行,與一切法空性相應而修行,就一切都無所取著。這樣的深見,與法相應,「知一切法本來寂滅」,也就「不見有縛」──能縛、所縛、縛法;「不求解脫」。但這樣的不見有縛,而繫縛自解;不求解脫而真得解脫,「是名實行沙門」。是佛教授教誡的意趣所在,為一切沙門的真正師範!
己三 結勸
庚一 應住實行
(p.220)如是迦葉!汝等當習實行沙門法,莫為名字所壞。迦葉!譬如貧窮賤人,假富貴名,於意云何?稱此名不』?『不也,世尊』!『如是迦葉!但名沙門婆羅門,而無沙門婆羅門實功德行,亦如貧人為名所壞。
如來開示沙門的善學不善學,當然是希望出家弟子,能以實行沙門為軌範,所以又說這結勸一科。
一、如是迦葉!汝等當習實行沙門法,莫為名字所壞。
如來先勸大眾學習實行沙門:如上面所說那樣,「迦葉!汝等當」然要學「習實行沙門法」;切「莫為」前三類的「名字」比丘,也就是有名無實的比丘「所壞」(害)了!
二、迦葉!譬如貧窮賤人,假富貴名,於意云何?稱此名不』?『不也,世尊』!『如是迦葉!但名沙門婆羅門,而無沙門婆羅門實功德行,亦如貧人為名所壞。
佛舉一非常有意義的譬喻說:「迦葉!譬如貧窮」而又卑「賤」的「人」,卻要「假」充「富貴」的「名」稱。在你的意見如何?這位貧賤人,能「稱此」富貴「名不」(否)?迦葉說:「不」稱。如來就說:這樣,如前三類的出家人,「但名」為「沙門、婆羅門」(婆羅門的意義是淨行【72】,佛每以真正出家修證的為婆羅門,這並非指一般的婆羅門而說),「而無沙門、婆羅門」的真「實功德行」,那也猶「如貧人為名所壞」了!
貧人到底怎樣為名所壞呢?俗諺說:『真貧好過,假富難當』。有的經濟已艱困不堪,但由於祖父的餘風,在衣服、飲食、交際、捐助……還非充富貴不可。經濟愈來愈難,無法節約,非徹底破產不可。這就是為名所壞了!
出家人,沒有沙門、婆羅門的真實功德,還是賢聖僧一樣的受人信施,尊敬禮拜,也就要為虛名所壞,『袈裟下失卻人身』了!
庚二 勿恃多聞
(p.221)譬如有人漂沒大水,渴乏而死。如是迦葉!有諸沙門,多讀誦經而不能止貪恚癡渴,法水漂沒,煩惱渴死,墮諸惡道。譬如藥師,持藥囊行,而自身病不能療治。多聞之人有煩惱病,亦復如是。雖有多聞,不止煩惱,不能自利。譬如有人服王貴藥,不能將適,為藥所害。多聞之人,有煩惱病,亦復如是。得好法藥,不能修善,自害慧根。迦葉!譬如摩尼寶珠墮不淨中,不可復著。如是多聞貪著利養,便不復能利益天人。譬如死人著金瓔珞。多聞破戒比丘,被服法衣,受他供養,亦復如是。如長者子剪除爪甲,淨自洗浴,塗赤栴檀,著新白衣,頭著華鬘,中外相稱。如是迦葉!多聞持戒,被服法衣,受他供養,亦復如是。
前三類沙門中,第一類是不必說了。持戒、苦行、頭陀、獨住,這也說得多了。唯為利名而學教的多聞比丘,上面還少加評責。所以這裡專約多聞的假名比丘,而勸告大家,勿要以為多聞就可依恃。【73】如來舉了一連串的譬喻,來說明這一意思。
一、譬如有人漂沒大水,渴乏而死。如是迦葉!有諸沙門,多讀誦經而不能止貪恚癡渴,法水漂沒,煩惱渴死,墮諸惡道。
「譬如有人漂沒」在「大水」中,卻不知道飲水,口「渴」疲「乏而死」,這不是愚昧嗎?
這樣,「有諸沙門,多讀誦經」典,通一切教義。佛的經法,是要我們離煩惱的;而上說的多聞比丘,雖讀通一切經,「而不能止」自己的「貪恚癡渴」。雖在經教「法水」中「漂沒」,還是為熾然的「煩惱」所熏迫,不得法水的滋潤而「渴死」。由於煩惱熾然,多聞毫無用處,死了多「墮諸惡道」中。
二、譬如藥師,持藥囊行,而自身病不能療治。多聞之人有煩惱病,亦復如是。雖有多聞,不止煩惱,不能自利。
「譬如藥師」,經常「持」帶「藥囊」而「行」,隨時為人治病。可是「自身病」了,卻「不能療治」,這不是可笑嗎?
那些「多聞」的「人」,而「有煩惱病」,也是同樣的可笑!「雖有」佛法的「多聞」,經常為人說法,卻「不止」自己的「煩惱」,「不能」依佛法而得「自利」。
三、譬如有人服王貴藥,不能將適,為藥所害。多聞之人,有煩惱病,亦復如是。得好法藥,不能修善,自害慧根。
「譬如有人,服」了國「王」所賜的名「貴藥」品,論理是應該病好了。但由於他雖服名藥,「不能將」養調「適」,飲食等都不如法,與藥力相違反。結果,不但無益,反「為藥所害」,病勢增加嚴重起來。
「多聞」的「人,有煩惱病」,也正是這樣。「得」了如來最「好法藥,不能」依法「修善」。這樣,多聞只是增長名利,增長煩惱,反而害了「自」己,損「害」自己的「慧根」。
四、譬如摩尼寶珠墮不淨中,不可復著。如是多聞貪著利養,便不復能利益天人。
「譬如摩尼寶珠」,本是極清淨,極神妙的。但不慎而「墮」在屎尿等「不淨中」,也就「不可」再作莊嚴品,而帶「著」在冠上了。
「如是,多聞」比丘,本是極難得的,但一經「貪著利養」,以利名心說法,也就「不復能利益天」上「人」間了。
五、末後還有譬說,從正反兩面來說明。
1、反面
譬如死人著金瓔珞。多聞破戒比丘,被服法衣,受他供養,亦復如是。
「譬如死人」,臭穢不堪,即使帶「著金」質的「瓔珞」,也不能使他嚴淨。
這樣,「多聞破戒比丘」,即使「被服法衣,受他供養」,也不能成為清淨;不能自利,不能利他。那應該怎樣呢?
2、正面
如長者子剪除爪甲,淨自洗浴,塗赤栴檀,著新白衣,頭著華鬘,中外相稱。如是迦葉!多聞持戒,被服法衣,受他供養,亦復如是。
如來又舉喻說:「如」世家的「長者子」,身家清白;再「剪除爪甲」,為洗「淨自」身而沐「浴」,「塗」上「赤栴檀」香;身上再「著新」淨的「白衣」;「頭」上再帶「著」香麗的「華鬘」。這樣的「中外」【74】──表裡「相稱」,才能人見人愛,受人敬重。
「迦葉」!如「多聞」又「持戒」的比丘,再「被服法衣,受他供養」,才是身心清淨,表裡一致,為人天的福田,值得尊敬了!
這一連五喻,總之是希望多聞比丘,又能持戒,依法修行,成為可敬的實行沙門。
戊三 持戒善淨不善淨
己一 不淨持戒
(p.224)又大迦葉!四種破戒比丘,似善持戒。何謂為四?有一比丘,具足持戒:大小罪中心常怖畏,所聞戒法皆能履行,身業清淨、口業清淨、意業清淨、正命清淨;而是比丘說有我論,是初破戒似善持戒。復次,迦葉!有一比丘誦持戒律,隨所說行;身見不滅,是名第二破戒比丘似善持戒。復次,迦葉!有一比丘具足持戒,取眾生相而行慈心;聞一切法本來無生,心大驚怖,是名第三破戒比丘似善持戒。復次,迦葉!有一比丘具足修行十二頭陀,見有所得,是名第四破戒比丘似善持戒。
再約持戒的善淨不善淨來說,先說不淨持戒。
持戒是難得的,但淨見──正知正見,是比淨戒更重要的。凡是沒有清淨知見的,也就一定是破戒的了。
如來說:「大迦葉!有四種破戒比丘」,實際是破戒的,而看起來好「似善」淨的「持戒」者。這是持戒比丘所不可不知的!那四種呢?
一、何謂為四?有一比丘,具足持戒:大小罪中心常怖畏,所聞戒法皆能履行,身業清淨、口業清淨、意業清淨、正命清淨;而是比丘說有我論,是初破戒似善持戒。
「有一」類「比丘」,能「具足」受「持戒」法。對於有所違犯的「大」罪,如波羅夷、僧伽婆尸沙等;「小」罪,如突吉羅等。【75】在這大小一切「罪中」,都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心常」懷有「怖畏」,生怕犯罪而墮落。所以對「所聞戒法」,都「能履行」,能做到「身業清淨、口業清淨、意業清淨」,經濟生活的「正命清淨」。【76】那可說是很難得的了!但是這類「比丘」,宣「說有我論」。主張在生死輪迴,繫縛解脫中,有一生命主體,叫做真我,大我,不可說我等。由於宣說有我,與佛說的無我正見相違。這「是初」一類「破戒」而「似善持戒」的。
這為什麼稱為破戒呢?依佛法說:『依法攝僧』,『依法制戒』:戒是為了令人隨順正法,趣入正法,與正法相應而安立的。如思想、主見,根本違反了空無我性的正法,那一切都與法相違,也就不成其為戒了。而且,戒(梵語尸羅)是清涼義。【77】而取我著相,為戲論分別根源,一切煩惱熾然所依止。如來說依戒而定而慧而解脫,為如來制戒的根本意趣。從這一根本立場來說,有我論者所持的淨戒,不能依此而解脫,不能依此而得清涼,所以也就是違犯如來的清淨戒了。
二、復次,迦葉!有一比丘誦持戒律,隨所說行;身見不滅,是名第二破戒比丘似善持戒。
「迦葉!有一」類「比丘」,能「誦持戒律」,熟悉律部的開、遮、持、犯【78】,「隨」律典「所說」而實「行」。這是持律的律師了,比上一類比丘更難得!而且,他也不宣說有我論。可是內心的「身見──(我見)不滅」,一切還是以自我為中心:我能持戒,我能清淨持戒,我是怎樣,我要怎樣。這樣的比丘,即使不說有我,而思想行為一切依我見而行,「是名第二」類「破戒比丘似善持戒」。
三、復次,迦葉!有一比丘具足持戒,取眾生相而行慈心;聞一切法本來無生,心大驚怖,是名第三破戒比丘似善持戒。
「有一」類「比丘」,不但「具足持戒」,而且慈心廣大,不止如上的自利了。但同樣的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取眾生相而行慈心」,是凡夫的『眾生緣慈』【79】。由於取著我、人、眾生相,所以「聞一切法本來無生」,無我相可得,無法相可得,就會「心大驚怖」【80】,以為非佛所說,而進行誹毀甚深法義。像這類比丘,「是名第三」類「破戒比丘似善持戒」。
四、復次,迦葉!有一比丘具足修行十二頭陀,見有所得,是名第四破戒比丘似善持戒。
還「有一」類「比丘」,持戒精嚴,能「具足修行十二頭陀」法。頭陀是梵語,是抖擻的意義,這是過著極端刻苦生活的稱呼。【81】
十二頭陀行中,
◎衣著方面有二:但三衣、糞掃衣。
◎飲食方面有四:常乞食、不餘食、一坐食、節量食。
◎住處方面有五:住阿蘭若、塚間坐、樹下坐、露地坐、隨地坐。
◎睡眠方面有一:即常坐不臥。
這樣的苦行頭陀,而心中「見有所得」,以為有法可得,實有法性可證,違反了性空不可得的正法。這樣,「是名第四」類「破戒比丘似善持戒」。
從這四類來說,凡是取相、著有、執我、立我的,他們的知見,與世俗甚至與外道一致的,那不管他怎樣持戒,也就是破戒,違反如來戒法的真義!
【51】《長阿含.遊行經》卷3,大正1,18b:「沙門凡有四,志趣各不同,汝當識別之:一、行道殊勝,二、善說道義,三、依道生活,四、為道作穢。能度恩愛刺,入涅槃無疑,超越天人路,說此道殊勝。善解第一義,說道無垢穢,慈仁決眾疑,是為善說道。善敷演法句,依道以自生,遙望無垢場,名依道生活。內懷於姧邪,外像如清白,虛誑無成實,此為道作穢。」
【52】《般若經講記》p.24:「缽是盛飯的器具,譯義為應量,即隨人的食量而有大小不同。佛用的缽,傳說是石缽。成道後,有商人奉麨供佛,但沒有食器。四天王各獻一石缽,佛就合四為一缽,所以佛缽的缽沿,有四層疊痕。」
另參見《四分律》卷52,大正22,951c29-952a15;《大智度論》卷26,大正25,251b12-14。
【53】【僻謬】:乖僻荒謬,違背正理。(《漢語大詞典》卷1,p.1707)
【54】
[1]《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201:「四聖種(carvāra-āryavaṃśā)是:(1)隨所得衣服喜足;(2)隨所得飲食喜足;(3)隨所得房舍喜足;(4)欲斷樂斷,欲修樂修。依著這四項去實行,就能成為聖者的種姓,所以稱為「聖種」。前三項,是衣、食、住──日常必需的物質生活。出家人應該隨所能得到的,心裏歡喜滿足,不失望,不貪求多量、精美與舒適。「欲斷樂斷,欲修樂修」,是為道的精誠。斷不善法,修善法;或斷五取蘊,修得涅槃,出家人為此而願欲、愛好,精進於聖道的實行。這四項,是出家人對維持生存的物資,及實現解脫的修斷,應有的根本觀念。惟有這樣,才能達成出家的崇高志願。」
[2]《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1047:「說到比丘戒法,重於生活軌範的,是四聖種,在上面已經說過了。四聖種的本義,是對於衣服、飲食、住處──三事,隨所能得到的而能夠滿足;第四是「樂斷樂修」。後來適應事實的需要,改第四事為,隨所得的醫藥而能滿足。衣、食、住、藥知足,就是受比丘戒時所受的「四依」,是比丘對資生事物的基本態度。」
另參:《長部》(33)《等誦經》,日譯南傳8,p.304。《增支部》「四集」,日譯南傳18,p.50-51。《中阿含經》卷21《說處經》,大正1,563b-c。
【55】 五百部聞畢竟空,如刀傷心:
[1]《成佛之道》(增注本),p.376。
[2]《大智度論》卷63,大正25,503c1-5:
「是聲聞人,著聲聞法、佛法,過五百歲後,各各分別有五部(宋元明三本、宮本:「五百部」)。從是已來,以求諸法決定相故,自執其法,不知佛為解脫故說法,而堅著語言故,聞說般若諸法畢竟空,如刀傷心。」
【56】
[1]《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901-903:「《諸法無行經》,二卷,姚秦鳩摩羅什譯。異譯有《諸法本無經》,三卷,隋闍那崛多譯。這兩部譯本,大義相符。《大乘隨轉宣說諸法經》,三卷,趙宋紹德等譯。宋譯本的意義,有些恰好相反,顯然是經過了後人的修改。這裏,依前二譯。……文殊說宿緣:喜根菩薩比丘,不讚歎少欲知足,細行獨處,但說諸法實相──貪瞋癡就是諸法性。勝意菩薩比丘,持戒行頭陀行。勝意到喜根的在家弟子家裏,說喜根的過失──淫怒癡無礙,受到喜根弟子空義的難問。勝意不得入音聲法門,所以毀謗喜根。喜根在大眾中,說「貪欲是涅槃,恚癡亦如是,於是三事中,無量諸佛道」等一相法門頌。勝意比丘墮地獄,然由於聽聞深法,後世得智慧利根,這就是文殊的宿緣。」
[2]《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1297-1298:「初期大乘經的開展,顯然的有重定與重慧的兩大流。「文殊法門」也是重慧的,如《諸法無行經》所舉的本生說:「有比丘法師,行菩薩道,名曰勝意。其勝意比丘,護持禁戒,得四禪、四無色定,行十二頭陀,……讚歎遠眾樂獨行者」。「有菩薩比丘,名曰喜根,時為法師。質直端正,不壞威儀,不捨世法。……不稱讚少欲知足、細行獨處,但教眾人諸法實相」。勝意比丘是重定、重獨住的,喜根是重慧而不重頭陀、阿蘭若行的:《諸法無行經》所推重的,正是重慧的喜根比丘。……。大乘智增上的主流,可說是通於塔寺比丘與阿蘭若比丘,而更重於寺塔住的。住阿蘭若處的,不免有專修禪定的傾向,如上一章「大乘定學」所說。定與慧,都是佛法的要行。…。然而大乘「般若法門」,正是特讚般若(慧)的;得無生法忍以前,不許入滅定的。大德法救說:菩薩「欲廣修般羅若故,於滅盡定心不樂入,勿令般若有斷有礙」,與「般若法門」的意趣相符。大乘智增上法門,本是以「諸法無受三昧」為「般若波羅蜜」,般若與三昧不二的,但在發展中,世間事總不免相對的分化:重定的偏於阿蘭若處的專修,重慧的流為義理的論究。」
【57】 文殊師利本緣,是在說明文殊菩薩過去生中謗法的因緣。參見《諸法無行經》卷下,大正15,759a2-761a29;《雜譬喻經》(7)〈喜根喻〉,大正4,523c13-28;參見印順法師《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收於《永光集》p.99)。
【58】《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4〈兩過品第47〉,大正8,320c5-9:「十二頭陀:一、作阿蘭若,二、常乞食,三、納衣,四、一坐食,五、節量食,六、中後不飲漿,七、塚間住,八、樹下住,九、露地住,十、常坐不臥,十一、次第乞食,十二、但三衣。」
【59】《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200:「阿蘭若(araṇya),是沒有喧囂煩雜的閑靜處:是多人共住──村、邑、城市以外的曠野。印度宗教,自奧義書(Upaniṣad)以來,婆羅門晚年修行的地方,就是「阿蘭若處」,所以被稱為阿蘭若者(araṇyaka)。佛教的出家者,起初也是以阿蘭若為住處的。後來,佛教界規定為:阿蘭若處,離村落五百弓。總之,是聽不到人畜囂音的地方。」
另參見:《銅鍱律》《大分別》,日譯南傳1,p.75。《摩訶僧祇律》卷11,大正22,323b。《四分律》卷10,大正22,632c。《十誦律》卷8,大正23,57b。《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24,大正23,756c。
【60】《瑜伽師地論》卷95,大正30,840b-c:「若於諦智增上如理及不如理不如實知,不能盡漏;與此相違,如實知故,能盡諸漏。當知此中,聞不正法,不為寂靜、不為調伏、不為涅槃所起諸智,名不如理。聽聞正法,與上相違,當知如理。」
【61】 【度外】:心意計慮之外。置度外,猶言不介意。(《漢語大詞典》卷3,p.1223)
【62】 [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7〈無生品第26〉,大正8,271c10-17:「世間名字故有須陀洹,乃至阿羅漢、辟支佛、諸佛;第一實義中無知無得,無須陀洹乃至無佛。須菩提!若世間名字故有知有得,六道別異亦世間名字故有。非以第一實義耶?須菩提言:如是如是。舍利弗!如世間名字故有知有得,六道別異,亦世間名字故有,非以第一實義。何以故?舍利弗!第一實義中無業無報,無生無滅,無淨無垢。」
[2]《寶積經講記》,p.258:「無得,是無有法而可證得;無知,是無智為能證。無知無得,即理智一如的聖證。聖者是理和同證,心心相印,所以誰能無知無得,誰就印證了我們,我們為他的弟子。」
[3]《空之探究》,p.192-193:「「無得無現觀」,就是《心經》所說的「無智亦無得」;現觀(abhisamaya)是現證智。沒有智,沒有得,所以「無預流,無預流果;……無阿羅漢,無阿羅漢果」──沒有聲聞乘的四果聖者,及所得的四沙門果。無獨覺聖者,無證得的獨覺菩提;無菩薩(人),無菩薩行;無正等覺(者),無正等覺菩提。三乘人、法,空性中是不可得的。這一段文字,與《心經》的主體部分,完全一樣,只是『心經』要簡略些。如「照見五蘊皆空」,到「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與「諸色(等)空,彼非色」,到「空即是受、想、行、識」相當。既然「無智無得」,有智有得的三乘聖者與聖法,當然也不可得而不妨簡略了。」
【63】 世親《攝大乘論釋論》卷6,大正31,298b-299a:「復有入正位別偈,如《大乘經莊嚴論》中所說:菩薩具滿無邊際,……所依稠密罪惡聚……。所依稠密罪惡聚者,此諸染法因名稠密,以難可觀解故。罪惡聚者,即是染法熏習自性為體故。牟尼善說諸正法安心有根法界中者……。」
【64】《中觀今論》,p.240-242:「三界生死流轉的種子──原因,是識。為甚麼是識?識以境為所行境界,於境而執為實有自性,此執取識,即為生死根本。如於境而不起自性見,境的實有性滅,即執取識滅,即煩惱滅而生死可得解脫。此識非離無明而別有生死根本識,是識與無明或薩迦耶見相應的。無明相應識的著處,即是自性,佛於《阿含經》中即名此著處──自性為阿賴耶,說:「眾生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阿賴耶」。眾生於認識境,心有所著,不了諸法緣起甚深空無自性,執諸法有自性。由此取著諸法識,說識為生死根本,實仍是徹底的緣起論,與唯識家無覆無記的本識不同。《六十如理論》說:「宣說大種等,皆是識所攝」。《大乘二十頌論》也說:「此一切唯心,安立幻化相,若滅於心輪,即滅一切法」。這在後期唯心佛教的潮流中,中觀者也常提示此義,每為一般唯心論者所附會。然在中觀者的正見中,推尋此項思想的來源,本出於《長阿含》的《堅固經》。地水火風四大,即五蘊中的色蘊。因識的取著境界,計為實有,起煩惱造業而生死輪迴。若想解脫,須與我見相應的分別識不起,此識不起,煩惱即不生,煩惱不生即不造業,不造業即不感生死,由此輪迴永脫。所以生死根本識,若約因果說,依無明業感而有生死,即惑業苦的因果論。約見相──能所說,即是執境為實有的識,凡夫不知諸法無自性,起自性執,這即是生死根元。約見相義或約因果義,皆可說識為根本,也即等於說無明是根本。同樣的生死,根本也只有一,悟理解脫也必然同一。」
【65】 世親《十地經論》卷8,大正26,170c:「云何餘處求解脫?是凡夫如是愚癡顛倒常,應於阿梨耶識及阿陀那識中求解脫,乃於餘處我我所中求解脫。此對治,如經是菩薩作是念: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乃至老壞名死故。」
另參:《華嚴經探玄記》卷13,大正35,348a。
【66】
[1]《雜阿含經.36經》卷2,大正2,8a22-24:「世尊告諸比丘:住於自洲(Attadīpa)、住於自依(Attasaraṇa),住於法洲、住於法依,不異洲、不異依。」
[2]《長阿含》卷2〈遊行經〉,大正1,15b。
【67】
[1]《大智度論》卷20,大正25,207c:「是三解脫門,摩訶衍中是一法,以行因緣故,說有三種。觀諸法空,是名空;於空中。不可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 無相中不應有所作為三界生,是時無相轉名無作。譬如城有三門,一人身不得一時從三門入,若入則從一門。」
[2]《大智度論》卷20,大正25,207c:「摩訶衍義中,是三解脫門緣諸法實相,以是三解脫門,觀世間即是涅槃。」
【68】
[1]《寶積經講記》,p.6。
[2]《如來藏之研究》,p.21-22:「如來已經涅槃了,儘管信仰歸依,而不能見佛,這是多麼令人失望的事!要求見佛的宗教情操,是可以理解出來的。如《中論》卷4(大正30,34c)說:「是故經中說:若見因緣法,則為能見佛,見苦集滅道」。《佛藏經》引經說:「若人見法,是為見我(佛)」。見緣起就能見法,見法就是見佛,是引經的。現存的《中阿含經》說:「見緣起便見法,若見法便見緣起」;《中論》所引的,可能是別部所誦的《中阿含經》說。釋迦佛,七佛,都是觀緣起而成佛的,那末佛弟子如能觀緣起而證入,不是與佛同證,而見佛之所以為佛嗎?《義足經》說:佛從三道寶階,從天來到人間,弟子們都來見佛。「一比丘」想起了佛的教說,觀緣起無常、苦、空、無我,悟入了初果。那時,蓮華色比丘尼,搶著在前禮佛。《大智度論》卷11(大正25,137a)說:「佛告比丘尼:非汝初禮,須菩提最初禮我。所以者何?須菩提觀諸法空,是為見佛法身」。觀空無我法,也就是禮佛,如《增壹阿含經》所說。須菩提觀緣起空無我而證入,就是見佛。禪者稱悟入為「與佛心心相印」,「與佛一鼻孔出氣」,是與「見法即見佛」的理念相契合的。如《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大正12,1112b)說:「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法身呈現於弟子的智證中,即是《法身常在而不滅」(如沒有修證的,法身就不在人間了)。這一充滿策勵與希望的教授,勉大眾如法修行,比後代的法身常住說,似乎有意義得多!」
【69】《佛法概論》,p.21:「六和中,「見和同解」、「戒和同行」、「利和同均」,是和合的本質;「意和同悅」、「身和同住」、「語和無諍」,是和合的表現。」
【70】《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394,大正6,1038b11-12:「諸法本來寂靜自性涅槃,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相常爾。」
【71】
[1]《摩訶般若波羅蜜多經》卷26,大正8,412b:「通達四聖諦,知苦不生緣苦心,乃至知道不生緣道心。但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觀諸法如實相。世尊!云何觀諸法如實相?佛言:觀諸法空。世尊!何等空觀?佛言:自相空。是菩薩用如是智慧觀一切法空,無法性可見,住是性中,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無性相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非諸佛所作……亦非菩薩所作。」
[2]《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465,大正7,354a:「爾時觀一切法平等,平等無性為性,以一剎那相應般若,證得無上正等菩提,謂如實知是苦聖諦,是集聖諦,是滅聖諦,是道聖諦,皆同一相,所謂無相。」
[3]《大智度論》卷54,大正25,444a:「聲聞人智力薄故,初始不能觀五眾若遠離、若寂滅等,但能觀無常等,入第三諦,乃能觀寂滅。菩薩利根故,初觀五眾,便得寂滅相。用無所得者,常用無所得空慧觀諸法相。…般若相者,不離五眾有涅槃,不離涅槃有五眾,五眾實相即是涅槃。是故初發心鈍根者,先用無常等觀,然後觀五眾寂滅等;十二因緣亦如是。」
[4]《大智度論》卷86,大正25,662b:「聲聞人以四諦得道,菩薩以一諦入道。佛說四諦皆是一諦,分別故有四。…聲聞、辟支佛智慧,觀色等五眾生滅,心厭,離欲,得解脫。菩薩以大福德智慧觀生滅時,心不怖畏,…菩薩捨生滅觀,入不生不滅中。」
[5]《大智度論》卷94,大正25,721a:「知是四諦藥病相對,亦不著是四諦,但觀諸法如實相,不作四種分別觀。須菩提問:云何如實觀諸法?佛言:觀空。」
[6]《大智度論》卷18,大正25,197a:「如聞說一諦而成道果,或聞二三四諦而得道果。有人於苦諦多惑故,為說苦諦而得道;餘三諦亦如是。或有都惑四諦故,為說四諦而得道。如佛語比丘:汝若能斷貪欲,我保汝得阿那含道。若斷貪欲,當知恚痴亦斷。」
【72】 婆羅門:梵語brāhmaṇa。又作婆囉賀磨拏、婆羅欱末拏、沒囉憾摩。意譯淨行、梵行、梵志、承習。印度四姓中,最上位之僧侶、學者階級。為古印度一切知識之壟斷者,自認為印度社會之最勝種姓。
【73】
[1]《雜阿含經.25經》卷1,大正2,5b-c:「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今問我多聞義耶」?比丘白佛:「唯然,世尊」!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比丘!當知若聞色,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是名多聞。如是聞受、想、行、識,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是名多聞。比丘!是名如來所說多聞」。」
[2]《大毘婆沙論》卷1,大正27,2a-b:
「如有頌言:譬如闇室中,雖有種種物,無燈闇所隱,有目不能見。如是雖有智,不從他聞法,是人終不能,分別善惡義。譬如有目者,因燈見眾色。有智依多聞,能別善惡義,多聞能知法,多聞離不善,多聞捨無義,多聞得涅槃。又如經說:有二因緣能生正見:一、外聞他法音,二、內如理作意。又契經說:有四法人多有所作:一、親近善友,二、從他聞法,三、如理作意,四、法隨法行。復有經言:若我弟子一心屬耳聽聞正法能斷五蓋,及能修行七覺分滿。故如諸佛為饒益他說十二分教。」
[3]《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12:「佛弟子有領悟力特強的,成為法義的論說者,名為「持法者」dhammadhara,「論法者」dhammakathika。還有記憶力很好的,成為「多聞者」Bahussuta。智慧第一舍利弗Śāriputra,多聞第一阿難ānanda,就是領悟力與記憶力傑出的大師。」
[4]《學佛三要》,p.183-185:「修習聞慧,古代多親聞佛說,或由佛弟子的展轉傳授。因此,親近善知識,成了聞慧的先決條件。…。一般地說,聞慧總由聽聞師說,或自研讀經論而來,可是最主要的一著,是必須理解到佛法的根本理趣。慧的修證,如上面所說,有三乘共慧與大乘不共慧,觀境非常廣泛;因果、緣起、佛果功德、菩薩行願,以及諸法極無自性的甚深空理,無不是慧之對觀境界。作為慧學初層基礎的聞慧,對於種種名言法相,種種教理行門,自然要盡量廣求多聞。然而佛教所重視的,是怎樣從無厭足,無止境的多聞中,領解佛法的精要,契悟不共世間的深義。所以按照佛法的根本意趣,聞多識廣,並不就是聞慧;多聞博學而能契應三法印或一法印的,才夠得上稱為聞慧。如小乘經說,能如實諦觀無常、無我、涅槃寂滅,是名多聞。大乘教典則以堪聞法性空寂,或真如實性為多聞。修學佛法,若不與三法印一法印相應,即是脫離佛法核心,聞慧不得成就。若能於種種法相言說之中,把握得這個佛法要點,並發諸身心行為,如實修練與體驗,使令心地逐步清淨、安靜,然後乃能引發聞慧,真正得到佛法的利益。所以聞慧雖是極淺顯的,極平實的初層基礎,但也需要精進一番,提煉一番,才可獲得成就。這在小乘的四預流支,就是多聞熏習。假如衡之以四依,就應該是依義不依語,因為多聞熏習,目的是要解悟經論所表詮的義理,而不在名相的積集,或文辭的嚴飾。關於多聞熏習的意義,可從兩方面去理會:一、佛法窮深極廣,義門眾多,如發大乘心的學者,應有「法門無量誓願學」的廣大意欲,勤聽多學,一無厭足。二、對於每一法門,要不斷的認真研習,以求精熟。這樣不間斷的積集聞熏和深入,久而久之,內在的心體漸得清淨安定,而萌發悟性,一旦豁然大悟,即不離名言義相,而解了甚深佛法。多聞熏習,確是慧學中最重要的一個起點,每個學佛的人,都應該以此為當前目標而趨入!」
【74】【中外】:表裡,內心與外表。《逸周書‧謚法》:“行見中外,曰愨。"孔晁注:“表裏如一。
【75】有關戒律罪之大小,詳參:
[1]戒經:《僧祇律》卷20,大正22,386b:「五眾罪者,波羅夷、僧伽婆尸沙、波夜提、波羅提提舍尼、越毘尼罪。」
《僧祇律》卷25,大正22,429a-c。
《十誦律》卷51,大正23,372a。
《四分律》卷5,大正22,599c。
《毘尼母經》卷3,大正24,813b。
[2]《大乘起信論講記》,p.353:「戒有輕重的分別:出家戒中,如波羅夷,僧伽婆尸沙,是重;波逸提,惡作等,是輕。然出家菩薩,應該輕重等持,即使是「小罪」,也「心生怖畏,慚愧改悔,不得輕於如來所制」的「禁戒」。眾生的心行善惡,都從熏集而來的。常見到,有最初持戒精進的人,到後來,解放得什麼惡事都作,這大都是由於輕視小戒而漸次演變成的。不知小戒是重戒的前衛,不防微杜漸,勢必如河水的由小孔的滲透而成為大災害。所以,對於小罪也要生怖畏心,犯了要誠懇的慚愧懺悔。」
【76】《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287:「「四清淨」:如《中部》(三九)《馬邑大經》;《中阿含經》(一四四),《算數目揵連經》,(一九八)《調御地經》。四清淨是:身行清淨,語行清淨,意行清淨,命行清淨。清淨是「仰向(公開的)發露,善護無缺」的意思。」
【77】《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293-294:「三學中的「戒」學,原語尸羅(ZIla),尸羅是譯為「戒」的又一類。尸羅譯為「戒」,原義如《大智度論》卷13(大正25,153b)說:「尸羅,(此言性善)。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羅。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羅」。《大毘婆沙論》與《菩提資糧論》,各列舉了尸羅的十種意義。有些是依譬喻說的,重要而相同的,有:
《大毘婆沙論》:1.清涼義,2.安眠義,3.數習義。
《菩提資糧論》:1.習近義,2.本性義,3.清涼義,4.安隱義,5.安靜義。
《菩提資糧論》說:「尸羅者,謂習近也,此是體相。又本性義,如世間有樂戒、苦戒等」。「習近」,就是《大毘婆沙論》的「數習」。不斷的這樣行,就會「習以成性」,所以說「本性」。這是通於善惡,也通於苦樂的。現在約「善」說,不斷的行(習)善,成為善的習性,這就是尸羅。這種善的習性,「好行善法」,是樂於為善,有向善行善的推動作用。「不放逸」,是「於所斷修防修為性」。對於應斷除的不善,能防護不作;應修的善法,能夠去行。所以《增壹阿含經》說:「無放逸行,所謂護心也」(約防惡說)。尸羅是善的習性,所以說「此言性善」,是戒的體相。有力的防護過失,修習善法,成為為善的主動力。尸羅,可說是人類生而就有的(過去數習所成),又因不斷的為善而力量增強。所以不論有佛出世──「受戒」的,或沒有佛出世,或佛出世而不知道──「不受戒」的,都是有尸羅──戒善的。「十善道為舊戒。 ……十善,有佛無佛常有」,就是這個意義。尸羅是不必受的,是自覺的,出於同情,出於理性,覺得應該這樣去做。」
【78】
[1]《四分律行事鈔簡正記》卷4,卍續藏43,65a16:「開遮者,開謂開聽,遮謂制止也。」
[2]《四分律行事鈔批》卷11,卍續藏42,921a24-b7:「今言持犯等者,持謂止作二持。犯謂止作兩犯。礪云:依教執御,名之為持。違禁起非,故名為犯。又云:隨教修行曰持,違行興非曰犯。方者法也,軌者則也,此中具辨二持兩犯方法軌則,故云然也。又言持犯者,然統明律藏,不出持犯二字。如前二部戒本,廣明止持,略明作持。後有二十犍度,廣明作持,略明止持。若違前戒本,則名作犯;違後犍度,則名止犯。從此彰名故曰也。」
【79】《學佛三要》,p.136:「眾生緣慈:這是一般凡情的慈愛。不明我法二空,以為實有眾生,見眾生的有苦有樂,而生起慈悲的同情。這樣的慈愛,無論是大仁,博愛,總究是生死中事。」
【80】
[1]《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628-630(出處詳參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大正8,537a-538a):「(一)佛告須菩提:為諸菩薩說所應成就般若波羅蜜。須菩提答舍利弗:諸佛弟子敢有所說,不違法相,皆是佛力。(二)須菩提白佛:我不見不得菩薩,不見不得般若波羅蜜,當教何等菩薩般若波羅蜜?若聞此說,不驚不怖,是名教菩薩般若波羅蜜。菩薩行般若時,應如是學:不念是菩薩心。是心非心,心相本淨,不壞不分別。若聞是說,不驚不怖,當知是菩薩不離般若波羅蜜。(三)須菩提白佛:我不得不見菩薩,當教何等菩薩般若波羅蜜?不得菩薩法來去,而與作字言是菩薩,我則疑悔!菩薩字無決定、無住處,是字無所有故。若聞是不驚不怖,當知是菩薩住不退轉地,住無所住。菩薩行般若時,不應色中住。若住色,為作色行;若行作法,則不能受般若、習般若、具足般若波羅蜜,不能成就薩婆若。色無受想,無受則非色;般若亦無受。如是行,名諸法無受三昧,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壞。是三昧不可以相得,……以得諸法實相故得解脫;得解脫已,於諸法中,乃至涅槃,亦無取無捨。是名菩薩般若波羅蜜,不受色等。未具佛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終不中道而般涅槃。菩薩行般若時,應如是思惟:若法不可得,是般若波羅蜜耶?思惟此而不驚不怖,當知是菩薩不離般若波羅蜜。答舍利弗:是法皆離,性相亦離。如是學,能成就薩婆若。一切法無生無成故,如是行者,則近薩婆若。……。」
[2]《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885:「以不住法住般若波羅蜜中,於一切法不增不減。修般若波羅蜜,是不見一切的;如來自覺一切法空,也是這樣。不見法應住不應住,不見可思議不可思議,不見三乘差別,不見佛,不住佛乘,不得無礙智,不坐道場。現見一切法住實際,身見的如相,就是實際。舍利弗、彌勒、無相優婆夷,都讚歎聽深般若,而能不驚不怖的。佛說:這樣的人,是住不退地,具足六度,能為人分別開示的。」
【81】《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203:「四依(catvāra-nissayā)──糞掃衣(paṃśukūla),常乞食(piṇḍa-pātika),樹下住(rukkha-mūlika),陳棄藥(pūtimuttabhesajja),在釋尊時代,是有悠久普遍性的,為一般沙門的生活方式。釋尊適應世俗,起初也大致相近,只是不採取那些極端的苦行。釋尊在世,釋尊涅槃以後,佛教的出家眾,羨慕這種生活方式的,著實不少,被稱為「頭陀行」。頭陀,是修治身心,陶練煩惱的意思(或譯作「抖擻」[dhūta])。在原始的經律中,本沒有「十二頭陀」說。如《雜阿含經》說到:波利耶(Pārileyya)聚落比丘,修「阿練若行、糞掃衣、乞食」,也只是衣、食、住──三類。大迦葉所讚歎的,也只是這三類。但與此相當的《相應部》,就加上「但三衣」,成為四頭陀行了。後起的《增壹阿含經》,就說到十二支。總之,起初是三支,後來有四支、八支、九支、十二支、十三支、十六支等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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