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嚴推廣教育班第27期(《中觀今論》)
第七章 有、時、空、動
第四節 行──變動、運動
(pp.131-141)
釋厚觀(2014. 3.29)
壹、佛不答「死後去不去」,但隨俗說「來某城、去某地」 (pp.131-132)
(壹)佛法說運動都以「行」做代表;來去是運動的一種形相
佛法講到運動,都以「行」做代表。「行」是諸法的流行[1]、運動或變動的。現在約來去說,就是運動的一種形相。但說有來有去,常是為佛所呵斥的。
(貳)佛不答「我」去不去,亦不說「法」有來有去 (p.132)
外道問佛:「死後去,死後不去,死後亦去亦不去,死後非去非不去?」佛皆不答。[2]
《勝義空經》說:「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3]因為,一般人說到來去,即以為有個從此至彼或從前至後的東西。這種觀念,就是對諸法緣起的流行,不能如實了知所引起的錯誤。
佛所以不答外道死後去不去者,以其所說的神我尚且不可得,去與不去更無從談起。
但佛也明法的不來不去,如《勝義空經》所說。
(叁)佛法隨俗說「來某城、去某地」 (p.132)
然佛法並非不可說來去,如說「從無始生死以來」[4],或說「來王舍城」[5]。不過不如自性執所見的來去,是不來相而來,不去相而去的。
佛以生滅說明流行、運動,如觀生滅無常時說「觀諸法如流水、燈焰」[6];流水與燈焰,是剎那不住的,時時變動的,所以是無常的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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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流行:2.傳遞,運行。3.移動,流動。(《漢語大詞典》(五),p.1260)
[2](1)《雜阿含經》卷34(958經)(大正2,244b15-c10)。
(2)《起世經》卷5(大正1,333c 23-336a 8)。
(3)《大智度論》卷2〈1 序品〉(大正25,74c 8-75a 19)。
(4)《大智度論》卷70〈48 佛母品〉(大正25,547b5-14):
「死後有如去」者,
問曰:先說「常無常」等,即是「後世或有或無」,今何以別說「如去」四句?
答曰:上總說「一切世間常非常」;「後世有無」,事要,故別說。
「如去」者,如人來此間生,去至後世亦如是。
有人言:先世無所從來,滅亦無所去。
有人言:身、神和合為人;死後,神去,身不去。是名「如去不如去」。
「非有如去非無如去」者,見「去」、「不去」有失故,說「非去非不去」。是人不能捨神,而著「非去非不去」。
如:神我
[3]《雜阿含經》卷13(335經)(大正2,92c 12-25):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所謂『第一義空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為『第一義空經』?諸比丘!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除俗數法。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又復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比丘!是名『第一義空法經』。」
俗數法:十二缘起
[4](1)《大寶積經》卷90〈24優波離會〉(大正11,516a 13-16):
如是等一切世界諸佛世尊常住在世,是諸世尊當慈念我,若我此生,若我前生,從無始生死已來所作眾罪,若自作,若教他作,見作隨喜。
(2)《大智度論》卷1〈1 序品〉(大正25,58c 4-8):
復次,一切眾生為結使病所煩惱,無始生死已來,無人能治此病者,常為外道惡師所誤。我今出世為大醫王,集諸法藥,汝等當服,是故佛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
[5](1)《佛說德護長者經》卷2(大正14,847b6-8):
一切智善調,今來王舍城,不思議菩薩,俱到於彼岸。
(2)《四分律》卷50(大正22,936c 24-25):「時諸比丘,清旦,從耆闍崛山來王舍城中。」
[6](1)《大智度論》卷15(大正25,171b1-5):
行者觀心生滅如流水、燈焰,此名入空智門。何以故?若一時生,餘時中滅者,此心應常。何以故?此極少時中無滅故,若一時中無滅者,應終始無滅。
(2)《大智度論》卷22(大正25,222b1-6):
行者知三界皆是有為生滅、作法,先有今無,今有後無,念念生滅,相續相似生故,可得見知。如流水、燈焰、長風,相似相續故,人以為一。眾生於無常法中常顛倒故,謂去者是常住,是名一切作法無常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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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從運動的粗顯相說來去 (pp.132-137)
(壹)各學派對「動」之看法,與佛法之正確立場 (pp.132-133)
一、略標(p.132)
先從粗顯的來去,也即是從世俗諦的來去加以考察。有人以為《中論‧觀去來品》中廣破去來,中觀者是主張一切法不動的,那是大大的錯誤!
二、別述各學派對「動」之看法 (pp.132-133)
(一)薩婆多部 (p.132)
如人的來去、出入、伸臂、舉趾[7]、揚眉、瞬目[8],都是動變的一種。薩婆多部以此為表色[9],以此為能表顯吾人內心的物質形態。
此表色引发无表业,且有善恶
(二)正量部學者 (p.132)
正量部學者,即以此等為「動」。[10]
(三)唯識者 (pp.132-133)
唯識者曾破斥曰:「纔生即滅,無動義故。」[11]因為,動必是從此至彼,從前至後的,但這在時間的、空間的極點,是不能成其動義的。所以唯識者以為:色相的運動,乃內心中的似現,在心剎那剎那的相續變上,似有從此至彼的相,稱之為動,實是唯識所現的。
(四)一般學者 (p.133)
一般學者,每以為在人的感性上,一切是動的,此如眼、耳等所見、所聽到的;但在理性的思惟推比上,即是不動的了。
於是,重視感性的,即以為動是對的,不動不過是理性的抽象知識,是錯亂的。
重視理性的,以為一切的本體確是不動的,變動是感性的錯覺。
三、依佛法的立場指出種種自性執之錯誤 (pp.133-135)
(一)空間的無方極微、時間上的無分剎那,都是自性妄見的產物 (pp.133-134)
佛法即不同他們所說的:一切法依緣和合而幻現自性亂相,認識即以認識的無始自性執,緣彼自性亂相,於是能所交織[12],構成錯誤。在根識──即感性的直觀前境,不能理解緣起如幻,取實有自性相。因此,意識的思惟推比,雖了解為動的,而由於錯誤的自性見,到底推論所得的結果,也陷於不動的錯誤。
因為一有自性妄見,如運動上的去來,
在空間上將空間推析為一點一點的極微點,即不能成立動的去來相。
在時間上分析至最短的剎那點,前剎那不是後一剎那,前後各住自性,也無從建立運動。
空間的無方極微,時間上的無分剎那,都不過自性妄見的產物。
(二)以緣起如幻而觀一切時間中的運動,是能成立的 (p.134)
故有以為在時間、空間的每一點,即失運動相,是顛倒的。
不知無有空間的存在而不在此又在彼的──彼此即方分[13]相;
無有時間的存在而沒有前後相的──前後即延續相。
以緣起如幻而觀一切時間中的運動,是無有不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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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舉趾:1.舉足,抬腳。(《漢語大詞典》(八),p.1296)
[8] 瞬目:1.眨眼。(《漢語大詞典》(七),p.1255)
[9](1)《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22(大正27,635a 11-14):
表、無表決定實有,然表、無表依身而起。有依一分,如彈指、舉足等,一分動轉作善惡業;有依具分,如禮佛、逐怨等,舉身運動作善惡業,此中隨所依身。
(2)《瑜伽師地論》卷1(大正30,279b7-8):
表色者,謂取、捨、屈、伸,行、住、坐、臥,如是等色。
[10](1)《大乘成業論》卷1(大正31,781c 15-19):
身表行動為性。……云何名行動?謂轉至餘方,此攝在何處?謂色處所攝。
(2)印順法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214:
正量部就說:「身表(以)行動為性。……云何名行動?謂轉至餘方,……色處所攝。」身表業,如從此到彼;身體的行為,在動作過程中,動是暫住的,所以能從此到彼。
[11]《成唯識論》卷1(大正31,4c 8-13):
表、無表色豈非實有?此非實有!所以者何?且身表色若是實有,以何為性?
若言是形,便非實有,可分析故,長等極微不可得故。
若言是動,亦非實有,纔生即滅,無動義故。有為法滅,不待因故;滅若待因,應非滅故。
[12] 交織:2.縱橫交錯或錯綜複雜地合在一起。(《漢語大詞典》(二),p.345)
[13] 方分:空間有上、下、左、右之方位,稱為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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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運動者本身是動還是不動?(pp.134-135)
1、外人的見解 (p.134)
有的說:從甲到乙的運動,勢必先通過甲乙中間的丙;從甲至丙的中間,又須先通過甲丙中間的丁,從甲至丁又須先通過戊。這樣,由甲至乙中間實有無量的位數序列[14],即從甲至乙,永不能到達,即一切的運動不成。所以本體實是不動的,動不過是錯亂的現象。
2、印順法師評 (pp.134-135)
這是極端錯誤的!他為自性見所愚蔽[15],忽略了從甲至乙的運動者不是抽象的,本身是空間的活動者,是有體積的方分相;是時間的活動者,是有延續前後相的。從甲至乙的運動者,本身即佔有時間與空間,本身也是有無限位數序列的。
這樣,甲與乙間的無限位數序列,與去者自身的無限位數序列相對消,即等於沒有。甲乙間的有限長度,與去者的有限長度相比算,則從此至彼,成為有限量的,有限量即可能達到。
如我們在寬闊的公路上,遠處望去,好像那邊的路狹得多,等到過去用尺一量,仍是一樣的。路漸遠漸小,如把能量的尺放在那邊,再遠遠去看,也似乎狹小得多。但以狹尺量狹路,依舊可得如許寬度。路有錯亂的,尺也有錯亂相的,以錯亂衡錯亂,得到的是錯亂相的關係法則公例[16]不亂。
時空的存在,幻為無限位數的序列,一切是現為在此又在彼的,忽略能動者的時空性與無限位數序列性,這才推論為是不能動的。
(貳)中觀家對「來去」之看法 (pp.135-136)
一、外人執著有「諸行的流轉」或「眾生的流轉」,執有「我」或「實法」輪迴諸趣
有人以《中觀論》不來不去,以為是成立諸法不動的,那是錯誤的。如《中論‧觀縛解品》說:「諸行往來者,常不應往來,無常亦不應;眾生亦復然。」[17]此中所說的往來,是流轉即輪迴的意思。
外道執有我輪迴諸趣,或執有實法可輪迴。
二、中觀說:以我與法若是常,即不能成立輪迴;以無常為實生實滅,輪迴也不成 (p.135)
今中觀說:這樣的諸行無往來、眾生無往來,但並不是中觀者不許緣起我法的流轉。執有自性者,以自性觀一切法的來去運動,即不能成立。
以我與法若是常,常則永遠應如此,即不能成立輪迴。
若謂無常,不了無常是說常性不可得,而以無常為實生實滅,那麼生不是滅,滅又不是生,前滅後生間中斷了,輪迴也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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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序列:2.謂按某種標準排列。(《漢語大詞典》(三),p.1211)
[15] 愚蔽:愚鈍,不通事理。(《漢語大詞典》(七),p.622)
[16] 公例:猶言一般的規律。(《漢語大詞典》(二),p.65)
[17](1)《中論》卷3〈16觀縛解品〉:
諸行往來者,常不應往來,無常亦不應;眾生亦復然。(大正30,20c 9-10)
若眾生往來,陰界諸入中,五種求盡無,誰有往來者?(大正30,20c 17-18)
(2)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p.260-262:
往來天上人間,三界五趣,是生死流轉的現象。說到流轉,不外諸行的流轉,有情的流轉。
無我有法,法從前世移轉到後世,如化地部的窮生死蘊,銅鍱者的有分識,這是諸行的流轉。
或說五蘊法中有不可說我,一心相續中有真我,從前生移轉到後生,這是有情的流轉。
學派中,大眾及分別說系,多說諸行流轉;說有情流轉的,如說一切有系的假名我,犢子系的不可說我,都是說明從前世到後世的。
薩婆多部說:諸行無常,念念生滅,三世恆住自性,所以不許流轉。
大眾、分別說系,說的諸行無常,不但念念生滅,而且是念念轉變;這就是承認諸行的流轉了。
※釋第1頌:破諸行的流轉、眾生的流轉
A、破諸行的流轉
先考察諸行的流轉:是常恆不變的流轉呢?是無常演變的流轉呢?
(A)若諸行是常恆不變的流轉
假定是常恆不變的流轉,這不但不成其為諸行(行是遷流變化的),也不成其為流轉。常恆是前後一致沒有變化的;人間常在人間,天上常住天上,這還說什麼流轉呢?所以在「諸行往來」生死中,如執著「常」住,就「不應」說他有「往來」。
(B)若諸行是無常演變的流轉
假定是無常演變的流轉,無常是終歸於滅,而且是剎那剎那的即生即滅。滅了,還有什麼從前世移轉到後世去呢?有從前世到後世的法,必有前後的延續性;纔生即滅的無常,如執有自性,怎麼可以說他有流轉?所以諸行是「無常」的,也「不應」說他有往來。
B、破眾生的流轉
諸行的常無常,不可說他有往來生死的流轉;依蘊、界、處而安立的眾生,說他是常或無常,也同樣的不能成立生死流轉的往來。所以說:「眾生亦復然」。
※釋第2頌:別破眾生的流轉
雖然說了諸行和眾生的流轉都不可能,但在固執實有自性者的學者,特別是一切有與犢子系,以為諸行雖不能建立往來,在諸行和合的相續中有我;依這假名的或真實的眾生,就可以說有流轉了。
這對於眾生,倒需要考察:假定說有「眾生」的「往來」,這眾生是假有的嗎?是實有的嗎?
A、若眾生是假有
假定說是假有的,那應當反省:所建立的實有諸法,尚且不能流轉;卻想在假有的眾生上建立,豈不是笑話?真水不能解渴,想以陽燄來解渴,這當然是不能達到目的的。主張實有自性,就應當在實有上建立流轉;否則,應痛快的接受一切唯名論,在假名中建立一切。
B、若眾生是實有
假定說是實有的,或妙有的,根本佛法中,徹底不承認這種思想。因為實有、妙有的眾生,在現實身心的探求中,了不可得。如在五「陰」、六「界」、六「入」的諸法「中」,以「五種」方法,「求」微妙實有的自我,「盡無」所有。陰、界、入是組合有情的原素,所以在這一切法中求。且以五陰中的色陰說:色不是我,離色沒有我,不離色也沒有我,我中沒有色,色中也沒有我。五門尋求色陰中的我不可得,餘陰,六界,六入,以五門尋求,同樣的也沒有。諸法中求我既不可得,那還「有」「誰」在「往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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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中論》廣破「去」(動相)、「住」(靜相) (pp.135-137)
一、總說 (pp.135-136)
《中論》的〈觀去來品〉,廣泛的以去來為例而研究運動相,不單說去,也曾討論到住。去是動相,住即是不動──靜相。靜與動,是運動的相對形象。
二、別論 (p.136)
(一)破「去」 (p.136)
1、總標:以四事廣破 (p.136)
觀去約四事廣破:一、去,二、去者,三、去時,四、去處。[18]
2、別破 (p.136)
(1)破「去」與「去者」 (p.136)
去與去者,《中論》以一異的論法而研考[19]之。「去」異「去者」,或「去者」即「去」,把「存在的去者」與「運動的去」,看成一體或各別,都不能成立運動。
「去」與「去者」異,那應該離「去者」以外而有「去」了。
如「去」與「去者」一,即壞體與用的相對差別相。
一、異以外(自性論者,不是同一,就是各別),再沒有可說的了。
(2)破「去時」 (p.136)
A、破已去、未去、正去(p.136)
又約去時考察去,除了用一異的方法外,又說:「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20]
B、兼破「發」 (p.136)
已去、未去、正去的去時,都不能成立自性的運動。外人即轉計有發,發即是動的開始,即從靜到動的開始。但有發即落時間相,三世求發也還是不可得。[21]
(3)破「去處」 (p.136)
約「去者」、「去時」求去既不可得,「去處」求去亦不可得。
3、小結:去、去者、去時、去處是緣起法的幻相,不即不離 (p.136)
去等四法──即本章所辨四義,本是緣起法的幻相,是不相離而不相即的。外人於此四作自性觀,即必然落於運動的不可能了!
(二)破「住」 (p.136)
龍樹又批評外人的住(即從動到靜的止息):「去未去無住,去時亦無住。」這說明了「所有行止(住)法,皆同於去義」[22],可以觀去的方法去觀住的。
三、小結:動靜相依相待,離動沒有靜,離靜也沒有動 (pp.136-137)
去與住,依中觀義:離去無住,離住無去。即離動沒有靜,離靜也沒有動。住與止,只是運動的相對傾向與必至的形相,同時成為運動的前提。緣起法是相反相成,相成而又相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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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詳見《中論》卷1〈2觀去來品〉(大正30,3c 8-5c 14)。
[19] 研考:研究考查。(《漢語大詞典》(七),p.1007)
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
(2)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p.84-85:
這首頌,是總依三時的觀門中,明沒有去法。說到去,去是一種動作,有動作就有時間相,所以必然的在某一時間中去。一說到時間,就不外已去,未去,去時的三時。若執著有自性的去法,那就該觀察他到底在那一時間中去呢?
是已去時嗎?運動的作業已過去了,怎麼還可說有去呢?所以「已去無有去」。
未去,去的動作還沒有開始,當然也談不上去,所以「未去」時中,也是「無去」的。
若說去時中去,這格外不可。因為不是已去,就是未去,「離」了「已去未去」二者,根本沒有去時的第三位,所以「去時亦無去」。這對三時中去,作一個根本的否定。
[21](1)《中論》卷1〈2觀去來品〉(青目釋)(大正30,4b21-c5):
若決定有去、有去者,應有初發。而於三時中,求發不可得。何以故?
已去中無發,未去中無發,去時中無發,何處當有發?何以故?三時中無發。
未發無去時,亦無有已去,是二應有發,未去何有發?
無去無未去,亦復無去時,一切無有發,何故而分別?
若人未發則無去時,亦無已去。若有發,當在二處:去時、已去中;二俱不然。
未去時未有發故,未去中何有發?發無故無去,無去故無去者,何得有已去、未去、去時?
(2)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p.91-93:
這三首頌,是破最初的發動不成。外人聽了去時去不可能,去者也不可能,但他的內心,總覺得有真實的去。他覺得眼見有開始動作的初發,有了發,不能說沒有去。從世間的常識說,最初提起兩隻腳來是發,正在走的時候是去。約動作說:去發是沒有差別的;約先後說,那麼發是因,去是果。有發決定有去;他提出最初的發動,目的仍在成立他的有去。
外人既執著初發的動作,那不妨觀察所說的初發,是在已去中、未去中,還是去時中呢?
「已去中」是「無發」的,因為去是發果,早已過去了,不可說還有去因的初發。
「未去中」也「無發」,發是從靜到動的轉扭點,但已是動作,未去還沒有動作,所以不能有發。
離已去未去,既沒有去時的別體,「去時中」也當然「無發」。
在三時門中觀察,求初發都不可得,三時都不可得,「何處」還可說「有發」呢?
作三時門的推究,不說發則已,要說有發,那決定在已去或去時中,因為發是發動,未去是沒有發的。但是,似乎應有發的去時與已去,要在發動以後才能成立,在沒有發動之前,根本談不上去時和已去。因此,在去時和已去中求初發,也同樣的不可得。所以說「未」曾「發」動時是「無」有「去時,亦無有已去」的。假定要說有發,就在這已去、去時的二者中;這「二」者,「應有發」而實際還是沒有;沒有動作的「未去」,那裡還會「有發」呢?
這樣,「無」已「去」的發,「無未去」的發,也「無去時」的發,在「一切」時中都「無有發」,既沒有去因的初發,就沒有去法的實體,沒有去,「何故」還要「分別」已去,未去,去時呢?最初動作的發不可得,去法仍然不得成立。
[22](1)《中論》卷1〈2觀去來品〉:
去者若當住,云何有此義?若當離於去,去者不可得。(大正30,5a 5-6)
去未去無住,去時亦無住。所有行止法,皆同於去義。(大正30,5a 10-11)
(2)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p.93-95:
去者若當住,云何有此義?若當離於去,去者不可得。
去未去無住,去時亦無住。所有行止法,皆同於去義。
行動的「去者,若」說他「當」來可以有「住」,這怎麼會「有此義」呢?要知道去者與去法,是不相離的,「若」是「當」來到了靜止的時候,那時已「離於去」法,離了去法,「去者」就「不可得」。已經住下的時候,去者的名義已不再存在,或者可以說住者住,怎麼可以說去者住呢?
這樣的一一推究起來,已「去」是沒有住的,「未去」是「無」有「住」的,「去時亦」是「無住」的。自性有的住止既不可得,想以住成立去,那更是不行了。不但人的來去,應作如此觀,「所有」的「行止法」,都應作這樣的正觀。凡是時間上的過去來現在,現在去未來;空間中的從此去彼,從彼來此;就是十二緣起中的無明緣行,行緣識等的諸行,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等的寂止。這一切一切的動靜相,都可以準此類推。三界生死流動的諸行,諸行息滅無餘的寂止,在緣起如幻的世俗諦中,本來是可以成立的,但是若執著實在的自性,說我與法別體,法與時別體,法與法別體,那麼所有的動靜相,都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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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以生滅破去來而顯示諸行的動相 (pp.137-138)
(壹)剎那是即生即滅的時間相,即使是最短的時間,也是運動著的 (p.137)
以上約運動的粗顯相來說明,如以生滅破去來而顯示諸「行」的動相,那更甚深難解了!
依緣起法顯示諸行的不住,最根本的即是「剎那生滅」。剎那是形容時間的最短者,剎那是即生即滅的,即生即滅為「行」──有為相,即動相。這即說明時相就是最短的,也是運動著的。
動,即使極微而至暫的,也是現有時間相的。無有剎那的極量,剎那是即生即滅的時間相;即生即滅是剎那的動相,緣起法是如實如此的,剎那間生而即滅。
(貳)如依自性見者看來,總以為剎那是不能生而又即是滅的 (p.137)
如依自性見者看來,即不易懂得,總以為剎那是不能生而又即是滅的;如有生有滅,即不能是剎那的。
但佛說諸行即生即滅,他們不敢反對,於是有所謂「體同時而用前後」[23]的,有所謂「一剎那而有二時」[24]的。不知剎那即生即滅乃緣起的幻相,幻相是那樣誑惑人而困惱人的!
(叁)生是緣起幻現的生,滅是緣起幻現的滅,非有實物可生可滅
(pp.137-138)
即緣起而觀自性,生滅相即不可得,緣起即空;但如幻的緣起,即生即滅的流行,宛然如此!
所以,佛法對宇宙萬象的觀察,是動的,這是有為的諸行。
生是緣起幻現的生,不是有一實在的東西可生,即自性不生;
自性不生,則幻相滅也非有實物可滅。
若從實有的生滅看,則落斷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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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印順法師,《中觀今論》,pp.103-104:
薩婆多部是主張生住滅同時的,換句話說:有「生」時,即有「住」,也即有「滅」。但這在自性論者,論理上是矛盾的──自性論者是不能容許矛盾的。生時有住也有滅,則此法究竟是生是住還是滅?這是一個難題。在此,薩婆多部給以「體同時,用前後」的解說。他們說:「生」起生用的時候,雖已有「住」與「滅」的體,而還沒有起住用與滅用。這樣,「住」現起住用的時候,「生」與「滅」同在,而生的作用已息,滅的作用未來。等到「滅」現起作用時,同樣地,「生」「住」之體還現在,而作用已息。
這樣說生住滅同時,而又說生住滅作用不同時,似乎可以避免作用的矛盾,而又可以成立同時有「三有為相」了。
但在中觀者看來,「體同時,用前後」,是不可能的事。既說有前後的生等作用,為什麼不許生等的體有前後?生等的體既同時,為何不許同時有生等的作用?把體用劃分兩截,事實上那會有離體之用、離用之體呢?所以,終不免《中論‧觀成壞品》所說的「若言於生滅,而謂一時者,則於此陰死,即於此陰生」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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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諸法剎那生滅,業果如何能相續不失 (pp.138-141)
(壹)略說:諸法剎那生滅不住,業果為何不失,如何能相似相續 (p.138)
經中說幻相的生滅為不住,喻如流水、燈焰,這是約相續而顯內在生滅不住的。
又喻如石火[25]電光[26],這形容其至極迅速。於此,可有兩個問題來討論:
(貳)別釋(pp.138-141)
一、諸法剎那生滅,過去的行業如何經百千劫而不失 (pp.138-140)
一、諸法剎那生滅,怎麼過去的行業經百千劫而不失?
(一)問題之提出 (p.138)
有人以滅為無,無了如何還能感果?
因此,有人以為滅後還是有,但有為甚麼名為滅?
諸行才生即滅,究如何能使業不失?
(二)中觀者之解答 (pp.138-139)
1、生滅相待,離「生」則無「滅」,滅與無是緣起幻相的一姿態,不是「全無、斷滅」 (pp.138-139)
這應該了解:沒有未來可離過去、現在而成立的。
生是起有相,滅是還無相;此有與無,不是凡外的實有見、實無見。
無是依有而幻現的,是「有──存在」的矛盾性,即相反的幻相;如沒有存在──有,無即談不到,所以說:「若使無有有,云何當有無。」[27]
離「有」則無「無」,離「生」則無「滅」,滅並非灰斷[28]的全無。
不了解此義,執無常有生有滅,即成邪見。
《大智度論》卷一說:「若一切實性無常,則無行業報。何以故?無常名生滅失故。……如是則無行業。……以是故諸法非無常性。」[29]但世俗的一切從因而果報,歷然[30]而有,故無常相──生而即滅,有而還無,僅是世俗的。經中依生滅顯無常相,即依此言其常性不可得以顯示空寂,非有無常的實滅。滅與無,是緣起幻相的一姿態,非是都無、斷滅。
滅與無,都不是沒有。如說:現在沒有抗日戰爭,這確是什麼也沒有了。
如說:抗日戰爭已過去,沒有了,但歷史曾有此抗日戰爭,此項戰爭的影響仍在。
所以即生而即滅,有而還無,與都無、斷滅不同。
2、諸行雖才生即滅,但不是斷滅全無,過去行業雖滅而能給予未來起作用 (p.139)
雖念念生滅,剎那不住如石火電光,過去行業已滅而能不失,予未來以作用。
月稱論師說:滅非無法,故業雖滅而仍感生死,不須阿賴耶持種[31](是否有賴耶,更當別論),即是此義。
有而還無,才生即滅,是如幻緣起流行變動的全貌。
無與滅,不是沒有,這與自性論者所見,確有不同,但也決非自性的存在於過去。
3、中觀者以無常滅為緣起的幻滅,非都無,則不失一切行業 (p.139)
又,此所謂滅,係指無常滅,與性空寂滅不同。無常滅是緣起的、有為的。如誤會這點,把它看成性空寂滅,這即會說「滅即諸法歸於本體寂滅」;又自然要說「生是從寂滅本體起用」,那是倒見了!
中觀者以無常滅為緣起的幻滅,幻滅非「都無──無見」,則不失一切行業。
性空寂滅: 涅槃寂灭;自性空寂
生灭,灭了对未来还是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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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印順法師,《中觀今論》,pp.102-103:
在執有自性者,不論執聚或執散,論理上都是說不通的。比如時間最短不過的剎那,經部師和上座部他們,主張生滅不同時的,這不同時的前生後滅,約剎那心上說。若生時與滅時不同而又同在此一剎那心,則一剎那已可分為前後兩時,即不能成立剎那是時間中最短的。而且,一切因果諸行在息息變滅中,決無生(或住)而不滅的,如《中論‧觀三相品》說:「所有一切法,皆是老死(異滅)相,終不見有法,離老死有住」。所以在最短的時間,經部與上座部,即不能成立有三有為相的生住滅,也即是不能在法的當體,了知其即生即滅的緣起正理,僅能粗相的在相續上說有生有滅。
[25] 石火:以石敲擊,迸發出的火花。其閃現極為短暫。(《漢語大詞典》(七),p.981)
[26] 石火電光:佛教語。喻時光的短促。(《漢語大詞典》(七),p.982)
[27](1)《中論》卷1〈5觀六種品〉(青目釋)(大正30,7c 16-23):
若使無有有,云何當有無?有無既已無,知有無者誰?
凡物,若自壞,若為他壞,名為無。無,不自有,從有而有,是故言:「若使無有有,云何當有無?」眼見、耳聞尚不可得,何況無物?
問曰:「以無有有故,無亦無,應當有知有無者。」
答曰:「若有知者,應在有中、應在無中;有無既破,知者亦同破。」
(2)參見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p.129-130。
[28] 灰滅:如灰燼之消散泯滅。(《漢語大詞典》(七),p.27)
[29]《大智度論》卷1(大正25,60b28-c5):
若一切實性無常,則無行業報。何以故?無常名生滅失故。譬如腐種子不生果,如是則無行業;無行業,云何有果報?今一切賢聖法有果報,善智之人所可信受,不應言無。以是故,諸法非無常性,如是等無量因緣說,不得言諸法無常性。
[30] 歷然:清晰貌。(《漢語大詞典》(五),p.365)
[31](1)《入中論》卷2(《佛教大藏經》第48冊,p.32):
由業非以自性滅,故無賴耶亦能生;有業雖滅經久時,當知猶能生自果。
(2)演培法師,《入中論頌講記》,pp.215-217:
先來破斥唯識的賴耶說。一切有為法都是剎那生滅,這是佛弟子所共認的。因此,你所說的阿賴耶與業力,同樣是剎那生滅的,既然都是剎那生滅的,那我就得問你:業滅能不能感果?如說業滅不能感果,那你賴耶滅了,亦復不能感果;若汝賴耶滅後,是可感果的話,則業力滅後,亦應如賴耶可以感果,業既可以感果,還要你的阿賴耶識做什麼?因為業滅,在中觀家看來,不是實有自性的毀滅,而是如幻假相的幻滅,幻滅即顯示業的本身仍然存在,以此去感果就可以了,無需阿賴耶識在中間做個橋樑,所以說「由業非以自性滅,故無賴耶亦能生」。……業雖如幻,但如幻的業用,在沒有感果之前,並不是消失的,所以吾人如造了業,不管是善業、不善業,不論是經多久的時間,縱然是滅而過去,但因緣成熟的時候,自然而然的就去感果,沒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或破壞的。所以說「有業雖滅經久時,當知猶能生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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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即生即滅」談「動」與「靜」 (pp.139-140)
1、佛法的諸行觀,即生即滅,即動即靜,新新不住而法法不失 (pp.139-140)
這樣,從即生即滅的觀點說:諸法是徹底的動、徹底的靜。
從生與有而觀之,即是動;
從滅與無而觀之,即是靜。
即生即滅,即有即無,即極動而極靜,即新新不住而法法不失,此是佛法的諸「行」觀、變動(當體即靜)觀。
2、從僧肇之《物不遷論》看「動」與「靜」 (p.140)
(1)僧肇對「動」與「靜」之看法(p.140)
僧肇的《物不遷論》,約三世以觀一切,即動而靜;流行不斷為動,動而不失為靜[32],常與無常,僅是同一的不同看法。
以現在不到未來,所以不常;
但過去在過去,不到現在、未來,豈非是常?[33]
(2)印順法師之評論 (p.140)
東坡所說「自其變者而觀之,則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變者而觀之,則物與我皆無盡也」[34],也是此義。
但稱之為常,且擬[35]為法性常,即會落入從體起用的過失。
而且,如不約緣起假名相待義以說生滅──肇公有假名空[36]義,即又會與有部的三世各住自性義混同。[37]
3、印順法師對「見鳥不見飛」之評論 (p.140)
望文生義的盲目修證者,有以「見鳥不見飛」[38]為見道的,這誤解即動而靜的緣起如幻觀,以為親證法性寂滅了。
依佛法說:見道乃體見法法寂滅無自性,那裏是不見飛(動相)而見鳥。
從即般若起方便智,那應了達無自性的──即生即滅的如幻行相,應該即法法不失而見鳥之飛動才對。
故見鳥不見飛,不過是從自性妄見中幻起的神秘直覺,稱之為見到了神,倒是最恰當的!
二、剎那生滅,如何未來能新新生滅,相似相續 (p.141)
二、剎那生滅,如何未來能新新生滅、相似相續?這一問題,留待下章再為解說。[39]
法新新不住而法法不坏
法新新不住而法法不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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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後秦 僧肇《肇論》卷1〈1物不遷論〉(大正45,151a 9-14):
夫生死交謝,寒暑迭遷,有物流動,人之常情;余則謂之不然。何者?《放光》云:「法無去來,無動轉者。」尋夫不動之作,豈釋動以求靜?必求靜於諸動。必求靜於諸動故,雖動而常靜;不釋動以求靜故,雖靜而不離動。然則動靜未始異,而惑者不同。
(2)印順法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p.740-741:
僧肇《物不遷論》,所說動而常靜的道理,與薩婆多部說相合。但以即動而靜為常,不合薩婆多部說,也與《般若經》義不合。
[33](1)後秦 僧肇《肇論》卷1〈1物不遷論〉(大正45,151a 20-b5):
《道行》云:「諸法本無所從來,去亦無所至。」《中觀》云:「觀方知彼去,去者不至方。」斯皆即動而求靜,以知物不遷,明矣。夫人之所謂動者,以昔物不至今,故曰動而非靜。我之所謂靜者,亦以昔物不至今,故曰靜而非動。動而非靜,以其不來;靜而非動,以其不去。然則所造未嘗異,所見未嘗同;逆之所謂塞,順之所謂通;苟得其道,復何滯哉?傷夫人情之惑也,久矣!目對真而莫覺,既知往物而不來,而謂今物而可往;往物既不來,今物何所往!
何則?求向物於向,於向未甞無;責向物於今,於今未甞有。於今未嘗有,以明物不來;於向未甞無,故知物不去。覆而求今,今亦不往,是謂昔物自在昔,不從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從昔以至今。
(2)後秦 僧肇《肇論》卷1〈1物不遷論〉(大正45,151c 13-17):
人則求古於今,謂其不住;吾則求今於古,知其不去。今若至古,古應有今;古若至今,今應有古。今而無古,以知不來;古而無今,以知不去。若古不至今,今亦不至古,事各性住於一世,有何物而可去來?
(3)印順法師,《中國禪宗史》,pp.357-358:
一切法在自性,也是念念不住的(或稱為三世遷流),然眾生不能明了。試引《肇論》的「物不遷論」來解說:一切法是前念、今念、後念;念念相續的。審諦的觀察起來:「昔物自在昔,不從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從昔於至今」。念念相續,而實是「法法不相到」的,「性各住於一世」的;不是葛藤一般的牽連於前後的。因為眾生不了解,「既知往物而不來,而謂今物而可往」,所以就念念住著了。經上說:「顧戀過去,欣求未來,耽著現在」;於念念中繫縛,往來生死。如能體悟自性的本來不住;一切法在自性,也無所住。
[34]《前赤壁賦》:「蘇子曰:『客亦知夫水與月乎?逝者如斯,而未嘗往也;盈虛者如彼,而卒莫消長也。蓋將自其變者而觀之,則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變者而觀之,則物與我皆無盡也。而又何羨乎?』」
[35] 擬:1.揣度,推測。(《漢語大詞典》(六),p.936)
[36] 印順法師,《中觀今論》,pp.183-184:
「假名空」:三論宗的正義是假名空,簡說為假空。緣起是假有法,假有即非真實性的,非真實有即是空。
假名宛然現處,無自性即是空,不是無緣起假名的,此與空假名不同。
空是即假名的,非離假名而別觀空,即假名非實有名空,故又與不空假名不同。
《大乘玄論》說:「假空者,雖空而宛然假,雖假而宛然空,空有無礙。」如此方可說為中道,古三論師取此為正義。……
中土的三論宗,近於此宗。此種思想,乃循僧肇法師的《不真空論》而來:「欲言其有,有非真生;欲言其無,事象既形。象形不即無,非真非實有,然則不真空義,顯於玆矣!故《放光》云:『諸法假號不真,譬如幻化人,非無幻化人,幻化人非真人也。』」三論宗傳此為假名空,說一切法空故非不及;雖空而假有不壞,也不是太過,所以能得現象與實性的中道。
[37] 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p.81-83:
佛法的根本見解,諸行無常是法印,是世間的實相,就是諸法剎那剎那都在動,一剎那都是有生也有滅,沒有一刻停止過。
辯證法的唯物論者,說在同一時間,在此又在彼,當體即動,比那真常不動的思想,要深刻而接近佛法些。但他執著一切的實在性,還是難得講通,不得不把矛盾作為真理。
佛教的小乘學者,像三世實有派的一切有部,他雖也說諸行無常,但無常是約諸法作用的起滅,而法體是三世一如,從來沒有差別。可說是用動而體靜的。
現在實有派的經部,不能不建立長時的生滅,假名相續的來去。也有建立剎那生滅的,但一剎那的生滅同時,與前後剎那的前滅後生,中無間隔,是含有矛盾的。
一分大乘學者,索性高唱真常不動了!所以不能從一切法性空中,達到徹底的諸行無常論。總之,執著自性有的,不是用動體靜,妄動真靜,就是承認矛盾為真理。
唯有性空正見的佛學者,凡是存在(有)的,是運動的;沒有存在而是真實常住的。自性有的本無自性,說『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這常無自性的緣起假名有,是動的,不是真常的,所以說無常;無有常,而卻不是斷滅的。從無性的緣起上說,動靜相待而不相離。
僧肇的〈物不遷論〉,就是開顯緣起的即動即靜,即靜常動的問題。一切法從未來來現在,現在到過去,這是動;但是過去不到現在來,現在在現在,並不到未來去,這是靜。三世變異性,可以說是動;三世住自性,可以說是靜。所以即靜是動的,即動是靜的,動靜是相待的。從三世互相觀待上,理解到剎那的動靜不二。但這都是在緣起的假名上說,要通過自性空才行,否則,等於一切有者的見解。
[38](1)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80:
世間的智者,見到人有生老病死的演變,世界有滄桑的變化,也有推論到一切一切,無時不在生滅變化中的。但一旦發覺他本身的矛盾,就從運動講到不動上去。像希臘哲學者芝諾,早就有運動不可能的論證。中國的哲者,也說見鳥不見飛。的確,執有實在的自性,運動是不可能的,除非承認他本身的矛盾不通。
(2)《莊子》,〈雜篇•天下〉:
惠施多方,其書五車,其道舛駁,其言也不中。歷物之意,曰:「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觀於天下而曉辯者,天下之辯者相與樂之……飛鳥之景未嘗動也;鏃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時;……辯者以此與惠施相應,終身無窮。
(3)陳鼓應注譯,《莊子今注今譯》,中華書局出版,1983年,pp.895-907:
天下的辯者也都喜歡這學說:「……飛鳥的影子不曾移動;箭鏃發射的疾速卻有不前進不停止的時候;……」辯者用這些論題和惠施相對應,終身沒有窮盡。
(4)陳鼓應注譯,《莊子今注今譯》,p.903:
飛鳥之景未嘗動也:這條辯論,用形而上學的觀點解釋運動。他認為若果把一個運動所經過的時間及空間加以分割,分成許多點,把空間的點與時間上的點一一相當地配合起來,就可見飛鳥之影在某一時間還是停留在某一空間的點上,所以是「未嘗動也」。
[39] 參見《中觀今論》,第8章〈中觀之諸法實相〉,第4節〈因、緣、果、報〉,pp.17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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