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1 April 2017

《中觀今論》0304

福嚴推廣教育班第26期(《中觀今論》)
第三章 緣起之生滅與不生不滅
          第四節 緣起之綜貫性  
pp.37-40
釋厚觀2013. 11. 16
壹、緣起:綜貫生滅與不生滅p.37

聲聞常道以「緣起生滅」為元首,大乘深義以「無生真諦」為第一,這多少是近於大乘的解說。
如從《阿含經》為佛法根原,以龍樹中道去理解,那麼緣起是處中說法,依此而明「生滅」,也依此而明「不生滅」。緣起為本的佛法,是綜貫「生滅」與「不生滅」的。[1]

貳、引經證成緣起綜貫生滅與不生滅pp.37-38

(壹)「緣起」與「涅槃」pp.37-38
所以,這裡再引經來說明。
《雜阿含經》293經,以緣起與涅槃對論,而說都是甚深的:「此甚深處,所謂緣起。倍復甚深難見,所謂一切取離、愛盡、無欲、寂滅、涅槃。如此二法,謂有為、無為。有為者,若生、若住、若異、若滅。無為者,不生、不住、不異、不滅。」[2]這說明在有為的緣起以外,還有更甚深難見的,即離一切戲論的涅槃寂滅────無為

(貳)「緣起」與「緣生」p.38
一、《阿含經》之教說p.38
又《雜阿含經》296[3],說緣起與緣生。「緣起(pratītya-samutpāda)」即相依相緣而起的,原語是動詞。「緣生pratītyasamutpanna」是被動詞的過去格,即被生而已生的,所以玄奘譯作「緣已生法」。經文以緣起與緣生對論,而論到內容,卻都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十二支,成為學派間的難題。[4]
二、薩婆多部:因名緣起,果名緣生p.38
薩婆多部依緣起是主動、緣已生是被動的差別,說:因名緣起,果名緣生。[5]即從無明緣行,行緣識,乃至生緣老死,凡為緣能起的因說為緣起,從緣所生的果說為緣生。緣起、緣生,解說為能生、所生的因果
三、大眾部:緣起是遍通的,不生滅的;緣生是個別的,生滅的p.38
大眾部留意經中說緣起是「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性、法住、法界常住[6]的特點,所以說:
各各因果的事實為緣生,這是個別的、生滅的。
因果關係間的必然理性為緣起,是遍通的、不生滅的[7]

叁、依龍樹之解說:依「緣起」可說明「緣生事相」,亦因「緣起」悟入「涅槃實相」pp.38-39
缘生 ←缘起→  涅槃
          
(壹)緣起不但是說明「現象事相」的根本法則,也是說明「涅槃實相」的根本p.38
今依龍樹開示的《阿含經》中道,應該說:緣起不但是說明「現象事相」的根本法則,也是說明「涅槃實相」的根本。
有人問佛:所說何法?佛說:「我說緣起。」釋迦以「緣起為元首」,緣起法可以說明「緣生事相」,同時也能從此「悟入涅槃」。
(貳)緣起通「世間現象界」──「生滅」與「出世的實相界」──「不生滅」 pp.38-39
一、通「不生滅」pp.38-39
依「相依相緣的緣起法」而看到「世間現象界」──生滅,「緣起」即與「緣生」相對,緣起即取得「法性、法住、法界、常住」的性質。
二、緣起通「生滅」p.39
依「緣起」而看到「出世的實相界」──不生滅,「緣起」即與「涅槃」相對,而緣起即取得「生滅」的性質。
三、《阿含》是以緣起為本闡述「現象」與「實相」p.39
《阿含經》是以「緣起」為本而闡述此「現象」與「實相」的。

(叁)「緣起與緣生」、「緣起與涅槃」 p.39
一、「緣起」與「緣生」對論:緣起是佛陀的正覺,攝得空寂的「緣起性」p.39
依《阿含經》說:佛陀的正覺,即覺悟緣起,即是「法性、法住、法界常住」的緣起,即當體攝得(自性涅槃)空寂的緣起性。所以正覺的緣起,實為與「緣生」對論的。
二、「緣起」與「涅槃」對論:緣起即攝得因果生滅的「緣起事相」p.39
反之,如「緣起」與「涅槃」對論,即偏就緣起生滅說,即攝得──因果生滅的緣起事相。
三、緣起,相依相緣而本性空寂,所以是「生滅」,也即是「不生滅」p.39
緣起,相依相緣而本性空寂,所以是「生滅」,也即是「不生滅」。釋尊直從此迷悟事理的中樞而建立聖教,極其善巧!
這樣聲聞學者把緣起與緣生,緣起與涅槃,作為完全不同的意義去看,是終不會契證實義的。

(肆)空相應緣起p.39
一、大乘依「無我──緣起性空」而統一三法印中的「無常」與「涅槃」p.39
若能了解緣起的名為空相應緣起;大乘特別發揮空義,亦從此緣起而發揮。以緣起是空相應,所以解悟緣起,即悟入「法性本空的不生不滅」;而「緣生的一切事相」,也依此緣起而成立。三法印中的「無常」與「涅槃」,即可依「無我──緣起性空」而予以統一。
二、空相應緣起,能成立一切法相,亦能從此而通達實相p.39
大乘把握了即空的緣起,所以能成立一切法相;同時,因為緣起即空,所以能從此而通達實相。

肆、結說pp.39-40

大乘所發揮的空相應緣起,究其實,即是根本佛教的主要論題。緣起法的不生不滅,在《阿含經》中是深刻而含蓄的,特依《大智度論》而略為解說。




[1]《空之探究》,第4章‧第3節,〈《中論》之中心思想〉,pp.224-225
佛說的緣起,是「諸說中第一」,不共世間(外道等)學的。但佛教在部派分化中,雖一致的宣說緣起,卻不免著相推求,緣起的定義,也就異說紛紜了。大都著重依緣而生起,忽略依緣而滅無。不知「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固然是緣起;而「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也還是緣起。《雜阿含經》卷253經)正是這樣說:「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大正212c23-25)佛的緣起說,是通於集與滅的。

[2]《雜阿含經》卷12293經)(大正283c13-17)。

[3]1)《雜阿含經》卷12296經)(大正284b13-26):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因緣法及緣生法。
云何為因緣法?謂此有故彼有,謂緣無明行,緣行識,乃至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
云何緣生法?謂無明、行……。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所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無明有行,乃至緣生有老死。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生故有老病死、憂悲惱苦。此等諸法,法住,法定,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如是隨順緣起,是名緣生法,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處、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名緣生法。(參見《雜阿含經論會編(中)》pp.34-35
2)《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1121緣起品〉:「引契經云:一時薄伽梵,在室羅筏住逝多林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苾芻眾:吾當為汝宣說緣起、緣已生法,汝應諦聽,極善作意。云何緣起?謂依此有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 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發生愁、歎、苦、憂、擾、惱,如是便集純大苦蘊,苾芻當知。生緣老死,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緣起,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生緣老死,如是乃至無明緣行,應知亦爾。此中所有法性、法定、法理、法趣,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是名緣起。
云何名為緣已生法?謂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是名為緣已生法。苾芻當知,老死是無常,是有為是所造作,是緣已生,盡法,沒法,離法, 滅法;生,有,取,愛,受,觸,六處,名色,識,行,無明亦爾。(大正26505a10-27

[4]《空之探究》,第4章‧第3〈《中論》之中心思想〉,p.220
緣起與緣生,同樣的是無明、行等十二支,而意義卻顯然不同。緣生法,是無常滅盡的有為法,是緣已生──從緣所生的果法。而緣起,是佛出世也如此,佛不出世也如此的。「法住法界」,是形容緣起的。

[5]《空之探究》,第4章‧第3〈《中論》之中心思想〉,p.222
緣起與緣生,都是有為法,差別在:緣起約因性說,緣生約果法說。緣起是有為,在世俗的說明中,龍樹論顯然是與說一切有部相同的。

[6]《雜阿含經》卷12296經)(大正284b13-18)。

[7]《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23(大正27116c4-8):
或復有執,緣起是無為,如分別論者。
問:彼因何故作如是執?
答:彼因經故,謂契經說:「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性。」佛自等覺為他開示乃至廣說,故知緣起是無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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