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3 October 2016

寶積經講記0033

慧日佛學班第5 期(《寶積經講記》)
《寶積經講記》
釋圓波 敬編 2008/9/15
依據 釋開仁法師講義改編

甲二 正宗分
   乙一 正說菩薩道
       丙一 修廣大正行
           丁一 辨菩薩行相
               戊一 正行差別 
                    己三 增長善法

(p.35)復次,迦葉!菩薩有四法,所生善法滅不增長。何謂為四?以憍慢心,讀誦修學路伽耶經。貪利養心,詣諸檀越。憎毀菩薩。所未聞經,違逆不信。迦葉!是為菩薩四法,所生善法滅不增長。

菩薩的智慧增長,菩提心就不會退失;不退菩提心,一切善法就滋長了。所以,接著說損滅善法的邪行,與增長善法的正行。佛告「迦葉:菩薩有四法,所生善法滅不增長」。已生的善法,受到了邪行的損害,或是不再增長了,或是損滅而消失了。是那四種邪行呢?

一、以憍慢心,讀誦修學路伽耶經【42】。
1、路伽耶經,是世俗的典籍。(科學、哲學、政治、經濟……知識)
2、世俗的學術,雖有有益於人生的部分,但大多重於向外的爭取,是雜染而不是純淨的。常在這些駁雜不純的俗學上用功,正沾沾自喜地以為進步,而不知俗念熏染,道念漸薄,善法也漸滅了。這在菩薩的修學來說,真是棄明珠而取瓦礫,實在不值得!【43】

二、貪利養心,詣諸檀越。
1、人要有精神的食糧來資長慧命,也要有物質的資糧來維持色身。如追求世俗知識,思想會流入歧途;以貪染心去求利養,生活會流入邪命。依經文說,為了貪著物質的財利供養,以貪求物欲心,到檀越家去。
2、梵語檀越,華語為施主。出家人依檀越而生活,也就不能不去檀越家。但為了生活的必要外,應以化導的,安慰的慈心,進檀越家,使檀越能生長信心,增益福慧。如一心一意的為了物欲,那就有說不完的弊害了。專心在物欲上著想,善法怎能不損滅呢!

三、憎毀菩薩
大乘菩薩,應該是尊敬讚歎的對象。但如從自己的名聞、利養著想,對於超勝自己的菩薩,就會引起憎怨嫉恨的心,甚至惡意的毀謗他。不能崇重賢善,反而憎怨他,那就穢念滋生,善法就滅不增長了。

四、所未聞經,違逆不信。
1、總之,是憍慢好勝心在作怪!這才對超勝自己的菩薩,憎厭誹謗;對超勝自己所學的法門,不肯信受了。自己所學的有限有量,就以為佛法不過如此,就憍慢高傲起來。一旦發現了,自己所沒有聽聞修學過的經典,為了不承認自己的不知,就不惜反對,不肯隨順信受。
2、憍慢的人,不但毀謗菩薩,連佛說的深法也敢反對。憍慢,是多麼可怕的煩惱!

【四法所生善法滅不增長】
菩薩的智慧增長,菩提心就不會退失;不退菩提心,一切善法就滋長了。
所以,接著說損滅善法的邪行,與增長善法的正行。

〈普明菩
薩會〉
《大乘集
菩薩學論》卷
10,大正
32
104b8-12
《十住毘
婆沙論》卷4,大正
26
66a12-14
《瑜伽師地論》
79,大正26739b27-c8
有四種法,能令
菩薩壞鮮白法。
《大寶積經論》卷1,大正26208b9-c9
1、以憍慢讀誦修
學路伽耶
經【44
一者、於世間深著過慢
1、懷憍慢貪求世事
1、謂與他競增上力故,起諸白法非處加行。雖起白法處所加行,然有三種邪行過失:
一者染著過失;
二者惡見過失;
三者受持過失。
一者、不生滅不增長。
是中不生諸白法滅因者,以我慢心故,讀誦世間經典求諸呪術,不能通達菩薩六波羅蜜,及菩薩法藏。菩薩以我慢心,降伏故悕望名聞利養,妬勝憎他常誑故求於世間呪術,不能求善白等法。
2、貪利養心詣諸檀越。
二者、巧構言辭耽著利養
2、著利養出入諸家
2、由二因緣應知染著過失:
一者邪受用故;
二者多雜處故。
二者、不能增長滅不增長故。
已不生諸白法滅盡故能令盡滅及先所得者,以緣事故聞習轉弱故是不增長滅。何以故?貪著利養名聞故親近諸檀越,是中利養者,衣服等。供養者,禮拜等。著於利養名聞故,說著利養名聞耳。以著利養名聞故,受於邪命資養等顯說應知;以親近檀越家故,多有親近中諸患。若彼有如是二疑【45助成者故,說以如法得財利養,以為不滅因。以依諂曲等意故不住聖處,彼如是著名聞利養,親近諸白衣家故,以多緣親故聞等善法不能增長,聞等不增長,已聞等諸善法悉不增長故。
3、增毀菩薩。
三者、樂觀種姓嫌讚菩薩。
3、起憎嫉謗諸菩薩
3、由二因緣應知惡見過失:
一者誹撥正法補
特伽羅故;
二者於不正法顯
示執著為正法
故。
三者、除拔根本滅不增長。
令盡義便滅根本因故,及增謗菩薩已,惡見還增,及謗菩薩法藏己。瞋故於諸菩薩覓諸錯謬等患,令為諸菩薩以虛實
等罪謗故,令得大罪。以此罪業因緣故所有善法從根本拔除遠離滅盡。
4、所未聞經違逆不信。
四者、於未說未聞契經而輒
生誹謗。
4、未聞經聞不信受
4、由二因緣應知受持過失:
一者受持狹小唯
不了義經故;
二者於所未聞未
曾領受諸了義經,懸誹撥故。
四者、作及遠離滅不增長。
遠離滅因故,未聞未曾受持諸脩多羅法,而能誹謗。未聞者,未至耳識道故。未曾受持者,雖至耳識道不誦持。諸頓
說教及諸脩多羅法謗,以是義故,如來說此脩多羅,大阿波提舍中亦說此義。若有邪師能測量如來意者,彼人得大毀
謗正法之事。是故彼【46遠離諸盡法故,諸白等法令滅。

(p.37)復次,迦葉!菩薩有四法,所生善法增長不失。何謂為四?捨離邪法,求正經典
──六波羅蜜菩薩法藏;心無憍慢,於諸眾生謙卑下下。如法得施,知量知足,
離諸邪命,安住聖種。不出他人罪過虛實,不求人短。若於諸法心不通達,作如
是念:佛法無量,隨眾所樂而為演說,唯佛所知,非我所解。以佛為證,不生違
逆。迦葉!是為菩薩四法,所生善法增長不失。

「所生善法增長不失」的四種正行:
一、捨離邪法,求正經典──六波羅蜜菩薩法藏;心無憍慢,於諸眾生謙卑下下。
修學菩薩行的,捨離邪法。
1、邪法:不與真理相應,不順解脫的世俗學術。尤其是唯物的,功利的路伽耶經。
2、正法:菩薩不學邪法,而專心志求正經。雖一切佛說,都是正經,而大乘法最為真正。大乘法藏(經典的總匯叫藏),內容以六波羅蜜──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為總綱。波羅蜜,華語到彼岸,是從生死而到達佛果的法門。專求大乘的六波羅蜜,沒有一點的憍慢心;對一切眾,都非常的謙卑低下,好像什麼都不及人一樣。這樣的對人謙和,求
法精進,無邊的善法,都會增長而不失了。

二、如法得施,知量知足,離諸邪命,安住聖種。
1、這是出家眾對於生活資具的正行。一切都是從布施得來的,但要來得如法,不能為了貪求布施,而作些非法的行為。如為了貪求布施,裝模作樣的矯現威儀,使人尊信;或隨時往來施主家,或者贈送禮品,以增厚感情;或在人前,故意讚歎別人的布施;或眩賣自己的修行,怎樣用功,怎樣得感應。
2、如法、非法
(1)以一切技巧、手段,來達到他人施與的目的,都是非法。
(2)如法所得的佈施,不管多少,不問精美或麤惡,都會生歡喜心,知足心。
能知量知足,而不作過分的乞求。這不但自己適量而受,還要顧慮到檀越的經濟力量。
3、邪命、正命
(1)除了受施而外,出家眾不宜營農、經商,或者趕鬼、治病、占卜、算命、看相等。從這些而得來的生活資具,叫做邪命。這是說,對出家眾來說,這是不正當的經濟生活。邪命,是一定要遠離的。
(2)這樣,佛弟子能安住於四聖種中。四聖種是:對於衣服、飲食、臥具──三者,隨所能得到的,都歡喜滿足。第四是樂於斷除煩惱,樂於修習聖道。這樣的生活淡泊,少欲知足,而又勤修佛法,就能因此而從凡入聖。聖人由此四事而出生,所以叫聖種。【47】
◎這第二正行,主要為不於物欲而生貪著。

三、不出他人罪過虛實,不求人短。
由於菩薩的心地謙卑,專精修學,所以對他人的罪過,無論是虛的實的,都不會舉發他(在僧團中,可以如法舉罪),更不會故意吹求他人的短處。對一般人都如此,遇到大乘菩薩,當然更不會憎毀了。

四、若於諸法心不通達,作如是念:佛法無量,隨眾所樂而為演說,唯佛所知,非我所解。以佛為證,不生違逆。
1、自心不能通達的諸法,就是自己沒有聽聞受學過的諸經。自己所沒有聽聞通達的,怎麼可因自己的不通達而不信呢?
2、然而,不明白、不理解,怎麼能生信心呢?是的,佛法有:
  ◎從勝解而來的─────解信,
  ◎從親切體驗而來的───證信,
  ◎有因尊信聖者而來的──仰信!
所以,如心不通達,就應該這樣的想:佛法是無量的,是適應眾生的根性好樂不同,而作無量方便的演說。橫說豎說,淺說深說,或似矛盾而並不相反,【48】或聽來驚奇而合於常道。【49】無量方便的不同說法,唯有佛的智慧才能知道,這不是我的淺智所能了解的。這樣,以佛的智慧方便為權證,以佛的無方說法而起仰信。雖然不了解,不通達,也能樂意的信受,不致違逆如來的正法了。

【四法所生善法增長不失】

〈普明菩薩會〉
《十住毘婆
沙論》卷9
大正26
66a12-14
《瑜伽師地論》卷79,大正30740 b27-c13
[宣說壞鮮白法因緣]
《大寶積經論》卷1,大正26208c10-29
1、捨離邪法,求正經典──六波羅蜜菩薩法;心無憍慢,於諸眾生謙卑下下。
1、所未聞經
求之無厭,
所謂六波羅
蜜菩薩藏。
1、復說:由非處加行壞鮮白法,此何因緣?
由樂己利狹小不轉,下乘聽聞心不謙下所顯故;由此毀犯,由不能得所未獲得諸鮮白法,於所聽受生賒【50緩故,於己得退。
1、捨離邪法唯求正法如是等。是中唯求正法者,六波羅蜜菩薩法藏所說,正聞非不正聞。所明世間呪術等,不定【51聞現事故,言非不定52聞,復是隨如勸心者,柔軟善心故,顯示何意?求世間語言呪術等,求因故。著我慢者,成世間呪術等事。求世間呪術語言者,成捨利養恭敬名聞之心,令捨故言求六波羅蜜及菩薩法藏耳。
2、如法得施,知量知足,離諸邪命,安住聖種【53
2、於眾生除
憍慢心謙遜
下下。如法
得財趣足而
已,離諸邪
命樂行四聖種行。
2、又說:由染愛過失壞鮮白法,此何因緣?
由於正在家所得利養不生喜足,矯誑等法有希望所顯故;由此毀犯,由不聽聞所未聞法,多諸事業輕躁散亂,於三摩地不能證得。
2、以法財利養為足,捨離一切諸邪命等,及安住知足聖主性中者。以法利為足,如法所得利養心足故。捨離一切諸邪命等者,遠離諸諂曲等心故。安住知足聖主性中者,不生疲倦心故,得失不以心故。彼如是行之。
3、不出他人罪過虛實,不求人短。
3、於他罪若
實不實,無
有刺譏不求
人短。
3、又說:由惡見過失壞鮮白法,此何因緣?
由懷惡意瞻視於,於諸聲聞、大乘所學其心顛倒所顯故;由此毀犯,由不正行獲得衰損,由誑惑他獲得衰損。
3、正行已,為成自利利他行故防護他心,若有失事不諫向人罪過虛實,何況覓人長短諸過。
4、若於諸法心不通達作如是念:
佛法無量,隨眾所樂而為演說,唯佛所知,非我所解,以佛為
證,不生違逆。
4、若於法中
有所不達,
心不違逆以
佛為證。佛
是一切智其
法無量,隨
宜而說非我
所知。
4、又說:由受持過失壞鮮白法,此何因緣?由於如來智意趣中起等覺慢所顯故;由此毀犯,由謗正法獲得衰損,由於如來智意趣中邪稱量故,獲得衰
損。
4、是菩薩修行六波羅蜜菩薩法藏,以於諸佛法中,心不通達。是中唯佛為現作證故,不生謗心,何以故?佛菩提無邊,及所信根非一,故演說諸法,亦治諸法。



【42】 《寶積經講記》,p.38、p.55。

【43】
 [1]《成實論》卷16〈三慧品〉,大正32,366c:「三慧:聞慧、思慧、修慧。從修多羅等十
二部經中生,名為聞慧,以此能生無漏聖慧,故名為慧。如經中說:羅畝羅比丘今能成就
得解脫慧,雖聞違陀等世俗經典,以不能生無漏慧故,不名聞慧。」
[2]《瑜伽師地論》卷41,大正30,519a-b:「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菩薩藏未精研
究,於菩薩藏一切棄捨,於聲聞藏一向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若諸菩薩
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現有佛教,於佛教中未精研究,於異道論及諸外論精勤修學,是名有
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無違犯者:若上聰敏;若能速受;若經久時能不忘失;若於其
義能思能達;若於佛教如理觀察成就俱行無動覺者,於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學佛語,一分
學外,則無違犯。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越菩薩法,於異道論及諸外論研求善巧,
深心寶翫,愛樂味著,非如辛藥而習近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44】《寶積經講記》,p.38、p.55。

【45】「疑」可能為「緣」之誤刻。

【46】 彼=違【宋】【元】【明】,=彼違【宮】。

【47】
 [1]《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201:「試從「四聖種」(carvāra-Aryavaṃśā)說起。四
聖種是:1、隨所得衣服喜足;2、隨所得飲食喜足;3、隨所得房舍喜足;4、欲斷樂斷,欲修樂修。依著這四項去實行,就能成為聖者的種姓,所以稱為「聖種」。前三項,是衣、食、住──日常必需的物質生活。出家人應該隨所能得到的,心裏歡喜滿足,不失望,不貪求多量、精美與舒適。「欲斷樂斷,欲修樂修」,是為道的精誠。斷不善法,修善法;或斷五取蘊,修得涅槃,出家人為此而願欲、愛好,精進於聖道的實行。這四項,是出家人對維持生存的物資,及實現解脫的修斷,應有的根本觀念。惟有這樣,才能達成出家的崇高志願。」
[2]《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1047:「說到比丘戒法,重於生活軌範的,是四聖種,在上面已經說過了。四聖種的本義,是對於衣服、飲食、住處──三事,隨所能得到的而
能夠滿足;第四是「樂斷樂修」。後來適應事實的需要,改第四事為,隨所得的醫藥而能滿足。衣、食、住、藥知足,就是受比丘戒時所受的「四依」,是比丘對資生事物的基本態度。」
[3]《長部》(33)《等誦經》(日譯南傳8,304)。《增支部》「四集」(日譯南傳18,50-51)。《中阿含經》卷21《說處經》,大正1,563b-c。

【48】 如:「八正道以正見(慧學)為首,三學以戒學為首」?如《大智度論》卷13,大正25,160c:
「問曰:如八正道,正語、正業在中,正見、正行在初,今何以言戒為八正道初門?答曰:
以數言之,大者為始,正見最大,是故在初。復次,行道故,以見為先;諸法次第,故戒在
前。譬如作屋,棟梁雖大,以地為先。」

【49】
 如:「快成就是鈍根,慢成就為利根」?
[1]《大毘婆沙論》卷101,大正27,525b14-21:「依狹小道而得解脫故,名時解脫。狹小道
者,謂若極速。第一生中種善根,第二生中令成熟,第三生中得解脫。餘不決定。依廣大道而得解脫,名不時解脫。廣大道者,謂若極遲。聲聞乘經六十劫而得解脫,如舍利子。獨覺乘經百劫而得解脫,如麟角喻。佛乘經三無數劫而得解脫。」
[2]《大智度論》卷28,大正25,266c14-15:「有辟支佛,第一疾者四世行,久者乃至百劫行。如聲聞疾者三世,久者六十劫。」
[3]《十住毘婆沙論》卷1,大正26,20b1-9:「問曰:行聲聞、辟支佛乘者,幾時得度生死大海?答曰:行聲聞乘者:或以一世得度、或以二世、或過是數,隨根利鈍。又!以先世宿行因緣。行辟支佛乘者:或以七世得度、或以八世。若行大乘者:或一恒河沙大劫,或二、三、四至十、百、千、萬、億[恒河沙大劫],或過是數,然後乃得具足修行菩薩十地而成佛道,亦隨根之利鈍。又!以先世宿行因緣。」

【50】 [賖>賒]=奢【宋】【元】【明】【宮】【聖】(大正,740d,n6)

【51】 「定」疑為「正」之誤刻。

【52】 「定」疑為「正」之誤刻。

【53】《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81,大正27,909a17-20:「由四因緣則知彼是安住聖種補特伽羅。
一、不樂聞他說得利養,二、不樂親近貪美食人,三、所畜資具少而清淨不生染著,四、於
諸利養得與不得不生愛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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