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嚴推廣教育班第26期(《中觀今論》)
第五章 中觀之根本論題
第一節 緣起
(pp.59-63)
釋厚觀(2013.
11.30)
壹、中觀的根本論題:緣起、無自性、空(p.59)
《中論》說:「眾因緣生(即緣起)法,我說即是空。」[1]
「若法眾緣生,即是寂滅性。」[2]
《十二門論》說:「眾緣所生法,是即無自性。」[3]
緣起,所以是無自性的;無自性,所以是空的;空,所以是寂滅的。
「緣起自性空」,實為中觀的根本論題、根本觀法、根本的法則。
緣起、自性、空,到底是什麼意義呢?
貳、別論緣起(pp.59-63)
(壹)一切因果、事理都是緣起(pp.59-60)
一、《阿含經》所說的緣起:雖多從「有情的流轉還滅」說,實則「器世間」也還是緣起(p.59)
佛法以有情的生死相續及還滅為中心,所以經中說到緣起,總是這樣說: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乃至純大苦聚集。」[4]
「此無故彼無 ,此滅故彼滅,謂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
《阿含經》說緣起, 雖多從有情的流轉還滅說,實則器世間也還是緣起的。
二、《阿毘達磨》說四種緣起,通「有情」及「器世間」(pp.59-60)
《阿毘達磨論》中說四種緣起[5],即通於有情及器世間。
三、《十二門論》說內緣起、外緣起,通有情及無情(p.60)
《十二門論》也說內緣起與外緣起[6]:內緣起,即無明緣行等十二支;外緣起,即如以泥土、輪繩、陶工等而成瓶。可知緣起法是通於有情、無情的。
四、《大智度論》說:有為法、無為法都是緣起(p.60)
依《大智度論》說[7]:不但內外的有為法是緣起的,因待有為而施設無為,無為也是緣起的。
有为、无为因待而说
五、小結:離開緣起,一切無從安立(p.60)
(貳)「緣起」的三種特性(pp.60-63)
「緣起」為佛法最主要的術語。從經義的通貫生滅及不生滅,依學派間的種種異說,今總括為三點來說明:
相關的因待性
序列的必然性
自性的空寂性
一、相關的因待性(pp.60-62)
一、相關的因待性:
(一)因果相待(p.60)
起是生起,緣是果法生起所因待(apekṣya)的。約從緣所生起的果法說,即緣生;約從果起所因待的因緣說,即緣起。
(二)有部對緣起的偏執:專作事相的辨析,但忽略了緣起的因待性(p.60)
薩婆多部等以緣起為因,也有他的見地。但他們關於緣起的解說,專作事相的辨析,考察無明等的自相、共相、因相、果相等,忽略了「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因待性,不免有所偏失!
(三)把握緣起的因待性,才能深入緣起及悟入法性空寂(pp.60-61)
剋實[9]的說:「此有故彼有」二句,是緣起的主要定義;「無明緣行」等,是緣起的必然序列,也是舉例以說明其內容。
唯有在緣能起果中,把握緣起相關的因待性,才能深入緣起,以及悟入緣起法性的空寂。所以,緣起約因緣的生果作用說,但更重在為一切存在的因待性。
若用抽象的公式來說,緣起即是「此故彼」。此與彼,泛指因與果。彼之所以如此,不是自己如此的,是由於此法而如此的,此為彼所以如此的因待性,彼此間即構成因果系。
例如推究如何而有觸──感覺,即知依於六入──引發心理作用的生理機構而有的;六入對於觸,有著此有彼可有,此無彼必無的必然關係,即成因果。
缘起,因缘和合生起而有果,在事相的因、缘、果的说明之外,还要注意此有故彼有因待性,才不会执着自性
(四)緣起有二大定律:相依相生的流轉律,相依相滅的還滅律(pp.61-62)
但緣起的含義極廣,不單是從緣而生起,也還是從緣而滅無,這又可以分為兩點說:
1、相生相滅,皆依於緣起(p.61)
一、如由惑造業,由業感果,這是相順相生的。
如推究如何才能滅苦?這必須斷除苦果的因緣──惑,即須修戒定慧的對治道。此對治道能為斷惑的因緣,即相違相滅的。
苦的消除可以从因缘的消散下手
如《雜阿含經》(53經)說:「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世間滅。」[10]
世間集,是由惑感苦,相順相生;世間滅,是由道斷惑,相違相滅的。
這相生相滅,都是依於緣起的 。
2、緣起的內在特性:依他而有而生,必依他而無而滅(pp.61-62)
二、一切法所以能有生,有法的可以無,生法的可以滅,不僅由於外在的違順因緣,而更由於內在的可有可無、可生可滅,此可有可無、可生可滅的可能性,即由於緣起。存在──有與生起的本身,即含有生者必滅、有必歸無的必然性。
例如觸是依於六入而有而生的,那麼,觸即不離六入,沒有觸的獨存性。一旦作為因緣的六入起了變化或失壞了,觸也不能不跟著變化及失壞。
這即是說:凡是依緣而起的,此生起與存在的即必然要歸於滅無。所以佛說緣起,不但說「此有故彼有」的生起,而且說「此無故彼無」的還滅。
依他而有而生,必依他而無而滅,這是深刻的指出緣起的內在特性。
《阿含經》說[11]:人是地水火風空識──六大和合而成的。但這性能不同的六大,一失均衡,即有病、老、死的現象,這即是具體的說明了由此而生,必由此而滅。
3、小結:依於緣起成立生死,也依緣起成立涅槃(p.62)
所以緣起法有此二大定律:即相依相生的流轉律,又相反的有相依相滅的還滅律。
依於緣起,成立生死,也即依之成立涅槃,佛法是何等善巧!
二、序列的必然性(pp.62-63)
二、序列的必然性:
(一)因果序列的必然性(pp.62-63)
佛法說緣起,不但說明「此故彼」的因果關係,而且在因果中,抉出因果生滅的序列必然性。
如悟入十二有支,這決不止於別別的因果事實,而是從一切眾生無限複雜的因果事相中,發見[12]此因果的必然程序。如發見日月運行的軌道,看出社會發展的必然階段。
從前,大眾學者特別重視這點,因此說緣起是不變(無為)的因果軌律[13]。[14]
佛說「得法住智」[15];經說「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16],都是說明緣起序列的必然性。
(二)依中觀義說:緣起序列的必然性,不能離事說理(p.63)
但依中觀義來說,緣起的序列必然性決非離事說理,是在緣能起果的作用中,現出此必然的理則。
生死相續,似乎依照此理則而發展,佛也不過發見此因果事中的理則而已。
三、自性的空寂性(p.63)
三、自性的空寂性:
從緣起果的作用,有相關的因待性,有序列的必然性。此因待與必然,不但是如此相生,也如此還滅。
如進一層考察,一切法的如此生滅、如此次第,無不由於眾緣。那麼,此有無生滅的一切法,即沒有自體,即非自己如此的。這即能從如此生滅、次第中,悟入此是即空的諸行,並非是實有實無實生實滅的。
彼此因待,前後必然,世間的因果幻網,似乎有跡可尋,而自性空寂,因果幻網即當體絕待,了無蹤跡。所以說:緣起是「宛然[17]有而畢竟空,畢竟空而宛然有」。
附錄:印順法師,《成佛之道》(增注本),p.172:
[1](1)《中論》卷4〈24 觀四諦品〉:
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大正30,33b11-14)
※「無」,依梵文原意是「空」。
(2)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p.461-463:
一切「眾」多「因緣」所「生」的「法」,「我」佛「說」他就「是空」的。雖說是空,但並不是否認一切法。這空無自性的空法,「亦」說「為是假名」的。因離戲論的空寂中,空相也是不可得的。佛所以說緣生法是空,如《智度論》說:『為可度眾生說是畢竟空』,目的在使眾生在緣起法中,離一切自性妄見;以無自性空的觀門,體證諸法寂滅的實相。所以一切法空,而不能以為勝義實相中,有此空相的。這即緣起有的性空,「亦是中道義」。……
上頌已成立緣生性空的空,是不礙有的,是不著空的正見;下頌才說明一切無不是緣生法,所以一切無不是空的。凡是存在的,無一不是緣生的。所以說:「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凡是從因緣生的,無一不是空無自性的。實有的緣生法,決定沒有的。所以說:「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這一頌與上一頌的意義,是連貫的,不能把他分開,而斷章取義的。離後頌而讀前頌,決定會作別解。論主所以引這兩頌,因外人與論主諍論,說性空者主張是破壞一切的;論主才引經證成自己,不特沒有過,而且這是佛法的精髓,是佛法的真義所在。
[2](1)《中論》卷2〈7 觀三相品〉:
若法眾緣生,即是寂滅性,是故生生時,是二俱寂滅。(大正30,10c11-12)
(2)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p.158-159:
依中觀的正見,「若」諸「法眾緣」和合而「生」起,那就是無自性的;無自性的緣生,當體「是」本性空寂的「寂滅性」。寂滅性的緣生法,不應執有實在的自性法在生時生。所以「生」法與「生時」,「是」觀待的假名,在緣起的無自性中,「二」者都是「寂滅」無生的。
[3] 《十二門論》卷1〈1觀因緣門〉:
眾緣所生法,是即無自性,若無自性者,云何有是法?(大正30,159c26-27)
[4] 《雜阿含經》卷13(335經):
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又復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比丘!是名第一義空法經。(大正2,92c20-25)
[5](1)《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23:
緣起有四種:一、剎那,二、連縛,三、分位,四、遠續。(大正27,117c3-4)
(2)印順法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p.344:
寂授尊者的「剎那緣起」,與世友《品類論》的「剎那」或「連縛緣起」,提婆設摩《識身論》的「遠續緣起」,《發智論》的「分位緣起」,總稱四種緣起。
(3)印順法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p.191-192:
有部論師對緣起的解釋,各有所重,所以「緣起有四種:一、剎那,二、連縛,三、分位,四、遠續。
一、剎那緣起:與迦旃延尼子同時的寂授──設摩達多所說。一剎那中,有無明、行……老死等十二支。一剎那中,與一念中相近。《華嚴經》〈十地品〉說:「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十二緣分,是皆依心」;「知十二因緣,在於一心中」。一心緣起,可說受到剎那緣起的影響。
二、連縛緣起:世友《品類足論》說「云何緣起?謂一切有為法」。一切有為法,通於有漏、無漏;有先後或同時的因果關係,所以名為連縛。
三、分位緣起:《發智論》說:無明、行,是前生的因;識、名色、六處、觸、受,是現生的果。愛、取、有,是現生的因;生、老死,是未來生的果。十二支通於三世,有兩重因果。所以名為分位,是階段的意思。以人來說,如識入母胎,新生命開始,名為「識」。胎中肉團,還沒有成(人)形階段,名為「名色」。胎中人形成就,眼、耳等形成,名為「六處」。十二支,是三世因果的十二階段。每一階段,在欲、色界的,都具足五蘊,以五蘊為體。名為「無明」、「識」等,是約這一階段的特性而說,並非只是「無明」或「識」等。
四、遠續緣起:是《識身足論》說的。生死業報,是不限於前後二生的。可能很久以前的惑業因緣、到今生才受報;今生的惑業因緣,要多少生以後才受報。所以生死業報的十二支,是通於久遠的,名為「遠續」。
這四說,毘婆沙師認為都是合理的;特別是世友的「連縛緣起」,通於一切有為法,受到《大毘婆沙論》編集者的稱讚:「是了義」說,「是勝義」說。然佛說十二緣起重於惑業苦的三世因果;聲聞乘法重於生死的解脫,所以毘婆沙師還是以「分位緣起」為主。
[6] 《十二門論》卷1〈1觀因緣門〉:
眾緣所生法有二種:一者內,二者外。眾緣亦有二種:一者內,二者外。
外因緣者,如泥團、轉繩、陶師等和合,故有瓶生。又如縷繩機杼識師等和合,故有疊生。又如治地築基梁椽泥草人功等和合,故有舍生。又如酪器鑽搖人功等和合,故有酥生。又如種子地水火風虛空時節人功等和合,故有芽生。當知外緣等法皆亦如是。
內因緣者,所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各各先因而後生。如是內外諸法,皆從眾緣生。(大正30,159c28-160a9)
[7] 《大智度論》卷95:
因有為故有無為,如經中說:離有為,無為不可得;如離長無短,是相待義。(大正25,728a28-b1)
[8] 離卻:猶離開。(《漢語大詞典》(十一),p.885)
[9] 剋實:照實。(《漢語大詞典》(二),p.690)
[10] 《雜阿含經》卷2(53經):
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大正2,12c23-25)
[11] 《中阿含經》卷21(86經)《說處經》:
阿難!我本為汝說六界:地界,水、火、風、空、識界。阿難!此六界,汝當為諸年少比丘說以教彼,若為諸年少比丘說教此六界者,彼便得安隱,得力得樂,身心不煩熱,終身行梵行。(大正1,562c17-21)
[12] 發見:3.看到或找到以前不知道的事物或規律。(《漢語大詞典》(八),p.547)
[13] 軌律:法度規律。(《漢語大詞典》(九),p.1201)
[14] 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p.55-56:
從學派上看,一切有系是以緣起為有為法,是因;
大眾分別說系,以緣起為無為法,是因果的理則。
緣起無為者,也可說緣起法是不生不滅的,但不是中觀的正見。
緣起有為者,可以在因果體用上,說不生不滅等,但也不是中觀的正見。
中觀者的八不緣起,是依化迦旃延等經而闡揚的,從生滅一異的假有無實上,顯示不生不滅等。
所以從勝義諦說,不生不滅等,是緣起法的本性空寂。
從世俗諦說,這是緣起的幻相無實;而世俗與勝義是無礙的,這才是本論的正見。
本來,佛在因果相生中,見到因果的條理,悟到這因果理事的幻化非真而悟入空寂。佛所證在此,所說亦在此,從緣起的生滅顯示寂滅,才是佛說緣起的目標所在。這唯有在般若等性空經、中觀等性空論,才圓滿而扼要的開示出來。
[15](1)《雜阿含經》卷12(347經):
佛告須深:「不問汝知不知,且自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彼諸善男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離於我見,心善解脫。」
須深白佛:「唯願世尊為我說法,令我得知法住智,得見法住智!」 (大正2,97b11-15)
(2)《大毘婆沙論》卷110:
問:何故第七名法住智?
答:「法」者是果,「住」者是因,知果法所住因故,名法住智。謂知三界下中上果所住之因名法住智。此智唯知因之別相,非聖行相,故唯世俗智攝。
有作是說:「此通四智,謂法、類、世俗、集智。」……
復有說者:「前六智是知因智故名為法住,緣彼起智名法住智。此智知道,非知集 因,亦四智攝,謂法、類、世俗、道智。」……
評曰:應知此中初說為善。如世尊說:蘇尸摩當知,先有法住智,後有涅槃智。
問:此中何者是法住智?何者是涅槃智耶?
有作是說:知集智是法住智,知滅智是涅槃智。
有餘復說:知苦、集智是法住智,知滅、道智是涅槃智。
或有說者,知苦、集、道智是法住智,知滅智是涅槃智。……
復有說者:知流轉智是法住智,知還滅智是涅槃智。
復次,知緣起智是法住智,知緣起滅智是涅槃智。
復次,知生死智是法住智,知生死滅智是涅槃智。
有餘師說:近分地智是法住智,根本地智是涅槃智。……由此故知近分地智是法住智,
根本地智是涅槃智。(大正27,572a27-b29)
(3)《瑜伽師地論》卷94:
復次、若有苾芻具淨尸羅,住別解脫清淨律儀,增上心學增上力故,得初靜慮近分所攝勝三摩地以為依止,增上慧學增上力故,得法住智及涅槃智。用此二智以為依止,先由四種圓滿,遠離受學轉時,令心解脫一切煩惱,得阿羅漢,成慧解脫。
此中云何名法住智?謂如有一,聽聞隨順緣性緣起無倒教已,於緣生行因果分位,住異生地,便能如實以聞、思、修所成作意如理思惟,能以妙慧悟入信解:苦真是苦,集真是集,滅真是滅,道真是道。諸如是等,如其因果安立法中所有妙智,名法住智。
又復云何名涅槃智?謂彼法爾,若於苦、集、滅、道,以其妙慧悟入信解,是真苦、集、滅、道諦時,便於苦、集住厭逆想,於滅涅槃起寂靜想,所謂究竟、寂靜、微妙、棄捨一切生死所依,乃至廣說。如是依止彼法住智,及因於苦若苦因緣住厭逆想,便於涅槃,能以妙慧悟入信解為寂靜等,如是妙智名涅槃智。(大正30,835c19-836a8)
(4)印順法師,《成佛之道》(增注本),pp.224-225:
在中道的正見中,有著一定的程序,主要是:「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佛為深摩說:『不問汝知不知,且自先知法住,後知涅槃』,這是怎樣的肯定、必然!什麼是法住智?什麼是涅槃智?
依《七十七智經》說:一切眾生的生死緣起,現在如此,過去未來也如此,都是有此因(如無明)而後有彼果(如行)的,決不離此因而能有彼果的,這是法住智。所以,法住智是對於因果緣起的決定智。這雖然是緣起如幻的俗數法(如不能了解緣起的世俗相對性,假名安立性,而只是信解善惡,業報,三世等,就是世間正見,不名為智),但卻是正見得道所必備的知見。
經上說:如依此而觀緣起法的從緣而生,依緣而滅,是盡相,壞相,離相,滅相,名涅槃智。這是從緣起的無常觀中,觀一切法如石火電光,纔生即滅;生無所來,滅無所至,而契入法性寂滅。這就是:『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由無常(入無我)而契入寂滅,是三乘共法中主要的解脫法門(還有從空及無相而契入的觀門)。
所以,法住智知流轉,知因果的必然性;涅槃智知還滅,知因果的空寂性;法住智知生滅,涅槃智知不生滅;法住智知有為世俗,涅槃智知無為勝義。「依俗」諦的緣起因果,而後「契」入緣起寂滅的「真實」,這是解脫道中「正觀法」的必然歷程,一定「如是」而決無例外的。
(A)法住智——知流轉——知因果的必然性——知生滅———知有為世俗。
(B)涅槃智——知還滅——知因果的空寂性——知不生滅——知無為勝義。
(5)印順法師,《學佛三要》,p.175:
以四諦為觀境的觀慧,又可分為二方面:一是對四諦事相的了知,即法住智;一是對四諦理性的悟證,即涅槃智。事相與理性的諦觀,法住智與涅槃智的證得,為三乘共慧應有的內容。
(6)印順法師,《空之探究》,pp.150-152:
《雜阿含經》中,長老比丘們告訴須深(Susīma)比丘,他們是阿羅漢,但不得四禪(《相應部》說不得五通)及無色定。須深覺得難以信解,佛告訴他說:「彼先知法住,後知涅槃」;「不問汝知不知,且自先知法住,後知涅槃」。這是說,阿羅漢有先後層次,也可說有二類。
一、法住智(dharma-sthititā-jñāna)知:緣起被稱為法性、法住,所以法住智是從因果起滅的必然性中,於五蘊等如實知,厭,離欲,滅,而得解脫智:「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雖然沒有禪定,但煩惱已盡,生死已了。這是以慧得解脫,知一切法寂滅,而沒有涅槃的自證。
二、涅槃智(nirvāṇa-jñāna)知:生前就能現證涅槃的絕對超越(即大乘的證入空性,絕諸戲論;也類似一般所說的神秘經驗),名為得現法涅槃;在古代,被稱為得滅盡定的俱解脫(不過滅盡定,論師的異解紛紜)。
這可能是二類阿羅漢,也可能是先後契入的層次。
在佛教界,慧解脫聖者是沒有涅槃智的;俱解脫者有涅槃智,是入滅盡定而決定趣涅槃的。惟有另一類人(絕少數),正知見「有滅涅槃」而不證得阿羅漢的;不入滅盡定而有甚深涅槃知見的,正是初期大乘,觀一切法空而不證實際的菩薩模樣。
(7)印順法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p.28-29:
從釋尊的教說中,可見阿羅漢智有先後層次,也有二類阿羅漢。
1、法住智(dharma-sthititā-jñāna)知:緣起法被稱為「法性」、「法住」,知法住是知緣起。從因果起滅的必然性中,於(現實身心)蘊、界、處如實知,厭、離欲、滅,而得「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己辦,不受後有」的解脫智。雖沒有根本定,沒有五通,但生死已究竟解脫,這是以慧得解脫的一類。
2、涅槃智(nirvāṇa-jñāna)知:或是慧解脫者的末「後知涅槃」;也有生前得見法涅槃,能現證知涅槃,這是得三明、六通的,名為(定慧)俱解脫的大阿羅漢。雖有二類不同,但生死的究竟解脫,是一樣的;而且都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的。
[16] 《妙法蓮華經》卷1〈1序品〉:
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大正9,9b9-10)
[17] 宛然:2.真切貌,清晰貌。(《漢語大詞典》(三),p.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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