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概論》
第十八章 戒定慧的考察
釋開仁編.2010/5/14
【附錄】
一、淫欲是障道法
印順導師《華雨集》第五冊(p.249-p.255):
一、淫欲不是生死根本,但在現實人間,淫欲「是障道法」,這是我從佛法得來的見解。世間是苦,「苦」體是每一眾生(依五蘊、六處和合而有的)自體。何以有此生死苦果?「集」起生死的是愛,愛的內容為:「後有愛,貪喜俱行,彼彼喜樂」。佛曾深感眾生的難以教化,問題為每一眾生,有「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阿賴耶」──深藏的愛著窟宅。以上,是佛法根本,阿含及廣律所說。眾生生死不已,原因是煩惱,煩惱是無量數的,可分二類:一、「分別生」的:主要是人類文明發達所引起的,文明越進步,煩惱越多。這在現實人間,是嚴重的,可以造成最大的惡業;但斷除了,還是在生死中。二、「俱生」的:其中一分,是一切眾生所同有的,一切眾生所必有的。這雖是微細的,不妨得人天善果,但卻是最為難斷的。如末那相應的四種煩惱,「我癡,我見,我慢,我愛」(一切都加一「我」字)。佛法以愛為集諦;經說:「愛莫過於己」,這是有意識或無意識中所必有的,所以說:自我愛為生死根本。你以自殺殉情來表示是淫欲而不是自我愛,這是不知愛的內容。從自我愛而延擴起來,經說三愛:「欲愛、有愛、無有愛」。欲愛是物欲(淫欲在內)的愛著;有愛是自體存在的愛著;無有愛是否定自己、超越自己(自殺,愛著涅槃解脫等)的愛著。如「殺身成仁」,「捨生取義」,如沒有尊重自己(人格道德)的一念,能為仁義而死嗎?其他,有些在生死中的眾生,是沒有淫欲的,你既然知道,那也就不再說了。
二、解脫生死,重在斷除煩惱。欲界人類,如淫念與淫事多,不論什麼法門,都是不可能解脫的,所以說「淫欲障道」。在某一期間(長短不定,依根性及精進程度而不同)暫斷淫欲,精進修行,止觀相應,引發無我淨慧,就能斷我見而得初果。證果後,在家弟子如為事業與淫欲所累,就不能進修得二果。得二果的也是這樣,所以初果、二果的在家聖者,依然能生男育女。如離欲界煩惱,進得三果,那在家也不再有淫念了。如得四果,雖然年富力壯,女性不再有月經(身體健康正常);男性也不會夢遺不淨。出家的可得四果,在家可得三果。在家而得四果,那就不是當下涅槃,就一定出家了。但有的部派說:阿羅漢也有在家而不出家的。三果聖者如死後生天,那是沒有淫欲的色界;但凡夫依禪定力,也能生色界,所以沒有淫欲,並不等於斷除生死根本。欲能障道而不是生死根本,這是我對佛法的理解。
三、生在人間,維持個體生命的,是飲食;延續種族生命的,是淫欲。古人說:「食色性也」,性是出於本能的。一般人的飲食或行淫,是不離煩惱的。如恰當──適合個體的正常需要,適合當時社會的正常制度,這不能說是罪惡,不會因此而生天、墮地獄,也不會因此而流轉生死(不感總報)。煩惱有二類:一是惡(不善)的,一是無記(不可說是善是惡)的。無記的雖然微細,到底是不清淨的,所以名為有覆無記。本能的自我愛,也屬於此。引起淫欲的欲愛,與瞋、疑等不同。人及大多數畜生(鳥獸蟲魚等),淫欲是本能的。到一定時期,生理變化而自然發現。凡屬本能的,不能說是善是惡。如食草的牛、羊等,不能說有「不殺生」的美德;蜘蛛結網捕蟲而食等,也不能說是專造「殺生」的惡業。如煩惱依本能而起,率性而動,無記所攝。所以在世間法中,飲食男女是正常的,否則人類都要下地獄了。眾生以自我(我是「主宰」義)愛為中心。欲界人類的欲愛──愛著、佔有的「物欲」非常強,貪心熾盛。食,發展為經濟的爭奪; 淫欲也一樣,每逾越正常。食色性也,而食色成為人與人間永不解決的困擾(苦,並不限於食色)。人類的知識進步,依自我(主宰)愛而來的佔有欲,人是不可能沒有的,於是有家庭,國家、國際(到現在,還沒有形成有效的秩序),這是容許私欲而又加以限制。從容許說,是保障私有,所以要保障私有,正因私有欲出於人性,不可能沒有的(共產制否定私有經濟,於是大多數怠工,造成不可免的貧困)。但過於縱容私有,又會造成另一型態的困難,如自由經濟制的週期性衰退。私有、佔有,可說有正常的一面,但從佛法(出世法)來說,源於人性而來的私有、佔有,世間是不可能有徹底的解決。從個人(在世間)來說,衣食等經濟事項,如能少欲知足,是容易解決的(當然不是徹底的解決),而淫事有關雙方,不能專憑自己意志來決定,如漠視對方,會增添家庭的糾紛困擾,比衣食問題是更難解決的。所以佛制出家,以不畜私產為原則,而淫欲則完全禁止。總之,根源於自我愛而來的私有佔有,世間是永不能解決的。共產黨否定經濟私
有制,造成永遠的貧困;一杯水主義,在一般民眾來說,那是說不完的悲慘事實。佛制出家的完全禁止淫欲,如不能安心於佛法喜悅之中,即使持戒謹嚴,不敢違犯,內心矛盾,也不過人天功德,不能趣向聖道解脫的。真正的「梵行已立」,是無漏聖道的成就。
四、「如人間……理想的實現」,是古代佛弟子的理想,我是遵循古人的理想而說吧了。北俱盧洲式的,「跡近神話」,其實是古人對原始社會的懷念。文明愈進步,人類的問題越多,於是古人想起原始社會的淳樸。猶太人心目中的樂園,中國所傳葛天氏、無懷氏之民,都好在「不知不識,順帝之則」。蒙昧時代知識未開,私欲也不發達,飲食男女都任性而行,當然人與人間的問題也少些。其實是不可能沒有問題的。鳥類爭食;即使吃不完,狗也會為食而相爭;為了異性的追逐,公犬互咬,是常見的。雖說古代知識未開,總要比禽獸聰明得多,怎能沒有人與人間的困擾呢!不過比文明進步的,要安和得多。大乘淨土,是進一步的理想國。衣食自然,智慧發達,佛法流行,男女問題也得到解決。早期的東方阿閦佛國,有出家(沒有僧制)也有在家,有聲聞也有菩薩,有男子也有女人,卻沒有現實人間的苦難。特別是女人:「妊身產時,身不疲極,……亦無有苦,……亦無有臭處惡露」;這是理想的人間淨土。蓮華化生,原從印度神教,梵王從蓮華中出現說而來,是理想的天國淨土。這樣的淨土,沒有飲食男女問題。最高的理想,沒有在家出家的差別,本不必說沒有女人。傳說印度的梵天,沒有女人,都是丈夫相(無有女人的淨土,與此傳說有關)。其實,在梵文中,梵天是中性名詞,可說是沒有男女之相的(梵文,有男性、女性、中性,如現代語文中的他、她、牠一樣)。你問:「到底是方便適應,抑或是究竟施設」?我所說的,只是順著古人的理想而作此說。如徹底的說:是世間(以每個眾生自體為本而活動於時空之中)就是苦,苦是本質的。即使沒有男女淫欲,如化生天國,或低級動物依自體分裂而繁殖的,也還是在苦中。想像美好的世間,而又以為沒有苦,是根本不可能的。只要是世間,苦是不可免的(但苦有輕重的不同),這才要有出世法的必要!
五、你的意見,限於人類,似乎覺得女人特別苦。其實,男女不同,就有不同的苦。科學不斷發明,可能有「助於女性生產撕烈的劇苦」,如試管嬰兒的成功,無痛分娩等,但這還不是苦!「連一念淫心都犯戒」,說來話長,不說也罷!你讀佛書能有所啟發,論列也有條理,也有充實信仰,我可說是非常歡喜的。最好能對佛法,根本的經律論,下一番功力,應於佛法獲得更完善的見解(近代人的寫作都只能作參考)。
二、「真實禪」與「強梁禪」
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278-p.285):
《雜阿含經》「如來記說」,佛化詵陀迦旃延(Sandha-kAtyAyana-gotra)經,說「真實禪」與「強梁禪」,是以已調伏的良馬,沒有調伏的劣馬,比喻深禪與世俗禪。【89】詵陀,或譯刪陀、掠陀、散他。與詵陀迦旃延氏有關的教授,傳下來的僅有二則。另一則是佛為詵陀說:離有離無的正見──觀世間緣起的集與滅,而不落有無的中道。【90】車匿(Chanda)知道了無常、苦、無我、涅槃寂滅,而不能領受「一切行空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涅槃」。阿難(Ananda)為他說「化迦旃延經」,離二邊而不落有無的緣起中道,這才證知了正法。【91】這是非常著名的教授!龍樹(NAgArjuna)《中論》,曾引此經以明離有無的中道。
【92】這一教授,《相應部》沒有集錄,編在《增支部》「十一集」第十經。【93】這部經,在當時流行極廣。如《增支部》「十集」的六‧七經;「十一集」的7-10 經,19-22 經:一共10 經,都與詵陀經說的內容相關。在《中部》,是第一《根本法門經》,與《中阿含經》(106)《想經》相同。這一教授而被稱為「根本波梨耶夜」(MUlaparyAya),可見在法門中的重要性。【94】同一內容而已演化為十餘經,然足以代表原形的,還是《詵陀迦旃延經》。《瑜伽師地論菩薩地真實義品》,引這部經來證明離言法性,文句也相同。【95】現在摘錄《雜阿含經》卷33(926 經)(大正2,236a-b)所說:
「如是丈夫,不念貪欲纏,住於出離,如實知,不以貪欲纏而求正受。亦不(念)瞋恚、睡眠、掉悔、疑纏,……不以疑纏而求正受」。「如是詵陀!比丘如是禪者,不依地修禪,不依水、火、風、空、識、無所有、非想非非想而修禪;不依此世,不依他世,非日(非)月,非見、聞、覺、識,非得、非求,非隨覺、非隨觀而修禪。詵陀!比丘如是修禪者,諸天主、伊溼波羅、波闍波提,恭敬合掌,稽首作禮而說偈言:南無大士夫,南無士之上!以我不能知,依何而禪定!」「佛告跋迦利:比丘於地想能伏地想,於水、火、風……若覺、若觀,悉伏彼想。跋迦利!比丘如是禪者,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覺、觀而修禪。」
經中先說明,要離貪欲等五蓋,不可以五蓋來求正受(三昧)。修禪要先離五蓋,是佛法中修禪的一般定律。次說修禪者應不依一切而修禪;如不依一切而修,那就印度的大神,天主(Indra)是帝釋天,伊溼波羅(IZvara)是自在天(梵天異名),波闍波提(PrajApati)是生主,都不能知道「依何而禪定」。原來一般的禪定,必有所依緣的禪境,所以有他心通的諸天,能知禪者的心境。現在一無所依,這就不是諸天世俗心境所能知道了。接著,佛為跋迦利(BhakalI《增支部》作詵陀)說明:不依一切而修,是於一切想而伏(「除遣」)一切想。依一切法離一切想,就是無所依的深禪。
經中所說不依的一切,也就是一般的禪法。地、水、火、風,依此四大而修的,如地、水、火、風──四種遍處;如觀身四大的不淨,如「持息念」的依風而修。空、識,也是遍處。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是四無色定。此世、他世、日、月:一般世俗禪定,或依此世界,或依其他世界,或依日輪,或依月輪而修。這都是有依有想的世俗定,與《楞伽經》所說的「愚夫所行禪」:「譬如日月形,缽頭摩深險(蓮華海),如虛空火燼,修行者觀察。如是種種相,外道道通禪」相合。【96】見、聞、覺、識(知),是六根識。在禪法中,有依根識的直觀而修的。得與求,是有所求、有所得,甚深禪是無求無得而修的。隨覺、隨觀,覺觀即新譯的尋、伺。依世俗定說,二禪以上,沒有尋、伺。約三界虛妄說,三界都是尋、伺所行。這所說的一切,都不依止,離一切想的深禪,與大乘所說,般若現證時能所雙忘,沒有所緣緣影像相,是沒有什麼不同的。
無所依禪,在當時,在後代部派中,當然會有不同的解說與修法。現存的漢譯聖典中,就有附有解說的。如《別譯雜阿含經》,或推論為飲光部(KAZyapIya)的誦本。關於佛為詵陀迦栴延所說,與《雜阿含經》相同;為薄迦梨所說一段,略有增附,如經卷8(大正2,431a)說:
「佛告薄迦梨:若有比丘深修禪定,觀彼大地悉皆虛偽,都不見有真實地相。水、火、風種,……亦復如是,皆悉虛偽,無有實法。但以假號因緣和合,有種種名。觀斯空寂,不見有法及以非法。」
所說不是經文不同,而是附入了解說。為什麼不依一切?為什麼除一切相(在心就是想)?因為這一切都是虛妄無實的,只是因緣和合的假名。「不見有法及以非法」,就是不取有相與無相。從因緣而有的,假名無實;深觀一切空寂,所以離有離無。這是以佛為詵陀所說的──離有無的緣起中道觀,解說這不依一切,離一切相的深禪。拿詵陀法門來解說詵陀法門,這應該是最恰當的了!還有《阿毘達磨俱舍論》,引有該經的偈頌,如卷29(大正29,154b)說:
「世尊於雜阿笈摩中為婆羅門婆駝鰖佗梨說:婆佗梨諦聽!能解諸結法,謂依心故染,亦依心故淨。我實無我性,顛倒故執有。無有情無我,唯有有因法,謂十二有支,所攝蘊處界;審思此一切,無補特伽羅。既觀內是空,觀外空亦爾,能修空觀者,亦(二?)都不可得。」
《俱舍論》所引的,跋迦利比丘,成為婆佗梨婆羅門。《別譯雜阿含經》也有偈頌,但內容大為不同。《俱舍論》所引的經頌,廣說無我,並依空觀,觀內空、外空(出《中部》《小空經》、《大空經》)。內外都不可得,是離一切想、無所依的一種解說。有因緣而沒有我,「法有我無」,符合說一切有部的見解。這雖也說到空觀,但與《別譯雜阿含經》的法空說,意義不同。
《增支部》所集的十經,除(十一集第十經)「詵陀」經,與《雜阿含經》一致外,也都提出了解說,或是佛說,或是舍利弗(SAriputra)說的。提出的解說是:不起一切想,是以「有想」為方便的。這是說,修得這一深定,並非不起想所能達成,而先要依「有想」為方便,才能獲得這樣的深定。「有想」是:
「阿難!此比丘如是想:此寂靜,此殊妙,謂一切行寂止,一切依定棄,愛盡,離貪,滅盡,涅槃。阿難!如是比丘,獲得如是三昧,謂於地無地想……無意所尋伺想,而有想。」【97】「我於有滅涅槃,有滅涅槃,或想生,或想滅。譬如火燃,或燄生,或燄滅。……時我想有滅涅槃,有滅涅槃。」【98】
這可說是以涅槃為觀想的。
第一則,與說一切有部,滅諦四行相:「滅」、「靜」、「妙」、「離」相近。涅槃是這
樣的微妙甚深,沒有地水火風等一切想相。所以除遣一切想,獲得與涅槃相契應的深定。
不依一切而修定,伏一切想,是要以涅槃無相觀為方便的。
第二則是:修者要想「有滅涅槃,有滅涅槃」。「有」是生死,生死的止息滅盡是涅槃。「有滅涅槃」的觀想,如火燄一樣,想生,想滅。想生想滅,生滅不住,如想滅而不生,就契入無相的深定。法藏部(Dharmaguptaka)等見滅諦得道,【99】「無相三摩地能入正性離生」,【100】依此經說而論,是相當正確的!
與《中部》《根本法門經》相當的,是《中阿含經》的《想經》,與異譯《佛說樂想經》。【101】《中阿含經》卷26《想經》(大正1,596b-c)說:
「若有沙門,梵志,於地有地想,地即是神,地是神所,神是地所。彼計地即是神已,便不知地。……彼於一切有一切想,一切即是神,一切是神所,神是一切所。彼計一切即是神已,便不知一切。」「若有沙門,梵志,於地則知地,地非是神,地非神所,神非地所。……彼於一切則知一切,一切非是神,一切非神所,神非一切所。彼不計一切即是神已,彼便知一切。」「我於地則知地,地非是神。……我不計一切即是神已,我便知一切。」
依《想經》所說,不論什麼法,如於法有法想,那就是神,不離神與神所。神,是「我」的古譯。想,表示是世俗的認識。依名言相,取總相、一合相的是「想」。如以為確實如此,那是不能真知一切法的。我與我所,隨世俗的一合相而起。如依「蘊」來說,那「地即是神」,是即蘊計我。「地是神所,神是地所」,是離蘊計我。無我無我所,就是於一切法無想的意思。於一切法無我我所的,能如實知一切法。這一解說,是順於說一切有部的。末了,佛又以自己(「我」)的無我我所,能知一切法為證明。《想經》分為三類,但在《中部》《根本法門經》中,是分為四類的(南傳9,1-6):
無聞凡夫──想‧思惟
有 學──知‧思惟
阿 羅 漢──知‧不思惟……貪瞋癡滅盡
如 來──知‧不思惟……知有緣生,生緣老死;一切渴愛滅‧離染‧
滅‧捨‧棄
依這部經說,凡夫是於法起想,依想而起思惟。有學沒有取相想,所以能知,但還有思惟。阿羅漢與如來,如實知一切法,不但不起想,也不依思惟而知。阿羅漢與如來,是真能知一切法的。在認識上,分別了凡夫、有學、無學聖者的差別。《增壹阿含經》九法中,也有這「一切諸法之本」法門,與《根本法門經》同本,但也只分為三類:凡夫、聖者、如來。【102】
「根本法門」所說的一切法,與《詵陀經》大同。在四無色前,加大梵天、果實天等。沒有「此世、他世、日、月」,而有「一、多、一切」,那是一想、異想、種種想。求與得與「涅槃」相當。這是從不依一切,無一切想的分別而來。
【89】《雜阿含經》卷33(大正2,235c-236a)。《別譯雜阿含經》卷8(大正2,430c-431a)。
【90】《雜阿含經》卷12(大正2,85c-86a)。《相應部》「因緣相應」(日譯南傳13,24-25)。
【91】《雜阿含經》卷10(大正2,66b-67a)。《相應部》「蘊相應」(日譯南傳14,207-212)。
【92】《中論》卷3(大正30,20b)。
【93】《增支部》「十一集」(日譯南傳22,294-298)。
【94】 印順導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729):「「波利耶夜」,本指那種說明的方法。漸漸的,對那種說明的內容(義),進而對那種說明的教法(通於文義),也就稱之為「波利耶夜」。這如世俗文字,說明的稱為「說」,討論的稱為「論」一樣。」
【95】《瑜伽師地論》卷36(大正30,489b7-29)。
【96】《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2(大正16,492a-b)。
【97】《增支部》「十一集」(日譯南傳22c,291)。
【98】《增支部》「十集」(日譯南傳22a,209-210)。
【99】《雜阿毘曇心論》卷11(大正28,962a)。
【100】《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85(大正27,927c)。
【101】《佛說樂想經》(大正1,851a-b)。
【102】《增壹阿含經》卷40(大正2,766a-b)。
《佛法概論》第十八章之「補充講義」
(2010/5/14)
印順導師對《雜阿含》(926 經)「不依一切」的解釋
(講義,p.271、276)
《雜阿含》卷33(926 經)(大正2,236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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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279-p.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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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丈夫,不念貪欲纏,住於出離,如實知,不以貪欲纏而求正受。亦不(念)瞋恚、睡眠、掉悔、疑纏,……不以疑纏而求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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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中先說明,要離貪欲等五蓋,不可以五蓋來求正受(三昧)。修禪要先離五蓋,是佛法中修禪的一般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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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說修禪者應不依一切而修禪;如不依一切而修,那就印度的大神,天主(Indra)是帝釋天,伊溼波羅(IZvara)是自在天(梵天異名),波闍波提(PrajApati)
是生主,都不能知道「依何而禪定」。原來一般的禪定,必有所依緣的禪境,所以有他心通的諸天,能知禪者的心境。現在一無所依,這就不是諸天世
俗心境所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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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詵陀!比丘如是禪者,不依地修禪,不依水、火、風、空、識、無所有、非想非非想而修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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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中所說不依的一切,也就是一般的禪法。地、水、火、風,依此四大而修的,如地、水、火、風──四種遍處;如觀身四大的不淨,如「持息念」的依
風而修。空、識,也是遍處。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是四無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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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依此世,不依他世,非日(非)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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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世、他世、日、月:一般世俗禪定,或依此世界,或依其他世界,或依日輪,或依月輪而修。這都是有依有想的世俗定,與《楞伽經》所說的「愚夫所行禪」:「譬如日月形,缽頭摩深險(蓮華海),如虛空火燼,修行者觀察。如是種種相,外道道通禪」相合。〔卷2,大正16,492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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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見、聞、覺、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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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聞、覺、識(知),是六根識。在禪法中,有依根識的直觀而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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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非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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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與求,是有所求、有所得,甚深禪是無求無得而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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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隨覺、非隨觀而修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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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覺、隨觀,覺觀即新譯的尋、伺。依世俗定說,二禪以上,沒有尋、伺。約三界虛妄說,三界都是尋、伺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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詵陀!比丘如是修禪者,諸天主、伊溼波羅、波闍波提,恭敬合掌,稽首作禮而說偈言:南無大士夫,南無士之上!以我不能知,依何而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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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所說的一切,都不依止,離一切想的深禪,與大乘所說,般若現證時能所雙忘,沒有所緣緣影像相,是沒有什麼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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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告跋迦利:比丘於地想能伏地想,於水、火、風……若覺、若觀,悉伏彼想。跋迦利!比丘如是禪者,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覺、觀而修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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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佛為跋迦利(BhakalI《增支部》作詵陀)說明:不依一切而修,是於一切想而伏(「除遣」)一切想。依一切法離一切想,就是無所依的深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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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義p.267,註腳69:修慧)
印順導師《學佛三要》(p.187-p.188):「
一、辨別思慧與修慧之同異處
在三有漏慧的修行過程中,思慧與修慧,同樣對於諸法起著分別抉擇,祇是前者(雖也曾習定)未與定心相應,後者與定心相應。
思惟,又譯為作意,本是觀想的別名,因為修定未成,不與定心相應,還是一種散心觀,所以稱為思慧。
如定心成熟,能夠在定中,觀察抉擇諸法實相,即成修慧。
二、世俗及勝義的所緣皆能成就「心一境性」
心能安住一境──無論〔1〕世俗現象,或〔2〕勝義諦理,是為止相;
止相現前,對於諸法境界,心地雖極明了,但並非觀慧,而是止與定應有的心境。
三、由「心一境性」為基礎,透過世俗或勝義的所緣起修「如實觀」
止修成就,進一步〔1〕在世俗事相上,觀因果、觀緣起、乃至觀佛相好莊嚴;
或〔2〕在勝義諦中,觀法無我,本來寂滅。
這不但心地極其寂靜明了,而且能夠於明寂的心境中,如實觀察、抉擇,體會得諸法實相。
從靜止中起觀照,即是修觀的成就。
這是佛為彌勒菩薩等開示止觀時,所定的界說。
四、緣世俗相可得定,進一步須觀共相得有漏慧,繼而才能引發無漏慧
單是緣世俗相,獲得定心成就,並不能趣向證悟;必須觀察一切法無我畢竟空寂,才可從有漏修慧引發無漏的現證慧。
修慧雖不能直接取證,但卻是到達證悟的必經階段。
五、「依智不依識」對修慧階段的重要性
四依裡的依智不依識,就是修慧的指導標準。
〔1〕識是有漏有取的,以我我所為本的妄想分別,若依此而進修,不但不得證悟解脫,而且障礙了證悟解脫之路。
〔2〕智則相反地,具有戡破我執,遣除邪見的功能,無自性無分別的慧觀,能夠降伏自心煩惱,引發現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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