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6 April 2017

《中觀今論》0601

福嚴推廣教育班第26期(《中觀今論》)
第六章
第一節 八事四對之解說
pp.83-94
釋厚觀2014. 1.4

壹、龍樹以緣起八不顯示中道p.83
龍樹的《根本中論》,開首以八不──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的緣起開示中道。[1]龍樹為何以此緣起八不顯示中道?八不究竟含些甚麼意義?

貳、明四對:「生滅、常斷、一異、來出(來去)」pp.83-90
(壹)略標p.83
要明了八不,先要知道所不的八事。這八者,是兩兩相對的,即分做四對:生滅、常斷、一異、來出。

(貳)別釋pp.83-90
一、「生」與「滅」pp.83-87
(一)以生滅說明諸行無常p.83
先說生與滅:生滅,在佛法裏是重要的術語,三法印的諸行無常,即依生滅而說明的。

(二)有為之相pp.83-84
1、有為四相:生、住、異、滅pp.83-84
此生與滅,或說為有為──行的四相:生、住、異、滅[2]
本無今有為。(如人的成胎為
有而相續為。(從成胎到發育完成、健在為
變化不居為。(一天天的衰老為
有而還無為。(臨終的死亡為
2、有為三相:生、(住)異、滅 [3]p.84
或說為三有為相:生、異、滅。住相含攝在異中,因為一切法都在不息的變化,沒有絕對的安住性,不過在生而未滅的當中,稱此相對的安定為住。此安住即是變化不定的,所以或稱為住異。
3、有為二相:生、滅p.84
或說生、滅二相:依一般的事物相續看,可有生滅當中的住、異相;若從心識的活動去體察,是「即生即滅」,竟無片刻的安定,只可說生滅。
4、小結p.84
雖有此四種、三種、二種的不同,然基本原則,都是說明諸法從生至滅與生了必歸於滅的過程,所以每以這基本的生滅說明無常。

(三)生滅之分類[4]pp.84-85
對於無常生滅的一切,細究起來,可有三種:
1、一期生滅p.84
一、一期生滅,這是最現成的,人人可經驗而知的。
如人由入胎到死去等,有一較長的時期,如上四相所說。
如約器界說,即成與壞,或成、住、壞。
2、一念生滅(剎那生滅)pp.84-85
二、一念──剎那生滅,不論是有情的、無情的,一切都有生滅相,即存在的必歸於息滅。推求到所以生者必滅,即發覺變化的並非突然,無時無刻不在潛移密化中。即追求到事物的剎那──短到不可再短的時間,也還是在生滅變化中的。
佛法說「一見不可再見」,因為一眨眼間,所見的似乎一樣,而早已不是原樣了。莊子說「交臂非故[5],也是此義。
這個剎那生滅,好學深思的哲人們,都多少的推論到;近代的科學者,已證實人們的身體不斷的在新陳代謝[6]
3、大期生滅p.85
三、佛法還說到另一生滅,可稱為大期生滅。眾生的生死流轉,是無始來就生而滅、滅而又生的,生滅滅生,構成一生生不已的生存。我們知道一念──剎那生滅,滅不是沒有了,還繼續地生滅滅生而形成一期的生滅。
從此可知一期一期的生死死生,同樣的形成一生生不已的生命之流,都可稱之為
到生死解脫的時候,纔名為
這如緣起法所說的:「此生故彼生」,即是生死的流轉──生;
「此滅故彼滅」,即是流轉的還滅──滅。
剎那生滅是深細的,此大期生滅又是極悠遠[7]的,每非一般人所知。

(四)「有、無」與「生、滅」pp.85-87
更進一步來說與生滅有關係的有與無。
1、有無與生滅,有著同一的意義;有與生為一類,無與滅又是一類p.85
「有」與「無」,依現代的術語說,即「存在」與「不存在」。
此有無與生滅,徹底的說,有著同一的意義如緣起法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8]這可知有與生為一類,無與滅又是一類。
2、「有」是「實有」嗎?「無」是「實無」嗎?pp.85-86
1)外道與一般人的見解:有即實有,無即實無p.85
外道及一般人,每以為有即是實有,無即實無,即什麼都沒有了。
這是極浮淺[9]的見解。此一見解,即破壞因果相──和合與相續。
2)佛法:一切法之有無,只不過是因緣和合與離散的推移,並非實有或實無pp.85-86
佛法徹底反對這樣的見解,稱之為有見、無見。這有見、無見,佛法以生滅來否定它、代替它。一切法之所以有,所以無,不過是因緣和合與離散的推移;存在與不存在,不外乎諸法緣生緣滅的現象。即一切法為新新非故,息息流變的有為諸行,從不斷地生滅無常觀,吐棄[10]了有即實有、無即實無,或有者不可無、無者不可有的邪見。
3、是否先「有無」,而後有「生滅」?p.86
1)一類世間學者說:先「有無」,後「生滅」p.86
一類世間學者,以抽象的思想方法,以為宇宙根本的存在是有,與有相對的不存在是無;從有到無,從無到有,而後成轉化的生滅。這是以為先「有無」而後「生滅」的
2)依佛法說:生即有,滅即無,兩者內容同一p.86
依佛法,凡是有的,必然是生的,離卻因緣和合生,即不會是有的。因此,因中有果論者的「有而未生」,為佛法所破。
《中論》〈15 觀有無品〉說:「有若不成者,無云何可成?因有有法故,有壞名為無。」[11]
這是說:依有法的變化趨於滅,滅即是無;離了有法的變異即沒有滅,離了滅即沒有無。若滅是存在的滅,不是存在的緣散而滅,那就是連無也無從說起。
所以《中論》〈5 觀六種品〉說:「若使無有有,云何當有無?」[12]
這樣,有與生,滅與無,是有著同一的內容。生起就是有,滅去即是無
4、「靜止的觀察有無」與「動態的宇宙觀」pp.86-87
1)一般人認為有無約體性說,生滅約作用說pp.86-87
一般人對於有與無,每落於靜止的觀察,所以都想像有與無約體性說,以生滅為約作用說。
2)《中論》確立動的宇宙觀:生滅即有無p.87
其實,體用如何可以割裂?佛法針對這點,以生滅為有無,如《中論》〈觀三相品〉[13]說。中觀者深研生滅到達剎那生滅,所以發揮生滅即有無,確立的宇宙觀。
5、「有無、生滅」相對的前後性p.87
1)約緣起假名相續的意義說:「有」在先而「生」在後p.87
但從念念生滅而觀相續的緣起,那麼有與生,無與滅,也不妨說有相對的前後性。如十二緣起支中說的「取緣有,有緣生[14],即「有」在先而「生」在後;「有」即潛在,「生」即實現。
2)約緣起假名相續的意義說:「滅」在先而「無」在後p.87
滅了而後歸於無,也好像「滅」在先而「無」在後。
但這都約緣起假名相續的意義說,否則會與外道說相混。
此生與滅,含攝了哲學上的存在與不存在、發生與消滅等命題。

二、「常」與「斷」pp.87-89

(一)外道對「常」與「斷」之見解p.87
再說斷常佛法中彈斥[15]外道的「有無」,多用「生滅」;而此下斷常、一異、來出,為當時外道戲論的焦點,所以佛法多方的破斥它。
,在釋迦時代的外道,是約時間變異中的永恒性說的。
   ,是中斷,即不再繼續下去。
例如外道執有神我,有此常住的神我,所以從前生到後生,從人間到天上,前者即後者,這種有我論者即墮常見
順世論者[16],不信有前世後世,以為現在雖有我,死了即甚麼也完了,這即是墮於斷見的斷滅論者。

(二)根本佛法之見解pp.87-88
凡是佛法,決不作如是說。根本佛法以緣起生滅為出發,以無常而破斥此等常見;但無常是常性的否定,而並不是斷滅。佛法都說生滅與相續,此常與斷是極少引用為正義的。
然而不常不斷的生滅相續,意義非常深玄[17];一分學者大談生滅相續,而又轉上了斷常之途。

(三)佛教中趨向「常」與「斷」的學派及其論點p.88
1、依中觀者看來,薩婆多部是落於常見的p.88
舉例說:薩婆多部主張三世有[18],一切法體是永遠如此的──法性常如。從未來到現在,從現在到過去,說生滅,說相續,不過在作用上說。
他們雖也說諸行無常,然依中觀者看來,是落於常見的。
2、依中觀者看來,經部師是落於斷見的p.88
如經部師,以種子現行來說明因果。[19]
然而從「大期生滅」的見地去看,「涅槃滅相續,則墮於斷滅」(21 觀成壞品)。[20]
從「剎那生滅」的見地去看,若法有定性,非無則是常;先有而今無,是則為斷滅」(15 觀有無品)。[21]
他即使不落於常見,斷見還不免呢!

(四)中觀者之正義pp.88-89
只要是執為自性有、自相有的,是難於避免常、斷過失的,所以說:「若有所受法,即墮於斷常。」(〈21 觀成壞品〉)[22]
若法執為實有,現在如此,未來也應如此,即墮於常見
若說先有而後無,即是落於斷見
15 觀有無品〉[23]和〈21 觀成壞品〉[24],明確的指出這種思想的錯誤。
《六十如理論》也曾說到:「若有許諸法,緣起而實有,彼亦云何能,不生常等過?[25]
故此中所講的斷常,是非常深廣的,甚至見有煩惱可斷,即斷見;有涅槃常住,即常見而涅槃是「不斷亦不常……是說名涅槃」(〈25 觀涅槃品〉)。[26]
總之,不見緣起真義,那恒常與變化,變與不變,為此「常見、斷見」所攝。

三、「一」與「異」pp.89-90
(一)印度六十二見以一見、異見為根本p.89
一異,是極重要的,印度六十二見[27]即以此一見、異見為根本。
現代辯證唯物論所說的矛盾、統一等,也不出一異的範圍。

(二)「一」與「異」的意義[28]p.89
1、從「總合與部分」及「單一與雜多」來說p.89
一即同一,異即別異,且說兩種看法:
1)「整體」是「一」,「部分」為「異」;由外而內作微觀,至「其小無內的小一」p.89
(一)如茶壺的整體是一(《金剛經》名為一合相[29]),壺上有蓋、有嘴、有把等是異;人是一,眼、耳、手、足等即異。
或名此一異為「有分」與「分」:「分」即部分,「有分」即能包攝部分的;換言之,就是全體與部分。全體即是一,全體內的部分即異。
然而如分析到不可再分割的部分,又即是「其小無內[30]」的小一,統攝於「有分」的全體。
2)「單一」為「一」,「雜多」為「異」;由內而外作宏觀,至「其大無外的大一」p.89
(二)如此個體而觀察此外的一切屋宇[31]鳥獸魚蟲草木等,此即一,而彼彼即異,所以「異」又譯為「種種」。
而此種種,或又統攝於一,即所謂「其大無外[32]」的大一。
2、從「同一與差別」來說:「有共同的類性」是「一」,「有不同的性質」是「異」pp.89-90
此外,如從類性去看,如說人,你、我、他都是人,即是同一;然我是張某,你是李某,乃至智愚強弱各各不同,即是異。
在此彼自他間,有共同的類性是一,不同的性質是異。而此一中有異,異中有一,是可以種種觀待而施設的。

(三)外道與佛教皆談到「一異」p.90
1、勝論派立「同句、異句」p.90
勝論師有同異性句[33],即以一異為原理,而使萬有為一為異,《中論》[34]也有破斥。
2、《華嚴經》六相中談到「總、別」與「同、異」p.90
一異中,包括的意義極多。《華嚴經》明六相──總、別、同、異、成、壞[35];總別、同異四相,即是此處所說的一異。

(四)緣起幻相似一似異p.90
緣起幻相,似一似異,而人或偏執一、偏執異,或執有離開事實的一異原理
總之,這是世間重視的兩個概念。

四、「來」與「出」(去)p.90
(一)來去即是運動p.90
來出,「出」又作「去」。從此到彼曰去,從彼到此為來。如變更觀點,那甲以為從甲到乙的去,而乙卻以為從甲到乙為來。來去即是運動,本是一回事,不過看從哪方面說罷了!
(二)凡是有生滅動變的,皆可說為來去p.90
世間的一切,我與法,凡是有生滅動變的,無不可以說為來去。

叁、說四對八不之理由與次第pp.90-92
現在,更進說龍樹為何只說這四對?為什麼如此次第?
(壹)施設教相說八不pp.90-91
《阿含經》中,如來散說緣起的不常不斷等,龍樹特地總集的說此八不。依《阿含經》,不妨除去「不生不滅」而換上「不有不無」。
《阿含》的緣起論,是「外順世俗」,以生滅的正觀而遣除有無、常斷、一異、來去的
但由於某些學者的未能「內契[36]實性」,淺見地分別名相,而不能如實正觀緣起,說生說滅,依舊落入有無的窠臼[37]
所以深入緣起本性者,宣說不生不滅的緣起,遣除生滅──即有無的妄執,重行闡明釋迦的真義。大乘的八不緣起,吻合釋尊的深義,而從施設教相的方便說,是富有對治的新精神。

(貳)龍樹菩薩為何只說這四對?p.91
這四對(生滅、常斷、一異、來去),說明法的四相。無論是小到一極微,大到全法界[38],沒有不具備此四相的,此四者是最一般而最主要的概念。

(叁)四對八不之次第pp.91-92
一、標宗:說有次第,理非前後p.91
我們必須記著,這四者是不能說為前後次第的,是「說有次第,理非前後」的。如順世間的意見說,不妨說有次第。
二、隨順世間而次第說「有無、常斷、一異、來去」pp.91-92
(一)法體:有、無p.91
佛說:世間的學者,不依於有,即依於無。一切無不以「有」為根本的概念,此「有」(bhāva),一般的──自性妄執的見解,即是「法」、「體」、「物」,這是抽象的而又極充實的。如不是這樣的有,即是無──什麼也不是的沒有。此有與無,是最普遍的概念,抽象的分析起來,是還沒有其它性質的。
(二)時間:常、斷p.91
如將此有與無引入時間的觀察中,即必然地成為常見或者斷見。如有而不可無的即是,先有而後可無的即是。常斷,即在有無的概念中,加入時間的性質。《雜阿含》(961經)說:「若先來有我,則是常見;於今斷滅,則是斷見。」[39]
(三)空間:一、異pp.91-92
如將此「有無、常斷」引入空間的觀察,即考察同時的彼此關係時,即轉為「一見」與「異見」。人類有精神與物質的活動,外道如執有神我常在者,即執身(心色)、命(神我)的別異;如以為身、命是一的,那即執我的斷滅而不存在了。此一異為眾見的根本,比有無與斷常的範圍更擴大;它通於有無法體)、斷常(時間),更通於空間的性質。
(四)運動:來、去p.92
但這(一、異)還是重於靜止的,法體實現時、空中,即成為來去:或為時間的前後移動,或為空間的位置變化。法體的具體活動即來去,來去即比上三者更有充實內容了。此來去,如完滿的說,應為「行、止」,《中論》〈2 觀去來品〉即說到動靜二者;在《阿含經》中,外道即執為「去」與「不去」。[40]

三、小結pp.92-93
(一)隨順世間說四對之次第p.92
如以世間學者的次第說,即如此:
   

(二)中觀家之正義:有無等四相為一切所必備,決無先後次第p.93
如上面所說,中觀者是以此四相為一切所必備的,決無先後的。

肆、以動態的「生滅觀」,否定「有見與無見」p.93
(壹)生滅是有為諸行的通遍性p.93
釋尊的教說,以生滅為三法印的前提。生(異)滅,被稱為「有為之三有為相」,即「有為」所以為有為的通相。
原來,kriyā是「力用」或「作用」的意義。[41]
kṛta,即是「所作的」。
佛說的「有為」與「行」,原文都以此作用(Kṛ)為語根。
如「saṃskāra是能動名詞,意思是(能)作成的,或生成的。
而「有為」的原語,是saṃskṛta,為受動分詞的過去格,意思是為(因)所作成的。
這為因所成的有為,以生滅為相,所以生滅為因果諸行──有為的必然的通遍的性質。
因果諸行,是必然的新新生滅而流轉於發生、安住、變異、滅無的歷程。

(貳)有學者執著生滅而墮有見、無見,中觀者從緣起性空的深觀中,以生滅替代有無而否定它p.93
釋迦的緣起觀,以此生滅觀即動觀中,否定有見與無見
然佛以此生滅為有為諸行的通遍性,即從無而有、從有還無的流轉中正觀一切,並非以此為現象或以此為作用,而想像此生滅背後的實體的。
但有自性的學者,執生執滅,流為有見、無見的同道者。
為此,中觀者──大乘經義,從緣起本性空的深觀中,以此生滅替代有無而否定它(除其執而不除其法)

伍、總結pp.93-94
(壹)從無自性的緣起而觀「法體、時間、空間、運動」pp.93-94
如從無自性的緣起而觀此四者:
一、生滅如幻的色心等法:不離時空的活動者 pp.93-94
生滅即如幻如化的變化不居的心色等法,即不離時空的活動者。
從特別明顯的見地去分別:
二、生滅(法)的時間相:相似相續,不斷不常p.94
生滅(法)的時間相,即相似相續,不斷而又不常的。
三、生滅(法)的空間相:相依相緣,不一不異p.94
生滅(法)的空間相,即相依相緣,不異而不即是一的。
四、生滅的運動相:不來不去p.94
此生滅的運動相,即時空中的生滅者,生無所從來而滅無所至的
(貳)依圖表顯示「法體、時間、空間、運動」之關係p.94
約如幻的無性緣起說,姑[42]表擬之如下:







[1] 龍樹菩薩造《中論》卷 11 觀因緣品
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
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大正 301b11-14

[2] 尊者法勝造《阿毘曇心論》卷 2
一切有為法有四相:生、住、異、滅;世中起故生,已起自事立故住,已住勢衰故異,已異勢壞故滅。(大正 28811b18-20

[3] 《大毘婆沙論》卷 131
問:諸有為法各有生住滅?何故乃言一生一住一滅?
答:有因緣故說各有生住滅,謂各別有諸相相故非一相。有因緣故說一生、一住、一滅,謂皆不離一剎那時等,於一時生住滅故。(大正 27682c18-23

[4] 參見無性菩薩造,唐玄奘譯,《攝大乘論釋》卷 22 所知依分〉
三種生滅:化地部等者,於彼部中有三種蘊:一者、一念頃蘊,謂一剎那有生滅法。二者、一期生蘊,謂乃至死恒隨轉法。三者,窮生死蘊,謂乃至得金剛喻定恒隨轉法。大正 31386a22-26

[5]1參見《莊子,田子方》〈第二十一〉:吾終身與汝交一臂而失之,可不哀與?
2)明德清述《肇論略註》卷 1
「回也見新,交臂非故。」……義引莊子。仲尼謂顏回曰:「吾與汝交一臂而失之。可不哀歟?」意謂交臂之頃,已新新非故。蓋言迅速難留之如此也。(卍新續藏54333c21-334a1

[6] 新陳代謝:1.指生物體不斷以新物質替換舊物質的過程。(《漢語大詞典》(六),p.1074

[7] 悠遠:1. 指空間距離的遼遠。2. 長久,久遠。(《漢語大詞典》(七),p.533

[8] 《雜阿含經》卷10262 經)(大正 267a4-8)。

[9] 浮淺:1.不深,膚淺。(《漢語大詞典》(五),p.1245

[10] 吐棄:唾棄。(《漢語大詞典》(三),p.88

[11]1)《中論》卷 315 觀有無品〉(大正 3020a18-19)。
2)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251
要知先要成立了有,然後才可成立無。現在「有」都「不」能「成」立,「無」又怎麼「可」以「成」立呢?無是怎麼建立的?「因」先「有」一種「有法」,這「有」法在長期的演變中,後來破「壞」了就說他「為無」;無是緣起離散的幻相。
[12]1)龍樹菩薩造《中論》卷 15 觀六種品〉:
若使無有有,云何當有無?(大正 307c16
2)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129
        性空者說:能所相待的緣起虛空,我並不否認他的存在,不過不許實有自性罷了。但一  般人,說有就覺得有個實在的;聽說自性非有,就以為什麼都沒有。……要知道上面所   以破有,是破他的自性有,不是破壞緣起幻有。同樣的,這裡破無,也是破實自性無。    所以說:「若使無有」實在的自性「有」,哪裡「有」實在的自性「無」呢?
[13] 《中論》卷 27 觀三相品〉(大正 309a6-12b4)。
[14] 《雜阿含經》卷 12284 經):
世尊告諸比丘:「若於所取法隨生味著、顧念、縛心,其心驅馳,追逐名色,名色緣六入處,六入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譬大樹根幹、枝條、柯葉、華果,下根深固,壅以糞土,溉灌以水,彼樹堅固,永世不朽。如是,比丘!於所取法隨生味著、顧念、心縛,其心驅馳,追逐名色,名色緣六入處,六入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大正 279b24-c6
[15]1)彈:13. 引申為譏訕、指摘。(《漢語大詞典》(四),p.151

2)斥:4. 駁斥。(《漢語大詞典》(六),p.1053

[16]1)印順法師,《佛法概論》,p.47
印度的順世論者,以世界甚至精神,都是地水火風四大所組成;又如中國的五行說等。他們都忽略本身,直從外界去把握真實。這一傾向的結果,不是落於唯物論,即落於神秘的客觀實在論。
2順世外道梵名Lokāyata Lokāyatika。音譯路伽耶派、盧迦耶陀派、路歌夜多派、路迦也底迦派。又作順世派。為古印度婆羅門教之支派,主張隨順世俗,倡導唯物論之快樂主義。此派與阿耆毘伽派同為古印度自由思想之代表學派。此派以唯物論之立場,主張地、水、火、風等四元素合成吾人身心,人若命終,四大亦隨之離散,五官之能力亦還歸虛空,故吾人死後一切歸無,靈魂亦不存在。因此,此派否認輪迴、業,復否認祭祀、供儀、布施之意義。於認識論上主張感覺論,於實踐生活上主張快樂論。並反對婆羅門所主張之祭祀萬能主義,而傾向於詭辯之思想。除「吾人身心係由四大和合而成」之主張,此派復認為世間一切之生物、無生物亦皆由四大所構成;四大可分析至「極微」(即物質之最小單位),而於極微之外,世間即無任何餘物。並進而論定:人雖有精神作用,然所謂精神作用亦不過物質之結合所產生之狀態而已,故人生之目的乃在於追求快樂。(《佛光大辭典》六),p.5353.2 -5353.3

[17] 深玄:深奧玄妙。(《漢語大詞典》(五),p.1423

[18]1)《大毘婆沙論》卷 76
三世諸法,因性果性,隨其所應,次第安立。體實恒有,無增無滅;但依作用,說有說無。(大正 27395c28-396a1
2印順法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p.69-70
「三世有」是什麼意義?一一法的實體,是沒有增減的(這是「法界不增不減」的古義),如《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七六(大正27395c-396a)說:「三世諸法,因性果性,隨其所應,次第安立。體實恆有,無增無減,但依作用,說有說無。」
一一有為法的體性,是實有的:未來有,現在有,過去有,不能說「從無而有,有已還無」的。依諸法的作用,才可以說有說無。
這是說,一切法不增不減,本來如此:沒有生起以前,已經這樣的有了,名「未來有」。
依因緣而現起,法體還是這樣,名「現在有」。
作用過去了,法體還是這樣的存在,名「過去有」。
生滅、有無,約法的作用說,自體是恆住自性,如如不異的。生與滅──無常,是「不相應行法」。依緣而「生」與法俱起,剎那不住,法與「滅」俱去;法與生、滅俱而起(生滅相)用,所以說法生、法滅。其實,法體是沒有生滅的,也就沒有因果可說的,如《大毘婆沙論》說:「我說諸因以作用為果,非以實體為果;又說諸法以作用為因,非以實體為因。諸法實體,恆無轉變,非因果故」。這是著名的「法性恆住」,「三世實有」說。
依說一切有部,常與恆是不同的。法體如如不異而流轉於三世的,是恆有;不生不滅的無為法,是常。這一思想,有法體不變而作用變異的意義。

[19] 印順法師,《華雨集》(第四冊),pp.255-256
佛說「曾有」,「當有」,其實是不離「現在」的。曾有與當有,聽來似不大具體,到了經部,引出了種子薰習的思想,那就較易領會了。其解釋是:現在法生起後即剎那滅,「曾有」是什麼?它就是曾經有過,在剎那滅時,就薰習而成一種潛能,如種子一樣;這薰習所成的力量,是「曾有」,其實就是現在,只是沒有發現出來而已。
說「當有」,當有即種子,有了種子,當然會生起,其實種子並沒有離開現在。這「現在有」派的思想,依我看法,一定要講到種子──潛能思想才能圓滿。依現在有來說,過去與未來是假有。由於時間觀的不同,有此兩派。由此,可知唯識思想是繼承「現在有」的學派,唯識家指出過去未來是假立的,故以種子薰現行,現行薰種子,來說明一切法的起滅,其教理與經部師特別深切。

[20]1)龍樹菩薩造《中論》卷 321 觀成壞品〉:「法住於自性,不應有有無;涅槃滅相續,則墮於斷滅。」(大正 3029a11-12
2)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390
因果法如有自性,「法」法「住」在他的「自性」中,以為他確實如此,是實有自性的,那就「不」可說他「有」本無今「有」的生,從有還「無」的滅。因果既有自性,生滅即不可能。外人在生死相續上,以因果生滅的理由,自以為不常,他沒有想一想涅槃的從有而無。
如因果生滅的諸行,確有自性,煩惱是成實的,那「涅槃」的滅煩惱,「滅相續」的生死,不是「墮於斷滅」了嗎?相續諸行,是實有自性的因果法,修對治道得離繫,因果相續不起,這不是斷滅是什麼?

[21]1)龍樹菩薩造《中論》卷 315 觀有無品〉(大正 3020b26-27)。
2)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257
假定諸「法有」決「定」的實自「性,非」是「無」有,那就必然「是常」住,落於常見,像說一切有系,儘管他說諸法是無常的,萬有是生滅的,但他主張三世實有,一切法本自成就,從未來至現在,由現在入過去,雖有三世的變異,法體在三世中,始終是如此的。所以在性空者看來,這還是常執。假定以為「先」前的諸法是實「有,而」現「今」才歸於滅「無」,那又犯了「斷滅」的過失!

[22]1)龍樹菩薩造《中論》卷 321 觀成壞品〉(大正 3028c22)。
2)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384
如固執諸法的實生實滅,即有斷常的過失。有所受就是於認識上的法有所取;有所取,就是有所著。以為此法確是這樣,起決定見。起實有自性的見地,「有所受法」,那就不是「墮於斷」見,就墮於「常」見,落在這斷常的二邊中。

[23] 參見《中論》卷 315 觀有無品〉(大正 3019c20-20c4)。

[24] 參見《中論》卷 321 觀成壞品〉(大正 3027c12-29b22)。

[25] 宗喀巴大師著,法尊法師譯《菩提道次第廣論》:「《六十正理論》云:諸不許緣起,著我或世間,彼遭常無常,惡見等所劫。若有許緣起,諸法有自性,常等過於彼,如何能不生。若有許緣起,諸法如水月,非真非顛倒,彼非見能奪。」(福智之聲出版社,p.414

[26]1)龍樹菩薩造《中論》卷 425 觀涅槃品〉:
無得亦無至,不斷亦不常,不生亦不滅,是說名涅槃(大正 3034c26-27
2)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489
一切有為有漏法,無不是性空,無不是緣起的寂滅,本來如此,沒有一法可以斷的。如果說有法可斷,這就是斷見,斷見者怎麼能得涅槃?所以說「不斷」。涅槃也有稱之為常的。然這是指現覺空性的超越時間性而假說的。一般人以為由過去而現在,由現在而未來,三世時劫的遷流是無常;以為過去如此,現在如此,一直如此是常住。這樣的常住,只是緣起相對性的安定相,那裡可以想像為實有的常在。在現覺空寂中,超越時間性,沒有這種對無常的常,所以說「不常」。

[27] 六十二見,參見《長阿含經》卷 14(第 21 經)《梵動經》(大正 188b12-94a13)。

[28] 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51
     一與異,別譯作一與種種,這可以概括「總合與部分」,「統一與對立」,「同一與差別」,「和  合與矛盾」,「單一與雜多」等。

[29] 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則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須菩提!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大正8752b10-14

[30] 無內:猶言無窮小。與無外相對。(《漢語大詞典》(七),p.108

[31] 屋宇:房屋(《漢語大詞典》(四),p.35

[32] 無外:2. 猶無窮,無所不包。(《漢語大詞典》(七),p.106

[33]1)勝論派六句義:實句義、德句義、業句義、同句義、異句義、和合義。(參見《佛光大辭典》(二),pp.1254.3-1255.2
2)唐·普光述《俱舍論記》卷 52 分別根品〉:
勝論外道,離法之外別執有數性,量性,各別性,合性,離性,彼性,此性,有性,等者等取同異性等。勝論外道有六句義:一、實,二、德,三、業,四、有,五、同異,六、和合,或有說十句義。竝如前說。(大正 41107b25-29

[34]1)龍樹菩薩造《中論》卷 214 觀合品〉:             
異因異有異,異離異無異,若法從因出,是法不異因。
若離從異異,應餘異有異,離從異無異,是故無有異。(大正 3019b9-17
2)參見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p.242-244
外人想:世間是無限的差別,怎麼說無異?其中,勝論師是特別立有同性、異性的實體。勝論派在有名的六句義中,有大有性及同異性兩句。大有是大同,有是存在,一切法都是存在的;一切法的所以存在,必有他存在的理性,這就是大有。同異性,是除了大有的普遍存在以外,其他事事物物的大同小同,大異小異。這一切法的所以有同有異,必有同異的原理,這就叫同異性。如人與人是共同的;而人與人間又有不同,這就是異。又人與牛馬是異;人與牛馬都是有情,這又是同。一切法有這樣的大同小同,大異小異,證明他有所以同所以別異的原理。
本文所破的異相,主要是破這同異性中的異性。不但別異的原理不成,就是事物的別異自性,也不能在緣起論中立足。所以破他說:「異」是差別,但怎麼知道他是差別呢?不是「因」此與彼「異」而知道「有異」的嗎?此法因別異的彼法,此法才成為別異的。此法的差別性,既因彼差別而成立,那麼差別的「異」性,不是「離」了彼法的別「異」性,此法就「無」有差別的「異」性可說嗎?這樣,此法的差別性,不是有他固定的自體,是因觀待而有的。從相依不離的緣起義說,凡是從因緣而有的,他與能生的因緣,決不能說為自性別異。如房屋與梁木,那能說他別異的存在?所以說:「若法」從「所因」而「出」的,「是法」就「不」能「異因」。這樣,外人所說的別異,顯然在緣起不離的見解下瓦解了。
外人聽了,還是不能完全同意。他以為:異有兩種:一是不相關的異,一是不相離的異。如木與房子的異,是離不開的異;如牛與馬的異,是可以分離的異。不相離的異,固可以用離異沒有異的論法來破斥;至於相離的異,焉能同樣的用因生不離的見解來批評呢?外人的解說,還是不行!因為,「離」第二者所「從」因的別「異」性,如可以有別「異」性,那就「應」該離其「餘」的「異」而「有」此法的別「異」了。但事實上,「離」了所「從」的別「異」性,根本就「無」有此法的別「異」性。如牛與羊,因比較而現有差別;如沒有牛羊的比較,怎麼知道他是差別的?所以還是「無有異」性。性空者是近於經驗論的,決不離開相待的假名別異性,說什麼差別與不差別的本然性。第二頌,清辨的《般若燈論》是沒有的。這實在不過是引申上頌的意義而已。

  [35]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 3426 十地品〉:
菩薩住此歡喜地,能成就如是大願。……又發大願,願一切菩薩行,廣大無量,不壞不雜,攝諸波羅蜜,淨治諸地。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所有菩薩行,皆如實說,教化一切,令其受行,心得增長,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虛空,盡未來際,一切劫數,無有休息。(大正 10181c11-28

[36] 15. 體會,領悟。(《漢語大詞典》(二),p.1532

[37] 窠臼: 2. 比喻舊有的現成格式,老套子。(《漢語大詞典》(八),p.449

[38] 法界:指意識所緣對象之所有事物。為十八界之一。據《俱舍論》卷一載,受、想、行三蘊與無表色、無為法,稱為法界;於十二處之中,則稱為法處。然十八界中其他之十七界  亦稱為法,故廣義泛指有為、無為之一切諸法,亦稱為法界。(《佛光大詞典》(四),  p.3368

[39] 《雜阿含經》卷 34961 經)(大正 2245b21-22)。

[40]1)《雜阿含經》卷 34967 經):
俱迦那言:「云何?阿難!如來死後有耶?」
阿難答言:「世尊所說,此是無記。」
復問:「如來死後無耶?死後有無耶?非有非無耶?」
阿難言:「世尊所說,此是無記。」
俱迦那外道言:「云何?阿難!如來死後有?答言無記。死後無?死後有無?死後非有非無?答言無記。云何?阿難!為不知不見耶?」
阿難答言:「非不知、非不見,悉知、悉見。」
復問阿難:「云何知?云何見?」
阿難答言:「見可見處,見所起處,見纏斷處,此則為知,此則為見。我如是知、如是見,云何說言不知、不見?」
俱迦那外道復問:「尊者何名?」
阿難陀答言:「我名阿難陀。」
俱迦那外道言:「奇哉!大師弟子,而共論議!我若知是尊者阿難陀者,不敢發問。」
說是語已,即捨而去。(大正 2248b20-c5
2)《大智度論》卷 7048 佛母品〉:
「死後有如去」者,
問曰:先說常、無常等,即是後世或有或無,今何以別說如去四句?
答曰:上總說「一切世間常、非常」,「後世有、無」事,要故,別說。
「如去」者,如人來此間生,去至後世亦如是。
有人言:先世無所從來,滅亦無所去。
有人言:身、神和合為人,死後神去身不去,是名如去不如去。
「非有如去非無如去」者,見「去」、「不去」有失故,說「非去非不去」。是人不能捨神,而著「非去非不去」。
如是諸邪見煩惱等,是名「心出、沒、屈、伸」。所以者何?邪見者種種道求出不得故,欲出而沒。邪見力多難解,故說常、無常等十四事。(大正 25547b5-17

[41] 與「作」(Kṛ)有關的幾個梵文字:
1kriyā(陰性名詞):是力用或作用的意義。
2kṛtya(未來被動分詞):應被作;(中性名詞)活動、作用、所作事。
3kṛta(過去被動分詞):即是「所作的」。
4saṃskāra(陽性名詞):「行」。(如「諸行無常」的「行」。)意思是(能)作成的,或生成的。
5saṃskṛta(過去被動分詞):「有為」,意思是為(因)所作成的。這為因所成的有為,以生滅為相,所以生滅為因果諸行──有為的必然的通遍的性質。因果諸行,是必然的新新生滅而流轉於發生、安住、變異、滅無的歷程。

[42] 姑:6. 姑且,暫且。(《漢語大詞典》(四),p.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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