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日佛學班第5 期(《寶積經講記》)
《寶積經講記》
釋圓波 敬編 2008/9/15
依據 釋開仁法師講義改編
甲二 正宗分
乙一 正說菩薩道
丙二 習甚深中觀
丁一 明正觀真實
戊一 開示中觀
己一 標說
(p.92)如是迦葉!菩薩欲學是寶積經者,常應修習正觀諸法。云何為正觀?所謂真實思惟諸法。
一、承先啟後
1、菩薩積集無邊正行的福智資糧,等到正行成就,也就是「資糧位」滿,要進入「加行位」,正觀法性以趨入見道(登初地)了,所以接著說修習甚深中觀。
2、但並非以前不曾修習,早已是從聞而思,從思而修。不過進入加行位時,專重於中觀的修習罷了!
3、在這一大章中,也是先明菩薩的修習,再讚說菩薩的功德。明正觀真實中,分三科【1】,第一是開示中觀。
二、中觀、正觀的語義
1、依本經及中觀家的意思,正觀、中觀、真實觀,為同一含義的不同名詞。不邪為正,不偏(二邊)為中,不虛妄為真實。古稱中觀論為正觀論;叡公又說:『以中為名者,照其實也』【2】。所以佛法的中觀,不是模稜兩可,協調折中,而是徹底的,真實的,恰到好處的。中觀、正觀,都是觀察究竟真理的觀慧。
2、說到觀,梵語(vipaśyana)毘缽舍那。經上說:『能正思擇,最極思擇,周遍尋思,周遍伺察,若忍、若樂、若慧、若見、若觀,是名毘缽舍那』【3】。所以觀與止的德用不同,是思擇的,推求的,觀察的。不過觀有世俗的,勝義的不同;中觀是真實的思擇、推求,是勝義的觀。【4】
三、順向於究竟真實的正觀
1、說到這裡,應知一般眾生的心識作用,都是不曾經過尋求真實,而只是隨順世俗安立的。不要說常識的,就是科學、哲學,被稱為精密的,求真的,也不過是常識的精製。依據一些假定的原理,或以為『自明』【5】的東西,來假定、推論、證實。從沒有能夠不預存成見,不假定原理,真從現實事相去直探真實的。眾生的一般心境如此,所以無論是常識,或常識的精製品──科學、哲學,都只能在相對世界中,尋求相對的真實(現代的相對論,也不能例外),而不能徹見究竟的絕對真實。也就因此,不能徹了真實,所以不能徹底解脫。
2、唯有佛才能正覺了,解脫了(以此教化眾生,同得正覺、解脫)。佛是從事事物物的緣起依存中,發見事物的矛盾對立,【6】從此而深入透出,契入真實。這是不同於世間的一般思想方式,而有獨到的、特殊的觀法,所以叫勝義觀。【7】
在修學時,雖還是眾生的虛妄識,但與一般的思想方式不同,不隨順世俗,而卻能順向於究竟的真實。有了這獨到的,不共世間的觀慧,所以能不落世間常情,豁破兩邊,直入真理。能契應絕對的真實,才能真正的了脫生死。這是不同於世俗心境的甚深觀。說難呢,不論怎樣的聰明,就是能從星球上來回,還不是世間常途,與此事無關。說容易呢,七歲沙彌均提,愚笨如周利槃陀伽,都徹證了(沒有悲願方便,就成為小乘)。約世俗心境所不能契入說,所以稱為甚深最甚深。【8】
龍樹菩薩綜集經中的深觀,而作《中觀論》,最完備的開示了中道的正觀,為求解脫的不二門(瑜伽大乘師,對本章作「十三種中道觀」【9】來解說,不及中觀大乘的精要)。
四、經文大意
1、世尊要開示中觀,先總標勸學說:「迦葉!菩薩欲學是寶積經」──法門,那就常「常應修習正觀諸法」。寶積法門,不但是廣大正行,而更重要的是甚深中觀,所以對於一切法(《般若經》中列舉一切法,從五蘊到佛無上菩提)【10】,要或別或總的,常修正觀。
2、但這句話,還不大明白,所以問「何為正觀」?世尊解說為「真實思惟諸法」。
真實就是正,思惟(尋思,思擇)就是觀。11意思說:思擇或尋伺一切法的究竟真實,才是正觀,這就是「加行位」菩薩所應專修的中觀。
己二 別示
庚一 我空觀
(p.95)真實正觀者,不觀我、人、眾生、壽命,是名中道真實正觀。
一、真實的中觀思擇我空和法空
1、思擇真實的中觀,就是空觀(龍樹作《中觀論》,而處處觀空)。
2、大乘約我空、法空,作分別的思擇。
(1)我,是有情識的,如人、天、鬼、畜等都是。
(2)法,是特性的存在;是我所依的,我所有的。
◎約世俗的複合物說,如山河大地,血肉筋骨,都是我所依的法。血肉筋骨、以及衣、車、田、屋,為自己所攝取的,就是我所有的法。
◎約世俗的實法說,如極微、電子等,都是我所依的法,依之而顯有我的存在。
二、先觀我空
1、什麼是我?
世間立有種種的名字(《般若經》舉十六名)【12】;本經與《金剛經》一樣,舉四個名詞。
(1)我的四個異名
A、我(ātman),是主宰義,就是自主的支配一切。人人願意自由作主,支配其他,直覺得有自主而能支配的自體。我是印度學術中重要術語之一,最為常用。【13】
B、人(satva)(這裡不是約人類的人說),是思惟義,有意識活動,覺得有思惟的主體。【14】
C、眾生(pudgala),意義為不斷受生死,覺得有歷受生死的主體。【15】
D、壽命或作壽者(jīva),一期的生存為壽命,從而覺得有無限的生命自體。【16】
※這些,本是世間有情的現象之一,[A]有意志力(權力意志),[B]有思惟作用,[C]有生死死,[D]有壽命延續。
【《般若經講記》,p.37-38:
[A]我,是主宰義,即每一眾生的行動,常人都有自己作主與支配其他(宰)的意欲,所以稱為我。
[B]人,行人法,所以名為人。
[C]眾生,約現在說:即五眾和合生的──有精神與物質和合的;約三世說:即由前生來今生,今生去後生,不斷的生了又死,死了又受生,與補特伽羅的意義相合。
[D]壽者,說眾生的從生到死,成就命根,有一期的生命相續。
以般若正觀,即無我、人、眾生、壽命的實性可得。但在五眾和合的緣起法中,有無性從緣的和合相續──假我;依此假名眾生,成立業果相續,生死輪迴。眾生不知無我而執為實有我及我所,所以起惑造業,生死不了;如達自性空而離自我的妄執,即能解脫而入無餘涅槃。】
(2)求我、人、眾生、壽命的自性不可得
但主宰的是誰?思惟者是誰?受生死者是誰?壽命者是誰?
這些,眾生的世俗心境,從來不曾徹見究竟,只是無始以來的習見,想當然的,認為有自我、思惟等自體,而且非有不可。這到了哲學家、神教徒手裡,雖然各說各的,大抵推論出微妙的,真常自在的神我(靈體),絕對主體之類。其實,這種真常本淨的我,源於無始來的習見,成為生死的根源。所以佛陀開示的「真實正觀」,要以種種觀門,來思擇這我、人、眾生、壽命了不可得,也就是『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17】。求我、人、眾生、壽命的自性不可得,叫「不觀我、人、眾生、壽命」,
並非閉起心眼,麻木自己,不去觀他就算了。這樣的我不可得──我空,「是名中道真實正觀」;這才是究竟的,徹底的,正確的體認。
2、到底怎樣去觀察我不可得呢?
經論中,約有無門、生滅門、自他門、一異門、總別門、離合門──無量的觀門來思擇,門門通大道,都歸結於空不可得。
◎今試略舉即離門來觀察:【18】
如執有我自體的,推論起來,非實有、常有、自有不可。
但到底什麼是我呢?
就是我們的身心嗎?[即蘊我]
還是離身心而別有我體呢?[離蘊我]
(1)即蘊我
如就是身心,那身心是因緣所生,生滅無常,我也應該這樣了。果真這樣,我為因緣所決定,不息變化,那就非常有、自有,也就不成其為我了!
如說就是身心,那到底是身、是心,還是身心的綜合。
◎如是身,那我應同於物質,不應有知覺了。
◎如是心,那應與身體無關。
◎如是身心的綜合,那就是複合的假有,沒有真實自體了。
(2)離蘊我
假使說:離身心而別有我體,那怎麼知道有我呢?世俗所說的我,無非是我見(眼)我聞(耳),我來我去(身),我苦我樂(受),我想,我行,我知識;離了這些,怎麼知道有我呢?如與身心截然別體,那怎麼會與身心有關呢!
所以審諦觀察起來,求我了不可得。一般人的著我,是由於無始來習見的影響,不自覺的認為一定有我。而哲學家、神學家,推論為形而上的,本體論的真我,全屬於幻想的產物。佛正覺了這,所以以執我為生死的根源,而無我為解脫的要門。【19】
庚二 法空觀
辛一 蘊(處)界觀
壬一 觀非常非無常
癸一 觀真實
(p.99)復次,迦葉!真實觀者,觀色非常亦非無常,觀受想行識非常亦非無常,是名中道真實正觀。
本經的法空觀,略舉蘊(處)界,緣起來觀察。正觀法性空,略有二門,因為任何法的存在,都是待他顯己的。所以經論的正觀,或約自性以顯性空,或約相待以明中道。沒有自性,名為空;不落二邊,稱為中。在本經本節中,多約相待門說。
一、人生宇宙,不外五蘊
1、觀非常非無常中,先觀真實,後顯中道。觀中,先就五蘊來觀察。【20】
2、據佛的正覺開示,人生宇宙,不外這五事(無我)而已。這五事的每一法中,含有非常多的法。
(1)如色中,有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地、水、火、風等。有麤的、細的;過去的、現在的、未來的等,種種的聚合為一,同名為色,所以叫色蘊【21】;「蘊(skandha)」是積聚的意思。【22】
(2)受、想、行、識,也是這樣。
這五蘊,是佛對現實的大類分別,現在就依此來觀察真實。
二、經文大意
世尊說:「迦葉!真實觀」是這樣的:「觀色非常亦非無常,觀受、想、行、識非常亦非無常」。對色等五蘊,觀察得常與無常都不可得,那就「名中道真實正觀」了。
三、辨常與無常都不可得之正觀
1、總標
常與無常,到底是什麼意義?
現實的色法、心法,都有時間相的。從時間去觀察他,
◎如前後完全一致,沒有一些兒差別,那就是常(不變)。
◎如前與後不同,生滅變異了,那就是無常。
2、辨常不可得
為什麼真實觀察起來,非是常呢?
常是沒有生滅變異可說的;而現實的色法、心法,無疑的都在生滅、成壞、生死──變動不居的情況中,怎麼會是常呢?如果是常的,那就一成不變,也就沒有因果生滅的現象了。所以常是倒見,真實觀察起來,常性是不可得的。
3、辨無常不可得
這樣,應該是無常(生滅),佛不是也說『諸行無常』是法印(真理)嗎?
的確,佛也以無常生滅來說明一切,也以無常為法印。但佛是從如幻的世俗假名去說無常,是以無常而觀常性不可得的。所以說:無常是『無有常』,是『常性不可得』。如執為實有生滅無常,那就與佛的意趣不合,非落於斷見不可。
如就世俗的觀察,當然有生滅無常(也是相續)的現象。但如據此為實有而作進一步的觀察,就越來越有問題了。如析一年為十二月,一月為三十日,昨日與今日,有了變異,當然可說是無常了。再進一步,析一日為二十四小時,一小時為六十分,一分為六十秒:前秒與後秒間,可以說無常嗎?一直推論到,分析到分無可分的時間點(『無分剎那』),名為剎那。【23】
這一剎那,還有前後生滅相嗎?
◎如說有,那還不是時間的極點,而還可以分析。
◎如說沒有,這一剎那就失去了無常相了。
而且,這樣的前剎那與後剎那,有差別可說嗎?
◎如說沒有,那就成為常住,也就失去時間相了。
◎如說有,那前與後不同,失去了關聯,也就成為中斷了。
所以一般思想(不離自性見)下的無常生滅,如作為真實去觀察,非落於斷見不可。
4、小結
如色等法是有實性的,那就以常無常觀察,應可以決定。
而實常與無常都不可得,所以法性本空。佛說無常以遮常見,如執為實有,即違反佛意。所以說:『常與無常,俱是邪見』。
(p.102)復次,迦葉!真實觀者,觀地種非常亦非無常;觀水火風種非常亦非無常,是名中道真實正觀。
一、以界來觀察
再以界來觀察。界,後代論師,舉十八界為代表,而在阿含及古典阿毘曇中,實以六界為主。地、水、火、風、空、識──六界,或譯為六種(《中論》也這樣),是有六十剎那。」俱舍論十二曰:「極微字剎那,色名時極少。」《西域記》二曰:「時極短者,謂剎那也。」《大藏法數》曰:「一念中有九十剎那,一剎那中有九百生滅。」《楞嚴經》二曰:「沈思諦觀,剎那剎那。念念之間不得停住,故知我身終從變滅。」《梵語雜名》曰:「剎那揭沙曩。」
[2]《華雨集‧第四冊》p.256-257:起初,三世有與現在派,都有一共同的觀念,即法是有時間相種類差別的意思。【24】
二、四大屬性
1、本經略舉四大來觀察,四大約色法(物質)所依的通遍特性說。
(1)地是堅性,有任持的作用。
(2)水是濕性,有凝攝的作用。
(3)火是熱性,有熟變的作用。
(4)風是動性,有輕動的作用。
2、一切物質,在凝聚到堅定,熟變(分化)到輕動的過程中。審細觀察起來,這是一切色法內在的通性(所以叫大),是一切色法所不能離的,所以稱四大為『能造』(色法依之而成立),說『四大不離』。【25】
三、經文大意
1、依「真實觀」察起來,「觀地種非常亦非無常;觀水火風種非常亦非無常」。能這樣的觀察,「是名中道真實正觀」。
2、為什麼非常非無常呢?
(1)如是常的,那就應性常如一,而沒有四大可說。
有四大差別,有四大作用的起滅增減,怎麼可說是常呢?
(2)如果說是無常,那堅性應可以化為濕性……熱性也可以化為濕性、堅性了。這樣,就不能說是界,界是『自性不失』的意義呢!【26】
3、所以,觀四大非常非無常,顯得四大是如幻假名,而沒有實性可得了。
【1 】按書的目次,「丁一 明正觀真實」之下應只有二科:「戊一、開示中觀」及「戊二、抉擇深義」。
【2 】
[1]《中論》卷1,大正30,1a:釋僧叡序中論有五百偈,龍樹菩薩之所造也。以中為名者,照其實也。
[2]碩法師《三論遊意義》,大正45,120a:叡師云:以中為名,照其實也。
[3]吉藏《三論玄義》,大正45,14a:叡師中論序云:以中為名者,照其實也。照謂顯也,立於中名;為欲顯諸法實故,云照其實也。
【3】
[1]《瑜伽師地論》卷30,大正30,451b:云何四種毘鉢舍那?謂有苾芻依止內心奢摩他故,於諸法中,能正思擇、最極思擇、周遍尋思、周遍伺察。是名四種毘鉢舍那。云何名為能正思擇?謂於淨行所緣境界,或於善巧所緣境界,或於淨惑所緣境界,能正思擇盡所有性。云何名為最極思擇?謂即於彼所緣境界,最極思擇如所有性。云何名為周遍尋思?謂即於彼所緣境界,由慧俱行有分別作意,取彼相狀周遍尋思。云何名為周遍伺察?謂即於彼所緣境界,審諦推求周遍伺察。
[2]《解深密經疏》卷6,卍續21,303b16-c4:若忍等下,辨觀異名,有其五種:a) 忍謂忍解。b) 樂謂受樂。c) 慧即分別。d) 見是推求。e) 觀謂觀察。如是五種,義一名異。
[3] 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彙編》(第四冊)卷77,p.2326:若忍若樂等者:a) 於所知義深生信解,是名為忍。b) 為得未得,深生希望,是名為樂。c) 各品差別能了知故,是名為慧。d) 審諦推求,是名為見。e) 現前決了,是名為觀。
[4] 演培法師《解深密經語體釋》p.308:若忍、若樂、若慧、若見、若觀的五個名詞,是毘缽舍那的異名。a) 忍是忍可。其體就是勝解。意於所觀的行相,獲得極堅強的認識,相信所緣得行相,不是魔境,而能忍可於心。b) 樂是欲樂,希望為性,其體就是欲。意於所觀的行相,生起好樂的心理,希望能確實做到。此二是果,因果立名。c) 慧是簡擇的意思,這依自體而立名的。d) 見是推求的意思。e) 觀是思察的意思。實際,見就是觀,觀就是見,所以立此二名,是由粗細的不同,粗的行相說名見,細的行相說名觀。
【4】《學佛三要》p.161-162:慧、觀二名義:慧以「簡擇為性」;約作用立名,這簡擇為性的慧體,在初學即名為觀。學者初時所修的慧,每用觀的名稱代表,及至觀行成就,始名為慧。其實慧、觀二名,體義本一,通前通後,祇是約修行的久暫與深淺,而作此偏勝之分。我們如要了解慧的內容,就不可忽略觀的意義。關於觀的名義,佛為彌勒菩薩說:「能正思擇,最極思擇,周遍尋思,周遍伺察,若忍、若樂、若慧、若見、若觀,是名毘缽舍那(觀)」。分別、尋伺、觀察、抉擇等,為觀的功用;而這一切,也是通於慧的。慧也就是「於所緣境簡擇為性」。修習觀慧,對於所觀境界,不僅求其明了知道,而且更要能夠引發推究、抉擇、尋思等功用。緣世俗事相是如此,即緣勝義境界,亦復要依尋伺抉擇等,去引發體會得諸法畢竟空性。因為唯有這思察簡擇,才是觀慧的特性。《般若經》中的十八空,即是尋求諸法無自性的
種種觀門。如觀門修習成就,名為般若;所以說:「未成就名空,已成就名般若」。因此,修學佛法的,若一下手就都不分別,以為由此得無分別,對一切事理不修簡擇尋思,那他就永遠不能完成慧學,而只是修止或者定的境界。
【5】【自明】:1.自我表白。2.自然明白。(《漢語大詞典(八)》,p.1306)
《成佛之道》,p.336:「雖然知識進步,都有探求究竟的傾向,但總是依世間公認──『自明的』,或稱『先天的』。在這種獨斷,不求究竟的基石上,而構成認識,成為行動。」
【6】《中觀論頌講記》,p.420:「緣起是無自性而有矛盾的;所以在不同的心境中,注意於緣起法的某一點,即可以隨感見而不同。如整齊是美的,但又是呆板的;不整齊是雜亂的,但不整齊的調和,也是可意的。淨相可以是緣起相待的,決不能說純是主觀的。
《中觀今論》,p.47-48:「所說的生滅,中觀宗徹底的確立,緣起法是即生即滅的,這是《阿含經》的根本論題──是生也是滅;相對性與內在的矛盾性,為緣起法的根本性質。然這在中觀以外的學者看來,是難得理解的。中觀以外的佛學者,以及一般人,他們以為:生是生起,滅是消滅;生既是生,即不是滅;滅既是滅,即不是生。生與滅,簡直是隔別無關的。佛說的「即生即滅」,是怎樣的困惱他們!…。若依中觀的論理說:生是生,也可以是滅的;離了滅是不成其為生的。滅是滅,也是生,滅是由於生,離了生是不成其為滅的。這從無自性的緣起法,說明如幻的生滅。」
【7】《中觀論頌講記》,p.56:「所以從勝義諦說,不生不滅等,是緣起法的本性空寂。從世俗諦說,這是緣起的幻相無實;而世俗與勝義是無礙的,這才是本論的正見。本來,佛在因果相生中,見到因果的條理,悟到這因果理事的幻化非真而悟入空寂。佛所證在此,所說亦在此,從緣起的生滅顯示寂滅,才是佛說緣起的目標所在。這唯有在般若等性空經,中觀等性空論,才圓滿而扼要的開示出來。」
【8】《華雨集‧第二冊》,p.17:緣起是為緣能起的依緣性,涅槃是生死苦迫的徹底止息。緣起與涅槃,是一切眾生所難以通達的。眾生沒有不是愛樂、欣、喜阿賴耶的,是不能通達甚深法(也就不能解脫)的原因所在。佛說生死的原因──集諦的內容是:「後有愛,貪喜俱行,彼彼樂著」,可見愛樂、欣、喜阿賴耶,正是生死的癥結所在了。阿賴耶譯為「藏」,或譯作「窟宅」,「巢穴」,如幽深的窟穴一樣。眾生的向外延申擴展,「我所」是無限的,但還可以收歛、放棄,放棄外在的一切(當然不會徹底的);內在的自我愛著,深閉固拒,如潛藏在幽深的洞窟一樣,是難以放棄的。眾生是太難以解脫了!
【9】《瑜伽師地論》卷80,大正30,742c-743a:一者貫穿補特伽羅空性;二者貫穿補特伽羅無我性;三者貫穿法空性;四者貫穿法無我性;五者貫穿增益邊;六者貫穿損減邊;七者貫穿法現觀;八者貫穿法現觀迴向大菩提性;九者貫穿如是行者煩惱眾苦不纏繞心性;十者貫穿二無我勝解差別;十一者貫穿前無我性是後因性;十二者貫穿到邊際空性;十三者貫穿即彼威德。
【10】《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4,大正8,242c:佛告須菩提:一切法者,善法、不善法;記法、無記法;世間法、出世間法;有漏法、無漏法;有為法、無為法;共法、不共法。須菩提!是名一切法。菩薩摩訶薩是一切法無閡相中,應學應知。
【11】
[1]《般若經講記》,p121:「尋伺──舊譯覺觀,即思慧為性的麤細分別的。」
[2]《性空學探源》,p27:「佛法的現觀,與外道的不同,是正覺,在乎特重理智,是通過了理智的思擇。佛法中,在未入現觀前,必先經過多聞、尋思、伺察、簡擇種種的階段;這一切,此地總名之曰「思擇」。思擇,是純理智的觀察。在思擇中,得到一種正確的概念之後,再在誠信與意志集中之中去審諦觀察,以達到現觀。所以,佛法的方法,可說是信仰與理智的合一,一般知識與特殊體驗的合一。從現觀去體驗空性之前,必先經過分別智慧的思擇,所以阿含中說:「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從聞而思,從思而修,從修而證,這是佛法修行的要則,絕不容踰越躐等;踰越,就踏上了錯誤的歧途。
【12】
[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大正8,221c: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應如是思惟:菩薩但有名字,佛亦但有字,般若波羅蜜亦但有字,色但有字,受、想、行、識亦但有字。舍利弗!如我但有字,一切我常不可得。眾生、壽者、命者、生者、養育、眾數、人者、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知者、見者,是一切皆不可得。不可得空故,但以名字說。
[2]《大智度論》卷35,大正25,319b-c:
問曰:如我乃至知者、見者,為是一事?為各各異?
答曰:皆是一我,但以隨事為異。
1.於五眾中,我、我所心起,故名為「我」。
2.五眾和合中生故,名為「眾生」。
3.&4.命根成就故,名為「壽者」、「命者」。
5.能起眾事,如父生子,名為「生者」。
6.乳哺、衣、食因緣得長,是名「養育」。
7.五眾、十二入、十八界等諸法因緣,是眾法有數,故名「眾數」。
8.行人法故,名為「人」。
9.手足能有所作,名為「作者」。
10.力能役他故,名「使作者」。
11.能造後世罪福業故,名「能起者」。
12.令他起後世罪福業故,名「使起者」。
13.後身受罪福果報故,名「受者」。
14.令他受苦樂,是名「使受者」。
15-1.目覩色,名為「見者」。
16-1.五識知,名為「知者」。
15-2.復次,用眼見色;以五邪見(邪見、身見、邊見、見取、戒取)觀五眾;用世間、
出世間正見觀諸法,是名「見者」──所謂眼根、五邪見、世間正見、無漏見,
是名「見者」。
16-2.餘四根所知及意識所知,通名為「知者」。
如是諸法皆說是「神」。
[3]《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4,大正5,18a-b;卷402,大正7,11c;卷480,大正7,433c。
[4]《雜阿含經‧306 經》卷13,大正2,87c23-29:「爾時,世尊告彼比丘:「諦聽,善思,當
為汝說。有二法,何等為二?眼、色為二,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 。所以者何?眼、
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眼色,此等法名為人。於
斯等法,作人想,(1)眾生,(2)那羅,(3)摩[少/兔]闍,(4)摩那婆,(5)士夫,(6)福伽羅,
(7)耆婆,(8)禪頭。」
[5]《瑜伽師地論》卷83,大正30,764b12-20:
1.我(ātman)者:謂於五取蘊,我、我所見現前行故。
2.言有情(satva)者:謂諸賢聖如實了知唯有此法,更無餘故;又復於彼,有愛著故。
3.言意生(manuja)者:謂此是意種類性故。
4.摩納縛迦(mānava)者:謂依止於意,或高或下故。
5.言養育(poşa)者:謂能增長後有業故,能作一切士夫用故。
6.補特伽羅(pudgala)者:謂能數數往取諸趣,無厭足故。
7.言命者(jīva)者:謂壽和合,現存活故。
8.言生者(jantu)者:謂具生等所有法故。
【13】《以佛法研究佛法》,p.318:「印度宗教將阿特曼(ātman)──我,解說為生命的本體,有自在義,佛法為了否定這生命實體的我,才說無我。」
【14】《印度佛教思想史》,p.182:「有情(sattva)是以情識為本的;「諸心心所是思差別」,正說破
了情意為本的心識論。」
【15】《印度佛教思想史》,p73:「補特伽羅(pudgala),譯義為「數取趣」,是一生又一生的眾生。
(不斷的受生死者,是「我」的別名)。」
【16】《空之探究》,p.84:「命(jīva)是一般信仰的生命自體,也就是我(ātman)別名。」
【17】《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8,750b。《般若經講記》,p.88-92。
【18】《性空學探源》p.39-40:無我,或分為「無我」、「無我所」二句。《雜阿含》中也常把它分為三句,如說色:「色是我,異我,相在」。反面否定辭則說:「色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
這初句是說無即蘊我,第二句說無離蘊我,第三句也是無離蘊我,不過妄計者以為雖非蘊而又不離於蘊的。如說色蘊,若執我的量大,那就色在我中;如執我的量小,那就我在色中(若我與蘊同量,沒有大小,則必是即蘊我了)。對這不即蘊而不離蘊的執見,佛陀破之,蘊不在我中,我也不在蘊中,所以說「不相在」。此第三句的「不相在」,又可分為二句,每蘊就各四句,五蘊就共有二十句;就是所謂「二十種我我所見」。這在各蘊的當體上說無我,比一般的分析五蘊而後我不可得的無我觀,要深刻得多!
【19】《中觀今論》,p.199-201:「性空即緣起本相,不應作形而上的實體看,也不應作原理而為諸法
的依託看;這是形上形下或理事差別者的擬想,而非緣起性空的實相。
佛法中所說的緣起、本性,與一般宗教及哲學是不同的。佛法的立場是緣起論,是以因果緣起安立世出世間一切法的。依此來說:聲聞乘說色心等因果緣起是對的,他並不說因無為本體而有一切現象。中觀與唯識,還能保持此種理論。唯識者說依阿賴耶種現相生,是從現象方面說的。中觀者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這是說明緣起的所以可能生起,要說明現象差別,還在色心諸法的因緣上說。佛法的不同於神學及玄學者,出發點是現象的、經驗的。後來,因為有偏重平等無差別的學者,以本性為諸法的真實本體,於是說諸法是本性顯現、生起。至此,與一般神學者、玄學者所談的本體起現象,日漸混雜,與佛法的緣起中道日漸相反。大乘說緣起與性空不即不離的,中觀與唯識,都不許本性可以生緣起或轉變為緣起的。本性,不是有甚麼實在的本體、或能力。佛法說色等一切法本性寂滅,使人即俗以顯真;真如寂滅不是什麼神秘不思議的實體,所以從來不說從體起用。如不能把握這點,則佛法必將與中國的儒道、印度的婆羅門、西洋哲學的本體論、唯心論者合流。」
《中觀今論》,p.203:「離顛倒錯亂正覺得的,名為本性、實相,這即是一切法的本性、實相,而非別體。這不同於偏於經驗論者、現象論者的向外奔放,安於偏頗錯亂的現實。但本性不是一般所想像的本體,故與神教、玄學等的本體論也不同。總之,依佛法看:他們都是偏重了一方面,重於差別的,本性也隨之有差別了,甚至否認本性。重於本性平等的,現象也平等了,甚至抹煞現象。這些,都不能正見中道。不是執事廢理,就是執理廢事。唯有依中觀正義確立緣起與本性的中道觀,才能行於中道,到達究竟。」
【20】《佛法概論》,p.58-59:「蘊,是積聚義,即同類相聚。如《雜含》(卷二‧五五經)說:「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總說色陰」──陰即蘊的異譯。佛以慧眼觀有情,歸納有情的蘊素為五聚,即五蘊──色、受、想、行、識。這五者,約情識的能識、所識而分。所識知中,有外界的山河大地等,有自己的身體,即是色蘊。色的定義為「變礙」,如《雜含》(卷二‧四六經)說:「可礙可分,是名色」。有體積而佔有空間,所以有觸礙;由於觸對變異,所以可分析:這與近人所說的物質相同。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等都是。除形質的色蘊外,內在的精神活動,這也是情識所識的,可分為三:一、受蘊:受的定義是「領納」,即領略境界而受納於心的,是有情的情緒作用。如領境而適合於自己身心的,即引起喜樂;如不合意的,即感到苦痛或憂愁。二、想蘊:想的定義為「取像」,即是認識作用。認識境界時,心即攝取境相而現為心象;由此表象作用,構成概念,進而安立種種名言。三、行蘊:行的定義是「造作」,主要是「思」心所,即意志作用。對境而引生內心,經心思的審慮、決斷,出以動身,發語的行為。分析內心的心理活動,有此三類,與普通心理學所說的感情、知識、意志相似。但這三者是必然相應的,從作用而加以相對的分類,並不能機械的劃分。為什麼這三者屬於所識知呢?這三者是內心對境所起的活動形態,雖是能識,但也是所覺識的,在反省的觀察時,才發現這相對差別的心態。如直從能識說,即是識蘊。識是明了識別,從能知得名。常人及神教者所神秘化的有情,經佛陀的慧眼觀察起來,僅是情識的能知、所知,僅是物質與精神的總和;離此經驗的能所心物的相依共存活動,沒有有情的實體可得。」
【21】
[1]《雜阿含經‧22 經》卷1,大正2,5a:當觀知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悉皆無常。正觀無常已,色愛即除,色愛除已,心善解脫。如是觀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悉皆無常。正觀無常已,識愛即除;識愛除已,我說心善解脫。
[2] 有關色法之十一項觀察的內容,可參考《俱舍論頌疏論》卷1,大正41,823a1-23。《清淨道論》p.473-476(底本,p.450)。
[3]《中觀論頌講記》,p.111:「如色法,那有見可對的,不可見可對的,不可見不可對的,遠的近的,粗的細的,勝的劣的,內的外的,過去的未來的現在的,這一切色法總合為一類,所以叫做色蘊。」
【22】
[1]《雜阿含經‧58 經》卷2,大正2,14c:佛告比丘:「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總說陰,是名為陰。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如是比丘!是名為陰。」
[2]《中觀論頌講記》,p.111:「五陰,就是色受想行識,奘師譯為五蘊。有人說:奘師是法相宗,所以譯為五蘊;什公是法性宗,所以譯為五陰。其實這是沒有根據的。像什譯的《法華經》,譯為五眾,眾是聚集的意思,與蘊義相合。不過什公順古,所以這仍舊譯做五陰。陰就是蘊,是聚集的意思。」
【23】
[1]《丁福保佛學大辭典》「剎那」:剎那(術語)kṣana,譯言一念。時之最少者。《勝鬘寶窟》中末曰:「外國稱剎那,此云念也。」《探玄記》十八曰:「剎那者,此云念頃,於彈指頃有六十剎那。」俱舍論十二曰:「極微字剎那,色名時極少。」《西域記》二曰:「時極短者,謂剎那也。」《大藏法數》曰:「一念中有九十剎那,一剎那中有九百生滅。」《楞嚴經》二曰:「沈思諦觀,剎那剎那。念念之間不得停住,故知我身終從變滅。」《梵語雜名》曰:「剎那揭沙曩。」
[2]《華雨集‧第四冊》p.256-257:起初,三世有與現在派,都有一共同的觀念,即法是有時間相的,而時間有過去、現在、未來;時間是最短的剎那、剎那的累積而成為漫長的時間。
時間,雖不能拿什麼來分割,但可以從觀察而把時間分析到剎那。既是一剎那、一剎那的累積,則前剎那不是後剎那,後剎那也不是前剎那。從這觀點來看,如小乘所說「極微」──空間的物質點,沒有方──沒有方位的「此」彼,也沒有分,就是不可再分割的,稱為「無方極微」。時間的剎那,分析到時間點,又不可再分彼此,所以稱為「無分剎那」。
大乘唯識家,破斥了「無方極微」,唯對於「剎那」,則承認「無分剎那」,剎那是時間上最短的,那一剎那就是「現在」。但另有學派,如中觀家的看法,認為剎那祇是一種假定時間,實際上,時間一定有前後的,沒有前後的「當下」──現在,也就不成其為時間。
所以,過去與未來,是依現在而假立的;現在也是不離前後──過去未來而假立的。唯識家說:「現在幻有」(過去未來是假),中觀家說「三世如幻」,這是三世有與現在有的大乘說。依此來說明一切法,當然不會相同了。探究法相,主要就是「現在有」與「三世有」的兩大派。法相歸宗唯識,是在現在有的基礎上,而成立的嚴密精深的理論。小乘的「三世有」的法相,不是唯識;大乘三世幻有的中觀家,法相也不會歸宗唯識的。
【24】《中阿含經》卷3,大正1,435c21-26:「云何六界法,我所自知、自覺為汝說?謂地界,水、火、風、空、識界,是謂六界法,我所自知、自覺為汝說也。以六界合故,便生母胎,因六界便有六處,因六處便有更樂,因更樂便有覺。比丘!若有覺者便知苦如真,知苦習、知苦滅、知苦滅道如真。」
《中觀論頌講記》p.122-123:觀世間的苦諦,有蘊、處、界三,觀六種,就是觀六界。種、界是沒有差別的。界的意思有二:一、類性,就是類同的。在事相上,是一類類的法;在理性上,就成為普遍性。所以,法界可解說為一切法的普遍真性。二、種義,就是所依的因性。這就發生了種子的思想;法界也就被解說為三乘聖法的因性。《俱舍》說界為種類、種族,也就是這個意思。現在觀六界,是從事相的類性說的。界雖有眾多的差別,主要的是六界──地、水、火、風、空、識,這是構成有情的質素。有以識為六種的根本;有以地、水、火、風的物質為根本;也有以為物質要有空才能存在,空更為根本些。性空者說:組成有情的六種,心色固是不即不離的,而與空也是相依不離的。〈觀六種品〉中,雖總破實有自性的六
種,但主要的是觀破虛空。如〈觀五陰品〉中觀破色陰,〈觀六情品〉觀破心識的作用。心識與四大的生滅無實,易於理解,唯有虛空,很易於誤認為普遍真實常住不變,所以本品特別以他為所破的對象。
【25】《佛法概論》p.62-63:地、水、火、風四界,為物質的四種特性。《雜含》(卷三‧六一經)說:
「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一切物質,不外乎四大界及四大所造的五根,五塵。
四大說,印度早就盛行,希臘也有。佛陀既採用四大為物質的特性,因素,應略為解說。地、水、火、風,為世間極普遍而作用又極大的,所以也稱為四大。人類重視此常識的四大,進而推究此四大的特殊性能,理會到是任何物質所不可缺的,所以稱為能造。這辨析推論所得的能造四大,為一般物質──色所不可缺的,所以說「四大不離」。
【26】《中觀今論》p.168-170:唯識宗的因果說,著重在諸法的「自性緣起」。依唯識義說,眼識的生起,由於眼識的種子,眼識種子對眼識名因,其餘明、空等為緣。這種自性緣起的因果論,主要的根據在一「界」字。界與法的語根Dhṛ相同,有持義,有任持自相,不失不變義,所以十八界古譯有名為十八持的。持的意義,即保持特性,有決定如此的性質。一切法的差別,都是在這決定特性上去分別的。在《阿含經》裏,界是種類的意思,一類一類的法,即是一界一界的。種類,可從兩方面說:如眼界,凡具有眼之特性的,皆眼界攝,由此義可類括一切眼。又從眼界異於其他的耳界等,可顯示眼界的特殊。所以界義,一在表明類性,一在顯示別性。約此意義,《阿含經》中說有無量無邊的界,如三界、四界、六界、十八界等。細究界字的意義,即是一類一類的,各自同其所同,異其所異的。從世間的現象說,世間實可
以分成無量無邊的界。西北印度的一切有部,偏重於此(阿毘達磨以界品為首),即落入多元實在論。他們以為事物析至不可再分的微質,即是法的自性,即界,各各事物都有此最極的質,故看一切法是各各安住自性的,不失自相的。他們雖也講因緣生,但覺得法的自性早就存在,生起是使它呈現到現在。經部師及唯識者,不同意這種三世實有論;但將法法的自性,修改為法法各有自種子──潛能,存儲於心識或賴耶識中,法的生起,即從潛在的自種子而現行。依經部師,種子即名為界;世親解釋為種類與種族──能生。《惡叉聚經》有「眾生從無始來有種種界」句,種子論者就解說為眾生無始來有種種的種子,故說:「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界字,本義為種類,同類與別類,由於想像「自性不失」為實有的本來
存在,從此本來存在而現行,即引申為因義,所以說界為種族義,即成為眼從眼生,耳從耳生的自性緣起。依中觀者說:不失自性,是相對的,法法皆是因緣的存在,離卻種種因緣不可得,決非具體而微的潛因的待緣顯現而已。又,若看成各自有各自的種子,於是說有無量無邊的種子,生無量無邊現行,這與因緣說的精神,也不大恰當。佛為什麼要說因緣生諸法?因為法既從因緣生,則在因緣生法的關係中,什麼不是固定的,可以改善其中的關係,使化惡為善,日進於善而離於惡。若看成自性存在的,已有的,那不是化惡為善,不過消滅一些惡的,另外保存一些善的。唯識學的因果說,是很精細的,但沒有脫盡多元實在論的積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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