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22 January 2017

《佛法概論》緒言

慧日佛學班.第7期課程
《佛法概論》
緒言
釋開仁編.2009/9/18


























一、佛法應解說為佛的法(p.1-p.3)
(一)佛與法是結合詞
「佛法」,為佛與法的結合詞。
◎佛(*Budha)是梵語佛陀的略稱,其義為覺者。
◎法(*Dharma)是梵語達磨的義譯,精確的定義是軌持,即不變的軌律。

(二)解說為「佛的法」的理由
佛與法的綴合【1】語,應解說為佛的法。
本來,法是「非佛作亦非餘人作」的;本來如此而被稱為「法性法爾」的;有本然性、安定性、普遍性,而被稱為「法性、法住、法界」的。【2】
這常遍的軌律,何以要稱為佛法?因為這是由於印度釋迦牟尼佛的創見,而後才流行人間的;「佛為法本,法由佛出」【3】,所以稱之為佛法。

二、依「佛的法」而引申的兩項意義
依「佛的法」而引申其意義,又得兩個解說:
(一)諸佛常法
1、「諸佛常法」:法是本來如此的;佛是創覺世間實相者的尊稱,誰能創覺此常遍的軌律,誰就是佛。不論是過去的、現在的、未來的佛,始終是佛佛道同;釋迦佛的法,與一切佛的法平等平等。

(二)入佛法相
2、「入佛法相名為佛法」:法是常遍的,因佛的創見而稱之為佛法。
佛弟子依佛覺證而流出的教法去修行,同樣的覺證佛所覺證的,傳布佛所傳布的,在佛法的流行中,解說、抉擇、闡發了佛的法,使佛法的甚深廣大,能充分的表達出來。
這佛弟子所覺所說的,當然也就是佛法。【4】

(三)把握佛法的特質,來抉擇流行中的論述
這兩點,是佛法應有的解說。但我們所知的諸佛常法,到底是創始於釋迦牟尼佛,依釋尊的本教為根源的。佛弟子所弘布的是否佛法,在乎他是否契合釋尊根本教法的特質。所以應嚴格的貫徹這一見地,抉擇流行中的諸佛常法與弟子的論述。

三、融攝善法以適應不同的時空,為佛法應有的精神
(一)釋尊未說的善法還很多
此外,「世間一切微妙善語皆是佛法」,釋尊說:「我所說法,如爪上塵,所未說法,如大地土」(升攝波經)。【5】這可見有益身心家國的善法,釋尊也多有不曾說到的。

(二)真實而正確的事理,為根本佛法所含攝與流出
釋尊所覺證而傳布的法,雖關涉極廣,但主要是究盡法相的德行的宗教。佛法是真實的,正確的,與一切真實而正確的事理,決不是矛盾而是相融貫的。其他真實與正確的事理,實等於根本佛法所含攝的,根本佛法所流出的。所以說:「一切世間微妙善語,皆是佛法」(增一阿含經)。【6】

※論師「離經所說,終不敢言」的妄執
這可見,「謂有沙門,執著文字,離經所說,終不敢言」(大毘婆沙論),【7】實在不夠了解佛法!

(三)小結
在佛法的流行中,融攝與釋尊本教不相礙的善法,使佛法豐富起來,能適應不同的時空,這是佛法應有的精神。

四、人間的佛法是以「根本、深入和旁通」所構成
佛的法,是根本的;諸佛常法與入佛法相的佛法,是豎貫的,深入的;融貫的佛法,是旁通。的。千百年來流行於人間的佛法,不外乎契合這三者而構成。
1、根本的:釋迦佛所創見之法
2、豎貫的:諸佛共證平等之法
深入的:佛弟子從證出教之法
3、融貫的:與佛法(釋迦本教)不相礙之善法


【1 】綴合:連綴組合。(《漢語大詞典(九)》,p.925)

【2】
(1)《雜阿含經》卷12(299經):「佛告比丘:「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彼如來自覺此法,成等正覺,為諸眾生分別、演說、開發、顯示: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大正2,85b24-29)
(2)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236):「「法」是自然而然的,「性自爾故」,所以叫「法性」。法是安住的,確立而不可改的,所以叫「法住」。法是普遍如此的,所以叫「法界」。」另參見:《性空學探源》(p.17-p.21)。

【3】
(1)《佛說月喻經》卷1:「佛是所歸向,佛為諸法本,佛為清淨眼。」(大正2,544c3-4)
(2)《雜阿含經》卷3(80經):「比丘白佛:佛為法根,法眼,法依,唯願為說!諸比丘聞說法已,如說奉行。」(大正2,20b6-7)

【4】
(1)《摩訶僧祗律》卷13:「法者,佛所說、佛印可。佛所說者,佛口自說;佛印可者,佛弟子餘人所說,佛所印可。」(大正22,336a21)
(2)《四分律》卷11:「句法者、佛所說、聲聞所說、仙人所說、諸天所說。」(大正22,639a16)(3)《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26:「法者,若佛說、若聲聞說。」(大正23,771b22)
(4)《大智度論》卷2〈1 序品〉:「佛法非但佛口說者是,一切世間真實善語,微妙好語,皆出佛法中。如佛毘尼中說:「何者是佛法?佛法有五種人說:一者、佛自口說,二者、佛弟子說,三者、仙人說,四者、諸天說,五者、化人說。」……復次,「如是我聞」,是阿難等佛大弟子輩說,入佛法相故,名為佛法。」(大正25,66b2-22)

【5】
(1)《雜阿含經》卷15(404經)(大正2,108a24-b12):「爾時,世尊與諸大眾,到申恕林,坐樹下。爾時,世尊手把樹葉,告諸比丘:此手中葉為多耶?大林樹葉為多?比丘白佛:世尊手中樹葉甚少,彼大林中樹葉,無量百千億萬倍,乃至算數譬類不可為比。如是,諸比丘!我成等正覺,自所見法,為人定說者,如手中樹葉。所以者何?彼法義饒益,法饒益,梵行饒益,明慧正覺、向於涅槃。如大林樹葉,如我成等正覺,自知正法,所不說者,亦復如是。所以者何?彼法非義饒益,非法饒益,非梵行饒益、明慧正覺、正向涅槃故。……」其巴利對應經為SN 56:31 (Siṃsapā)。
(2)《瑜伽師地論》卷64(大正30,654c13-18):「此中應知四因緣故宣說如是不可記事:或有無故不可記別……;或有能引無義利故不可記別──如《升攝波葉喻經》中如來自言:我所證法乃有爾所而不宣說,何以故?彼法不能引義利故。……」另參《瑜伽師地論》卷95(大正30,844c12-14)。
(3)《中陰經》卷2〈8 三世平等品〉:「爾時世尊重說頌曰:過去非今有,現在亦復然,當來彌勒身,教化無差別。我今說少少,如人爪上塵,欲說世界盡,誰能究盡者?今雖處中陰,移坐無想天,地獄對門人,聞法乃得悟。」(大正12,1066c1-7)

【6】
(1)漢譯《增一阿含經》的出處待考。然而,巴利《增支部.第8集.第8經》(AN. iv. 164):yaM kiJci subhAsitaM sabbaM taM tassa bhagavato vacanaM arahato sammAsambuddhassa.(任何善說之語皆是世尊阿羅漢正等覺之語。)
(2)《大智度論》卷2〈1 序品〉:「復次,如《釋提桓因得道經》,佛告憍尸迦:「世間真實善語、微妙好語,皆出我法中。」如讚佛偈中說:「諸世善語,皆出佛法,善說無失,無過佛語。餘處雖有,善無過語,一切皆是,佛法之餘。…」」(大正25,66b6-20)
※另參考《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9(大正8,285c)。
(3)《成實論》卷1(大正32,243c)說:「是法根本,皆從佛出。是諸聲聞及天神等,皆傳佛語。如比[毘]尼中說:佛法名佛所說,弟子所說,變化所說,諸天所說。取要言之,一切世間所有善語,皆是佛說」。

【7】/《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50(大正27,259b23-24)。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